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9、吴彩鸾 他们说 ...
-
他们说我叫吴彩鸾。
史书上不记我的生卒,只记我是“吴猛之女”。有人说我是河南濮阳人,也有人说是成都的道姑。这些都不重要了。一个以抄书为生的人,籍贯是哪里,又有什么要紧?笔落下去的地方,才是我的归处。
我是唐大和年间的人,活在文宗的时代。我父亲是吴猛,三国时吴西安令,后来成了道士。可我从来没拿父亲的名头说过事。一个靠抄书换米的人,不需要那些虚的。
后来的人把我写成了仙女。说我是“西山吴真君之女”,说我能“一日书《唐韵》一部”。可他们不知道,我下笔的时候,手也会酸,墨也会干。只是我不喊累罢了。
我遇见文箫那年,是在钟陵的中秋夜。那时候他还是个漂泊无家的穷书生。他站在人群里,衣衫陈旧,可眼睛是亮的。我看见他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我认得。后来才知道,那叫前世姻缘。
我对他说——“你若能备好纸,我便写《唐韵》来养你。”
他问我一日能写多少。我说——“一日一部,一部五千钱。”他愣住了。一个穷书生,没见过写字能换钱。可我真的做到了。蝇头小楷,每日一部,一部十万余字。有人说那不是人力可为,可他们不知道——一个女人为了养活一个家,什么力气都使得出来。
我写的字,他们说是“小楷”。可那些字,不是“小”的。每一笔都有筋骨,每一划都有血肉。我写《唐韵》,写《切韵》,写《玉篇》。我写的那些字,后来被人收进宣和内府,又被收进台北故宫博物院。可我最得意的时候,不是字被收藏,是那些字换来的米,能让我和他吃上一顿热饭。
柳公权看过我的字,说——“吴彩鸾,世传谪仙也。一夕书《唐韵》一部,即鬻于市。”虞集说我的字“当于仙品中别有一种风度”。元代王恽把我的字叫作“吴彩鸾龙鳞楷韵”。可我不在乎那些名号。一个在油灯下写字的女子,要的是温饱,不是名声。
我抄了十年《唐韵》。十年,三千多个日夜,几千万个字。有人说我“书写极速且精”,可他们不知道,那些字是从我骨头里流出来的。写快了,就会露出疲惫;写慢了,就会饿肚子。我只能写得又快又好。
后来,我们各骑一头虎,飞升而去。后人说那是“仙去”。可我知道,那只是我们离开了俗世。
我在洪州紫极宫写过字。那里后来建了一座“写韵轩”,世人都说是我写韵的地方。可我不在那里——我在那些字里。那些被我写过的蝇头小楷,还在纸上游走。它们比我活得久。
他们说我是女仙。可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在油灯下写了十年字的女人,一个用一支笔养活了两个人的妻子,一个在写完最后一个字之后,终于可以放下笔的人。那些字替我活着,比我活得久。
我叫吴彩鸾,一个以抄书为业的唐代女子。曾经日书《唐韵》一部,鬻以度日,历十年。后来的人记住了我的字,也记住了我的故事。可那些字,比故事更真。它们还在纸上,替我写着那些说不出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