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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到底是怎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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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五金还不叫这个名字,他有个文雅朴素的大名,叫金朗谦,字怀宣,家里是做金器买卖的,颇有资产,是当地叫得上号的富贵人家。
金朗谦从小的志向,是考科举,中状元,一心埋头圣贤书,早晚不曾懈怠,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大清亡的突然,清政府倒台,一波接一波的武装力量站上历史舞台,你方唱罢我登场,打得不亦乐乎。
普通老百姓被连连战乱糟蹋得食不果腹,家徒四壁,更甚者,侥幸逃过一劫,但沦为流民,四处漂泊,其中就有他一个。
那时候的金朗谦已经顾不上从小的志愿,每天一睁眼就是为了三顿稀饭发愁,饥寒交迫眼看着就要饿死街头之际,遇到了生平第一位贵人,是个神父。
当时的环境,洋人还是新鲜面孔,见的机会很少,金朗谦生性多疑,害怕被人卖了,便没敢搭理,偏偏这个神父很是殷勤,一而再再而三邀请他去教会,金朗谦要饭以来的第一顿饱饭就是来自神父的教堂,那时候他已经没有了国仇家恨的概念,连人的羞耻感都快没了,所以毫不犹豫入了教,从此不但顿顿有肉,还能有闲暇读书写字,十八岁那年,他在神父汤姆逊先生的引荐下,谋得了一份教书先生的差事,总算是把歪出十万八千里的人生又掰回了正途。
金朗谦命运的第二次转折,发生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他正在教室里上课,跳窗进来一个年轻人,缩在他的讲台下方,用祈求的眼神望着他,紧跟着来了一群大兵,凶神恶煞问他看没看见逃犯,台下的孩子们都眼巴巴望着老师,不知道如何回答,金朗谦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果断摇头,他一身正气,教书育人,板着脸很能唬人,那群兵居然也信了,匆匆看了几眼就去了别处。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跳窗进来的年轻人叫李霖,正经八百的军校在读生,看不惯上下勾结营私舞弊的校内作风,公然站出来质问校长,最后被开除学籍赶了出来,这小子留了个心眼,收拾包袱的时候,偷藏了两把勃朗宁,负责押解他的都是同期友人,轻松让他蒙混出去,等查出来丢失后,他已经大摇大摆来到了临镇,拉起一支规模不小的起义军。
热血青年的第一次反叛不出意外,必然以失败告终,好在李霖身手好,没被逮回去,他在金朗谦的掩护下,躲在教堂杂物间,风头一过立刻告辞,金朗谦想挽留,但没能成功,后来听说镇子附近的来凤山上集结了一伙人,身手好,讲义气,但同时也流传着许多杀人如麻的恶劣事迹,属于良民不敢近,军队管不了的矛盾存在。
远在山下的金朗谦,原本是当做一个故事来听,因为教书先生和土匪恶霸,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交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没过多久,汤姆逊先生的教堂被一队兵霸占,不仅驱逐了神父本人,连同在此避难的男女老幼都没放过,杀了个干干净净,金朗谦得知噩耗时,神父犯了旧疾,已然奄奄一息,他望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因为无法回教堂取药而痛苦断气,内心无比自责,愧疚感转而发酵为暴怒,演变成对这个吃人的世道,麻木的民族,无声的控诉。
金朗谦做了一个没有回头路的决定,他要去给神父,给所有往生的灵魂一个交代。
谁也不知道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学堂老师,是怎么用砍刀杀进兵营的,事情的结尾是菜市场的一则告示,胆大包天的金朗谦已被就地正法。
也许是出于名声考虑,也许是为了杀鸡儆猴,总之没人知道身负重伤的金朗谦是怎么捡回一条命,又是如何在半死不活的状态下一路往南,逃到了来凤山。
“然后李霖,额,他的父亲,救了你?”
唐衔梧抱着搪瓷碗,小口扒拉米饭,听得入神,菜都没尝出滋味。
五金叔笑着点头“是啊,从前的金朗谦已经死在了菜市口,活下来的只有一个叫五金的老头罢了。”
“那...他爹娘,又是怎么死的?”
