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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爱情也有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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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这次给时雁初和陈述定的就是普通的商务大床房,靠窗位置摆了一排贵妃沙发,一张小圆桌,一把椅子,剩下位置将将够时雁初摊开的行李箱容身。此刻林晞被人用浴袍裹上安放在沙发上,像是睡着了一般乖巧,怎么放下就怎么定住不动,只是从浴袍里面两手抓紧布料攒在胸前低着头。
时雁初有些不知如何下手,蹲下把行李箱拉出来空出一条缝隙,刚好够她迈步过去靠在窗台边,从西装裤口袋里掏出烟,又伸手从床头柜上拿过那个充当了烟灰缸的矿泉水瓶,背身打开纱窗,将上半身探出窗外,让吐出的烟雾和雨雾融为一体,让她此刻难以正形的思绪都被泡进南方梅雨季的黏腻里,然后空调的冷气从后脖颈位置直吹而来,将她整个人捣碎重组。
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眼前的局面……
在一根烟的时间里,她在脑海里回忆了所有尚存印象的爱情小说,此时主人公通常会将失去意识的对象带去浴室,然后褪去已经湿透了的贴身衣物,花洒喷出的温热的水雾从头到脚,有秩序地让所有身体细胞回温,再吹干对方的头发,在挣扎或顺从中为对方穿上自己的干净的睡衣——时雁初又点了一根烟——然后两个人会以一种难分难舍的姿势回到睡觉的区域,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温柔地塞进被窝里,掖紧肩膀处的被子缝隙,才转身离开去为自己重复以上流程……
正在燃烧的烟头被丢掷到常温水里,发出次次啦啦的尖锐呼救声,拧上盖子隔绝源源不断的空气进入,呼救也就告一段落。时雁初蹩脚地拧着胳膊关上纱窗然后转回身,把水瓶放在脚边地上,才敢抬起视线去细细打量林晞——这第一步,应该怎么开始?
眉毛还是那么黑,那么浓密,雨水和初夏逼出的密密汗水让边缘描眉的痕迹自然晕开,从烟灰色自然过度成肤色,失去了清晰了边缘,她知道美妆博主们把这种眉毛叫成野生眉,配着林晞包里被团得乱七八糟而冒出头的冲锋衣,呲出来的两根眉毛,和冲锋衣袖口的魔术贴,都摆出了随时和这个世界对抗的防御姿态。
林晞的头低到快埋进胸口,浴袍已经被她攥到下巴位置,马尾从脖子后面不太自由地散开,变得一缕一缕贴在浴袍的缝线上。
“雁初……回家……”
时雁初见人突然呢喃,凑近去听,顺势将两只手扶上对方的肩膀,好随时控制方便她提取音量的距离。
“日出?”她在叫她的猫吗?
时雁初也凑近到她肩头位置,生怕人难以辨别声音里的信息,还特地放慢了语速,“日出在陈述那里,很安全……”
捕捉到声音的来源,林晞也微微侧过头,“她……安全了吗……”
气流从林晞嘴里到时雁初的耳朵,彻底成了一条直线——恋人间的耳鬓厮磨,就是这样吗?虽然这恋人絮语和自己没有丝毫关系,她也会有一刻像在梦里的感觉。时雁初有一种幻觉,她也能做好小说里的那一系列,照顾一个失去意识的人的标准动作。
“她安全了。”时雁初从人肩头挪开一只手,手背贴上额头,其实她也并不知道要达到什么样的触感才是发烧了,她只觉得手背是温热的,加上人已经口齿不清意识混沌,大概就是发烧了吧,“你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时雁初尝试把两只手从林晞腋下伸过去,但只是草草裹住全身的浴袍封住了她手臂前行的空间,又调整姿势,从前面将双手环到后腰位置,往上提拉,一次比一次用力——她觉得自己此刻的动作笨拙得像找不到正确位置的海姆立克……
“晰晰,站起来……我带你去洗澡……”时雁初一边用力拽,甚至连手表被压进手腕的形状都能轻易感受出来,一边用腿从身侧辅助拖住林晞离开沙发的后腿位置,就算她比以前瘦了,自己也一直在坚持健身,一个人的力气也托不住另一个完全泄了力的人。
可她也不能接受把人放在马桶盖上脱衣服洗澡,即便是在酒店,搞一地的水也会让她崩溃到想一把火烧干净这个房间从头再来。
最后就演变成了时雁初把林晞先放到浴室地上,正对着雨林花洒的下方,自己再走回玄关换掉一身西装西裤和丝质吊带,换上一件昨天穿过的睡衣T恤,脱掉板鞋放到玄关衣柜下方位置,脱掉袜子换上自己带来的运动拖鞋,再捡起袜子扔进行李箱里的脏衣袋里,顺便拉开纱窗、关上窗户、拉上两层窗帘,才走回浴室。
浴室的暖风刚刚已经被她顺手打开,此刻温度暖烘烘,就算多停留一会儿也不至于再着凉。
时雁初蹲下身,帮林晞脱掉运动鞋,也拿到门口和自己的鞋整齐摆放,再回来帮她脱运动袜,摘马尾上的发绳,并尝试让人自己解决接下来的流程,“晰晰,你有点发烧了,冲个热水澡去睡觉,好不好?”
