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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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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东王生日后的第二天,容秀一早来到翼殿应卯,同殿的女官告诉她,有个叫朱衣点来访,翼王娘正在正殿接见。据说他是从安庆前来,捎来了翼王在那里的消息。
朱衣点?容秀脑海中立刻回忆起今年五月间,翼王在湖口开科,取中的那个“杰士”的头名。当初翼王器重他的才干,旋即收于幕下,她也是认识的。那时候他曾经说过要应年底的天试,以取得进士的功名。
“朱大人!”踏入翼殿正殿,容秀轻轻叫了一声。她看见朱衣点坐在一张梨木靠背椅上,正被一群翼殿官员包围着,他们都很迫切的想知道翼王在安庆的消息,便在他的身边七嘴八舌的问。黄蕙卿坐在朱衣点的对面,却插不上话,只有微笑着倾听。
朱衣点回过头,也认出了她。当初他考取杰士的时候,诸位考官之中,容秀是唯一的女性。后来朱衣点进入翼王帐中参赞军务,也在无意中得知,是容秀把自己的卷子推荐到翼王那里去的。
“陈先生!”他站了起来,非常感激的看着容秀。他已经把翼王在安庆的情况反反复复告诉了周围的人好几遍,虽然他们还是百听不厌,但朱衣点却感到自己应该告辞了。
“卑职这里与黄王娘告辞!我昨天参加了东试,还要过几天才放榜。这些日子正好要办一些私事。”
“哦?”黄蕙卿自然知道为烘托东王生日的喜气,昨天是有一场东试的,只不过没有想到朱衣点也参加了。“那么,东试的题目是什么?”她突然感到了好奇。
“四海之内有东王!”朱衣点很自然的说道,他丝毫没有感到这个题目有忤逆的意思。在西征的军队中,招募的新兵往往只知道东王而不知道天王,即便是当年的两广老兵,也都渐渐的快要忘记了有位洪先生曾经是他们的教主了。朱衣点最初是打算参加年底的天试的,但在翼王的军中服役,他很快就知道东试才是所有□□科举中最有地位的。
黄蕙卿的脸色微微变了变,但很快恢复了常态。
“哦,”她笑了笑问道:“朱大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朱衣点踌躇了一下,他本不想麻烦别人,但黄蕙卿的笑容是那样关切和慈祥,他还是开口了:“卑职是一个礼拜前到天京的,我来天京也是想把母亲安置在城内,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
“一个礼拜前,你怎么不早来呢?”
朱衣点笑而不答,他其实拿着两份翼王亲笔书信回京,一封刚才已经作为凭证交给翼王府掌门,另一封却是石达开写给东王的举荐信。但他心高气傲,自然不想借着这两封书信得到功名。
“没有房子?”容秀忍不住插嘴,“我现在在朝天宫住处的隔壁还是空着的呢!”她想起那里原来的主人,她的亲戚琅轩,他与表哥赵烈文一样,都是忠于清朝的,肯定至死也不会回来。
几天过后,朱衣点得中东试进士,却并不是头名。他心中微微遗憾,不过母亲已经妥当的安置在了天京,容秀介绍的朝天宫新居很舒适,他也由东殿领了江西万载县监军之职,便也告辞上任去了。
容秀等着许宗扬继续派人求亲,却毫无动静。人家没有表示,她总不好先和黄蕙卿诉说推辞之意。慢慢的,容秀也就把这回事撂下了。至于许宗扬所说的大事,却并未让她产生疑惑,那时候□□与清兵多有见仗,做大事的意思自然是立军功。
日子飞快的过去,天京城依旧与盘踞在孝陵卫的江南大营对峙,太平军与清军大小战不断。从镇江到天京烽烟四起。便是城中也时常能听到自城外朝阳门、明孝陵、雨花台传来的炮火。不过,金陵的百姓却也在这几年中习惯了,他们听着炮声照旧过着日子。天下无论是姓爱新觉罗还是姓洪,甚至姓杨,对于小民却也关系不大。
在这之间,轻舟的婚事订下了,乃是新上任的冬官丞相陈玉成。她当初也匆匆见过一面,自然知道那人样貌出众。所以,当东王府的簿书傅善祥来做媒,她虽然害羞,心里却非常愿意。
“但是!”轻舟面带迟疑,她知道自己有过失节的过往,虽然错不在她,却也生怕对方嫌弃。
“妹妹放心!这亲事已经订下来了。我来,不过是通知妹妹一声。”傅善祥傲然一笑,她是东王府的人,自然对手中的权势有种强烈的自信。不过,她见轻舟依旧眉宇间愁容不减,便又开口安慰:“妹妹真的不要过虑,陈大人我也是见过的,他是大英雄,大丈夫,一定会对你好的!”
