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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让程蔚 ...

  •   让程蔚青意外的是,盛砚南对现代生活的适应速度比他想象的要快得多。

      刚开始,盛砚南站在微波炉前面看了好久,他微微歪着头,程蔚青觉得这个画面实在有趣。他走过去,打开微波炉的门,把一碗凉掉的米饭放进去,关上门拧了旋钮。

      “这个是微波炉,热东西用的,转一两分钟就行,很方便。”

      微波炉嗡嗡地转起来,盛砚南的目光也跟着那碗饭转了一圈。

      “明白了。”

      隔天,程蔚青还在床垫上赖着不肯起,被子蒙着头,只露出几根乱翘的头发。突然听见厨房里传来“叮”的一声。他爬起来走到厨房门口,看见盛砚南已经热好了两碗粥,正端着碗往桌上放。

      粥是昨晚剩的,盛砚南在微波炉里热了两分钟,碗沿摸上去刚好不烫手。他还把冰箱里那碟咸菜也拿出来了摆在桌子中间。程蔚青站在厨房门口,头发乱糟糟的,看着这幅画面有点恍惚,好像这个人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

      “醒了就过来吃。”盛砚南头也没回地说。

      “哦,来了。”

      电磁炉、电热水壶、洗衣机……每一样东西盛砚南都是看一遍就会。程蔚青给他演示怎么烧水,调火力大小,他看着程蔚青的手指在触摸屏上按了几个键,盛砚南点了点头,说自己试试。他试了一次,按键的时候手指的力度恰到好处,不像很多第一次用触摸屏的人那样要么按太轻没反应,要么按太重恨不得把屏幕戳穿。他是不慌不忙的,很从容。

      程蔚青还发现一个事,盛砚南用洗衣机的时候会把深浅色的衣服分开。他自己住那么久,从来没分过,所有的衣服都是一股脑塞进去。

      程蔚青的房间虽然乱,但他的书架收拾得很整齐,上面排满了书,按类型分好,每本书都翻过,有些翻了很多遍,但都干干净净。

      “你很喜欢看书?”盛砚南站在书架前。

      “嗯,看多了自己也试着随便写点东西。”程蔚青站在他身后,没有说“我是个作家”。这几个字他说不出口,一个扑了三年的小作者,有什么资格在别人面前自称作家?

      盛砚南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是一本当代小说,他翻了几页,似乎认真在看。

      程蔚青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他凑近了一些问道:“先生,这些字你看得懂吗?”

      简体字和繁体字之间有些字的差别还是挺大的,这些对于盛砚南来说,会不会像在读一篇错别字连篇的文章?

      盛砚南又翻了一页,食指在书页上划过一行字,“联系起来大概能懂。”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或者我看英文也行。”

      “厉害。”程蔚青想都没想,朝他竖了个大拇指。

      盛砚南轻轻笑了一下。

      这是程蔚青第一次看他笑,那张过于端正,让人有距离感的脸,因为这个微笑变得亲近。

      同居生活就这样持续中。

      程蔚青原本以为家里多一个人会很不习惯,但事实恰恰相反。盛砚南的存在感并不强,不会刻意找话聊,也不会对他的生活习惯指手画脚。他虽然安静,但看起来很自在,自在到程蔚青偶尔会觉得好像这间出租屋本来就是盛砚南的家,而他才是那个借住的人。

      有天早上程蔚青从床垫上爬起来,看见盛砚南已经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自己泡的茶,用的是程蔚青厨房柜子里那盒凑单买的,放了很久没人喝的绿茶。他靠在沙发靠背上,姿态松弛又端正。

      “早,先生。”程蔚青打了个哈欠。

      “早。”盛砚南抿了一口茶,看了看程蔚青的鸡窝头。

      程蔚青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皱巴巴的睡衣,赶紧转身去洗漱了。

      还有一件程蔚青没有预料到的事,盛砚南早上会出门跑步。第一次看见盛砚南穿着他找出来的一套运动服站在门口系鞋带的时候,程蔚青还以为自己没睡醒。

      “你……出去跑?”

      “嗯,活动一下。”

      盛砚南拉开门走了。程蔚青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坐立不安,最后还是没忍住,偷偷跟了出去。

      他远远地跟在后面,看着盛砚南沿着小区外面的街道跑,步幅均匀,这个人跑步的样子也好看。他最后在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停下来,程蔚青躲在一棵大树后面,看见盛砚南在公园长椅上坐下来,旁边一个大爷跟他搭话,盛砚南应了几句,大爷指了指旁边的棋盘。

      程蔚青眼睁睁看着盛砚南跟大爷下起了象棋,两个人各坐一边。程蔚青看着实在忍不住笑,一个从民国穿越过来的人,坐在公园里跟大爷下象棋,还下得有来有回。看来不需要担心他,这人放到哪儿都活得下去。

      周末,程蔚青带盛砚南出门采买。这是他捡到盛砚南之后第一次正经带他逛街,之前都是匆匆忙忙在楼下便利店买点,这次是去大超市,备齐一周的生活用品和吃的。

      出门前程蔚青犹豫了一下,翻了半天衣柜,找出了一件自己买大了没怎么穿过的衬衫递给盛砚南。盛砚南接过去换上,那件在程蔚青身上松松垮垮的衬衫,盛砚南穿着刚好合适。

      超市货架上摆满了花花绿绿的商品,盛砚南偶尔会停下来多看两眼那些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包装和品牌。

      程蔚青倒是很忙,他推着购物车,不时往车里扔方便面、速冻水饺、洗发水、洗衣液、卫生纸……

      “有想吃的东西吗?随便拿。”程蔚青问他。

      盛砚南看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采购完毕,购物车装得满满当当,收银员麻利地把东西一件件扫码,程蔚青掏出手机对着收银台上的二维码扫了一下。

      “先生,走吧。”

      盛砚南站着没动,他看了一眼收银员,又看了看程蔚青,皱了皱眉。

      “你不需要付钱吗?”

