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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见 “小表妹, ...

  •   九月的大院别有一番景致,石榴红了,柿子挂了青,梧桐叶子开始泛起金边。石板路被日头晒了一整天,踩上去还能感到温热的余温。方清许走得不快,上辈子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

      大槐树底下果然围了一圈人,几个老爷子老太太坐在石凳和从自家搬来的马扎上,棋盘摆得端端正正。外公沈志毅正捏着个“車”要往下落,旁边一个穿旧军装的老爷子急得直嚷嚷:“老沈你走这个不合适!这不明摆着送子呢吗!”

      “观棋不语真君子。”沈志毅头也不抬,嗓门却大得很,“老李头你再插嘴,下局不让你上了。”

      方清许走到近前.

      “清许来啦?你外婆让你叫我的?”

      “嗯,饭做好了,外婆说舅舅舅妈快到了。”

      没等沈志毅应声,旁边几个老太太先笑了起来。

      “这就是清许吧?上回见还是年前呢,小姑娘又长高了。”

      “长得真俊,老沈你有福气啊,外孙女跟朵花似的。”

      方清许愣了一下,她其实不太习惯被这么多人同时看着,上辈子住院时社交圈极小,除了医生护士就是家人。

      但她知道这些都是外公的老战友老邻居,不能失礼。

      她脆生生的一一叫人,声音不大,带着点腼腆,叫完了就站到外公身边,微微低着头,两只手规规矩矩地交叠在身前。

      可这副乖巧文静的模样,在老人家眼里比什么都能讨喜。

      “这小姑娘,文文静静的,真招人疼。”

      “可不嘛,比我家那个天天上蹿下跳的皮猴子强多了。”

      沈志毅笑得一脸骄傲,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那表情分明在说:那是,也不看是谁外孙女。

      方清许有些窘迫,小声说:“外公,快回去吧,外婆要等急了。”

      沈志毅这才恋恋不舍地从棋盘前站起来。

      旁边一个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爷子这时候走了过来,他上下打量了方清许一眼,笑眯眯地说:“老沈啊,我记得清许是不是跟我家瑞明一个学校?”

      沈志毅点头:“对,都是实验小学的。”

      实验小学是北城最好的小学之一,但真正让无数家长挤破头的,是它的初中和高中——初中部直升率高得惊人,高中部更是常年霸占全省升学率榜首,每年top2录取人数能在全市排进前三。

      多少人从孩子出生就开始谋划学区房,就为了那张实验小学的入学通知书。原主能被安排进这所学校,完全是外公托了老战友的关系。

      这本小说的主角也大多在实验中学或高中。
      又是发小又是同学,感情自然是很好的。

      “那敢情好。”老爷子转头朝身后喊了一嗓子,“瑞明,过来!”

      方清许顺着他喊的方向看过去,槐树另一边的石凳上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懒洋洋地靠着树干,手里转着一支不知从哪捡来的树枝。

      他生得好看,是那种一看就不太正经的好看,桃花眼弯着,眼里像盛着九月清澈的天光。

      整个人透着一股吊儿郎当的散漫劲儿,懒洋洋往那儿一歪,分明是坐着,却像是被抽了骨头似的,没有一处是端正的。那

      曲瑞明。

      方清许脑子里自动跳出这个名字。

      原书里的曲瑞明,曲家老幺。上头的哥哥姐姐一个在总参,一个在商务部,都是年纪轻轻就端上了铁饭碗的正经人,父母也盼着他走同样的路,稳稳当当,光耀门楣。

      偏偏曲瑞明是家里最不按常理出牌的那个,打小就散漫惯了,上学迟到,上课睡觉,老师叫家长叫得比食堂开饭还勤。
      家里逼他补课,他能翻墙跑出去,蹲在网吧门口跟人联机打一宿游戏。

      但是曲瑞明却天生自由散漫,坚决不肯子承父业。
      看着不学无术,实际上脑子极快,对赚钱这件事有天然的嗅觉。
      别人还在读书考试,他已经琢磨着怎么把校园里的小生意做起来了,大学直接创业,开了一家科技公司,成为圈子里最早不靠家里站稳脚跟的人。