天气一天天的变冷,转眼便到了十一月的下旬。容秀一早醒来,真的是很贪恋被窝中的温度。她望望窗子外面,天还黑着。容秀忆起今天是礼拜天。她正在睡回笼觉还是起来练习翼王拳法之间犹豫,突然发现榻边并未躺着轻舟。
容秀寻思,她一定又是早起在生炉子,或者给家里人准备早餐。自从轻舟许了人家,便竭力的学着作主妇的活计。
容秀有些为她可惜,尽管轻舟的未婚夫是百里挑一的陈玉成,她还是感到轻舟如果出嫁,便要陷入家务的琐事中,不怎么划算。陈玉成现在带兵在湖北一带与清兵作战,所以他的婚事是东王府传陈承瑢,并做主订下的。陈承瑢是陈玉成的叔叔,也是朝中百官之首--天官正丞相。他因为功劳卓著而在甲寅年(1854年)便被封为佐天侯。在天京之变以前,□□封官封爵十分严格,陈承瑢侯爵之位的获得是因为真才实学与入天京前战功的积累,因此相当的尊贵而显要。
容秀起床,走到厨房里面,果然发现轻舟守在灶边。她已经梳洗完毕,乌黑的双鬟衬着一张美丽的脸,又因为灶中忽明忽暗的火光映得更加明媚。容秀突然感到了惭愧,因为她起的晚了,而且还没有来得及梳洗。
“这么早?”
轻舟回过头冲她笑笑,并没有说话。
“今天又是礼拜天呢!”容秀心里盘算着,要拉轻舟去哪里玩。□□并不禁止女人抛头露面,这点比清廷的辖区可要强上许多。
“张贞人早就让我去她家呢!”轻舟推脱着。她说的张贞人是陈玉成的叔母,陈承瑢的夫人。
自从轻舟许了这门亲事,张贞人就经常来看她。她有种客家女人的麻利和厉害劲,但美貌温柔的轻舟很快就获得了她的喜欢。甚至她后来从丈夫口中知道了轻舟过去的经历,也是震惊之后便更加怜惜。张贞人个性十分坦诚,往往出自本能做事而不顾及利害。虽然并无血缘关系,却与侄子陈玉成的个性有些相似。不过,轻舟却还是不愿意过多的去她家走访,因为一来自己还没有过门,二来,她本能的感到佐天侯陈承瑢虽然对她极为客气,却似乎并不喜欢这个由东王府订下的侄媳妇。但这次是张贞人提了很久,她说什么也该过去一趟了。
容秀心里有些不大得劲,她感到自己的朋友自从订了亲事,就越来越冷落了她。
“好吧,那我也串门去!”容秀一边赌气说着,一边走到院子里洗漱。清冷的晨风夹杂着雾霭拂面而来,把枣树上干枯的叶子扫了几片下来。容秀忍不住搓了搓手,十一月的天气,还真的很冷呢!
过了晌午,她来到宋淑常家。扣了几下门环,前来应门的是丞二玉李妙。
“姐姐来的真是巧呢!”李妙满脸喜气,手指着正屋的方向,“谭绍光刚刚从安徽回来!”
“是吗?”容秀听了也很高兴,便脚步轻快的向正屋走去。李妙并没有跟上,她站住转过头问:“你不去?”
李妙黧黑的脸上腾起了两团红色,她虽然才十二岁,却已经从别人的言谈中知道谭绍光是她的未婚夫,也懂得了未婚夫所代表的意思。她非常害怕别人笑话,因此特别讲究避讳。
“家里还有好多活要干!”李妙很镇定的说着,但脸上的羞红却遮盖不住,“我先忙去!”她随即与容秀告辞,快步走向厨房。
容秀看着李妙纤细瘦小的背影,禁不住的好笑。她还是个小孩子,怎么也懂得害羞了。
容秀推开了正屋的门,一眼就看见了谭绍光。只见他盘腿坐在一把半旧的太师椅上,陆氏、宋淑常、何大妹、李世香、李好围在他的身边。看上去是个其乐融融的场面。只不过谭绍光不擅言辞,所以在一众女人的簇拥下稍微显得略微有些跼促。
“先生!”看见容秀,他马上跳下凳子打招呼,黧黑的脸上露出了欢悦的表情。容秀看见他的双脚是赤着的,脑袋上包裹的头巾却是块鲜艳的西洋印花布。那天蓝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朵朵大红色的玫瑰花,显得颇有几分怪异。
“这个,”谭绍光看见她讶异的目光,笑着摸了摸脑袋,解释着说,“进城前从城外买卖街买来的。现在那里有几家洋人开的铺子。我和云官在一家布店看见背坐着个红巾裹头的汉子,还以为是□□的兄弟。没想到他转过脸,却是洋鬼子装的!”他说完后忍不住又笑了,显然是想到了当初的情形感到十分有趣。“那洋人拿出这块印花布招呼,说是天京最时新的图案,而且便宜的卖给我们!”
