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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在昨日等她 程暮老了以 ...

  •   程暮老了以后,变得很安静。

      这种安静,不是不说话。是另一种。像一棵树站在冬天里,枝干都还齐全,可你知道,它不会再抽新芽了。邻居们很少看见他出来。他每天清晨六点准时起床,去阳台上浇花。三盆茉莉,一盆比一盆旧。最大那盆,是很多年前林未晞买的。她当时说:“茉莉贱,好养活,给点水就活。”后来她人不在了,这花倒真的活了一年又一年。每年夏天,白花开得挤挤挨挨。风一吹,满阳台都是香的。

      他浇完花,就做早饭。两碗粥。两个煎蛋。两杯牛奶。他吃得不多。胃口早就不如从前了。可他还是做两份。另一份摆在对面。从冒热气放到凉透。他起来收碗的时候,会对着那个没动过的位置说一句:“怎么又不吃。”说完,自己把那份凉掉的牛奶倒掉,把碗洗了。他洗得很慢。水声哗哗地响。像雨。

      然后他去上班。研究所早就不让他带项目了。他年纪大了,眼睛也坏了,电脑看久了就流泪。可他不肯退。他每天准时到实验室。坐在自己的工位上。看年轻人忙进忙出。有时候阿哲的徒弟会过来请教他问题。他说得很少。只讲关键处。那些年轻人背地里说,程老师像一本没有目录的书。你翻他,他总在。可你不知道该从哪儿问起。

      下班回家,他顺路买菜。他走路很慢。从研究所到菜市场,别人走十分钟,他要走二十分钟。他不急。他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时间。菜市场的人他都认识。卖菜的大姐每次都帮他留一把最嫩的菜心。卖豆腐的老头会多切一小块,用塑料袋装好,塞进他手里。他道谢,声音很轻。大家对他客气,也心疼他。都知道他老婆没了。没人见过他老婆。可每年冬天,他都会去花市买茉莉。这习惯,二十年没断过。

      他家里的陈设,和很多年前一模一样。

      沙发还是那张灰布沙发。弹簧有些塌了,坐下去会轻轻陷一下。茶几上放着一个白瓷茶壶,两个配套的杯子。其中一个杯口磕过,有一道极细的纹。他不扔。他从来不用那个杯子喝水。只是每日泡茶时,把两个杯子都摆上。他倒两杯。一杯自己喝。一杯放着。

      他不再翻她的东西了。那些衣服,那本日记,那张纸条,那条永远没有发出去的草稿。他都收好了。收在衣柜最上层,用一个旧纸箱装着。纸箱外写了三个字:林未晞。不是遗物。他说,那是她留给他的日子。

      他最怕的是下雨。

      不是怕淋雨。是怕雨停。

      每次天阴下来,他就开始坐不住。他会提前把阳台上的窗户打开一扇,把藤椅搬到固定的位置。藤椅是旧的,竹编的,扶手处已经磨得油亮。她以前最喜欢坐在这里。膝盖上搭一条灰毯子,手里捧着本书,一看就是一下午。有时候他看着看着,会觉得她还在那儿。等他走过去,想摸一摸她的头发,才发现那只是风吹动了椅背上的毯子。

      雨下来了。他就坐在藤椅上,闭上眼睛。他听。他听得很认真。雨打在茉莉叶上,沙沙的,软软的。她教过他。她说茉莉是软的,铁栏杆是硬的。他那时候听不出来。现在,他能听出来了。他能听出雨落在每一片叶子上的声音。他甚至能听出,哪一片叶子下面,藏着一朵刚要开的花苞。

      雨声急的时候,他脸上会浮起一点笑。很淡。像从很深的湖底慢慢升起来的光。他听见她好像在说话。说得很快,像年轻时那样,叽叽喳喳,一句接一句。她说花。说戏台。说哪家超市的菜便宜。说程暮你怎么又不刮胡子。他的嘴角就那样弯着。他不敢睁眼。一睁眼,就什么都没了。

      雨声缓下来了。他的笑容也淡下去。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无意识地一下一下点着。像在数。数这雨,还能下多久。数这世上,还有几场雨,能让他觉得她还在。

      雨停的那一下,他整个人的动作都会停住。

      像一台正在运转的旧钟,忽然被拔掉了发条。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还闭着。脸上的表情,从有到无。那种变化,特别细微。可如果你站在他旁边,你会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身体里,随着那最后一声雨滴,一起落了下去。再也捞不起来了。

      他睁开眼睛。他看着湿漉漉的阳台。看着那三盆被雨洗亮的茉莉。然后他慢慢站起来。他走到那杯凉透的茶面前,端起来。他的手已经有些抖了。他把那杯茶倒掉。水声很细。像一声很轻的叹息。