      她不想跟主角团有任何多余的牵扯,于是飞快地垂下眼,假装害羞得盯着自己的鞋尖看。

      曲瑞明被叫过来,站在他爷爷身边,眼睛在方清许身上转了一圈,似笑非笑。

      “这就是沈佳欣那个小表妹?”他语气里带着点兴味,“跟我想的倒是不太一样。”

      这大概是已经从沈佳欣的口中听过她的罄竹难书的恶行的意思。

      曲老爷子瞪了孙子一眼:“怎么说话呢。清许跟你一个学校,以后有事你多照应着点,别整天没个正形。”
      “得嘞,保证完成任务。”曲瑞明答应得爽快,至于做不做得到就是另一码事了。

      长辈面前他惯是会表演的那个,不然也不能大半天什么也不干的,在老爷子面前表演孝心。
      实则是最近打架被请家长,怕老头子生气,赶紧跑爷爷这避一避呢。

      曲瑞明目光仍落在方清许脸上:“小表妹,以后有事就找你曲瑞明哥哥。”
      方清许胡乱“嗯”了一声,头都没抬,拉着外公的袖子就要走。
      沈志毅倒是乐呵呵地跟众人道了别,祖孙俩往家走。

      一路上沈志毅笑得合不拢嘴,摸摸方清许的脑袋说:“我们家清许就是讨人喜欢。”
      方清许没接话,只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讨人喜欢是好事,可被这群人喜欢,未必是好事。

      祖孙俩走到家门口时,一辆黑色轿车正缓缓停在院门前。

      车门打开,一个明艳高挑的少女率先跳下来,微卷的长发在阳光里发亮,正是沈佳欣。她一眼看见方清许,脸色立刻冷了几分,狠狠瞪了她一眼,头也不回地先进了院门。

      身后下来的是舅舅沈兴安和舅妈吴燕妮,以及表哥沈嘉学。

      沈兴安像足了外婆,五官俊雅,即便人到中年也气质出众。他早年参军,因外公离退影响,转业后从商,正好赶上时代风口,白手起家做建材起家,如今已是全省数得上的企业家,手上几个公司都经营得风生水起。

      吴燕妮则一脸高傲,目光从方清许身上扫过时只点了点头,连个笑都没有。她在家中排二,却是唯一的女孩,父母都在体制内干部,从小养尊处优眼高于顶,跟沈兴安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沈兴安转业拒绝去体制内的工作,想要创业,也是她第一跳出来不顾父母反对支持,陪他熬过最苦的创业期,帮他融资见合伙人,夫妻感情极深。

      之前看着公婆的面子倒也对方清许不错,后边发现这小姑娘真是根里坏,公婆还不顾青红皂白的偏疼,才开始愈发厌恶方清许。

      倒是沈嘉学温和地叫了声:“清许。”

      “舅舅,舅妈,表哥。”方清许乖巧的一一打过招呼。

      只是,前科太多,也并没有收获什么好脸色......

      到了饭厅,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下。沈佳欣坐在方清许斜对面,全程不看她,跟她妈说说笑笑,完全把她当空气。

      张婶从厨房端出最后一道菜。

      外婆示意特地摆到了沈佳欣面前,笑眯眯地说:“来,佳欣,这是你最喜欢的红烧肉。”
      沈佳欣愣了一下,看了看那盘红烧肉,又看了看外婆。

      原主作,知道沈佳欣喜欢吃肉,还都是很香的大鱼大肉,就推说自己闻不惯油腻的味道,一闻就想呕吐。

      导致沈家饭桌上的饭菜常年清汤寡水。

      陈燕婉接着说:“今天清许出门前特地跟我说的,说你姐姐喜欢吃,让我做一份。这孩子,心里还是有你的。”

      话说完,饭桌上安静了一瞬。

      沈佳欣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冷笑,她瞥了方清许一眼,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是吗?那可真稀罕。不会又在打什么主意吧。”

      吴燕妮夹了一块肉放到沈佳欣碗里,皮笑肉不笑地说:“多吃点,难得家里还是有人惦记你的。”