现在城外买卖街上洋人的生意日益兴隆,洋布店开了也有几家。他们有的人颇为欣赏太平天国的装束,认为要胜过清朝剃了半个脑袋的猪尾发型,但更多的人是为了生意的需要,作出这种姿态以便入乡随俗。
“云官也到天京了?他怎么没有和你一起过来?”容秀听到后心中高兴,便急切的问道。不过,她看着谭绍光头顶,没好意思说,却知道他上洋商的当了。这种图案,最是俗气,也只有广西大脚女会买来作内衣。洋商做买卖没有中国儒商的气度,往往讲求的就是一个“利”字,自然不会放过象谭郜这样外省来的懵懂之人。
谭绍光不觉语塞,他这次由燕王秦日纲派来天京,是举荐捻军将领李昭寿领□□官职,借以笼络的意思。一同前来的还有郜云官。不过,这个自小长大的伙伴却处处不愿跟他一同出入,反而是与那个俗气市侩的李昭寿更为亲近。
“他,他说先去看先生,可是不知道先生先来这儿,也许是走岔了吧!”谭绍光解释。
容秀微微有些遗憾,又问道:“你这次到京城要停留多久?”
“很快就回去了。我这次来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他微微哂笑。在李以文的影响下,他虽然对捻军的力量有重新的估计,但对于李昭寿其人,却是不大看得起的。“现在皖省一带都在和清妖打仗,就是容发也冲锋在前头,说什么也不敢在这儿多耽搁了。”
“哦,容发在军中也要冲锋的吗?”
“当然,”谭绍光微笑的看了一眼满面关切的宋淑常,“他可是个小先锋呢!在小孩子里面中,再没人比他杀死的清妖多的了!”
“万事还是小心些为妙!”容秀低声的嘟囔着。
“先生,你不懂的,在战场上,要是小心反而得不着便宜!”
门在这时被推开了。李妙快步走了进来,她两条细瘦的胳膊上,各托着三个大海碗。里面盛着冒尖的米饭。
容秀惊讶的张大了嘴,她怎么也想不到李家的这个老二居然这么能干。正在诧异,却见她已经把碗稳稳的放在了桌子上。李妙抬头望了望谭绍光,黑蓁蓁的眼睛中留露出邀请的意思。
“我去拿咸菜!”她转身想走,却让宋淑常喊住了。
“老二歇歇,你去!”她看着李好,眼睛有点瞪了起来。她的心里,更加喜欢沉默务实的小女儿,而大女儿李好的聪明好学,甚至致力洋人的学问,却让她认为不现实,而嗤之以鼻。她看到的只是大女儿夸夸其谈,讲的都是些不能当饭吃的玩意,小女儿却已经充当了母亲的助手,不言不语的分担起家务来了。
女孩子家终归是要嫁人的,自从丈夫给两个女儿订了亲,她就总想着用自己的模式塑造出一对规范的小妇人。管教起来,李妙自然乖巧,但李好却对母亲的教育方式并不认同。大女儿能言善辩,她怎么也说不服她。女儿大了,又不能随便打,结果却是她越来越偏向和倚重小女儿了。
“好!”李好笑着应了一声,转身就想走。李妙急忙嘱咐:“姐姐,别忘了厨房还有一盆米汤,一起端来!”
李好笑着点了点头,她在走出房门时回头瞥了一眼,只见谭绍光正大口大口的向嘴里扒着饭,而李妙则坐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看来妹妹对这个未婚夫还真的是很上心呢!当谭绍光登门拜访,只有她这个小妹妹细心的观察到他还饿着肚子,便偷着跑去厨房忙着给他准备饭去了。
大家都很兴奋的看着谭绍光吃饭,因为天京城男人的稀少,她们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胃口的人了。谭绍光把六大碗捞饭都吃了个颗粒不剩,又喝了一盆由李好端来的米汤。
当他放下空空的盆子,众人都笑了起来。宋淑常欣慰的看着他和李妙,感到自己真的是找到了一个好女婿。李妙心中非常欢喜,谭绍光这样吃便代表着肯定她的手艺。她感到很能把握未婚夫的胃口,因此特意把米饭煮的硬了一些。不过,当谭绍光吃完了饭,她还是借口收拾碗筷而避开了。这样与他共处一室,会不好意思,而且如果日后姐姐无意提起了,那不是羞煞人吗?
谭绍光肚子吃的饱饱的,便又开始讲述起皖省的局势来:“今年六月黄河又发了大水,据说是百年都没有碰见过的,比己酉年广西的那次还要作怪。清妖不知道心疼百姓,还是李大人下令拿出了军中的粮米赈济。”
容秀轻轻叹息了一声,心里很为那些无家可归的人难过,又痛恨清政府的无能。她却不知道,所谓的咸妖头其实是听到灾情后便马上下旨赈灾的,但吏治败坏,上面的赈济钱粮往往被官员层层剥削,等到了灾区,再发到老百姓手上,就已经所剩无几了。
“好多人都被逼得造反了,就是大财主张老乐也在亳州雉河集会盟,当了大汉盟主,反了他清妖!”谭绍光兴致勃勃的说着,并没有以绰号张老乐的捻军将领张洛行会盟后称“大汉王”为意。他在李以文的影响下,也有种想拉拢捻军力量以助太平天国的企图。他这次上天京为李昭寿领取□□官职,尊的虽然是秦日纲的诲谕,但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却是李以文。
在来天京之前,李以文曾经对他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李昭寿此人,但人生在世,势必不能总与喜欢的人打交道。张洛行的大汉军,有着五旗数十万的人马。咱们圣兵要借重捻军之力,便需要以李昭寿作为牵线之人。他是和捻子五旗首领都交好的!”李以文是他的岳父,也是他平生最敬佩之人。他的话,谭绍光自然是言听计从。不过,他对非两广嫡系的容忍却也只限于此处了。
“不过,倒是有个不好的消息,”谭绍光眼光锐利了起来,“庐州失守了!”