好不好这个词,时雁初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说是什么时候了,自从林晞消失之后,她的生活里就只有工作和她自己,没有一个场景需要她使用询问的语句,以至于说出口的时候甚至还有些掌握不好音调起伏,导致语调都有些晦涩,像被梅雨泡了一夜的苏打饼干一般失去了筋骨。
时雁初看着林晞完全没有听见她说话的意思,又贴近些几乎环抱住林晞整个上半身,让自己的头发和林晞的耳廓肩头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触碰,再次开口试探,“晰晰,你能自己洗澡吗?”
感受到浴袍突然垂落盖住自己的脚面,怀中的人的双臂随着浴袍脱落的节奏从自己腰间穿过,在后背绕成个圈,时雁初浑身凝滞,连带着核心都收紧了,把持在微微前倾的角度不敢移动,湿漉漉的感受从胸前传到后背,像把前胸后背和夹在中间的心脏都冻结住。
“雁初,不安全……回家……”
她在叫自己——也在抗拒自己的触碰。
“雁初……”
“我在……”时雁初压抑住自己即将崩塌的支撑,“这里很安全,洗澡睡觉吧,好不好?”
怀里的人似是理解了语义,用无法掌控的力道点了点头,下巴蹭过时雁初的肩膀,一下一下,一点一点,瓦解了时雁初用十年硬扛打造的密不透风的盔甲。
绕过人肩颈,时雁初从马尾缝隙里抬手腕看了眼时间,已经0点过,明天的行程还没有跟陈述对,正要放开人加快后面的步骤,怀里的人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主动挣脱开怀抱,推开的后座力把自己都狠狠推到了墙上,失去意识的同时也仿佛失去了痛觉,开始摇晃着去脱已经和皮肤几乎粘连住的运动背心。
时雁初不知如何下手,看人两手交叉在肋下挪动了半天也丝毫没有进展,内心还是不忍,伸出一只手顶住人肩头靠住已经温热的瓷砖墙面,另一只手在左肋下和右肋下来回解除衣服和皮肤的桎梏,像在给人做松绑动作。
又像是在对人进行捆绑。
时雁初将林晰的两个手腕交叠,一手握住抬到头顶,另一只手将已经卷成一团的棉织物向上提起。
贴上的瞬间引得林晰猛烈挣扎起来,胡乱推搡着眼前的人,嘴里也胡乱喊着,“不要……不要碰她……”
在乱七八糟的你来我往中,收拾完林晞再收拾完自己,已经1点多。时雁初换上干净睡衣,看了看手机,躺着陈述发来的几条信息。
“明天下午的高铁票我退了,房间先续了一晚,今天好好休息吧。”
“我跟酒店说过带猫入住的情况了,按天额外付清洁费,跟我们明天开始续住的费用一起结,走公司账。”
市里的活动今天结束,酒店也只订到今晚,时雁初一时冲动要待上一周见当地所有媒体来找到林晞的下落,陈述这边还没有任何约会动静,便也作罢没再找离市区更近的酒店。现在临时带了人回来,还带了只猫,直接续住的确是比明天中午再收拾行李挪窝方便。更何况时雁初还不知道明天天亮、林晞醒来后,会不会改变她们接下来的走向。
住一天算一天吧。时雁初叹气,手机再次响起。
“小喻说明天晚上要发的稿子你还没给她,要推迟发布吗?”
时雁初把窗帘拉开一条缝自己钻了进去,打开窗户又把身子探出去,从烟盒掏出一根烟,举起打火机又放下,转而拿起手机。
“你休息了吗?”把刚拿出来的烟又塞回烟盒,关上窗户,拉起窗帘。
“没,你有事找我?”
