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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姐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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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沈之川登上家主之位那年,只有十六岁。
沈氏是玄武关一带的百年将门世家。太平时替君王镇守边关,大乱则割据一方。入主圣京的帝王换了几轮,唯有玄武关沈氏像盘根错节的大树屹立不倒。
在一次巡视领地时,家主马车意外翻倒,双亲摔下山崖身亡。几个势力最大的亲族虎视眈眈,明争暗斗一番后,谁也不能消灭谁,最后只好推举姐姐成为家主。
其实在一开始,她们并不想要姐姐。她们要的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傀儡。当时只有四岁的他,是她们最理想的培养对象。她们用精巧的小玩意吸引他,好吃好喝地哄着他,让他快活得找不着北。随后,她们开始向他提要求,要他下令夺走某个亲族的领地,或者收回某个下属的兵权。当他一脸困惑地询问原因时,那些人脸上的笑意一瞬间敛去,露出残忍的不耐。
他被吓得嚎啕大哭。这时,姐姐自告奋勇站出来,说阿泽还太小,尚未明事理,不如先由她暂代家主,待他大些之后再做打算。她们虽不情愿,但也只得如此,同时警告姐姐,一旦表现不能让她们满意,就会迅速把她撤下。
而她登上这个位置后,便是整整十年。
姐姐在几大家族之间斡旋,仅用了三年时间便站稳脚跟。连最不看好姐姐的族老也不得不承认,姐姐确实很有当家主的才能。她获得了周围大部分人的信服和认可,开始大展拳脚。
在姐姐的庇护下,他顺利成长到七岁。姐姐变得越来越忙,但每天晚上必定会抽出一点时间同他说话谈天。他趴在姐姐的膝上,好奇地捏着她家主制服上的繁重刺绣,姐姐摸着他的头,说她不满足于现在的安排,她想要做更多,让她们姐弟再也不受任何人摆布。
沈之泽知道,这些话姐姐绝不会对旁人提起。自己是姐姐在这里唯一信任的人。而他也是如此,姐姐也是他在这里唯一信任的人。她们是这残酷山庄中紧紧相依的两棵小树。
直到那个叫做姜巫的女人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一个奇怪的女人跑到山庄门前毛遂自荐,说当权者无道,她要找人联合起兵,一起干一番大事业。
守卫把她轰走,可她仍不屈不挠,一遍又一遍地来访。有一次,竟给她发现守卫的漏洞,一路闯进了议事书房。
最后,姐姐接见了她。她们在书房中交谈了一夜。第二天,姐姐说服所有族老,宣布要全力与姜巫合作。
那天,姐姐的眼睛里带着光。她说,阿泽,拥有权力的感觉真好。我不止要做家主,我还要去更高的位置。
他虽然还是个孩子,却也敏锐地察觉到这件事的风险。他攥着姐姐衣角担忧地问,万一那个奇怪的女人失败了怎么办?那些族老一定会怪罪你,把你从家主的位置上拉下来。
我不怕。姐姐斩钉截铁道。我相信姜巫,也相信自己的眼光。只要赌赢了,我们就能拥有远超这个山庄的一切。我愿意冒这个风险。
十九岁的姐姐披上战甲,带着沈氏的军队和姜巫一同离开了山庄。
此后是极度漫长的两年。他待在山庄中,每日翘盼着从前线送来的家信。
“朔阳大捷,姜巫运奇谋,以寡击众,大破敌师。我军声威大振,兵势日盛。我身体康安,毋须挂怀。”
“行至蜀关,猝遭敌寇伏击,险陷重围,侥幸方得脱身。乱军之中,姜巫为护我臂上受创。我身无大碍,不必忧念。军中药匮,望汝见信之后,速备金创药,驰寄军前。”
“连日鏖战,历尽艰危,终克南下险隘要道,今去圣京止余二百里。姜巫威声远震,兵之所向,莫敢撄其锋。四方割据诸部,望风归降,大势渐定。我身体安康,勿劳挂念。”
每次,他先快速地扫一遍信,确认姐姐安全后,再松一口气,然后细细读信上的每一个字。他发现,姐姐的每一封信上都提到姜巫,而留给他的话,却总只有信头的一句“吾弟阿泽亲启”。
