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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最好朋友的婚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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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菲菲,给你十分钟的时间,立马给我滚到酒店来!”
电话里,苏瑾的狮子吼穿透耳膜直接刺激到我脆弱的神经。
看看时间,8点45分,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我居然再一次睡过了。今天不是我的婚礼,是我最好的朋友苏瑾结婚的日子,而我担任的角色,是伴娘。
记得刚和苏瑾认识那会儿,我就和她约定好了,以后我们俩生的孩子一定得结婚。苏瑾说,我肯定结婚比她早,所以我得生个男孩,她生女孩,这样才可以。13岁的我们,纯洁得像蓝空中漂浮的朵朵白云,不懂姐弟恋,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男男和女女其实也可以在一起的。
事实是,苏瑾大学毕业后进了市里一家有名的律师所,她老公曾是她的委托人,官司胜诉后,沈思哲开始追求苏瑾,相恋两年后,他们决定结婚。我,则单身至今。
半小时后。
微笑迎接客人的新娘在看到我后,不顾形象地大吼。
“钱菲菲,你这杀千刀的,你是来参加婚礼的还是来奔丧的?”
“苏瑾,你不能这么这么无情地抨击我,我接到你的电话后,只刷了牙,脸都没洗就赶过来了。”
“那我是不是该谢谢你?拜托,你是伴娘诶,居然比客人到的还晚。”
“对不起,对不起,下次我一定准时到。”
“下次?钱菲菲同学,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小瑾会结第二次婚,是吗?”沉默了良久的沈思哲终于发话,此刻的他阴沉着脸站在苏瑾身旁,格外不待见我。
“当然不是,我怎么敢,我去洗手间整理一下,马上回来。”
在沈思哲面前,我向来心虚,论口才我不及他,论智慧我更不及他,所以每次看见他,我都有种想逃的冲动。
其实这个沈思哲,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就看我不顺眼了,不就是当初我反对苏瑾和他谈恋爱吗,至于记仇到现在吗?说到底,我当初反对的原因,也只是觉得沈思哲长得一副花花公子样,身为苏瑾闺蜜的我当然不希望她将来受伤害嘛。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从前是看走了眼,沈思哲这家伙空余时间只会赖在家里上网或者陪在苏瑾身边,根本没有劈腿的可能性。
面对洗手间的镜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苏瑾会说我是来奔丧的了,因为我活脱脱就是一副贞子刚从水井里爬出来的模样,难怪刚才明明有那么多空车从我面前经过,但是没有一辆停下来载我,只有那位司机大叔心肠最好了。(司机大叔:养家糊口不容易啊,T T)
简单地洗了把脸,将粉色小礼服整理好,又迅速掏出包里的高跟鞋换上,我才小心翼翼地迈了出去。
说实话,对于高跟鞋这种东西,我一直很畏惧,因为我个子比较高,体型又有点小胖,所以不能再穿高跟鞋给大家树立一种高大魁梧且彪悍的形象。不过苏瑾常说,幸亏我不矮,否则我会看上去更加圆滚滚。印象中,我只在大学时期穿过一次高跟鞋,那次还不幸崴了脚,脚脖子肿了一个星期才好。至于崴脚的原因嘛,都怪那个谁谁谁……
“喂,麻烦让让,不要挡道!”不知何时,身后传来男人说话的声音。
“啊——”我在风中凌乱了几下,企图维持平衡,无奈还是挽救不了脚崴的悲剧。我扶着墙,疼得龇牙咧嘴,缓缓转身。看见的却是一张扑克脸,我认得这张脸的主人,建筑系的程也。
“大哥,我没挡道。”我顶着一张苦瓜脸,满腹委屈。
“大哥?”对面的男子挑眉,走近我身边,一脸不屑,“你确定我比你大?”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看上去比你成熟那么一丁点,但是大家校友一场,何必这么毒舌。况且我和你又不是很熟,陌生人见面,不是应该以礼待人的吗?
为了给对方留下个美好的形象,我按耐住嘴角抽搐的情绪,继续展示我灿若菊花的微笑,我说:“那这位弟弟,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再见。”
我尝试着迈出步子,还好脚崴得没有上次严重,忍着痛,勉强还能走。苏瑾还在等着我,作为伴娘,我怎么能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刻壮烈牺牲?
至于程也,就像是,你走在路上,每天都会擦肩而过的无数路人,今天遇见,明天却不知道在何方。虽然这个叫做程也的路人甲,比其他的路人乙、路人丙、路人丁等等,在形象上胜出很多筹,但是我这个人向来只会在陌生人面前“闷”,在熟人面前“骚”,所以在陌生人程也面前,我也只是微微笑、转身。
还好程也没说什么,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同校四年,在偌大的校园不期而遇的次数屈指可数,况且我都没跟他说过话,他应该是不认识我的。这样一想,我反而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头脑发热跟他寒暄了。如果我真的厚着脸皮贴过去了,那么只会出现如下情景:
“程也,你好,我也是S大08届毕业的,和你是校友。”
“哦,这样啊,你叫什么名字?”
多尴尬啊!是不是?
回到大厅,我看见苏瑾的脸都快笑僵了,不过就算她面瘫,她也依旧是今天最美丽动人的女人。
毕竟,电视上都说了,女人是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皇后,一辈子的操劳。
“哥。”听到程也的声音,我在帮苏瑾整理婚纱的手一滞,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心虚不敢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