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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剪刀手残余时光(一) 回忆露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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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常常在我们身边不经意溜走,但有时又把我们定格在那永恒的瞬间,或使我们彷徨,或使我们流连,或使我们感动,或使我们深思,或使我们徘徊在午夜,或使我们的□□驻足于一场狂欢,心却早已飘向远方。
毕竟有时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携手漫步是两个人的孤独,雨中独渡是人心的乱入。与其乱入,不如剪一段时光留作残余,将一切抛弃,至少我们还有回忆;与其回忆,不如织一段时光留守残余,将一切舍去,至少我们还能回去。
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即使永不能相交,却能携手同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走过重峦叠嶂,飞跃汪洋伶仃,跨过苍松翠柏,蹿入风雨虫鸣……他人相见恨晚,他人相见甚欢。
无所谓时光不老,我们与其相见,不如祭奠怀念。
有一部分人跌倒了就再也站不起来,有一部分人跌倒了会习惯性地拍拍裤腿走人,毕竟他也站起来了不是吗?
而我呢,性格是固执的,总是会做些异于常人的事情。
跌倒了,我就会徒手把绊倒我的坑越刨越深,直达地底,然后钻入黑洞,先来一记时空遨游,再剪一段时光留给自己想象。
锻造另一个闪耀的自己,引领世界的风骚,或者就此魂飞魄散。
我是剪刀手,我为自己正言,我不是伤春悲秋的铁刃,我是风华绝代的艺术收割机。
看着腕上的手表,感知时间的一点点流逝,对于许多人来说,那就像一脚踩空,右眼皮一直痉挛,或是经历半梦半醒恍恍惚惚中自己从床上摔下去的恐怖感觉。
然则,对于我来说,时间消逝了没有什么可值得留念的,取下表盖,手潇洒一挥,把指针调回去就好,用不着大费周章为此悼念……
正文
或许我们都没有听说过世界上有这样一号人物,他藏在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地方,他是一个不老的神话。
他就是拥有最高身份的时光剪刀手——痞子忘记,他生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既可以穿梭于旧时光,又可以四处翱翔。
几千年前,在记忆大陆大展拳脚了一番,并为族人所众星拱月着的他,某一天忽然在公共场合销声匿迹。
有人认为他还活着,而有的人则认定他已经被杀害,没有哪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对这事谁都不敢妄加揣测,也不敢谋权夺去他的族长之位,被发现后果会很严重,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忘记生活的地方,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也无法用科学来精准描述、用科学以准确定位,对于人们来说,那里就像一处神秘莫测的黑洞,有着无穷无尽的奥妙。
这里是记忆的尽头,也是记忆的轮廓。
那地方名为记忆大陆,住着两大家族,其中一个是忆族,另一个就是忘记所在的记族。
忘记是记族最年长之人,同时也是族长,他可能有几万岁了,可他并不年老体衰,也不满头银丝。
忘记依旧长着一张清秀稚嫩的少年脸,他与其族人们有一个显著的差别,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可以剪短回忆的剪刀。
他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年长,记忆大陆段位最高的人,也是因为那把被世间之人唤为剪忆的剪刀。
传说它是人类始祖用至精至纯的原石所锻造,世间唯这一把。
无论什么至坚至硬、至柔至软、至具实至虚无缥缈的事物,只要用它一咔嚓,都会瞬间一刀两断或烟消云散。
顾名思义,剪忆最神奇之处,还要属它可以剪断回忆。
忘记就是因为可以随意剪短自己的回忆,将不值得怀念的青春时光都裁掉,所以他能够永葆青春,成为一个时间旅行者。
漫长时光里,他练就了说一不二、说到做到的血性,有时候还会做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因此他的族人们亲切地称他为痞子忘记。
光从名字就可以了解到记族与忆族是水火不相容的,事实上他们也确实如此,互相谩骂揶揄,看不起对方所独有的为人处世的方法与规则,双方之间无可避免地发生着一场场混战,有时也打打口水仗。
但一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的强加,战况于忆族是极其不利的。
记忆大陆的北端是永生的记族族民,南端便居住着苟延残喘的忆族。
忆族族民只占有整片大陆南方的一小片土地,次要原因是因为记忆大陆呈现大头针形状,而重要原因则是忆族没有能力与记族争抢土地,暂时只能是向记族讨一小块贫瘠的土地供给生存。