他感觉眼睛很酸,又怕自己一不小心掉下泪来,糊了书信上的字迹。他小心地将书信收好,放在枕下,带着一肚子说不出的烦闷,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睡着了。
事实证明,姐姐赌对了。旧王朝不堪一击,姜巫的军队所向披靡,在短短两年内便一统南境。姐姐作为最早的追随者之一,在姜巫登基后,当即被册封为护国大将军。她实现了她的野心,不仅家主地位稳固,还开创了沈氏全族上下从未有过的地位和尊荣。
沈之泽为姐姐高兴,但最让他高兴的,还是姐姐传急信来,道待登基大典结束,她便立即赶回山庄,与他姐弟相聚。
那一天,他天不亮就守候在山庄门外,翘首等待着姐姐的车辇。从东方破晓等到日上中天,再到薄暮西沉,终于看见一列车队从远方缓缓驶来。他迫不及待拍马迎上。队伍中间最为华贵的那驾车辇停了下来,车帘掀起,一道人影从车上钻了出来。他心跳剧烈,激动大喊着“姐姐”,翻身下马朝马车跑去,但看清车前那人的脸后,又立时顿住了。
那个曾经灰头土脸上门求访、现在却已是统辖万民的女帝姜巫,此时正笑吟吟地看着他。
“之川猜得果然不错。阿泽,你长高了许多。”
这时,姐姐才从马车上钻出来。她没有像从前那样,一见面就上前抱住他,像摸小马那样摸他的头发,而是和姜巫并排站在一起,一双眼睛充满感情地望着他。
他的视线落在她们的腹部上。那里像小丘似的微微隆起。姐姐顺着他的视线,抚向自己的肚子,同他微笑。
“阿泽,你要当舅舅了。”
在不久后的一天,在同一间卧房里,姐姐和姜巫各自诞下了一个女孩。
当他从产婆怀中笨拙地接过那个皱巴巴像小猴似的孩子时,他仍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成为了舅舅。姐姐虚弱地看着他怀中的孩子,眼中溢满母性的柔情。
“天下刚定,还有许多棘手的事情尚未去做,恐怕没有太多时间能陪伴她。”
“我来帮忙。”他听见自己忙不迭道,像是生怕晚答一秒,这个差使就会被旁人抢走,“姐姐,我会帮你照顾她,就像你从前照顾我那样。”
姐姐笑着点了点头。
就这样,他跟随姐姐和姜巫的车驾,来到了圣京。
巍峨华贵的宫墙前,他像一个初入城镇的乡下孩子般好奇地张望。一个身着朱红官袍容貌出众的男子上前迎接,笑容满面地同她们问好。他听见姜巫喊他明奴。
姐姐和姜巫先去处理公务,那个叫做明奴的男官领他前往为她们姐弟准备的卧房。踏入院子的那刻,他立刻被震撼了。雕梁画栋,珠玉琳琅,这个繁华富庶的百年皇都令他感到深深的富贵迷人眼。
“这是除了圣上寝殿外最好的房间。圣上特地吩咐我,一定要给你们留着。”
明奴笑着感慨,那笑容令人如沐春风,只是眼底却没有什么笑意。
“之川将军在圣上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啊。”
回到圣京后,姐姐便一头扎入了公务中,每日忙得脚不沾地。大部分时间,她都同姜巫一起在殿中议事。沈之泽摸清她的作息后,早晚踩点去她的房间问安,却十次有九次都能撞见姜巫,不是和姐姐在一起用膳,就是躺在榻上谈天说笑,俨然将这里当做了另一个寝宫。
沈之泽只好将注意力都投注在姐姐的孩子上。姐姐给她起了个乳名叫小囡。他看着那个小粉团子在哭闹和熟睡中一天天长大,像一颗吸饱了水的种子开始舒展萌发,学会爬行,踉踉跄跄地走路,咿咿呀呀地学着说话。
小囡到了满地跑的年纪。沈之泽每日上完射术和剑道课,就带着小囡四处乱逛。放纸鸢,踢毛毽,蹴鞠,市面上出了什么新鲜玩意,都搜罗回来给小囡玩,听说皇寺住持开光的琉璃珠子消灾避邪,也特地跑去给小囡求了一串。
沈之泽永远忘不了小囡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那天,他带着小囡在花园中踢毛毽,姐姐和姜巫带着一众女官正好经过花园。姐姐爱踢毽子,一时技痒上前,兴致勃勃地同他们踢了几个来回。一个女官走上前来逗弄小囡,指着她脖子上佩戴的琉璃珠子,笑眯眯地问这是谁送给她的,小囡一把抓住身旁沈之泽的衣袖,咿呀叫起来。
“舅,舅舅。”
在场所有人都面露惊讶。沈之泽先是愣住了,继而激动地搂住小囡,笑得没了眼睛。
“姐姐!你听见了吗!小囡说话了!”
