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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她想好好活 ...

  •   九月的阳光已经没了盛夏的灼人,斜斜地照进沈家小院,把墙角的石榴树晒得叶子油亮。方清许半躺在堂屋外那张老旧的竹躺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书,书页泛着淡淡的黄。

      她穿了一件月白色的棉布裙子,洗过很多次了,软软地贴在身上。风一吹,裙摆就轻轻晃一下,像朵开在竹椅边上的小素花。

      头发没扎,散散地披在肩后,发尾有点乱,她却不在意。阳光穿过门上的玻璃,在她脸上落了几片细碎的光斑,衬得那张脸愈发白净,白得近乎透明,连眼下淡淡的青色血管都隐约可见。

      “清许,去叫你外公回来吃饭。”外婆陈燕婉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围裙上沾着面粉,声音温和,“一会儿你舅舅舅妈带着佳欣和嘉学过来,你外公又在下棋下得忘了时候。”

      听见“舅舅舅妈”四个字,方清许翻书的手指微微一顿,也就没有立刻起身。

      “怎么,还生你表姐的气呢?”外婆擦着手走出来,语气里带着几分好笑又无奈,“你舅妈上回买的那两条项链,我后来都问清楚了。佳欣那孩子性子直,看上你的了就跟你说要换,你不乐意就不乐意,她也没硬抢。你倒好,当着佳欣的面应了,转头就躲到屋里哭,还跑到你外公跟前……”

      “外婆。”虽然不是自己做的,但这件事她回忆起就觉得尴尬,“都过去了。”

      陈燕婉见她脸色有些发白,到底没再往下说,只叹了口气:“你呀,身子骨本来就弱,心思别那么重。去叫你外公吧,他就在大槐树底下跟老李头下棋呢。”

      “外婆,今天做红烧肉了吗?”
      陈燕婉愣了一下:“你不是闻不得油腥味吗?”
      “做一份吧。姐姐喜欢吃。”
      老太太笑起来,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呦,清许真是长大了,都知道惦记姐姐了。成,外婆这就再添一道红烧肉。”

      方清许被她说得有些不好意思,耳尖微微泛红。
      她哪是什么长大了,只是替原主弥补一点点罢了。
      原主这一年在沈家作天作地,跟沈佳欣针尖对麦芒,明里暗里抢东西、告黑状,把舅舅舅妈一家得罪得干干净净。

      ________

      她是三天前穿过来的。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脑子里多出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原主也叫方清许,十二岁,父母双亡后被奶奶家收养,但是奶奶却是个重男轻女的,有好的都紧着自己的宝贝孙子,对她非打即骂。

      大冬天她发着烧呢,奶奶却带着一家人出去给堂弟过生日,留她一个人在家,门窗紧闭,炉子也灭了。
      她烧得迷迷糊糊,嗓子干得冒烟,想喝水却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
      撑着最后一口气踉踉跄跄找邻居求助,才给送到医院。

      恰逢这个时候外公外婆来看她,发现了这一切。
      跟没读过书,一辈子在农村长大的奶奶不一样。
      跟没读过书、一辈子窝在农村的奶奶不一样,方清许的外公是部队高级退休干部,住的院子门口有警卫员站岗的那种。

      原主的母亲沈虹玉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当初原主父母出事之后,外公外婆本来要亲自收养方清许,可方清许的奶奶为了那笔抚恤金,躺在地上打滚撒泼,哭天抢地说“她姓方不姓沈,是我儿子留下的唯一骨血”。
      加上外婆因为丧女之痛病了好一阵子,两头一耽搁,才让原主在奶奶家多受了两年罪。

      发现真相后,外公怒不可遏,当即把方清许接了回来。

      可惜彼时的原主已经长歪了——敏感多疑,善妒记仇,对谁都不信任,逮着机会就要在大人面前装委屈、告黑状。
      沈佳欣性子直,不会拐弯抹角,被她阴了好几次,两姐妹的关系水火不容。

      这本古早小说她上辈子住院时看过。

      那会儿病房里的电视坏了,隔壁床的小姑娘塞给她一本封面都被翻烂了的书,说“姐姐你看这个,可带劲了”。

      书确实带劲。

      是一本古早高干文,主角是一群根正苗红的红二代红三代,爷爷辈都是从枪林弹雨里滚过来的老革命,住在一个院里,孩子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春期挥霍着普通人几辈子都够不上的资源,谈谈恋爱、打打架、争争家产,最后各得其所。
      书里充斥着古早狗血文的一切经典元素:青梅竹马、契约联姻、误会丛生、车祸失忆、你追我逃,每一章都能让读者血压飙升。

