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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 兰瑟习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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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瑟习惯性晚睡。这并不是因为硬板床的折磨,过去他睡在丝绒被上也是如此。所以凭心而论,他不是一个喜欢早起的人。所以当他在天蒙蒙亮时就被门外杂乱的碰撞声和说话声吵醒时,他很不高兴。这种情绪在他打开房门看见门外侍从乒乒乓乓搬东西,一听又是要为公爵的宴会做布置时达到顶峰。
没给他发作的机会,满脸堆笑的仆役就将一套黑乎乎的东西丢了过来:“先生,公爵吩咐今晚的宴会您也要参加。这是给您准备的。”
他不用看就知道那是什么。拆开包装袋,是一股萦绕的木质香,他微微挑眉,公爵府上的人还蛮有情调。
他熟练地换上试了一下,房间里没有镜子,他便对着玻璃窗上的倒影孤芳自赏。窗户上的人影很暗,贴身包裹在黑色的燕尾服里,像精致的水晶高脚杯。熟悉的感觉让他恢复了一丝傲然,他不由地感到惊奇:这衣服竟意外的合身。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得知的他的尺寸。
无所谓,先不管那公爵为什么今天想起来让他出席,是为了看他出糗还是拿他取乐,他这样高雅迷人的身姿出现在众人面前,一定比那个紫色波点方巾——他正从包装袋底抽出一条领带,定睛一看,紫罗兰色,印着晃眼的淡色波点。
固执的品味,和本人一样。
转眼到了晚上,爱德华特意换了一块条纹的方巾。琉璃灯的光比它本身还要璀璨,此刻他站在灯下,皮鞋踏过大理石台阶,一步一步向楼梯下聚焦的目光走去。他的眼掠过那一张张熟悉的谄媚的笑脸,精致的服饰和发型,在灯光下的影子摇曳生姿。
他像往常微笑致以回复,甚至怀疑是不是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却在看个拐角处的一个身影时僵了一下,随即笑意更深。
兰瑟穿着他派人定制的礼服,黑色衬得他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精心剪裁的布料贴合他的腰身,两条修长的腿被包裹在平整的裤腿中——他果然猜对了他的尺寸。比起和他初见时,这套服装更加轻灵别致,不像他自己的那套那么沉重。
内搭的丝绸衬衫泛着光泽,他注意到他戴着的领带不是他挑的那条,感到略有遗憾。他本想看着他戴着那条张扬的紫色波点,那这堆真正的名流里,是还那样跋扈,还是会显出局促,那他对自己身份的杜撰便不攻自破了。
然而都没有,在他那张俊削的脸上带着他从未想象的从容的笑,得体而甚至能读出几分虚伪的真诚。他端着盛着金色香槟的高脚杯,纤长的手臂弯折,露出一节白皙的腕子,口唇一张一合,与旁边的人热切地交谈着,亲近而不失距离,几句话下来对面已经被逗得大笑起来。
而兰瑟跟着笑眼弯起。如果刚才的他是装在玻璃酒瓶里完好保存的香槟酒,那现在就是倾入杯中泛起亮晶晶气泡的香槟酒。他本来想象过他笑的样子,觉得他那张高傲的脸笑起来一定很违和,而此刻虽然可能并非出于真心,却消去了所有爱德华曾想象过的画面。他其实有一张很漂亮的脸。
他加快了脚步,向那个方向走去。
兰瑟当然不会戴着那条骚气的领带,他自己原本带了一条黑色的,参加宴会是有点冷淡了,但总比波点强。
他从另一侧的楼梯下来,刚混入人群里就被这位举止儒雅的老爷子打了招呼。老爷子从前是个将军,兰瑟心想怪不得这年纪腰板还这么老直。老将军问他姓名,他便照答,而从旁侧传来一个与他年纪相差不大的男士的声音:“伊伦斯?从前没怎么听过这个姓氏。”
“是伊伦斯伯爵。”他处变不惊,“事实上在场的各位我也没有熟识的。我前些日子刚从乌里兰斯高原过来,祖上与公爵有些交情。”
“乌里兰斯?”对面脸上露出了迟疑,那双修理过的眉毛皱起,随后又舒展开,“哦,原来如此,那今日我可算是结识新友了。”他一介子爵,靠着些巧言巧语迎娶了五王子的外甥女,谁知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现在他不仅不怎么受她家里人待见,更别提攀上什么皇室关系。公爵宴会上哪个不是有头有脸的,他此刻略有慌乱,可不想惹得眼前这位“伯爵”不快。
兰瑟只觉得好笑,说起假话个个都信,说真话倒有人上赶着拆穿。正想着,他注意到人群那边出现小小的骚动,一眼瞥过去果然是公爵出现了。