姐姐伸手捏捏小囡光滑的脸蛋,眼睛却看着他,里面盛满了欣慰。
“阿泽,你把小囡照顾得很好。”
沈之泽的胸膛里溢满了自豪。他有许多话想对姐姐说,他想说小囡不止喜欢毛毽,还喜欢蹴鞠,和姐姐一样喜欢先出右脚,小囡最近开始自己吃饭了,和姐姐一样爱用左手握筷子。可是话到嘴边刚要张口,姜巫道一句时候不早了,该去和北燕使者会面了,姐姐便转身离开了。
花园里又只剩下他和小囡。小囡看着娘亲走远的背影,咿咿呀呀地轻声叫着,脸皱着要哭了出来。沈之泽抱起她,强笑着指指树上的鸟,池中的鱼,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可小囡仍旧哭闹不止。
正当他手足无措时,身后传来一声温和的“让下官来试试”。他回头一看,那个叫做明奴的男官笑着走上前来,接过小囡轻拍几下,安抚几声,小囡便神奇地停住了哭泣。
“朝云公主身体欠佳,经常哭闹,我日夜在侧照顾,也算颇有些育儿心得。”
明奴将安静下来的小囡塞回给他,依旧笑得如沐春风。
“以后若有难处,尽可来找我。”
他和明奴熟悉起来。明奴告诉他自己是如何作为质子来到宫中,又如何得到姜巫的信任,帮助她清理那些顽固的旧贵族。听到他平静地说出自己如何毒杀那些遗老时,沈之泽打了个寒战,明奴却笑了起来。
“若我不狠心做出些成果,她是不会多看我一眼的。”说着说着,他又自嘲地摇了摇头。“可我是个贪心的人。她眼里有了我,我又觉得不满足。我总是希望,我是她最亲近的那个人才好。”
像是被猛然击中,沈之泽差点脱口而出他也是,但他忍住了没有说出口,只能在心中默默地应和。
一晃已是在圣京的第三个年头。王府修建完毕,他和姐姐小囡一起搬进了新府邸。说是姐姐的王府,但实际上姐姐仍旧常常宿在宫中,府中仍旧只有他和小囡互相作伴。但沈之泽已经习以为常。他已经十二岁了,个头窜到了姐姐的胸口,嘴唇和下巴开始冒出青茬,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再缩小回七岁的模样,正如无法回到趴在姐姐膝盖上和她互相依靠的那段时光。
刚搬入府邸不到一月,宫中便出了件大事。身为近臣的明奴,忽然在议事大殿中公然请命,道公主身体欠佳,女帝为了子息考虑,应当再诞下其他孩子。女帝震怒,当场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又罚了二十大板。
沈之泽去宫中看望明奴时,他正趴在榻上,脸色和嘴唇像纸一样苍白。
“我是故意那么做的。”
他的脸上又浮出微笑,印在苍白的脸上看起来格外瘆人。
“女帝已经很久没有单独来找我了。我一直在害怕,害怕她会被其他人吸引,害怕她眼里不再有我。幸好,她的反应告诉我,她很爱朝云,而我是朝云的父亲,就凭这一点,她就不会忘了我。”
沈之泽嘴唇动了动,试图说出些宽慰的话,明奴却直直盯着他,仿佛要透过皮肉剜出心来拷问他。
“之泽,难道你不会怕吗?怕自己一无是处,怕自己变成女人眼中的废物,被彻底抛弃?难道你没有过一点想要彻底占据某个人的欲望?”