      而整本书最核心的一条感情线,就是顾衡玉和沈佳欣这对“渣男痴女”的极限拉扯。

      沈佳欣是沈家独女,上面还有一个大三岁的哥哥沈嘉学。
      她从小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性子骄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喜欢上顾衡玉之后更是死心塌地,从十几岁起就扬言要嫁给他,从此一路追到大,整个大院没有不知道的。

      顾衡玉呢,顾家长子,生得一副温润如玉的好皮囊,外人看来是豪门公子的典范。实际上被宠坏了,骨子里挑剔又薄情,最烦别人安排他的事。

      沈佳欣追得越紧,他越不屑,觉得她霸道强势、没有女孩子的温柔小意。

      可两家门当户对,大人眼里是顶好的姻缘,明里暗里没少撮合。
      顾衡玉不拒绝也不接受,就那么吊着,转头一个接一个地交漂亮女朋友,跟沈佳欣玩着“你追我跑”的戏码,一玩就是好几年。

      书里写他有一个固定的择偶模板:温柔、乖巧、听话,最好没什么攻击性。
      所以他那几年的女朋友,一个比一个温顺可人,像是批量生产出来的洋娃娃。

      原主方清许作为一个古早文里标准的——心机恶毒女配设定。
      自然要发挥出她应有的作用。
      她眼红沈佳欣众星捧月,恨她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到所有人的爱。

      所以当她发现沈佳欣喜欢顾衡玉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要把他抢过来。
      她装温柔、装乖巧,把自己活成了顾衡玉喜欢的样子。

      顾衡玉果然上钩了。
      两人在一起两年,书里写顾衡玉对她也算上过心,毕竟原主那张脸实在漂亮,又肯伏低做小,极大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虚荣心。可方清许心里清楚,顾衡玉从来就没把她当回事。

      后来顾家出了事,资金链断裂,需要沈家的人脉和资金来救。顾衡玉毫不犹豫地甩了方清许,转头就跟沈佳欣订了婚。
      书里写方清许上门去闹,被舅舅舅妈拦住,沈佳欣冷着脸把她怼了回去,顾衡玉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看她的眼神里只有厌烦。

      而顾衡玉跟沈佳欣结婚之后,故事才真正进入“先婚后爱”的部分。

      沈佳欣虽然骄纵,但对顾衡玉一颗心从没变过。

      婚后顾衡玉对她说不上多好,可到底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人,知根知底,沈佳欣又不是什么恶毒的人,只是性子要强。

      顾衡玉慢慢地,居然真发现了她的好。
      从冷淡到上心,从上心到深爱,甚至开始吃沈佳欣的醋,介意她跟别的男人说话。
      两人最后成了一对恩爱的豪门夫妻。

      而方清许呢?作为恶毒女配,她的结局是一笔带过的——大学刚毕业就被舅妈做主发配出国,在国外过得落魄不堪,又谈了几个富二代被抛弃,最后彻底消失在了主角们的生活里,连个像样的结局都没有。

      真是又狗血又刺激。

      方清许穿过来时,原主才十二岁,回到沈家不过两年,却已经把舅舅舅妈一家的耐心消耗得差不多了。
      最近的一次冲突就是外婆刚说的项链事件。舅妈吴燕妮去港城出差,给两个女孩各带了一条项链。沈佳欣看上方清许那条淡紫色水晶的,开口就要换。
      原主嘴上答应,等沈佳欣拿着项链走了,转头就红着眼眶到外公跟前掉眼泪,说表姐欺负她。

      外公最心疼这个没了爹妈的外孙女,当下就把沈佳欣叫来训了一顿。沈佳欣哪受过这种委屈,当着全家人的面把两条项链都摔在地上,水晶碎了一地,哭着跑回了自己家。
      这件事闹得舅妈吴燕妮脸色铁青,舅舅沈兴安也有些下不来台。
      最后还是外婆陈燕婉两头哄,又拿出了自己珍藏的首饰才算完。

      方清许穿过来的时候,恰好就是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三天。

      而她自己的上辈子,二十三年的时光几乎全是在医院度过的。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能活到二十岁已经是奇迹。
      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具健康的身体。
      所以当她穿书后第一次下床,发现自己只是稍微有些气喘,心脏没有像往常那样剧烈地乱跳时,她站在地上愣了很久,然后慢慢蹲下来,把脸埋进膝盖里,无声地哭了。

      如果按照书里情节发展下去,原主会越来越讨人嫌,最后被远远送走。她不想这样。

      但她只想好好活着。

      好好读书学习,孝敬长辈,工作赚钱,嫁人生子。

      过上辈她可望而不可即的普通人平淡的小生活。

      “外婆,那我先出门叫外公了。”方清许走出厨房,朝院外走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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