容秀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坏消息,闻言不由得一惊,她记得当时的庐州守将是周胜坤,乃是夏官又正丞相,也是名骁勇善战的□□将领,怎么就这么轻易的把皖省重镇失去了呢。
“都要怪奸细在城中给清妖做内应,”谭绍光说着不由得愤怒起来,“他们是两湖人,周得桂、罗金桂还有田士文。”
容秀皱了皱眉,感到有点印象。她突然想起来,在苏三娘的婚礼上,似乎有三个杂耍艺人对映着谭绍光口中的那些名字。
“他们中有一个是不是带着个小猴子的?”她所说的人叫田士文,是曾经在苏三娘婚礼上表演过猴戏的。不过,容秀已经记不太清他的名字了。
谭绍光点点头:“就是他的猴子出入庐州城,给清妖通风报信的。这几个叛徒都是唱戏的,打仗不行,就靠着这些把戏在军中维生。要我说,外省人贪生怕死,出卖自己人倒是有一套!”
他气愤下口不择言,容秀看了他一眼,心中不悦,却也不想与他计较。她相信谭绍光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可不是真的这么想的。
李妙在厨房中收拾,突然听到门口又有人敲门,那声音非常的轻,似乎敲门的人也在犹豫着什么。她快步走去打开门,发现郜云官正站在门口。
李妙惊讶了一下,随即抿着嘴轻笑了。因为她看见,郜云官的头上,也包裹着与谭绍光同样花色的一条西洋印花布头巾。细心的她是全家唯一一个从谭绍光言谈举止中觉察到这对自小一起长大的弟兄有些别扭的。但尽管疏远了,李妙想,他们的审美情趣却还非常一致。
郜云官刚才去走访容秀不遇,想想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这些年他的确是与谭绍光生分了,但毕竟自小一起长大,情分还是不能抹杀的。他知道谭绍光要去宋淑常家,便也去走访。
“绍光兄在正屋呢!”李妙轻笑着告诉他。
一阵笑语声从正屋传过来,谭绍光低沉的语音在其中显得格外的特殊。
“外省人贪生怕死,出卖自己人倒是有一套!”
郜云官脸色顿时变得铁青。他已经走到了门口,指间刚刚接触到杨木的门,一股冰冷从中指上透过来,一下子寒到了心底去。李妙站在他的身侧,一脸不安的望着他。刚刚谭绍光的话语,她也同样听见了。虽然她十分喜欢谭绍光,却还是对他的话语不以为然。不过,李妙现在最担心的却是郜云官会不会冲进去,和谭绍光打上一架。
“不要告诉他们,我来过!”郜云官勉强微笑了一下,轻着脚步走到院子中。他昂起头,让夺眶而出的泪水流了回去。身后又响起了一阵哄笑,那是属于家庭团聚的笑声,完全没有他的份。
“他这个人是有口无心的。”李妙轻轻的劝说着。屋子里的人虽然多,却是谁也没有发现院子里又来了客人。
“我在驿馆还有公事,不在这儿多呆了!”郜云官显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真的是很忙的!”