沈之泽怔住了。明奴紧紧攥着身下的锦被,形容逐渐癫狂。
“她说过,她会接纳我,在意我。可是结果呢?我帮她清理完那些旧贵族后,她就渐渐对我没了兴趣,每天只和你的姐姐待在一起。我早该知道的,感情就是这世上最不稳定的东西。只有权力才是永恒的,只有永恒的权力才能带来永恒的感情。对,就是这样。之泽,男人要先拥有权力,才配拥有感情,才能占据你喜欢的女人。这才是我们的生存之道。”
他发狂似地说了半响,随后力气耗尽般沉沉睡去。沈之泽恍惚地走出房间,心中像是有什么在开始萌发,蠢蠢欲动地破壳而出。
三月后,叛乱爆发。姜巫御驾亲征,在边境遭遇伏击,下落不明。
那是一段极度混乱的日子。姐姐每日在宫中和府中往返,眉头紧紧皱着,没有一刻松开过。一日,她前往宫中议事,彻夜未归,他在府门前等了整整一晚,直到天亮才等来姐姐的车驾。
姐姐下马车时,脸色阴沉得可怕。他惴惴不安地跟在她身后,随她一路走到书房,然后看着她抽出腰间的佩剑,挥剑将绣金屏风砍成了两半——那是她们刚搬入府邸时,明奴送来的贺礼。
“白眼狼!”
他听见姐姐一声声怒斥,告诉他明奴如何哄骗她们前往议事大殿,如何勾结禁军将所有人挟持,如何以朝云公主生父之名登上王座。最后,她握住他的肩膀,坚定地告诉他,她们要逃离圣京,去边境把女帝找回来。
他自然服从她的安排,甚至隐隐激动。这意味着他们三人终于能长久地待在一起。次日夜里,他抱着小囡坐上马车,却见姐姐腿上多了一个和小囡年龄相仿的女孩儿,瘦小病弱,像一只惶恐的小动物,唯有那双眼睛异常明亮,令他一眼就想起了姜巫。
他的表情瞬间凝固,心里凉了下去。
“不救出朝云,我没脸见女帝。”
姐姐平静道。
“别担心,我会护你们周全。”
马车日夜兼程,朝边境飞驰而去。起初,她们还能凭着亲王身份,快速通过一道道关隘,但随着明奴的势力稳固,宫中发出的追捕急令迅速传遍了南境。在距离玄武关一百余里的关口,追兵和巡捕已经多如牛毛,她们不得不停下脚步,隐匿在临近的村庄中。
追兵每日都在扫荡村庄,不断收束搜索圈。第三日的夜晚,姐姐提出一个突围的办法,由她和亲兵从大路出逃,吸引追兵的注意力,沈之泽则趁此时机,带着朝云公主从小路出逃,从而摆脱追兵的包围。
沈之泽“嚯”地一下站了起来。那小囡呢?小囡和谁走?
我不能带着小囡。你也不可能同时带着两个孩子。我会提前把她藏在地窖里,等我们都安全了,再把她接回来。
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把小囡带走,把那个拖油瓶留在这里?
他听见自己吼叫出来,仇恨的目光射向那个战战兢兢的病弱女孩。
没错,拖油瓶,就是拖油瓶。他朝那个女孩咆哮。如果不是带着你,追兵就不会来得这样快,我们就不会落入如今这般险境。我为什么要保护你,你自身自灭去吧!我们对你娘亲已经仁至义尽了!
