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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庄曜恒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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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明信片与妈妈的死讯是一同收到的,那一天,离爸爸去世只过去不到六个月。
庄曜恒的父亲生于南方,死于北方。庄曜恒的母亲生于北方,死于南方。
他们一生的交集只有相爱的那段岁月,相比于无尽的宇宙与无尽的时间,那些日子太过短暂。短到让人困惑——这两个人真的在一起过吗?
幸好,有一个孩子是他们爱过的证明。
“这孩子命太硬,克父又克母,最好离他远点。”
“指不定他家下一个死的是谁呢。”
“那还用问,谁离他越近死的就越早!”
在妈妈的葬礼上,庄曜恒听到有人这么说。
四季周而复始,不为任何人停留。生活仍在继续,太阳照常升起。
奶奶病了,女儿的去世对她而言实在是一个太大的打击。爷爷要同时照顾两个人,也生病住院了,他太累了。
“我看啊,根源就在那孩子身上,要没他说不定就没有这么多事。”
在病房外,庄曜恒听见有人这么说。
在临市工作的舅舅回来了,舅舅比妈妈大十岁,庄曜恒很少见到舅舅。他没对庄曜恒笑过,庄曜恒很怕他。
这次回来后,舅舅总是沉着一张脸,看向庄曜恒的眼神是不加掩饰的厌恶。
一天夜里,舅舅来到庄曜恒房间,把他从睡梦中叫醒,问他知不知道他妈妈留下的那张银行卡密码,庄曜恒说知道。
在知道了银行卡密码后,庄曜恒第一次见到舅舅对他笑。
他给庄曜恒穿好衣服,要带他出去。夜很黑了,庄曜恒不想出去。
看到舅舅骤然冷下来的脸色后,庄曜恒说好。他背着爸爸送的书包,跟着舅舅上了一辆车。
没过多久,舅舅在一个路口下了车,他没回头看庄曜恒,也没和他说一句话。
车子继续向前开,开向黑沉浓重的夜。四面都是黑色,除了影影绰绰的树,庄曜恒什么也看不到。
他把头抵在椅背,紧紧抱住怀里的书包。
除了这只书包,他什么也都没有了。
天亮了四回,黑了三回。
庄曜恒被拉扯下了车,他站在原地,看着那辆黑色面包车踉跄离去,卷起的尘土迷住了他的眼睛。
庄曜恒蹲坐在地上,使劲揉着眼。
在下车的瞬间,他认出了开车的人。是在妈妈葬礼上说那些话的人。
庄曜恒知道,他被舅舅丢弃了。
爸爸死了,妈妈死了,奶奶病了,爷爷病了。
他大概真的是克人的命,是不是他离得远远的,爷爷奶奶才会健康。
眼睛终于不痛了,庄曜恒背着包站了起来。
这是一条窄窄的土路,弯弯曲曲看不清尽头,两边的杂草比他还高。
头顶的太阳有点烫人,草叶树木都打蔫,透出灰败的绿色。
庄曜恒站在路中间,心里忽地生出天地间只他一人的荒凉来。
“你这小孩干啥呢?站着一动不动,还挺深沉。”
这是庄曜恒与庄连叙的第一次见面,两人此时还都不知道,他们今后的命运会与彼此牢牢绑在一起。
庄曜恒不说话,只是仰视着这个陌生男人。
这小孩一点生气都没有,八成是快要死了。
这是庄连叙与庄曜恒对视时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他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得一激灵,不由得从嘴里秃噜出一句话:“管我叫爸。”
听清自己说什么后,庄连叙愣住了。
咋回事呢,他是脑子抽了吗?!这不是让孩子占他便宜吗?
他一黄花青年,能随便给人当爹吗?
还没等他要抬手给自己一嘴巴子,陌生小男孩的话直接让他震惊了。
“你耐克吗?”
虽然此地环山抱水,山外另有无数山,绝大多数村里人一辈子也没翻过这座玉梨山,游完这条玉梨河。
可庄连叙是谁啊,汀峰镇知名的破烂大王啊。现在是2010年,北京奥运会都开过了,作为全镇走在潮流最前沿的男人,他能不知道啥是耐克?
庄连叙颇得意地抬起一只脚,对着庄曜恒扬扬下巴。
“看,刚收来的最新款。看那对钩,帅不?”
