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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最好朋友的婚礼(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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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怎么这么久?”沈思哲的声音中充斥着不满。
程也说了什么我没听清,因为我满脑子都在想着一件事——世界真奇妙,沈思哲和程也居然是兄弟。
“苏瑾,沈思哲怎么还有弟弟?”趁着客人不多的时候,我对着苏瑾耳语。
“我没跟你说过吗?他一直在国外念书的,今早刚下飞机。我也是第一次见。”
原来他最终还是出国读硕士了啊。
记得上学的时候,程也就是我们学校的传说,他是全校历届以来第一个全满分绩点毕业的人,此记录至今没人能平。毕业那年,有不少国内外大学和著名建筑公司中意他,听说他都一一婉拒了。事实证明,传言果真不可信。
“这是我表弟,程也。”
沈思哲虽然待人差了些,但是处事还算周到,起码他还知道要帮我和程也互相介绍一下。
“这位是……”
“钱菲菲,好久不见。”程也的声音淡然,听不出一丝情绪。
我受宠若惊般看着他,心里却在纠结我是不是也该礼貌性地回一句“你好!”。
“你们认识?”苏瑾捣捣我的胳膊,神秘兮兮地冲我眨眼。
不单单是苏瑾,其实我也好奇程也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可是婚礼快要开始了,沈思哲没有给我们闲聊的时间,直接打发我们去补妆。
“苏瑾,紧张不紧张?”
“我又不是你,从小就想结婚。”苏瑾闭着眼,不屑的语气却分毫不减。
“哎呀,说的人家好像很饥渴似的。”
“你一直都是。”那么多年的好友,苏瑾从来都是毫不留情地揭我老底。
我承认,我是从幼儿园开始就期待结婚这件事,不过那时候仅仅是因为觉得新娘的婚纱很美罢了。听我妈说,我小时候只要是认识的男生,我总抓着别人让他们长大后跟我结婚,不过欣慰的是,几乎没什么人答应我。沈思哲求婚那天,我和苏瑾通完电话,突然有种失落感,本来还有苏瑾陪着我,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战斗在晚婚晚育的最前线。
“钱菲菲,该你了。”
我从忧郁中醒来,陷入更大的忧郁中。茫茫桌海,敬酒敬到哪一年才算完啊?
苏瑾和沈思哲结束婚礼要去机场,他们不能喝酒,所以今天的酒全是我和伴郎代喝。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比我和孙淼更不靠谱的伴娘伴郎了,身为伴娘的我迟到就算了,身为伴郎的孙淼更离谱,竟然过敏住进了医院。
沈思哲说,除了程也,找不到别人愿意帮他代酒。
我问替补伴郎程也,“你千杯不醉?”
他的眼神充满鄙夷:“我欠他人情。”
我拎着红酒瓶,和苏瑾对视了一眼,心中偷乐。昨晚我就是因为躲在酒店的房间灌了一箱葡萄汁在红酒瓶里,才睡眠不足的。红酒瓶口小,我一开始怕葡萄汁洒出来,都是一点一点慢慢倒的。后来打电话给苏瑾诉苦的时候,她叫我去买只漏斗,这样效率就会高一些。果然……本来半小时灌一瓶,使用漏斗后一小时完成任务,效率杠杠的。
康师傅鲜的每日C黑加仑味果汁,倒进酒杯里,从外形上看与别人杯子里的红酒并无二异。我乐呵呵地一口气干完一杯又一杯“红酒”,笑眯眯地以不变应万变。
“好酒量。”一位大叔喝的醉醺醺的,豪迈地拍拍我肩膀,转身又去找程也喝酒,“小也,你这新娘子不错。”
酒桌上众人看情况不对,直接把大叔拖回座位。
“他好像喝多了。”我有些尴尬,举着空酒杯向他笑。
“嗯。”他揉揉太阳穴,神情疲惫,身上也沾了些酒气。
同样是战友,我突然有些同情他,觉得一样是新娘新郎的酒替,我毫无压力地左右开弓,也没人欺负我一介女流。程也却远没我那么幸运,他是新郎的表弟,客人大多数都认识他,那帮大叔大爷大哥们红酒、白酒、啤酒搀着灌他,这样下去,估计一会救护车就得来了。
“喂,你行不行啊?”