李妙点了点头,把心放下了。她却不知,疑心和猜忌如果压制住了,并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在几年前,郜云官会冲进去与谭绍光当面对峙,几年后,他也许会选择若无其事的进去,然后佯装不在意的与他寒暄。但现在,他选择了离开。
李妙为他悄悄的打开了门,没有人知道他来过。身后的笑语随着大门的关闭截为了两段,家庭,早已距离他是太遥远的过往了。
郜云官走在天国都城宽阔的街道上,冬日里的风吹起他新买的头巾,发出呜呜的,如同哭腔般的声音。他感到寒意彻骨,却并不全是为了寒冷。
“就你们广西人打仗行吗?”郜云官的眼中几乎喷出火来。他委屈自己虽然辛苦巴结,战功并不比谭绍光低,却还是屈就于他的下面。可惜谭绍光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所谓的不公平,他感到升迁速度胜过郜云官是因为自己比他能干。
“你别忘了,万象汾也是广西人!”郜云官所说的万象汾曾经官拜□□的冬官副丞相,也是朝中数得上的人物。但他乙荣年在湖北黄州投降于湖广总督官文麾下的时候,已经因为屡次败绩,降为了检点之职。万象汾是□□定都后第一个降清的将领,他可是响当当的广西老兄弟。
刚才他站在李家门口,听到的是合家老小欢聚一堂的声音。那本是他年幼时候抛弃过的情感,当时也并没有感到离开父母有什么难以割舍,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终于在历经磨难之后,懂得了父母之情的宝贵。
他记得那时候被父亲罚跪在家门前背书,槐树的阴影覆盖在他的身上,满天的星子下面,是背后紧闭的大门。
“背不过《三字经》就不许进这个家!”这是父亲临走时发狠说的话,母亲想着劝说,却在父亲的威严下轻轻叹了一口气便尾随其后。她掩上了大门。
郜云官颠三倒四的背诵着,心中越来越委屈。夜已经深了,可是严厉的父亲却丝毫没有接纳儿子的意图。他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管住郜云官贪恋玩耍的心。
“嘿,要不要跟着我走!”一个黑色的影子从槐树上闪了出来,那人用脚倒吊在树上,一悠一悠的。星光下,仿佛精灵般闪耀着光芒。
“你是谁?”郜云官突然感到了一种强烈的羡慕。他看到那是一个年纪与他相仿的孩子。孩子光着脚,却穿着一件耀眼的缎子衣服。他的身上,有种令人向往的野性和自由。
“我是□□的圣兵,到了我们哪儿,就不用背书了!”那个孩子恳切的邀请着,大大的眼睛中仿佛揉碎了星辰的光芒。
郜云官没有抗拒这种诱惑,于是点了点头,爬起来笑着跟他走了。他甚至没有想到回头望望自家的大门。直到来到军营,郜云官才在陌生而新奇的环境中感到一种报复了父母的快意。当初,他可真的是太不懂事了。
当时营里郜云官和陈丕成,带他来投军的谭绍光都是牌尾。他最喜欢人则是脾气温和的李以文。虽然有段时间,他竭力的要把他送回去。
他每天睁开眼,便是一场接着一场的游戏。爬上陡峭的城墙,听着耳边炮火的呼啸,清妖的头颅在他的刀口下飞了起来,还有砸毁一尊尊精工制作的佛像。他感到在新的环境是那么新鲜而有趣,又怎么会有时间想到父母呢?就算他的父母当面找过来,大概,那时候的他也不会跟着回去吧!
他只记得自己是湖北人,竟然不知道家乡的具体位置了。只记得家门口是有棵高大的槐树的。每到槐花盛开的季节,父亲就会握着他的小手,领他用竹竿打落槐花,而母亲则会把槐花洗干净,揉进糯米面里,给他摊上一个个香甜的饼。就是他们逼着他读书,其实也是为着他好的。但谭绍光把他拐走了,他离开了家乡,就再也回不去了。连他自己都忘记了家乡究竟在哪里,别人自然不会为他记着。
郜云官的眼泪慢慢的淌了下来,身边没有认识的人,所以他一任泪水在面颊上纵横。风把街道两边树上的枯叶卷了一地。牌尾们走出家门,遵照东王的诰谕扫着街道。他终于拭去了眼泪,因为已经有些路人在笑着冲他指指点点了。
郜云官回到了驿馆,那里,李昭寿会用笑脸迎接他,他的笑容虽然虚情假意,但至少胜过来自曾经兄弟的伤害。
郜云官的离去,屋中的人都不知道。但李好却是第一个站出来给他打抱不平的。
“绍光,你这话,嘿嘿,”李好冷笑了一声,“什么外省人,内省人。你也说过,郜云官打起仗来,可是一直冲在前头的!他冒死救过你的命,这是出卖朋友吗?还有水营的军门唐正才,新取中的东试进士朱衣点,他们可都是外省人,但那个不是响当当的汉子。你这样讲究地域之分,还有谁肯替我们□□效力。就是今后打了天下,进了苦寒之地的罪隶省(直隶省),要杀掉的也只是满狗!”
李好的金陵官话带着点广西客家口音,所以说起来硬邦邦的。容秀听她说得痛快,正在击节称赞,但突然“满狗”两个字蹦到耳朵里,心中仿佛乍然被针刺了一下。她承认自己心软,怎么也不能把人完全的分为该死和该活的两类。
容秀抬头瞧望,但见李妙的表情是如此泰然自若,看来丞一玉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感到自己说的有什么不妥。容秀突然想到,在东王与西王联名写的《奉天讨胡檄》里就是这么教的。他们说满人是白狐与赤狗的后裔。不过,这话容秀可是不信。她感到,自己如果上了战场,是会毫不手软的杀掉对面任何无论满汉的清妖,事实上,她也在之前的城防中这么做了,但如果在言谈话语中毫不犹豫的支配别人的生死,她还是觉得十分困难。
李好目光犀利,语气咄咄逼人,谭绍光一向怕这个大姨子,当下低头嘿然不语。
李好看一眼容秀:“难道先生也是你说的贪生怕死,出卖朋友的人吗?”
