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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知青村 ...

  •   故事并不是从知青村开始也不是从那里结束。
      但若没有知青村,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
      知青村是我跟琳无意中发现的。那天的天气和今天一样,柔和的阳光像情人的手。那是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后.我们没有目的地,踩着自行车四处游逛.在县城里深造几年,每天被学校的清规戒律束缚着,不曾试过这么无拘无束地活着。那几天为了备考,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脑袋有平时三个一样大。
      琳的情绪很低落,她说她好像做了一件很坏很坏的事,对不起一个人,但偏偏想不起来。
      我问琳:“见我后心情会好一点吗?”
      琳点点头:“嗯!”
      我说:“我们出去逛逛吧!”
      琳说:“啊?为什么?”
      我说:“不出去走走岂不是辜负了这明媚的阳光?”
      她坐在我车尾尽情地喊,我在她前面尽情地踩,两种不同的方式,同种功效,都是释放压力。
      后来我们来到这里,知青村。
      知青村就在市区边沿的一个小山丘上,山丘下有一只荒废已久的大水塘,水塘上总有十几头大水牛在吃草。离水塘不远处有一条通往知青村的小道,小道两旁布满了野菊花。
      我们通过小道踏进知青村时被眼前惨败的景象惊呆了。
      所有的楼房都倒塌了,映入眼帘的只是一堆堆瓦砾,和一堆堆砖头,还有一堵堵高不及人头的危墙。
      砖头的夹缝中伸出手掌般高的杂草和野菊,危墙上也布满了青苔和藓。
      这荒凉的一片弥漫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
      刚开始我们并不知道这地方的名字,后来碰上了一个放牛的老伯,他告诉我们这地方叫知青村。
      在旧社会,很多知识分子被强行拉来到这里进行劳动改造,□□时期还做过刑场,死过很多人。后来插队下乡的知识青年也集中在这里居住,因此叫知青村。政策改革后,因为这里死过人,不吉利,人民就把所有的房子给拆了,从此就一直荒废着。
      老伯特别告诫我们:“天黑之前一定要离开这里。”
      我忍不住问:“为什么?”
      “因为会倒大霉的。”
      “倒什么大霉?”
      “倒八辈子的大霉。”
      “那是什么霉?”
      “很大很大的霉。”
      “废话。”
      我信科学的,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什么妖魔鬼怪,所以不会危言耸听。老伯见吓不到我们,有点自讨没趣地走开了。
      发现知青村后,琳有好一阵子没说话,她只是四处张望。
      一阵子后她突然说这地方好像来过。
      我吓了一跳。
      我忍不住问琳:“你也有这种感觉?”
      琳说:“什么,你也有?”
      我们都觉得好奇怪。
      更奇怪的是后来我带冯薇来这里时,她也有这种感觉。
      琳是一个很特别的女生,她能听到我心里想的东西。
      薇也很特别,我永远猜不透她心里想的东西。
      然而,她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师父,这就是你一直念念不忘的知青村?”小妮问。
      “嗯!这就是我魂牵梦萦的地方”。
      我蹲下身子,用鼻子靠近长在路旁的野菊,野菊不像玫瑰,只有用鼻子靠近花瓣才能闻到淡淡的幽香。
      “但,这里好荒凉啊”
      我再次抬头看这里的一切,相隔这里不远处就是繁华的市区。十年了,在市区周边很多山地都开发成住宅区和商业用地,唯独这里,似乎突破了时间界限,十年如一日般荒凉,像可有可无的东西,一直被搁置和忽略。
      “是呀,太荒凉了。”我内心泛起一股同情感,我又何尝不是被别人搁置和忽略?我不禁发出一声无力的叹息。
      “师父你在叹息?”
      “没……没有。”
      “我怎么好像听见有人在叹息。”
      “也许是你听错了。”
      小妮也蹲下来,学着我一样,用鼻子闻那野菊。
      “咦!我闻到了一股很强烈的味道!”
      “什么味道。”
      小妮的目光移向我,然后斩钉截铁地说:“是思念!”
      “思念?”我心里马上被触动一下。
      “嗯,这味道很浓”。
      “是吗?我怎么没闻到?”