      程蔚青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把手机屏幕翻过来给他看:“付了,用这个付的。”

      盛砚南看了一下没有再追问,只是帮程蔚青提起两个袋子。

      程蔚青和盛砚南并肩走着,“先生,这个世界不一样的地方确实挺多的,慢慢来。”

      盛砚南侧过头看了他一眼。“是我该学的。”

      程蔚青想,这个人心里的承受力大概比他想象的还要强得多。

      没过几天,程蔚青就发现盛砚南学东西的速度快得离谱。

      那天程蔚青在厨房热饭,用手机点了个外卖当加菜,他把支付流程演示给盛砚南看了一遍,手指在屏幕上点了几下,说你看,选好想吃的东西,点这里付款,然后等着就行。

      第二天下午,程蔚青对着文档发愁,听见门铃响了正准备起身去开门,就看见盛砚南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门口从外卖员手里接过一个塑料袋。

      “吃吧。”盛砚南把袋子放到茶几上。

      馄饨,煎饺,还有一杯珍珠奶茶,而且是半糖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馄饨?”程蔚青惊奇地问。

      “你前天晚上说的。”盛砚南淡淡地说。

      程蔚青不记得自己有说过,大概是他写稿的时候肚子饿了自言自语吧。

      从那天之后,盛砚南对手机和电脑的兴趣明显增加了,程蔚青发现他在主动研究这个时代的信息。他用程蔚青的手机浏览新闻,看的是财经版块和国际版块,用电脑查阅资料,打开的是各类百科网站。

      他看的速度很快,但又很认真,偶尔会停下来对着屏幕思考。有时候程蔚青觉得他像坐在董事会桌前的年轻企业家,面前摊着财务报表和行业分析报告。

      程蔚青给他倒了一杯水放在旁边,盛砚南头也没抬,说了句“多谢”,手指还在往下翻。程蔚青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想着这个人如果生在这个年代,大概是个很厉害的人。

      两个人通常就这样在客厅各坐一边。程蔚青把电脑放在桌上码字,手机就放在盛砚南手边,需要用到手机或者接电话的时候,两个人就交换设备,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程蔚青没有让盛砚南知道的是,他正在写一部新小说,放在一个“个人隐私”的文件夹。

      打开文档的那天晚上,盛砚南已经睡了。他对着屏幕脑子里不再是空荡荡的,那些在海边想不出来的东西,现在像开了闸一样往外涌。

      他在标题栏里打下几个字:《异时空的来访者》。暂时就叫这个,以后再改。

      程蔚青开始写第一章,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那些句子好像提前在脑子里排好了队,他写一个年轻作者在海岛的暴雨中救起一个陌生人,写那个人第一次看见彩色电视时慢慢睁大的眼睛,写他学手机支付时专注的侧脸。

      写到一半他停下来,盯着屏幕上的“盛砚南”三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按了退格键,换成另一个名字。又觉得不对,再改回来。他最后保留了“南”字,读起来像另一个人,又像同一个人。

      他把那些和盛砚南相处的片段拆开重组再润色,变成小说里的情节。盛砚南看猫的那一幕,他写猫的毛色,写阳光的角度,写主角站在屋檐下沉默的侧影,他自己读了一遍,觉得这是他三年里写得最好的文字。

      为了收集素材,他开始有意无意地问盛砚南一些问题,通常在吃饭的时候用一种闲聊的语气抛出问题。

      “先生,在那个年代,你的家在哪里?”

      盛砚南用纸巾擦了擦嘴。“我老家在扬州,祖父做盐运起家,世代经商,后来父亲带着我们搬去了上海。”

      程蔚青停下筷子,“离这也不远,但是现在你没有身份证,不能坐高铁飞机。”

      他说完就后悔了,这句话像在提醒盛砚南他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待在这间出租屋里。

      他思考了一下,在心里算了算自己的稿费余额,上个月的刚付完房租,这个月的还没到账,如果省着点,再攒两个月,应该能租一辆车,他可以开车带盛砚南去上海,去扬州,高速虽然慢一点,但反正他不赶时间。

      盛砚南看了一眼程蔚青脸上那副纠结的表情。

      “无妨。”他抬手指了指茶几上的电脑屏幕,“我在这里看就行。”

      程蔚青低下头扒了一口饭,把攒钱租车的念头塞进了心里的备忘录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程蔚青的新小说写了一万多字,他把前三章发给编辑看,编辑秒回:“这次对了!!!继续写!!!”

      他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评论区,乱码读者还是没有出现。他翻了翻以前的小说确认了一下,最后一次留言是在他出发去海岛前,现在他写出了自己最好的一本书的开头,那个一直鼓励他的人却不见了。

      大概是太忙了吧,又或者找到了新的爱好。

      他甩了甩头,继续写他的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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