      她说“有人”两个字时,语气里的阴阳怪气谁都听得出来。

      沈兴安没吭声。

      沈志毅皱了皱眉,刚要开口说什么,陈燕婉在桌子底下轻轻碰了碰他的脚。
      老爷子看了她一眼,见她微微摇头,到底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换成原主这个时候就要可怜兮兮的哭了,方清许却全当没听见,低头喝自己碗里外婆专门给她做的青菜粥
      原主可是做了一年的孽,哪是那么容易还完的。

      一顿饭吃的不咸不淡,吃过饭吴燕妮就推说有公事,离开了沈家。
      现在,她还愿意回来吃饭,完全是看在夫妻情分上。

      ————

      夜里起了风,窗外的石榴树沙沙地响,像有什么人在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话。

      方清许睡不着。

      她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后背抵着冰凉的墙。月光从半掩的窗帘缝里漏进来,在地板上切出一道窄窄的银白。她没开灯,整个人缩在那片银白旁边,像一只把自己藏进阴影里的小动物。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回放着一些画面。

      不是原主的,是她自己的。

      上辈子最后一眼,是医院的天花板。

      心率监测仪的声音从耳边慢慢飘远,像沉进水底。然后一切都安静了。

      她并不难过只觉得解脱。

      因为她的病情,周围所有人的人生似乎都被困在一个怪圈里。母亲辞了工作长年住在医院陪护,不到五十岁头发就白了大半;父亲一个人扛着全家的开销,常年在外忙的黑天半夜不分,还要承担她病情时好时坏的刺激。

      门外忽然传来两下极轻的叩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清许,睡了吗?”

      方清许愣了一下,飞快地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才应道:“没呢,外婆。”

      门开了,陈燕婉端着一杯热牛奶走进来。

      方清许伸手接了,杯壁很烫,她两只手捧着,指尖被暖得有些发红。

      “外婆,我没事。”

      陈燕婉看着她,目光里带着一种老人特有的了然和心疼。她抬手把方清许额前被汗沾住的碎发拨开,露出她光洁的额头。少女的皮肤在月光下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眼尾却泛着未消的红。

      “安安,外婆知道你委屈。你佳欣姐姐脾气倔,从小被你舅舅舅妈惯坏了。咱们少往她身边凑,你还有外公外婆呢。”

      原主大概也自卑又敏感,没有安全感,也正是知道自己只有外公外婆了,还会想要守住这稀薄的爱吧。

      “外婆。”方清许抬起头,“我知道了。以后不让您为难。”

      陈燕婉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伸手把她揽进怀里,像抱着一件易碎的瓷器。

      怀里的小姑娘瘦瘦小小,肩胛骨隔着薄薄的睡衣硌在她胸口,轻得几乎没什么分量。

      陈燕婉想起了自己那个早逝的女儿沈虹玉。

      那丫头也是这么瘦,小时候风风火火的像个小炮弹,可抱在怀里的时候,骨头也是这么硌人。

      后来虹玉当了兵、转了刑警,结了婚生了孩子,难得回一趟家,每次都风尘仆仆的,她这个当妈的还没来得及好好抱抱她,人就没了。

      接到电话那天,她站在客厅里半天没动,手里的搪瓷杯掉在地上,茶水溅了一裤腿,滚烫的,她一点都没觉出来。

      她就想,上次见女儿是什么时候呢?三个月前?半年前?虹玉走的时候说"妈,等我忙完这阵就回来住两天",可这阵子,再也没忙完过。

      老人不平,后辈就容易生嫌隙的道理他们怎么可能不懂。

      可故人留给你的是一个孩子的话,你怎么可能不偏疼呢,人的心本来就是偏的。

      方清许把脸埋在外婆的肩窝里,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好孩子。”陈燕婉拍了拍她的背。

      外婆走后,房间里又只剩她一个人。喝完牛奶后,她慢慢躺下来,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很软,带着阳光晒过的味道。

      她闭上眼睛,在黑暗中对自己说:“沈佳欣,这辈子我肯定不跟你抢顾衡玉。你就跟她好好在一起吧,祝你们幸福美满、三年抱俩、白头偕老,千万别把剧情线往我身上拐。”

      “我只想陪着外公外婆,安安稳稳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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