那个时候的庄曜恒还不知道在我国有一个名词叫A货,他只是觉得这个对钩和他平时穿的耐克鞋上的钩不太一样。不过求生的本能让他没有说出来,他意识到男人是误会了。
“他们说我会克别人,我的爸爸妈妈都死了。”
听见这话,庄连叙敛了神色,他垂眼看着小男孩默了良久。
五月春夏交际,风吹草叶哗哗响。日头开始西斜,散去不少热气。
庄连叙向前两步,高大的身影完全拢住庄曜恒,替他挡住了略显刺眼的光。
庄曜恒在这个男人的脸上看到了堪称温柔的神情,他笑了:“巧了吗不是,我也没爹没妈,咱俩真是天生的父子,指不定以后谁克谁呢。”
庄曜恒有了第二个父亲,他很高大,自己还不到他的胸口。他很追求时髦,很有品位,是汀峰镇最潇洒的男人。
他留着一头时兴的发型,长发遮住眼。
他叫庄连叙,两岁没爹,三岁没妈,七岁那年爷爷非要跟别人比车技,架着驴车头也不回地冲进了玉梨河。
驴倒是上来了,人就这么随着河流漂啊漂,过了三天三夜才被捞上来。
奶奶看到自家男人那被水泡发的吓人模样,一口气没上来也跟着去了。
“这孩子,真是克人命。”
庄连叙自此克名远播,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提起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活了二十八年,在克人方面还未曾落过下风。
也正是因为庄连叙太能克了,尽管他模样好,身量高,人品佳,靠收破烂手里还有几张红票票,愣是没人敢和他结婚。
两年前倒是有姑娘不信邪,被庄连叙迷得非他不嫁,结果要定亲前一天被头犟牛顶了三丈远,当即两眼一翻不省人事,在医院住了将近四个月才修养好。
这下大家对庄连叙是彻底服气了,提起他都要竖大拇指。这年轻人行,真行,不服不行。
庄曜恒承认,庄连叙比他能克,自己应该克不过他。
那就好。
关于庄连叙收养了个儿子这件事,村里人都表示惊悚。这孩子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能禁得住庄连叙轻轻一克吗?
在知道了庄曜恒的身世后,村里人时隔几年再次竖起了大拇指。
行,真行,这孩子小小年纪也这么能克,真是不逊于当年的庄连叙。合该他俩隔着大半个中国都能遇上,长江后克推前克,说不定一克更比一克牛啊。
从两人遇见那天开始,庄曜恒就做了庄连叙的儿子。他从此姓了庄,再没改回原姓。
庄连叙没给庄曜恒改名,他觉得曜恒这两个字实在是好,尤其是这个曜字,没点子文化还真想不出来。
他就想不出来。
庄曜恒到家第二天就管庄连叙叫了爸,从此再没改口。他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要是没庄连叙,他不知道会流落到哪里去呢。
说是庄连叙给他把命接上了都不算夸大,叫爸是应该的。
庄连叙和庄曜恒开启了做父子的日子,庄曜恒对此适应很快,毕竟他一出生就是别人的儿子,儿子这个身份是与生俱来的。
不过庄连叙却不一样,他亲爸走的时候他才两岁,还不记事,可以说几乎没享受过父爱,也不知道啥叫父爱。
如今猛地要给一个七岁小男孩当爹,他还真是有好多功课要做。
好在庄曜恒不是襁褓中的婴儿,自己会吃会喝,不用让他端着碗追着哄。更重要的是学习成绩好,不用他辅导作业。
庄连叙打小就不爱读书,小学就在村里,走路五分钟就能到。村里的小孩都是自己去上学,没有家长会专门接送。
庄连叙上小学后,每天都干劲满满出门,从不要奶奶去催。奶奶还挺高兴,谁知道有一天听邻居家小孩说庄连叙经常不去上学。
奶奶杵着顶门棍出了门,在村子后面找到了正跟小伙伴比赛谁尿得更远爬的更高的庄连叙。
那天的晚霞有多美,庄连叙的屁股就有多红。
后来爷爷奶奶都走了,没人能天天看管庄连叙,他也就彻底不去学校了。
谁能想到呢,他居然能有一个考试能考一百分的儿子,当年翘着红屁股在晚霞下许的愿望竟然成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