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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庄曜恒七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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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决定写一封遗书。
很抱歉,由于此人不愿透露真实姓名,所以暂时只能以某某来指代。
写遗书是件正经而庄重的事,在床上写不合适,用手机写也不合适。
于是某某去洗了个澡,吹干头发,化了妆,换上自己最喜欢的一套衣服。完成这些事后,时间过去了两个小时。
某某对今天化的妆有些不太满意,原因无他,镜子里的自己除了脸变白一点,嘴唇变红一点之外,再看不出其他区别。
是的,看到这里,某某的性别已经一目了然了。这话说得不太严谨,男女都有化妆的自由。为避免歧义,还是直接说明某某的性别为好。
某某是一位女生。
不过还好,某某安慰自己,毕竟她天生丽质。即便化妆技术差,但原身的好底子足够令她光彩照人。
某某翻箱倒柜,找出十五六岁时做文艺女青年时买来的古风信纸、钢笔和墨水。
很巧,这三样东西都还没拆封。
她看了眼黑色墨水瓶标签上标注的截止使用日期,果不其然早就过期了。不过没关系,是钢笔喝墨水,不是她喝墨水。钢笔没有痛觉,就算真喝了变质墨水也不会肚子痛。
钢笔吸满墨水,信纸铺在书桌上。
写遗书必备的两样东西都准备好了,可某某总觉得还差些什么。
她站在房间中央环顾四周,大片的阳光连同风从半开的窗子外涌进来,一室明亮。
有阳光,有风,还差点什么呢?
啊,是花香。
眼下不是繁花盛开的季节,但这难不倒某某,她可以送自己一脉花香。
某某从收纳格里找出一根香薰,然后放进香插里点燃。没过一会儿,风里浸染了蔷薇香。
这下氛围营造到位了,某某在书桌前坐下,开始写遗书。
万事开头难,在写遗书这事上也不例外。
该如何起笔呢,某某犯了难。
她盯着信纸回想自己以前看过的遗书,但那基本上都是一些公众人物的遗书,对她而言实在不具有参考价值
算了,某某不想了。
这是她要写的遗书,她决定不进行参考,完全凭心而写。
信纸是水墨色彩,极淡极雅。没有繁复的笔触,没有鲜亮的色彩。
如同她此刻的心境。
笔悬许久,终于落下——
2002年,庄曜恒出生在一个即将进入冬天的深秋时节。将他抱在怀里的母亲透过窗看到了黑蓝夜幕中的满天星辰,无数星光闪烁不停,像他亮亮的眼睛。
母亲翻了很久的新华字典,为自己的孩子选了曜字。她希望他无论何时何事何种境地,都能拥有永不放弃的恒心。
所以,她为他起名为曜恒。
庄曜恒本不姓庄,庄既不是他亲生父亲的姓,也不是他母亲的姓。
他的亲生父母都是高知,两人相识相爱于南京大学。他是在爱里出生的孩子。
只是在人漫长的一生中,这份爱持续得有些太过短暂。仿若烟花一瞬。
庄曜恒出生后的第四个月,他的父母毫无留恋地结束了两人的爱情。并非离婚,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领证。
彼时二人刚刚毕业,庄曜恒的母亲是未婚生育,他的户口落在了姥姥姥爷家。
其中颇费了一番周折,庄曜恒的出生证上也只有他和母亲的信息。
大概他的父母毕竟真心相爱过,当爱消失了分手也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不藕断丝连,不相看两厌。
昨日种种,归于昨日。如此而已。
相爱的人总有相似的地方,庄曜恒的父母都是爱自己胜过一切,即便有了孩子也不例外。
初为人父母的那股新鲜劲过了后,他们让自己的人生回归正轨。两人一个哼着《敕勒歌》去大草原放牧,一个唱着《彩云之南》去保护热带雨林。
庄曜恒跟着姥姥姥爷生活,他管他们叫爷爷奶奶。
彼时爷爷奶奶已退休,有充足的时间陪伴他。他们很爱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为他营造了一个幸福的童年。
一家人平时住在城市里,但爷爷奶奶会不时带庄曜恒回农村老家住一段时间。
三月底油菜花就开了,成片成片的油菜花,黄灿灿的,香气扑鼻,好像怎么也看不到尽头。
爷爷会把庄曜恒架在自己肩上,奶奶就在旁边抬高胳膊护住他。
“能看到油菜花田的那头是什么吗?”
“看到啦!”
“是什么呀?”
“是天!”