谭绍光这才醒悟到屋子中的容秀也是外省人,他重重拍了下头:“先生,我是嘴没有把门的。胡说八道来着。不过,我说这话的时候,真的没有把你和云官想成像田士文他们那样的外省人。我是实在可惜庐州!”他的目光露出极深的惋惜来,甚至对容秀的歉疚也阻挡不住那份痛心疾首的遗憾。
庐州,皖省数一数二的重镇,癸好年岁末,谭绍光来到城下的时候,所有的城门皆紧紧关闭,城楼上则是刀枪林立的肃杀。在谭绍光的眼中,那城头上黑鸦鸦的铁炮和抬枪都成为了他兴奋的陪衬,他急切寻找的,是江忠源。
江忠源,那是个令□□所有军人都切齿的名字,自广西金田起义之时便如一道阴影覆盖在□□兵马的上空,塑造了一个个□□人不愿回忆的噩梦。如果不是他,也不会有蓑衣渡之战,南王也不会因此殒命,而南王的死,无论□□当时的口碑还是后世的历史,都无不为之深深遗憾。
当时,新上任的安徽巡抚江忠源便在城头上眺望,他的目光中是褐色的土地,而那片土地上则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红巾人。在他们的喊杀声中,庐州已经成为海上的孤屿。曾经的名将心中凄怆,因为满人将军舒兴阿将援军一万,却在城外按兵不动,坐看他的生死。庐州已经成为了一座孤城,并命中注定成为他生命中的滑铁卢。
谭绍光又一次领略了江忠源的厉害。他和围攻的圣兵们大多数不知道,江忠源已经身染重病,却依旧每天守卫于庐州城头。也许如此,庐州逾月未下。
然而,决战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天历十二月九日,正是妖历的腊月十五。圆月如轮,在浩瀚的寰宇中吞吐着清辉。
谭绍光与一众弟兄埋伏于城下,正对着庐州城的水西门,他们已经与策反了庐州知府胡元炜,双方谈好,四更天后便里应外合。
城头的红旗在夜风中舒展,四个斗大的黑字便如巨型蜘蛛在旗上蠢蠢欲动。
谭绍光愤怒的拍了一下大腿,压低声音问着后面趴伏的郜云官:“云官,旗上写的是什么?”围城一个月有余,这城头大旗上的四个字“迅扫妖氛”,他还真不认识。
“问我?”郜云官笑了笑,口中哈出的白气在月色下飘动,与突如其来的雾交融在一起。下雾了。谭绍光这才发现,军中唯一识字的李以文不在身边,他因为才干卓著,被翼王抽去,跟着石达开在安庆一带安民。
城上的梆子悠长的敲了四下,正是四更天。
雾越来越浓,如野马奔腾,霎时间城上城下,乌茫茫一片。
谭绍光感到冥冥之中,天父的光罩在他的头顶,指引着他的手去杀死那个□□最大的敌人。他觉得浑身的鲜血都仿佛沸腾了,在他的身边,郜云官也和一众童子先锋一样,全身燃烧着滚滚的杀气。
大雾涌动中,庐州城的方向,传来了接连不断的爆炸声。土营的弟兄们飞快的跑回,便是满面的尘土也遮盖不住脸上的笑意,惊天动地的爆炸声在他们的身后连续不断。谭绍光听到尘土和石块如雨般陨落的声音,就在这时,尘霾的气味也在雾气中弥漫过来。他喊着“杀”字,等不及爆炸完毕,便冲了过去。跳跃的石子,擦过他的脸颊。
炮子在耳边的呼啸,谭绍光完全忘记了对死亡的恐惧,他浸透在一种异样的兴奋和刺激中,而且,他不是孤身一人的,他的身边有着同生共死的弟兄。
小东门的方向也响起了爆炸的声音,那边,喊杀声同样冲破云霄。庐州城,已经有两座城门同时被攻破了。城上的清妖一阵慌乱,还是主帅手起剑落砍死了一个逃兵,才阻挡住溃败的脚步。
这时候,庐州知府胡元炜偷偷打开了北门,他早已成为了□□的内应,因此在清军的后方作出了最致命的一击。
这场混战一直持续到凌晨,无数的尸体填充了街道。空气中,满是硝烟和新鲜血液的味道。
谭绍光终于与江忠源相聚不到一丈远了,此刻大雾依旧浓重,但前面的弟兄们突然却退了回来。
“是江妖头,江妖头!”他们喊着,对这个自广西便尾随其后的煞星,他们尽管杀红了眼,还是本能的显出了恐惧。
江忠源挥舞着宝剑劈砍着谭绍光的兄弟们,虽然剑已经卷了锋刃,却依然没有人可以近身。谭绍光心中升起了一种严肃的使命感,他觉得天父要借助他的力量为自己的三子冯云山复仇,而江忠源之所以站在他面前,是等着由他来完成神的惩戒。他拼命向前挤去。
大股的圣兵呼啸着溃败,把谭绍光与江忠源冲散了。谭绍光感受到的神力并未显灵,因此没有为可爱的南王斩下复仇的一刀。他身不由己的随着队伍向后移动着。
最后,江忠源的尸体是在水关桥下的古塘中被发现的。他飘在水上,浑身都已经被泡的惨白。十二月份的巢湖尚未结冻,然而相当的寒冷。
