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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我不走了 你是我的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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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姐终于来了,可是阿姐却说,她不走了。
“你们走吧!我留下!我要留在这里。”阿姐说。
段徵和蓬之相互对视,两颗心同时往下坠。
还不等他俩问为什么,阿姐就打断他们:
“我来这儿二十年了,我早就是草原人了。二十年前,我六岁,母亲带我来到草原,从此我就是草原人了,我在故乡已经别无亲人了,还回什么呀?”
“可是你还有我呀,我是你的亲人呀!”段徵急着说,“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我怎么安心?”
阿姐说:“你是我的亲人,可你是我的阿弟呀!你以后要成家,你陪不了我一辈子。谁都陪不了谁一辈子的,除了自己,这是娘亲对我说的。阿徵,我们是一个娘亲,可我有我的父亲。我的生父在中原,当初是因为庚子之难他投了朱荣宝,娘亲才带我北上的……那时起我就知道了,夫妻尚且陪伴不了彼此一辈子,异父姐弟岂能陪伴彼此一辈子?”
“可是……”段徵犹豫。
“没什么可是的,我有我的路,我的路在草原。我要继续走下去。我要替阿娘继续走下去。”
阿姐迎着朝阳看着蓬之和段徵十指交握的手说:“阿徵,你们真好,我看你们也觉得你们此刻真好。可是,你知道吗?当时我看我娘亲和我父亲也是很好的……甚至我来到草原,看到你的父亲对我的娘亲,也是很好的……再甚至,我和那段徙难道就没有好的时候?人呐,不到变的时候都说不准,但是人变起来可快了!真的可快了!我都说不准是世事变得快,命运变得快,还是人变得更快!”
阿姐说到这儿突然笑了,清晨的光打在她脸上,清晰地照出了她的怆然和凄凉:“这么多年,中原肯定也变了!我呢,早就回不去了!再说,我难道就没变吗?我一个前朝宗室遗孤,又嫁段部可汗之子,八年里我有过孩子,现如今又无法生育,我哪儿还回得去?”
蓬之急道:“阿姐别怕,不是绝对,中原肯定有办法!”
阿姐又摇头:“有我也不要了,再要我嫁一个男人,再要我受一遍苦楚?我不要了……我得自己陪伴自己一辈子。我总得学会自己照料自己,往后才能活得好,活得自在。”
阿姐拍段徵的肩膀:“走吧,好好地活,为了自己,不为别人。这是阿姐代替娘亲给你的祝福。也是忠告。”
阿姐又对蓬之说:“别怪我,我经历的一切让我对着鸳鸯说不出好话来。使劲儿要说,那也是违心的话。可是看你的品格,不需要违心的祝福。走吧,启程吧!若你们能相伴一生,那么谁的祝福也不需要,若你们不能,那阿姐祝你们各自珍重,从心自在。总之像我亲生父母一样,各自都要好好活。”
阿姐的泪流下来,却背过头擦掉了。
“若是你们经过幽州孟府,替我去看看,跟刺史大人说……孟氏丛蕙,一切安好。”
蓬之闻言恍遭雷劈。
孟氏丛蕙!孟氏丛蕙……阿姐竟然是幽州孟氏,孟家人吗?
狡童开始冲着朝阳发出嘶鸣,山下的营地已经开始有了烟火,终于不能再拖了……
段徵跟阿姐拥抱,然后背朝朝阳带着蓬之出发了。
春草未长,只及脚踝,段徵先是带着蓬之牵马步行绕出了自己的营地,然后才抱她上马,策动狡童疾驰出了段部领地。
此时春风习习,青草郁郁,正是草原最好的时节,二人眼观美景却均未感觉到惬意,也是,阿姐未跟他们一起走,始终是留有牵挂在草原,可是就算阿姐跟他们一起走,牵挂就没了吗?段徵在心里问自己。这片广袤草原的每一片草,每一条河自己都已经踏过,它们流动在我的血液里,跳动在我的脉搏里,它们铸成了我的骨骼肌肉,保有了我的精神魂魄,它们会陪着我,那就是草原也陪着我了。我是草原人,无论去往何方,我都是。
所以,别遗憾。
这么选,那么选,总是有遗漏,总是不得已。
你看,阿姐不是也没选自己……
“阿草,我们先去幽州好不好?”段徵在马后问她。
阿草,自己在草原的名字。
这应该是段徵最后一次叫自己阿草了吧?
“好,王子。”
段徵也应该是最后一次做草原王子了吧?
“商队在幽州集散,我们可以先去孟家给你退亲后再南下去找你母亲。”段徵说。
“退……退亲?”
“你不弃他而选我?”段徵故意在蓬之身后说。
“孟氏丛蕙……阿姐跟幽州刺史孟如晦是什么关系?”蓬之回头看段徵的侧脸,微风里,段徵的额头微微出汗,汗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我之前说我跟孟氏有旧不只是因为我的老师,”段徵慢慢地说,他的眼睛亮过太阳,“还因为我母亲和阿姐。”
“幽州刺史孟如晦,正是我母亲曾经的丈夫,陈国曾经的郡马,也是我阿姐的生身父亲。”
是啊,自己早该知道了……
孟氏丛蕙。
在刚刚听到阿姐名字的一刹那,曾经的记忆突然涌出来——
卓家大房,自己闺房。
母亲对自己说:“你祖父说……孟郎丛萧,行三,甲午马年五月初五生辰,恰好小你三岁,蓬之,丛萧,都属草木,欣欣向荣。八字他已经合过,你祖父合过的八字……蓬之,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
世间阴差阳错,竟有如此巧合?
蓬之在心内叹慰,不免又觉得戚戚。
为天地,为冥冥,为人与人之间看不见的起承转合,为命运长卷里不可知的匆匆一笔。
也为自己,为段徵,为我们在草原的相遇,更为从未谋面的孟丛萧……
“定远……”蓬之对耳畔的段徵说。
“嗯?”段徵仍然策马奔驰。
“这是不是就是天意?”
“对,天神的旨意!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好,那我们要顺天而为,我们永不分开。”
“好!”
狡童撒开四蹄,在草地上越跑越快,春风吹着他们的脸,他们一个十七,一个十八,正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候,他们此时是这么的幸福。他们的以后会像这漫长的春季,夏季和秋季,还有冬季,总之他们都还有漫长的一生和轮转的四季。
他们永不分开。
南下幽州有三条道路,经张家口走洋河河谷,经滦平走潮河河谷,经宽城走瀑河河谷。第一条是以前鲜卑游牧南下劫掠常走的,第二条是突厥带骑兵攻燕城时走的,第三条则是草原商队贩运马匹、皮毛走的。这次,段徵带蓬之走的就是这第三条。瀑河河谷地势平缓,且无势可守,不是军事要道,虽然近几年战事不断,可几方势力都需要商队,这条道路相对而言比较安全。
他们在草原披星戴月,一直未歇,等进入宽城,才决定休憩一夜,歇马饮水。投店时,店家看他俩皆一身草原打扮,女的荆钗布裙,男子束发夹袍,还以为是关外行走的普通夫妻南下贩货,只为他们打扫了一间房舍。行路不便,且为掩人耳目,二人均未作计较。蓬之在草原一年,遭了多少磋磨,江南闺阁中的种种规矩早已抛了大半,而段徵本就常在军中,日常也磨练自身,对行路种种粗糙更是习以为常。只是晚间入眠时分,二人洗漱罢,段徵起身欲出门宿往别处。蓬之方知段徵真乃草原君子,往日种种亲昵戏谑之语尽皆有度。段徵往日之言此生惟愿天神证婚,只娶一人,不是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