庄曜恒两岁半的时候,就在爷爷的肩上看到了天的尽头。
庄曜恒对夏天的感情很复杂,天气真是好热啊,火辣辣的温度把人都烤熟啦。
树上的蝉真烦人,滋滋叫个不停,还会尿尿,像下雨一样,他都不愿意在树荫凉下睡觉了。
但到了晚上,庄曜恒就不烦蝉了。不仅不烦,他还很想见到蝉。
村里到处都是树,有杨树,有榆树,有槐树。高高大大,还很粗壮,蝉可喜欢在这些树干上、枝丫里完成脱壳了。
“金蝉脱壳”,是庄曜恒学会的第一个成语。
老家有捉蝉的习惯,这是庄曜恒喜欢夏天的一个重要原因。
天色刚开始沉下来,爷爷就把饭做好了,一家三口吃完饭,爷爷奶奶拿大手电筒,大塑料瓶。庄曜恒拿小手电筒,斜挎小塑料瓶。
先从院子里的两棵槐树,一棵榆树开始。三棵树上和树下仔仔细细摸一遍,庄曜恒的小瓶就满了一半了。
接着沿着村路向南走,路两旁站岗的杨树可是要仔细摸过。
不过这可不像在自家院子,即便爷爷做饭很早,他们吃饭也很快,但总有更快的人,他们和庄曜恒一样喜欢摸蝉。
一家人出来的时候,二十几棵杨树都被人摸过一遍了。
所以摸完这条路上最后一棵杨树,庄耀恒怀里的瓶子刚刚被装满。
再往南过一道桥就是村里各家人的地,庄曜恒家的地在左手边第六块。不大,只有六分地。
他们家一共有三点六亩地,只是每年在村里住的日子不算多,爷爷奶奶不想让地荒废,就把其中三亩地给了亲戚家种。
只留下这一块地,应着季节种蔬菜和瓜果。
地里有一棵枣树、七棵苹果树和八棵梨树,左右两边各有一架葡萄。这些树都是蝉的好去处。
来回转两趟,爷爷奶奶的大瓶就都能装满了。
摸了蝉可以自己吃,爷爷的做法很简单。
先把它们在盐水里泡几个小时,第二天洗干净后用油炸。起初用中小火慢炸,直到金黄酥脆。捞出后再升高油温,复炸几十秒,这样就更香脆了。最后趁热按口味撒上盐、辣椒面和孜然。
庄曜恒很喜欢吃,每次吃得肚皮鼓起嘴巴流油也不愿意停下。
这么好吃的东西,在饭店里也是一道热门菜。饭店要买蝉,就有人捉了蝉去买。
早有聪明人做起了中间商,就在这座连接村庄和田野的桥上支起了一个简陋的小摊。
“今天要不要卖蝉呀?”奶奶问庄曜恒。
“卖吧,肚子装不下啦。”
“卖爷爷奶奶的两瓶,你的小瓶留下,好吗?”
“好呀。”
六毛钱一个,两只大塑料瓶里的蝉总共卖了七十块。
不过不是每天都会摸到这么多蝉,摸得少了就不会卖。一个夏天过去,能卖出一千块钱左右。
蝉含有丰富的蛋白,又经过油炸,爷爷奶奶会控制庄曜恒吃蝉的数量。每次只做少部分,剩下的洗净后放进冰箱冷冻起来,可以一直吃到秋天。
妈妈并不喜欢秋天,她喜欢那些可以被称之为热烈的事物。在她看来,秋天意味着由盛转衰,一切向衰败走去。
奶奶却不一样——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是她最爱的两句诗。
庄曜恒也喜欢秋天——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他在北方看大雁南飞,等凛冬过去,它们会再度飞回来。
每到冬天来临时,庄曜恒都想变成一只大雁,飞往温暖的南方。
他畏寒,也不像其他小孩一样喜欢打雪仗。不过他不喜欢下雪倒不只是因为冷,而是他不喜欢雪化时泥泞的道路。
奶奶更怕冷,老家没有暖气,所以他们很少在冬天回来,最多只过年那几天会是例外。
农村的自建房再高也不过两三层小洋房,没有城市里的那些高楼大厦。天地一片广阔,很适合放烟火爆竹。
肃冷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火药味道,坚硬褐黑土地上铺满的红纸屑,用米浆粘起来就不会掉的春联,冒着热气的白胖胖饺子。
庄曜恒记忆深处关于年的认知,就是由这些碎片组成的。
庄曜恒去读小学的前一天,他的爸爸回来了。
爸爸送他一只书包,一只文具盒,一本笔记本,一支钢笔和一支铅笔。
爸爸摸了摸庄曜恒的头,盯着他看了很久。
爸爸笑说:“小孩,好好长大啊。”
次日,爸爸回了大草原。
五天后,这个男人死于为牧民追寻羊群的雨夜里。
那一年,庄曜恒六岁。
一家三口时隔五年的大团圆发生于爸爸的葬礼上,爸爸躺在鲜花绿草中,周围白茫茫黑压压,哭声此起彼伏。
妈妈没哭,庄曜恒也没哭。
他背着爸爸送的书包,安静地看爸爸。
有朵花从爸爸手边落到地上,最后停在庄曜恒脚边。
他默默把花拾了起来,轻轻地拢在掌心里。
爸爸送我花呢,他想。
庄曜恒经常能够收到父母寄来的明信片,他们会告诉他自己做了什么,见到了什么样的美丽风景,经历了什么样的奇闻趣事。
只是爸爸走后,他就只能收到妈妈寄的明信片了。
“儿子,妈妈来到了西双版纳。这些天太忙了,很抱歉现在才有时间和你写信。你无法想象这里的热带植物园中物种有多丰富,等你再长大一些,妈妈就带你来看萤火虫和会发光的蘑菇。”
这封明信片寄出去的第三天,庄曜恒的妈妈死于盗猎者纵起的山火里。
而那枚记录盗猎证据与珍稀物种分布数据的卡片,被完好无损地紧紧攥在她的手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