      “因为这味道是从你身上散发出来的。”
      “我都在这了,怎么还会思念。”
      “你思念的不是这地方,而是人。”
      我又开始用鼻子靠近那野菊,淡淡的幽香钻进鼻子。
      十年后我再次回到这地方,再次用鼻子去品味这野菊花,就像品味着这十年来的风风雨雨。
      是的,我思念的是人,不是这地方。一直让我念念不忘的也是人,只是这里有太多我和她的回忆,我错觉地认为思念的是这地方。
      我还记得在知青村的背面有一个养鸡场,我和琳是第三次来知青村时才发现的,养鸡场里面没有鸡,但有人,还有一条狗。
      那个人侧脸对着我们,在忙乎忙乎着。
      我静静地看着那人的侧脸,怔了一会儿。
      “小四,小四。”
      “你叫我?”
      “你怎么出神了。”
      “没……没什么。”
      我好惊奇,那个人的侧脸好像我爸。
      “能进去吗?”
      “可以吧,那狗没吠,证明不是禁区。”
      我一边陶醉于自己正确的逻辑思维一边大步地踏进养鸡场。
      “哈喽,小旺你好!”我对着那条狗说。
      “你怎么知道他叫小旺?”
      “狗主人都希望他的狗给他带来旺气,所以命名时一般会带个“旺”字,如旺财,旺气,旺旺,宜旺等。虽然我不能准确说出它的名字,但叫小旺准没错,这个通项就像见了白种人叫他鬼佬一样,不会错的。”
      那条狗绝对不是条好狗,见了陌生人不但不叫,还夹着尾巴逃得无影无踪。
      “小旺,小旺。”我看着狗消失的方向喊了几声。
      “都走了还喊什么?”琳似乎有点不满意。
      “这次不是喊狗,而是喊你。”
      “欠扁!”琳在我头顶上轻轻地一敲。
      在忙乎忙乎着的鸡场主人终于发现了我们,脸上露出不满的神色:“你们来这干嘛?”
      这么说 ,这里是禁区了,那条狗早就该枪毙了。
      “哦,我们两夫妻……”
      琳打断了我的话:“不,我们是两兄妹。”
      我只好说:“哦,我们两兄妹,吃饱饭撑着没事好干,误入贵地实在冒昧。”说完像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一样,抱了抱拳,表示歉意。
      “尔等夫妻兄妹虽有冒犯,顾念初犯,一并饶之,”他竟然也向我们抱抱拳:“吾乃市井之徒亦知未请而来乃流氓之性也。望君切记之,勿以恶小而为之,知乎?”
      听他之乎者也的,大概读过几年圣贤书。
      “明白乎,清楚乎,若有不懂乎,定是白痴乎。”我的古文只有三脚猫的水平,只能胡乱地跟他“乎”一番。
      “吾尝阅人无数,然而,莫名其妙者,唯君一人矣!”
      “过奖乎,听君一席言乎,茅厕顿开乎,为何乎?大便乎。”
      “子日,道不同不相为谋,鸡场重地,不宜生人逗留。”鸡场主人有点生气。
      “子日乎,放屁乎,虽不多乎,但臭乎。闻道有先后乎,术业有专攻乎。尔好古文乎,吾好胡言乱语乎。”
      “尔乃竖子也,小旺送客。”
      鸡场主人向着远处喊了一声“小旺”,那条狗不知哪里窜出来。
      哦,原来你真的叫小旺。
      小旺摆着一副凶恶的样子,跟刚才夹着尾巴逃走时,判若两狗。
      “吾乃好汉乎,非竖子乎,好汉乎,不与狗斗乎,后会有期乎。”
      小旺一步一步地逼近,我连抱拳的时间都没有,拉着琳的手往外逃,身后便传来鸡场主人的笑声……
      我们沿原路回到知青村,一路上琳都在忍不住偷笑。我们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琳说:“那人说话很风趣,很像你。”
      “不,本质上我和他有很大的区别。”
      “什么区别?”
      “他很可爱,像条狗。”我哈哈大笑。
      “陈小四,”琳突然板起了脸,神情很严肃。
      “到,”我马上敛起笑容,立正,像罪犯一样聆听法庭最后的判决。
      “你难道不觉这话很损人吗?”
      “报告长官,以后不敢了。”
      “我不准你说这话,因为这种话没素质,懂吗?”
      “报告长官,以后再也不敢说他像条狗了。”
      “你说什么?”
      我开始放小声音:“以后再也不敢说,”接着放开喉咙喊:“他像条狗。”
      刚说完,头顶又中了一记重创.我摸着被打的头,说:“报告长官,你很喜欢打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没素质?”