啪。啪。两声清脆的耳光响起,他感到脸上燃起火辣辣的疼痛。下一秒,他对上一双冷得吓人的眼睛。
姐姐揪着他的衣领,一字一句。
朝云不是拖油瓶,她是王朝的未来。一旦她落入季则明手里,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掌控大权,成千上万人的命运就会被彻底颠覆。你已经十二岁了,不是什么任性的小孩子,你要以大局为重。
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大局。沈之泽感觉到两边脸颊已经肿起,说话时牵拉着丝丝的疼,可他却毫不在意,甚至觉得十分快意。阿姐,我只在乎你和小囡,只在乎能不能和你们在一起。
姐姐颓然松开他的衣领。她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垂头拉过小囡,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她的头发,他看见两行清泪顺着她的脸颊流下,在下巴处聚成一颗晶莹的泪滴,在昏暗的油灯下闪闪发亮。
阿泽,我一直把庇护你长大,当作自己的责任。而你也是个乖顺的孩子,一直都很听我的话,从不惹我烦心。现在你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见,我真的很高兴,也知道自己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一昧让你听话。
他的心被狠狠刺了一下,迅速瘫软下去。他开始道歉,说他不该说那些话。姐姐摇摇头,双眼通红地看着他,里面盛满了哀求。
可是阿泽,这一次,就这一次,无论如何,请你一定要听我的。
......
逃亡那天,一切进行得异常顺利。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他带着朝云骑出了村庄,并顺利找到地方落脚。
他严格遵照姐姐的叮嘱,在深山的破庙里藏了整整三天三夜,才敢出来露面。他戴着斗笠,在街上找了一处偏僻的点心摊,买了两个烧饼,向店家打听这两日的消息。店家告诉他,那个偷走公主潜逃在外的叛国将军沈之川,最近突然主动向官兵自首,说自己将公主藏在了玄武关最高处巫峰之下的某个山洞,在那里就能找到公主。统领急忙派兵前去搜寻,动用了所有人手,将每一处岩壁都仔细排摸过,发生巫峰下根本就没有什么山洞,这才发觉沈之川说了谎,一怒之下便将她打入地牢,同时为了泄愤,还将她藏身的那几个村子也全烧了个一干二净。
店家一脸唏嘘,连连感叹。据说,沈之川被捕之后一直从容镇定,可在统领下令烧村的当天,却突然情绪失控,在牢中撞破了自己的头。统领不得已派人昼夜盯着她,以防她在被押解回圣京前自尽。
沈之泽全身的血液都凝结了。他僵硬地询问店家,被烧毁的村庄是哪几家,店家说出了几个地名,当听到其中一个名字时,他手中的烧饼掉在了地上。
店家心疼地哎哟了一声,正要喊他赶快捡起,却见那个半大的男孩置若罔闻,翻身上马,朝另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满地焦土,断壁残垣。在一片灰烬和烟尘中,沈之泽看到了那个已经被烧成焦炭的地窖。
他跪坐在地,徒手翻动那一地焦灰。不断有零星的灰白色硬块从土中露出,沈之泽颤抖着手,将它们一一归集整理好,然后继续埋头翻找。
太阳落山,月上中天。寒意从四面八方侵袭,沈之泽却浑然不觉,不知疲倦地翻找。天一丝丝亮了起来,在微熹的晨光中,他看到了那颗布满烧焦痕迹的琉璃珠子静静躺在土里。他颤抖着手,正要把那颗珠子拾起,却不知道哪里来的水珠,随着他的动作,一滴滴砸在土上。他没有哭,天上也没有下雨,他这才意识到,是自己满头满身的露水簌簌落了下来。
他回到藏身的破庙。瘦弱的女孩正缩在墙角熟睡。他看着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在疯狂跳动。
小囡被烧死了,可姜巫的女儿却还好端端的在这里活着。
凭什么。
凭什么。
一瞬间,他下定了决心。他将熟睡的女孩绑在身后,牵着马走下了山。
外面已是天光大亮,灿烂的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城门口,持械的守兵正在逐一盘问过往的行人。沈之泽径直走上前,守兵狐疑地打量他,粗声粗气地盘问他的来历。沈之泽掏出符牒,露出一个如沐春风的笑容。
“我是罪臣沈之川之弟,沈之泽。”
看着守卫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我受姐姐所托,特将朝云公主送还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