“方便吗?”
“来。”
陈述洗漱完又换了身方便见人的衣服,从附近酒吧直接点了一小桶老板自己酿的杨梅酒,本打算处理工作的时候浅尝两口,现在看来还得分给时雁初了。
南城到初夏季节盛产杨梅,时雁初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虽然口口声声说呆不惯南方的夏天和冬天,饮食口味上却是十足十的南方喜好,一年到头杨梅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最佳赏味期,却是时雁初最喜欢的水果。每到五月,时雁初都会买上一箱杨梅寄到公司跟大家分着吃,两天内吃完,她就会再买一箱。
陈述问过她为什么不干脆一次多买两箱慢慢吃,不然办公室天天都在拆泡沫箱,陈述实在受不了连空气里都飘浮着白色泡沫的环境。
时雁初告诉她,杨梅这种水果只有当天现摘的硬硬的酸酸的才好吃,邮寄过来的已经失去了最佳风味,再多放上两天就跟吃其他水果一样了,至于其他水果指的是什么,陈述不知道,甚至怀疑时雁初自己其实也不知道,只是执着杨梅必须吃越新鲜越好。
时雁初又重新换了衣服,拿着烟,手机,电脑,房卡,把房间的灯关到只留浴室台面射灯,暗黄一束灯光照亮洗手池上的洗漱用品,透过磨砂玻璃,整个房间只能微微看见路线却看不清任何细节。时雁初轻手轻脚关上门,左转敲门。
“正好点了点儿杨梅酒,一起尝尝。”
陈述知道时雁初晚上不吃东西,喝点酒已经是她对自己放纵的极限,自己不能干喝酒也不敢点太放肆的食物刺激她,只好跟老板多要了几碟花生米。
时雁初走到沙发位置坐下,双腿盘上,把电脑平放到腿上深深叹口气。转头看了眼,透过纱窗空隙、外面的窗户大开着,空调风力直对着窗外吹,就知道陈述也刚结束一轮抽烟,干脆也陪上一根。
陈述合上电脑,在水吧台一顿忙活,端着两个杯子过来。
“尝尝。手工杨梅酒,特产,吃了两天和京市一样的牛排沙拉,总得喝点地方特色吧。”
时雁初接过,直接放到电脑上。再高级的商务酒店,酒杯也只有最基础的纯透明玻璃杯,顶多就是分成啤酒杯和红酒杯,陈述选择的是啤酒杯,猩红色的液体里沉着几颗更加深红的杨梅,和时雁初小时候在老家喝的倒是看着很像。
“这家酒吧的老板是宁城人,杨梅产地,就好这口,但市面上买不到,就自己酿了几桶解馋。好不容易才答应我卖我一桶,说是用野生山杨梅酿的,味道更酸,没加冰糖,不齁甜。”
说罢陈述已经一口下去,又拿了个咖啡勺舀一颗杨梅放嘴里吸吮味道。
高度白酒的辛辣后劲从酸甜里漾出来,陈述咧嘴嘶啦一嗓子,又塞进去两颗花生米。
缓了半天,陈述把花生米往桌子那边推推,好让沙发上的时雁初伸手就能够到。
“你喝过杨梅酒吗?”
这40度高粱酒酿的杨梅酒,初入口是果酒香甜,不了解实力的人常常就把它当杨梅果汁喝,只有等后反劲袭击到食管火热,嗓子眼冒凉气,才会认识到看似人畜无害的果酒底子还是白酒,米香型或者清香型,都不会影响它本身的威慑力。原本沙口的白酒被野生山杨梅混合了一点不被世人接受的刺激性的酸来骗过初次品尝的酒客,原本酸到没有销路只能二次加工另寻出路的野生山杨梅被白酒浸泡上一季两季,细胞壁勤勤恳恳交换了几个月,终于让酸味里吸满了滚烫和辛辣,这本就是两个进击型不被大部分人接纳的食物,互相帮助穿上了一层糖衣,好让人毫无防备地调入陷阱,然后被轻易拿下。
时雁初想起小时候和爸爸抢酒喝,桌上一碗滤掉了杨梅的杨梅酒,一碗放没了气泡的可乐,自己伸手就抢过杨梅酒,一饮而尽然后向着爸爸炫耀,“爸爸你喝那碗可乐。”
杨梅酒的杀伤力,或者说被杨梅掩饰后的高粱酒,又何尝不是时雁初本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