谭绍光等人虽然愤恨他的自尽,却也只能自认倒霉。既然死了,他们便不能把他的尸体处以五马分尸或者点天灯的刑罚。死人无知无觉,是感受不到疼痛的。他们最终派民夫草草的安葬了这个清妖,和他被杀死的部下们埋在一起。圣兵们大多都是纯朴的乡下汉子,讲究的是阵前一刀一枪的砍杀。他们能够屠城三日,然后封刀,但糟蹋敌人尸体的行径,他们的头脑里还很少有人想过。
克服后的庐州呈现在一片惶恐不安中,有很多人都因为害怕自尽了,但活下来的人却在日后知道,长毛也是人,他们的统治并没有什么不好。
不久,胡以晃奉调转战皖北,翼王石达开派手下干将殿右二十指挥李以文主持庐州军事民政。
谭绍光跟在李以文的后面张榜安民,在军队中,起初书手很少,所以念了四年私塾的李大人不得不负责起草文书告示。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投效,随着李以文文书工作的清闲,许多读书人都被授予乡官之职。
乡官制度建立起来了,有些人是自愿来的,也有些人是被强迫的。但如果地方上的名士实在不愿来,他们也不会真的把那些不来的人怎么样。一切都和从前一样,照旧交粮纳税。只不过,□□征收的田税要比清廷少上一半。大多数人都很高兴,只有少数忠臣叹息人心被利益驱动,不比古时的烈士能以身殉国。但是,即便是他们也没有死节,依旧在庐州的土地上享受着优惠的政策。
一切都异常迅速的恢复了过来,就连那些匆匆自尽的亡魂,头七回家的时候也开始怨恨自己的莽撞。谭绍光眼看着庐州一步步的繁华,并胜过往昔。就是今年六月份河南铜瓦厢黄河改道,大批难民涌入庐州,也是他谭绍光和郜云官跟在上峰李以文身后,把一笔笔的钱粮赈济到灾民之手。那时候,他体验到的是一种绝对胜过杀戮和破坏的温情。
今年十一月初,转战于皖省的他又一次经过庐州,但庐州却不再是他的庐州了。因为那所城池已经被清朝军队策应奸宄攻破,城头上插满了绿营的大旗,黑洞洞的炮口指着这队经过庐州的外来者。庐州经过一年零十个月的光复后,再一次对他紧闭了大门。谭绍光感到深深的愤怒,却无能为力。因为他所在的部队接到了东王的诰谕,要从皖北撤离,军令如山,容不得他在城下逗留。
成千上万只乌鸦盘旋在庐州城的上方,黑鸦鸦的占满了半边的天空。庐州城每一道城门的上方,都悬挂着几具□□战士的尸体。因为天气转为寒冷,所以尚未腐烂,因此即使是隔着一段距离也能让城下的人感到那种硬邦邦的质感。乌鸦们惧怕着城头清军手中的刀剑,不敢过来啄食,却又舍不得离去,只绕着庐州城凄厉的鸣叫。
谭绍光认出了几名曾经的□□乡官,他们生前都已经被万刀凌迟,并剜目以为后继者效尤。在这点上,清朝的官员都从曾大人那里得到了经验,并迅速的推广。曾大人满腹经纶,自然熟读《左传》,也深知“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的道理。因此,他们把这些谋逆的汉子凌迟处死,并在行刑时不断在伤口上洒以珍贵的淮盐,增加他们的痛苦,以警示世人,实在是出自一片爱民之意。
不过,谭绍光并不懂得其中关爱世人的深意,正如他无法向大家解释,因为庐州失守的愤恨而一时失言的原因一样。他当时只是在那一双双黑洞洞的眼睛下方感到了复仇的杀意,直到一个温和的声音贴在他的耳边说:“我们会回来!”
“我知道了,天王的《原道醒世训》里让背诵‘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你大字不识,背了肯定也是忘了意思。”李好说着,调皮的笑了起来。她的笑声非常有感染力,屋子里其她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她们都相信谭绍光是无心才说的,也就轻易的用笑声原谅了他。
谭绍光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他抬头望望,只见屋里的人虽然口上不说,面子上也都带着点不以为然的意思。
“对了,先生,你是不是在湖口忘记了一套书?后来被李大人发现,让我给你捎回来了!”谭绍光突然想起了什么,便马上借机转移了话题,对容秀说道。
“是?”容秀猜出了几分,高兴的眉毛都飞舞起来了。
可是谭绍光想了一会,他实在是记不清那书的名字。“是你那本怪书,什么‘元质’、‘养气’的!”
“什么怪书!”容秀笑出了声,“是《博物新编》!”
“《博物新编》?”李好的眼睛瞪大了,“城外的买卖街就来了一部,可惜让人先订走了,姐姐到时候借给我看!”