      “我打你是恨铁不成钢。”
      “报告长官,你打人时出手干净利落,不知能不能用潇洒来形容?”
      琳想了想,说:“可以。”
      “报告长……”
      “我什么时候成长官了”
      “报告长官,就在你第一次打我时我就把你当成长官了,因为你打人的动作不但潇洒而且美丽,令受打的人觉得毫无怨言,不知道能不能用周瑜打黄盖来形容?”
      “可以。”
      “报告长官,我能不能觉得一条狗很乖巧而用可爱来形容?”
      “可以。”
      “报告长官,我觉得一个人很可爱为什么不能用狗来形容?”
      “这……不能用狗。”
      “报告长官,你好像有点耍赖。”
      “我……我怎么耍赖了”
      “人可爱狗也可爱,所以用狗形容人之可爱,这很符合逻辑。”
      “但很多狗并不可爱啊,像刚才那条狗就不可爱了。”
      “那么,报告长官,你觉得什么动物都是可爱的。”
      “如比说小猪。”
      “报告长官,你很可爱。”
      我反射性地摸摸头顶,那次琳被我气得乱了分寸,很用力地敲了一下我的头,然后一脸紧张地抚摸我被打痛的地方。我闭上眼,用记忆体会琳在我头上残留下的温柔。
      “师父,你好像有心事”
      “没……没有。”
      “那,为什么心不在焉的,连我喊你都听不到。”
      “有吗?我……我不是应了吗?”
      “这已经是我第五次喊你了。”
      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十年后的知青村与十年前唯一不同的是知青村的中央多了棵榕树。
      榕树不算大,看样子,大概是十年的树龄。
      是谁在我离开后在里种上了这棵榕树?
      榕树,榕树!
      我的人生首先是跟榕树连在一起的。
      我曾经承诺过薇,要做她生命中的大榕树,为她遮风挡雨,我还记得那是薇的生日。
      “冯薇,我要做你生命中的大榕树,晴天,我为你遮太阳;雨天,我为你挡风挡雨,”我激动地说。
      有时候我会这样想,若不是琳的出现,或者我永远都会是薇的榕树,一生只保护薇一个人。可是,琳出现了,我生命中多出了一株野菊,我不可能只是薇的榕树,我还是一株野菊花。
      琳是学校植物园的管理员,植物园不大,但也有不下一百种名贵的、美丽的花种。
      但琳告诉我,植物园里面的花都不是她最喜欢的。
      有一次,我问她:“那你最喜欢的花是什么?”
      “野生的菊花。”
      “野菊?为什么?”
      “因为野菊象征沉默而专一的爱。”
      爱?我很惊奇,无论是年龄抑或是感情,我们的爱都太年轻了。

      “师父,现在我有不同的感觉了。”
      “什么感觉?”
      “这里不再荒凉,很宁静,我的心也很平静。”
      “还有呢?”
      “这里有花,有草,有树,有牛,有小鸟,有太阳散发的阳光气息,有风送来的花草芳香,这让我有一种置身于大自然的感觉。”
      “这么说,你很喜欢大自然了。”
      “嗯,师父你呢?”
      “我也是。”
      小妮,也许你不知道,我本来是不喜欢大自然的,大自然对于一个出身农村的小伙子来说没什么新奇的,但琳和薇都喜欢大自然,于是我也喜欢大自然了。
      琳曾经说过:“小四,我好喜欢这里。”
      “可是很荒凉呢?还阴森森的。”
      “这不叫阴森森,而是萧瑟,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就像置身于大自然。”
      “拜托,什么好像,这里有花有草有牛有鸟已经是大自然了。”
      之于薇,薇也说过类似喜欢知青村的话。
      “小四,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老地方,我们要常来这里。”
      “啊?为什么。”
      “因为我好喜欢这里,见了知青村就像见了多年的老朋友,很亲切。”
      老朋友?