忆族永远无法向记族那般强大,似乎再没有翻盘的能力,只能全盘皆输,他们非但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还得要时刻提防对手。
他们不像忘记那样可以轻易地忘记过去,脑海里始终重复播放着过去的一幕幕,不得不付出很大的精力来逼迫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
可是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对于生命的亵渎,为此所做的一切都是于事无补,所以他们不得不使自己手头一直忙活着某件事,这样就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瞻前顾后。
虽说记族与忆族是水火不容的,但在记忆大陆中,有一个地方是他们之间可以随意来往的唯一地点。
此地名唤时光之城,这里是不断有两族男女来来往往的自由之地,据说此城是记忆两族为了避免近亲结婚而设置的,说白点就是一个集相亲、恋爱、结婚为主元素的旅游胜地。
在这里,有一家著名的新兴酒吧,老板娘就是大名鼎鼎的回忆。
酒吧源于她的遇见,最美好的遇见,她遇见了他,就像遇见了真正的自己。
即使那个他远远离开了她,在心底她也会永远地怀念他,如果陷入思念之中,她会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她要让自己忙活起来,以至于不会如此想他,再三思考之后,她开了这家后悔酒吧,她可以让自己随时一醉方休。
开业不到三年,后悔酒吧就吸引无数的年轻人以及越来越多的回头客,在强有力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他们或沉寂于初恋的浓情蜜意,互诉衷肠之前需要酒意上头;或悲哀于被劈腿的困楚境地,只得来此借酒浇愁。
后悔酒吧的名气越来越大。
那不闻世事的忘记偶然间听到这家酒吧的名号,认为后悔酒吧这个店名很有意思,他倒要去看看,后悔酒吧到底有什么难耐,竟然比他手下的各类产业都更胜一筹。
他们把后悔酒吧说得神乎其神,愈发加重了他浓厚的兴趣,记忆迫不及待想前去时光之城会会老板娘。
只是他身为一族族长,为了一位素昧平生的无名小卒重出江湖,实在太奇怪。
痞子忘记换上一席黑衣,戴上一顶草帽,将全身上上下下都佯装打扮了一番,要不是因为那把随着携带的剪忆,亲妈都不认识他了。
不远千里长途跋涉,不畏艰险砥砺前行,日夜兼程,终于赶到时光之城,经过一番打听,才找到后悔酒吧。
他站在窗外偷窥着里面的一切,发现里边根本就没有顾客,一个喝酒的人都没有。
忘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又朝里扫荡一圈,见到一个趴在桌台呼呼大睡的女子,他猜这个人应该就是店主。
他悄悄地走进去,怕现在就吵醒熟睡的回忆,不敢发出太大的响动。
走至吧台前,忘记举起手,重重往下一拍,“老板娘,来一瓶又香又醇的米酒。”
回忆身体一晃,被突然到来都客人吓得魂不附体。
看着那人高大威猛的身躯,她脸色略显忐忑,但那眼神中绝对没有丝毫恐惧的意味,人家可是女中豪杰。
她抬起头看了看天色,“现在是白昼,酒吧打烊了,要喝酒,晚上来,”接着继续趴着睡下。
忘记想起刚才在门口看见并且抬腿踢烂的那块木牌上就写着“打烊”,不免意识到他这个不速之客来的不是时候,也终于明白了号称时光之城最火的酒吧,为什么现在这里会没有一个顾客。
顿时,忘记尴尬极了,但他好面子,一定得化尴尬为顾客的尊严,顾客就是上帝,她必须要好好服务顾客直到他满意为止。
身份要做隐藏,虽然他是来踢馆的,不过和老板娘说话还是尽量客气点,待会儿还是把那块木牌修理好吧,被这位老板娘抓包就惨了。
走出门外扶好牌子回来后,忘记对着吧台又是重重一击。
吧台没有什么损坏,手掌疼得不能哀嚎,嘴角直呼气。
忘记拉斜嘴唇扯着嗓子嘟噜道:“我管你什么时候打烊的,反正我就是要喝米酒,你不知道顾客至上吗?”
“竟敢打扰我睡觉,看我饶不了你!”回忆仰起头白了他一眼,带着不满的情绪低语道:“这里没有米酒,”接着匿笑说:“斗篷大侠,这里不是酒馆,是后悔酒吧知道吗?我们这里概不售卖米酒。要喝米酒对面酒楼请。”
“嗯……”忘记手拉扯着衣袖,有点招架不住,但他是为了尊严而战,绝不轻易退缩,指着回忆训斥道:“不知者无罪。再说,你后面那瓶瓶罐罐里装着的不就是米酒吗?你骗我,你这开的就是不良酒吧!”
回忆露出个毫无感情的笑容,顺着忘记的思路回头望向酒柜。
这个扭头的动作是为了嘲讽,这傻子忘记正中她下怀,“好好好,行了。为了挽回酒吧的信誉,我就勉为其难送你两瓶吧!我给你挑。”
“最贵的,非把你的店喝垮不可,”忘记脸上顿时绽开了花,双眼放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手上的两瓶酒,“今天捡漏。”
忘记随意坐在一张椅子上,准备摊开了喝,一扭开瓶盖,就有一股浓烈刺鼻的酒香气味冲进鼻腔。
忘记面目狰狞,怀疑这不是米酒。
他疑惑地回头偷瞄了一眼回忆,只见她依旧怕在吧台上睡觉,发出的那点儿声音不知道是呼噜声还是在偷笑。
不管了,不喝白不喝,忘记举起一瓶酒,一干而尽,之后才发觉喉咙辣得很,最后辣的实在受不了了,脑袋还晕晕乎乎的,“你这酒什么牌的?”
装睡的回忆仰起了头,冷笑了一声,抿着嘴哼唧:“放心吧,斗篷大侠!我这是正儿八经的白酒。开瓶即喝,干了一瓶,保准连失眠都能治好,睡吧!”
“你……”忘记手指回忆,无力发出了一个音节,冷不丁一眩晕,就再也无法支撑了,倒头即睡。
回忆无语地摇了摇头,这里概不出售人肉包子,剖了他没必要,也趴在桌子上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