在危难面前,友谊总是产生得极其迅速。此刻的我,不知何时把程也看作是盟友,盟友有难,我自然要拔刀相助。
“没事,你在关心我?”程也狭长的眼睛里带着笑意,在酒气的氤氲下,目光迷离,有种摄人心魄的光芒。
我心跳莫名漏了一拍,端着酒杯走开,假装没听见他后半句话。
在苏瑾和沈思哲接受完众人借酒传达的“祝福”后,我也差不多喝饱了,摸摸我的便便大腹,我想我很有必要去趟厕所。
“一会我把捧花扔给你,你接好了。”苏瑾提着婚纱小跑过来,俯身在我耳边说。
“收到。”
我想此刻的我在别人眼里,两眼放光,就跟看见肉的大灰狼没什么两样。可是我这只狼即便使出了浑身解数,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到嘴的肉被别人叼走。或许大二那年春节,我妈不远千里去找的那位算命先生说中了,我的确是晚婚晚育的命。
“苏瑾……”我一脸委屈,眼巴巴地看着我不认识的一位小美女兴奋地挥舞着捧花。
“不要说你认识我,10岁小孩都抢不过,真丢人。”苏瑾结了婚,就不管我死活了。
“老婆,我们该走了……”沈思哲也是一副扑克脸,我真怀疑这是他们家族的遗传,他用余光扫了我一眼,“你好自为之。”
我有什么好自为之的,苏瑾从我们住的房子里搬出去,我反倒乐的自在。
婚礼结束后,我换上帆布鞋,顿时觉得降落到地面的感觉真好。脚脖已经红肿,不过我凭自己的力量走回去一点问题也没有。酒店大厅里,程也陪着长辈送客,我礼貌性地跟他比划手势,示意我要先走,谁知我手舞足蹈半天他也没注意到我。为了避免保安叔叔把我带走,我只好悻悻离开。
路过楼下的肯德基,我点了份全家桶带回去,一天没吃东西,我快升天了。收银员小姐化着浓妆,面无表情地给我打包,我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想到曾经在KFC打工的日子。那时候的我总是大声吆喝着“欢迎光临,这边点餐。”之类的话语,室友们说好好地快餐店愣是被我的过分热情搞成了菜市场。
回到家,空气里全是冷清的气味。
我和苏瑾在这里住了将近两年,都喜欢这里的环境。房子是沈思哲朋友的,苏瑾搬走后,他说我可以继续住这里,反正短期内房主不会回来。我是个恋旧的人,习惯了的事情就不愿意再去改变。
夜幕降临,我喝完最后一杯可乐,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空荡的房间里回声响亮,幸好苏瑾不在,否则她肯定又要骂我。
~\(≧▽≦)/~啦啦啦
一边洗澡一边大声哼着歌,我陷入浑然忘我的境地。洗完澡后,我才察觉内衣忘记拿了,这会儿还挂在阳台。我喊了半天苏瑾,没人应答,才想起来那个帮我拿衣服的人已嫁作他人妇。不得已,我只好裹了浴巾出去。
五月的夜晚还有点凉意,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阳台,取下一套那啥,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回浴室。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一瘸一拐的姿势稍显难看。
经过客厅的时候,我似乎听见耳边除了风的呼啸还有门锁转动的微响。出于人类原始的自我保护本能,我警觉地转头,短短的一秒钟内,脑子飞快转过三个念头。
一、苏瑾落了东西回来拿。
二、沈思哲也来了快跑。
三、歹徒入室抢劫,先奸后杀。
……
不管怎样,我一个弱女子还是先躲起来比较安全。调转方向,目标卧室,谁知脚底的拖鞋打滑,一个趔趄摔得我眼冒金星,手里的那啥和那啥也飞了出去。
衣物落地的瞬间,我再一次听见某个熟悉的声音——
“钱菲菲,你怎么在我家?”
我扭头,两行热乎乎的东西从鼻腔滑落,再抬头,看到的是拖着旅行箱,已然石化的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