      他从来不撑伞。

      下雨天,他走在路上。别人撑着伞匆匆跑。他一个人慢慢地走。雨水落在他的头发上,肩上,鞋上。他的头发全白了。雨一淋,更白。像冬天里的薄霜。有人看不过去,要借他伞。他摆摆手,说:“不用。”再问,他就说:“我怕错过。”别人不懂。他也不解释。

      有一回,一个年轻女同事追出来,把伞举到他头顶。他偏开一步,很客气地说:“谢谢你。我习惯了。”那女孩后来跟别人说,程老师当时笑了一下。那笑容特别轻。像雨里一掠而过的风。她说不清那是释然,还是别的什么。

      他每天回家第一件事,是给那个很久不用的手机充电。

      手机还是很多年前的款式。屏幕不大,边缘已经磨得发白。他把它放在床头柜上。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把它打开。屏幕亮起来。锁屏壁纸是两行字。第一行写着:“我叫林未晞,我爱的人叫程暮。我要活着,不能让他难过。”第二行写着:“如果忘了,请把这句话读给我听。”他每次看,都会看很久。他的眼睛不好。这字不大。可他看得清每一个笔画。

      然后他会打开微信。那个置顶的聊天框还在。最后一条消息,是她走之前一周发的。她说:“好。你路上慢点。”他回:“嗯。”后来,他每天给她发消息。有时是“今天下雨了”。有时是“阳台的茉莉开了”。有时只有两个字:“晚安。”发过去,前面就会跳出一个红色感叹号。他看都不看。他退出。锁屏。把手机放回原位。

      他知道,他不需要她回。他只是想告诉她。这世上,还有个人,在按她说的方式,一天一天地活着。

      阿哲也老了。头发少了一圈,肚子大了不少。他现在不常来了。退休后搬到城西,跟儿子住。偶尔坐一小时地铁过来看程暮。两个老头坐在阳台上。一人一杯茶。阿哲话多,说孙子,说股票,说以前研究所那些破事。程暮听着,很少接。阿哲说累了,就站起来,看看那三盆茉莉。他说:“程哥,你这花是越养越精神了。”程暮说:“她喜欢。”阿哲就不再说话了。他知道,“她”是谁。他这辈子,没见过比程暮更认死理的人。也没见过,比林未晞更狠心的人。狠得那么温柔。

      他们每年见三次。一次是清明。一次是她的生日。一次是他的生日。程暮的生日,林未晞以前最看重。她会提前一周准备礼物。有时候是他舍不得买的钢笔,有时候是她自己画的一幅小画。最贵重的,也不过是一件羊绒衫。可程暮穿了很多年。袖口磨破了,还穿。阿哲说:“哥,换一件吧。”他说:“还能穿。”阿哲就不再劝。

      后来,程暮开始拒绝阿哲的陪伴。他说:“你别来了。路远。”阿哲说:“我不嫌远。”程暮说:“我想一个人去。”阿哲听懂了。他点点头。那之后,每到那几个日子,阿哲就发一条消息。四个字:“哥,我在家。”程暮回:“好。”他们没有再一起去过。

      他一个人去。带着一束茉莉。有时买得到,有时买不到。买不到,就空手。他坐在她的碑前。石碑是浅灰色的,上面刻着八个字:我爱过你,我不后悔。落款是一朵很小的茉莉花。他每次来,都要用手把那朵花摸一遍。像摸她的脸。

      他坐得很直。风从墓园深处吹过来。他有时候会跟她说话。说家里的茉莉开了。说今年冬天不冷。说自己最近血糖有点高,被医生说了。说阿哲又胖了,下次见面怕是要认不出来。说完,他就停下来。像在等她接话。可她没有。她从来不接。

      他也不觉得寂寞。他习惯了。他活得像一封写完了的信。封好了。寄不出去。也不打算再寄。他就把它放在胸口的口袋里。不打开。也不扔。

      后来,他真的老了。老得走不动了。老得连阳台都很少去了。他请了一个钟点工,每周来三次。帮他买菜,做饭,收拾屋子。他跟钟点工说,那三盆茉莉不用管。他自己浇。钟点工说,程老师,您腿脚不便,我来吧。他摇头:“我能行。”他拿着水壶,手抖得厉害。水洒出来一些,落在裤子上。他也不擦。他对着那三盆花,慢慢地浇。浇完了,就坐在藤椅里。看天。

      他知道,自己能等雨的日子,不多了。

      他越来越觉得,她就在不远的地方。像头顶那片天。不下雨的时候,你看不见她。可她就在那里。等风来了,云来了,雨落下来了。她就来了。她藏在每一滴雨里。她落在他的头发上。他只要闭上眼,就能听见她喊他:“程暮。”

      “你听,雨下得多好啊。”

      他会的。他这一生,就学会了这一件事。听雨。听她的声音,从那个再也没有湿过的昨天,一滴一滴地,落到他干涸的余生里。

      然后,他就笑了。像很多年前,她站在旧书市的灯下,第一次冲他笑时那样。

      他知道,她就快来了。

      雨又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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