      如果从认识时间的长短来计算,薇就是我一生中最老的朋友。薇就住在我隔壁的隔壁村,我们三岁开始一起读幼儿园,可谓青梅竹马。
      比起薇,琳只能算新朋友。
      而我最感激的是另外一个老朋友,梁新猷。
      若非他,我根本不可能熬过那几年。
      我和薇是升上小学后才认识小猷的,然后一起度过小学和初中,并且一直都在一个班,这种难得的缘分,使我们成为真正的铁哥们儿。
      我记得我被打开人生大门的是8岁那年,在这之前我跟普通的小孩一样,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有心爱的超人玩具,有可爱的布娃小狗。
      可是那天后我的命运完全被颠覆了。
      抱病在床的奶奶终于咽下了最后一气,走完了她人生的最后一刻,老爸老妈抱头痛哭,老妈哭得声嘶力竭,然后晕倒在老爸怀里,鼻子不停地出血.被送往医院后,医生摇摇头说:“是脑溢血,我们尽力了。”
      他说得轻松,却给了我们致命一击。
      之后,三天没听老爸说过一句话。
      第四天,老爸突然抱着我说:“小四,我觉得你才是我老爸。”
      我被吓哭了:“爸,你别这样,我怕。”
      于是,我成了单亲孩子的第四天,又成了精神病患者的儿子。
      那段时间情绪非常低落,也像老爸一样几天不说一句话。很多人来看过我,亲戚,老师,同学,说了一大堆催人奋进的话。
      这些话对我来说就像在一只耗子面前赞美猫肉羹是如何地鲜美可口一样虚幻而多余。
      我就像一只酷爱飞翔的小鸟突然有一天被禁锢在笼子里,无助与封闭。
      小猷每天都来看我,可是他一句话也不说,就坐在我旁边,陪我一起自闭。
      薇偶尔也会来看我,给我带点好吃的东西。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说话,我问小猷:“你干嘛老是跟着我,又不说话?”
      小猷还是不说话,只是对我微微一笑。不知怎的,我心里突然很气。
      “你说话不说?”
      我把小猷按倒地,小猷便跟我扭作一团。
      我奋力狂喊:“我要打死你,”
      所有的郁闷和压抑在揭嘶底里的叫喊和不成章法的打斗中得到渲泄。
      第二天,我便把泥公鸡、布娃娃,所有小孩子的玩物都装进箱里。埋在屋后的菜园地里,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再沉沦。
      我走到老爸跟前,拉起他的手:“老爸,以后有钱我一定把你治好。”
      老爸抬头望着我,眼神充满迷惘,似乎不认得我。
      “老爸。”我鼻子一酸,便扑倒他怀里。
      之后,小学到初中,我和小猷就像亲兄弟形影不离,他是我身边的守护神没让我受到任何伤害。初中毕业后,小猷突然对我们说他家要移民加拿大。
      移民?我和薇都显得不知所措。
      我们不太清楚移民的概念,只知道,就算有机会重逢那也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十年或二十年,因为不确定,所以遥遥无期。
      “梁新猷,我恨你,”薇说完哭着跑开了。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薇一直喜欢小猷。
      离别的前一天晚上,我们破例地喝了酒。
      “小猷,过了那边有什么打算?”
      “继续读书吧!”
      “祝你好运!”
      “嗯!谢谢。”
      接下来,我们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小猷拿出100块人民币,从中间对折撕开。
      我惊叫:“小猷,你干什么?”
      他没理我,拿出笔,在一张断钱上写了他的名字,然后把笔递给我,要我在另一张断钱签上名字。
      “这是我们的死约定,以后我们的后代拿着这半张人民币来求对方时,我们一定要尽力完成他们的心愿。”
      我马上在另一张断钱签上我的名字:“好,死约定,谁赖账就是乌龟。”然后伸出右手:“来吧,小乌龟,让我们击掌为誓。”
      我们就像张无忌和赵敏一样,击了三掌,许下承诺。
      我拿着签有小猷名字的半张钱币,怔怔发呆。
      “小四,怎么了?”
      “太可惜了。”
      “什么可惜。”
      “这一百块太可惜了,如果我们是在完整的一百块上签上名字,穷得发慌时,还能拿来江湖救急。”
      “你竟然在这么神圣的诺言下说出这种话,拿命来。”
      小猷摆了一个架势,他最拿手的是一招“猴子偷桃”,可惜,他没有一次能偷到我的桃子,我们玩了一会儿,感觉好像回到童年。
      “小四。”
      “嗯?”
      “答应我,好好活着。”
      我的眼睛有点湿润:“嗯!”
      “无论我们相隔多远,我们的心都紧贴着。”
      这就是小猷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我没有去送他,因为经不起这种离别的场面,从此小猷就走出了我的生活,那半张钱币,一直夹在我钱包的最深那层。就像我们的友情,一直埋藏在我内心深处,毫发无损。
      小猷,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着,我会努力,但是,你要知道,少了你这个朋友,我的生活索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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