宋淑常横了大女儿一眼,她不很满意李好的不务正业,不过客人在旁边,总不能苛责女儿。就在这时,谭绍光站起来告辞。她于是忘记了李好,拿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布袋,装了很多食物让女婿拿走。
谭绍光没有推辞,他的心中早已把自己当作了这家的人了。所以谭绍光欣悦的看着这些他在军营中不曾品尝过的食品,想着要捎回给郜云官共享,那是他的哥儿们,他心里非常的惦记。
“绍光,”李好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怎么包着这样一块头巾,赶紧换了吧,真的好难看!”
大家都忍不住又笑了,在清脆的笑声中,谭绍光迷惑不解的抓抓头。这块头巾是郜云官帮他拍板定下来的,他相信他的眼光。
容秀礼拜一到翼王府当差的时候,已经在昨天傍晚送走了谭郜二人。她心中欣慰,感到这两人自幼建立的情感并没有因为岁月的冲洗而变得浅淡。她却不知,自己看到的只是浮光掠影。当真心实意的情感业已破碎之际,维持表面上的客气是人们十分擅长的行为。
在容秀的眼里,那个离别的傍晚,一切都是那样的完美,即便是乍起的冬风也在夕阳的金色下被镀上了一层浅浅的暖意。
李昭寿夹在谭郜二人之间,微微显得有些不和谐。不过,他的脸上也洋溢着一个新婚丈夫的幸福感。李昭寿趁着这几天在天京城短暂的停留,居然得蒙九千岁恩赏,被赐予了一房妻室。他在某些方面,还真的是一个有办法的人。此刻,他的目光正停留在新婚妻子的脸上,神态里也能找到几分依依不舍的情分。
谭郜二人都已经换掉了滑稽怪异的西洋印花布头巾,容颜重新显得朴实而英气勃勃。他们迈着矫健的步子行走在牵线阵的队伍中,虽然职务都已经分别升为了军帅和师帅,却依照东王在《行军总要》中规定的那样,把马让给了伤员。因为众目睽睽,所以二人不便与容秀挥手作别,但两个少年并肩远去的背影却都是异常的挺拔而俊逸。
那情形被容秀一直回味,因此她的心情直到第二天都很好。早晨她踏入翼王府,呈现在眼前的照旧是一片生机融融的田园景象。放养的鸡鸭在园子里漫步,间或能听见犬吠和羔羊“咩咩”的叫声。黄蕙卿的心很是细致,她生怕禽兽们糟蹋,早已让人用竹篱把翼王喜欢的花木都围住了。
这一日天气很是晴朗,所以翼王的七位妻子都把孩子抱了出来晒太阳。她们分散在院子中,或逗弄着孩子,或欣赏着王府中的景致。每个人都自有一份用优雅和从容点缀起来的美丽,即便是城外的炮火声时断时续的传来,也无法影响这种冬日阳光下的自在平和。
昨天的高兴一直延续着,所以容秀在看到翼嗣君蹒跚学步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个小家伙真的是太可爱了,又黑又胖,脸面却生的很是俊气,真的长得象极了翼王。黄蕙卿把手掌托在儿子的腋下,搀扶着他在院子中摇摇摆摆的行走。孩子走的高兴了,嘴里便咿咿呀呀的哼唱。容秀竖起耳朵留神的听,似乎是“爸爸”,“伯伯”什么的。
黄蕙卿低着头,笑着对儿子说:“你爸爸在武玱(武昌)呢!你的伯伯呀,九千岁和六千岁都出城打仗去了!”
“哦,北王殿下也去了吗?”容秀有些惊讶的问,在她的记忆里,北王可是从来没有出过天京城的。
“是呀,他被派到了下游的镇江郡,援救被清妖包围的吴如孝!”
“那许大人是不是也跟着去了?”容秀脱口而出。她的话刚刚说完,身边便已经响起了一阵笑声。尤其是翼王侧妃李氏,盯着她不住的笑看。
容秀大为窘迫,虽然心里并没有什么,脸却也骤然的红了。
“自然也是跟着去了,他和六千岁是形影不离的!”黄蕙卿说着,语气很是欣慰。
“那可真是太好了,北王能被派出去带兵……”容秀顾不上脸红,她和黄蕙卿对视,两人心中都升起了一种由衷的庆幸。
几个月来,东王是越发的飞扬跋扈,而北王却以阴柔隐忍继之,就是这两个女人也感到十分的诡异。现在东王允许北王出外带兵,是不是也是一种重归信任的表示,而北王在外,不啻于“重耳在外而安”,无论对他自身还是□□的前途,都应该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容秀重重的松了一口气,便蹲下身子逗弄起翼嗣君来。孩子咿咿呀呀的跟她说话,容秀却一句也听不明白。
“他现在还不会讲话,等到明年,肯定就什么也能说了。”黄蕙卿替儿子辩解。说罢,她扬起脸笑了起来,便是十一月的寒风擦过耳畔也似乎变得有了勃勃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