唐衔梧不傻,当他提出这个问题时,就已经知道,五金叔未必会如实相告。
果然。
“这个,等小九将来,慢慢告诉你吧。”
拒绝的干脆彻底。
唐衔梧夹了口菜,陪着米饭咀嚼,既然不愿意说,他也不强求,换了个话题“山上有一排墓碑,没有姓名的那种,你知道吗?”
五金叔闻言放下筷子,唉声叹气“说来伤心,我和小九他爹都不是迷信的人,但偏偏在这件事上,走不出去,除了天意,实在找不出更合理的解释。”
李霖,李凤天的爹,来凤寨的第一任当家,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总之手上沾的血债不算少,有好有坏,他自己并不在意,曾经有个老人常说犯杀戮者必遭反噬,劝他们警醒,他和五金都当笑话听,如果这世上真有因果报应,为什么好人总是不长命,升官发财的哪有什么干净东西?
可邪门的事情就这么发生在李凤天的娘,第一次怀孕的时候,不到四个月,胎死腹中,当时他们夫妻难过了一场,只觉得是疏忽大意,没保护好,但紧接着,第二年,又没了一个,同样的意外,总共出现了八次,任谁都不敢再掉以轻心。
五金陪着李霖下山找能掐会算的半仙看过,说的话和当年的老头一模一样,他命中犯煞,杀戮太重,只要不悔改,就会一次次斩断子孙血脉的根基。
李霖这次不得不信,他回去后当即决定,从今往后,枪械入库,金盆洗手,再也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
说来也怪,三年后,李霖的媳妇稳稳当当,生下了一个白胖男娃,取名李凤天,乳名小九,这也是为什么,寨子里那么多同辈的孩子,年纪都比李凤天大的原因。
“哦...所以他才立了八块碑,纪念他那些无缘人世的兄姐。”
唐衔梧想明白这点,突然心口闷闷的,他胃里胀气,当下就饱了。
五金叔说完,老眼浑浊,似是感伤,或是缅怀。
从五金叔的屋子出来,已是半夜,整个寨子,除了巡逻的青年人,再没有其他活动的人影,唐衔梧一个人在清冷的月下踱步,边走边琢磨心事,回到小二楼后,他单方面做了决定:也是个可怜人呐,再也不说他是傻子了 。
知道一时半会李凤天回不来后,唐衔梧心里静了许多,他找胖婶要来蔬菜种子,花了七天时间,一点点在李凤天的后院开辟出一间菜园,正是春种的好时候,他格外珍惜地亲自洒下,浇水,施肥,松土,搭棚,过了十来天,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唐衔梧满心期待下,嫩绿的幼苗终于破土而出,沐浴在阳光下。
他格外激动,第一时间想叫李凤天来看,但随即想到,人还没回来,一盆凉水兜头而下,好心情大打折扣。
唐衔梧早晚忙碌,除了帮胖婶做饭洗碗,就是一心扑在自己搭建的菜地里,空闲下来就趴在二楼窗台上,掰着手指头算他的归期。
算来算去,时间像是被乌龟附身,越走越慢,让他等得十分焦急,一早起来,发现嘴角多了一圈火泡,更气了。
距离五金叔说的一个月期限还有三分之一的时候,唐衔梧每日行程多了一项,下午忙完就去山上坐着,有时候带点瓜子果脯,有时候炒点咸菜疙瘩配壶茶,往墓碑前一坐就是半天,当然,吃喝这些不是为了供奉,完全他自己嘴馋来的,一边唠叨,一边望着山下,把他打娘胎出来所有大小生活,事无巨细,吐露个干干净净。
这天他依旧在石头上坐着,顺手把沿路采摘的树枝编成帽子,挨个给几个墓碑套上,远远看去,色彩缤纷,奇形怪状,好在是大白天,不至于邪门到吓人。
先是一阵甩鞭声响划破天际,紧接着,寨子里男女老少,纷纷出门迎接,哨楼下边挤满了人。
唐衔梧眯起眼睛,以为出什么大事儿了,仔细一瞧,打头那个不是讨厌鬼十三是谁?
他连滚带爬,一路冒烟,赶到晒谷场,人群自动分开一条缝,唐衔梧挤进去,东张西望,十三在,二蛋也在,出去的几个小伙子原封不动回来,唯独不见李凤天。
“他人呢?”
十三支支吾吾,二蛋扭过脸不看唐衔梧,明显的心虚模样,他当下咯噔,有种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