他假装无意地继续与眼前几人攀谈,说到家室,老将军谈起自己那位初长成的外孙女,正就过来问他有没有婚配。他微微挑眉,笑着说自己那位未婚妻听说这话又得一个月不搭理他。那位子爵颇有感触,马上开始滔滔不绝抱怨他妻子的控制欲,声称自己“自从结婚后再也没有去过酒馆了”。
老将军的脸色有些变了,有些不再理会他的意思。正巧他的夫人走过来,他自然地挽过这位美丽的老妇人,视线也移开了去。
子爵的声音顿了顿。他属于这样一种人:在交际场合表面上殷勤有礼,也特别希望别人对他殷勤有礼,但只要什么事稍不如意,就会变得一筹莫展,顷刻间便不再是活跃于交际场合的绅士了,而活像个泥塑木雕。
兰瑟此刻没有兴致看别人难堪,则懒洋洋地打趣到:“将军真是有福。他刚刚这样尽兴,我们都在想怎样才能打断他,没想到让他住口的是夫人出众的气质和容貌。”
“噢,你这孩子。”老妇人笑起来的时候依旧不失优雅,伸手虚遮着嘴,衣领的花边微微地摆动。
在这个时候,爱德华走过来,向大家敬酒:“大家都还尽兴?”说着转向兰瑟,“尤其是这位,伊伦斯先生。”
“不劳您操心,公爵先生,”兰瑟举杯对上他的目光,“您的宴会很棒。”
“那是自然。就是害怕这样的大家欢聚的宴会上,”爱德华特意停下来含笑望着他,“出现刺客。”
“公爵您真是说笑了,这国土上谁人不仰仗公爵的威姿,怎么会有人想刺杀您呢?”子爵先生自作聪明地抢答道。
“哦?”爱德华笑了。
“公爵城堡侍卫防守如此严密,连只苍蝇都放不出去,这刺客想要混进来必定就得耗费不少力气,更何况在这影子都照得亮的耀眼灯光下,贴近哪位贵客的身子来行刺。所以,”
兰瑟并没有正视着他说,爱德华还暗笑他胆怂,谁知他在吐出最后一句话时才转过头来,一双笑眼弯弯地盯着他的眼睛:
“公爵还是别给我们出难题了,脑子要转不过来了。”
爱德华望着他眼底那抹狡黠,不由得勾起唇角:“伊伦斯先生的伶牙俐齿,我算是甘拜下风了。”
宴会结束以后,兰瑟迅速回到了房间。
没有人来找他,那很好,倒像是他在期待着什么一样——这倒并没有,他早就疲惫不堪了,不想再承受爱德华公爵明里暗里不怀好意的目光。
彼特自认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忠诚如老牛利索如野猫,此刻正组织着仆人杂工打扫残局,扯着嗓子喊,生怕主人听不见他效忠似的。面对底下人的白眼他毫不理会,正准备拿几个不出力的开开刀,余光瞟见一个黑色的影子悄无声息走过去,两眼一眯定睛一看,立刻挺直了腰板清了清嗓子故作威严。
苦等几秒,彼特发现公爵根本没有往这个方向来,静悄悄地就准备往阁楼方向走。他故作无奈笑了笑,回想起公爵大人前些日子来找他,要给那个关在阁楼边上的刺客定做宴会礼服,他眼皮子突突跳——这个不仅侮辱他人格,还轻视公爵的家伙?公爵这是要玩哪出?
不过他很快调理好,尽管在现在这个假象已经被推翻,他当时还是相信公爵是为了让那个家伙当众出丑趁机羞辱他,于是听话地联系好了公爵亲用的皇城最好的裁缝,相信公爵自信报出的尺寸一定是随机数,直到公爵一脸严肃地问他:
“要不要你去把他原来穿的那套衣服偷出来量一下?”
他心惊肉跳就要控制不住表情,终于听到公爵喃喃道:“算了......”
而此时此刻公爵又在往哪个方向走,让他心中不禁升起一丝苍凉。
爱德华站在房间门口,迟迟没有敲门。他的右手握成一个奇怪的弧度,停在一个刚刚有举起趋势的高度。他数着秒数,直到他自己也忘记了数到几,随后又是一缕惆怅,犹如独自一人在琴房弹奏,最后一次按下琴键,曲子的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气中消逝的冷。
夜是最会打磨胆量的,而他的一时兴起禁不起考量。他再一次转身走进了黑暗的庇护,那条长长的黑色甬道,这种感触他都要有几分熟悉了。
兰瑟做了他自从来到古堡的第一个梦,或许是他唯一记得的,因为它太过古怪。
梦里,他站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原野上高低错落种植着同一种植株,枝头顶端全部顶着花苞,翠绿的盈盈一握的,底部泛着暗红色的花苞,仿佛渐变色的串珠,将记忆一帧一帧地锁住,等着人来将它们串起。
明明没有一朵花盛开,他不知怎的却知道那是玫瑰。无边无际的玫瑰,等着一番雨露的契机,等着一个理由。
他走近花丛深处,花叶轻扫过他的小腿。风很大,玫瑰和他都不是静止的,被动地被风指引着、摇曳着。他伸出手,想要触碰一朵玫瑰,却感觉不到任何实物,只有风的冰冷和分不清昼夜的茫茫天空,最后茫茫然睁开双眼。
寂静刺得他的耳膜隐隐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