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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故居 风水会不会 ...

  •   N市心脏偏左的地方曾是有一个还算高档小区但还是根本入不了那些富商们的眼。随着市政规划,整个小区都被重新粉饰,更名换姓后成了一个更加高档的小区,身价直接往上涨了一倍。不过这是个只有本地人才知道的消息,对外地人大家统一口径,说这是新盖的大楼,是整个N市最豪华的地带,不知情的外地人常常会被原住民骗得团团转,高价买下穿上新衣服的旧房子,但一位痛失爱女的父母除外,他们既不买掉曾经与孩子同在一起的时光,也不留在旧记忆苦受折磨,于是这间屋子成了积灰多年富有故事的房子。

      通过物业我和沙莎小姐走进那位“秦小姐”的家,门一开,灰尘铺面而来,呛得人直咳。

      “她,咳咳,到底多少年没有回来了?”
      “先生,咳咳,”小李用手捂住嘴巴,“他们家好像有七八年没有回来过了。”

      我拿出准备好的口罩,一个递给沙莎,一个往自己脸上挂,“咳,怎么也不找个人打扫打扫。”

      “先生,打扫过了,只是太仓促了,昨天才有一位先生拿着授权委托书来说房主的房子打算卖掉。”
      沙莎:“这么幸运!”

      “不过那位先生交代了,我们会每天都打算一遍房子的。”小李引着我们往前走,“两位别看这房子现在这样,有点埋汰,其实你们仔细看这里的家具都是十分昂贵的。”

      “但我听说他们家女儿失踪了,风水会不会不太——”

      小李听到这立马出声打断我的话,“先生,先生没有的事,那小孩找到了!

      找到确实是找到,“秦小姐”失踪后在河流下游被找到。不过,仇佑连可能并不知道他所谓的未婚妻已然离世,信一直没有断,起初物业会代替她收着,不过大概在年初的时候,物业换了大领导,这位新的领导认为收死人的信件十分晦气,于是拒收,这也是为什么仇佑连今年才发现他的未婚妻居然在能收信的情况下失踪了这么久。

      所以仇佑连这个人一直一厢情愿地寄信,变态地称呼对方为未婚妻。

      这件事说起来并不复杂,佑连派的其他人没有查到真相完全是这个小区拥有强大的舆论操控能力,其次在重要单位拥有一定的人脉。

      “不过前些年他们一家人在外地发展得十分好,因为较念旧,就一直留着房子。但听昨天来的律师先生说近期他们家资金回转不过来,不得已才打算卖房子的,律师先生还说,他们着急出售,价格好谈的。”小李还在极力辩解,顺便展示了一番他强大的推销能力,这么个房子他从小区环境、交通、周围建设各个方面入手将其夸得天花乱坠。

      这件事情已经按照我的安排弄清楚了,但按照仇佑连的性格是暂时无法接受的,我打算过段时间再去和连仔细说这件事,并且诚恳地拜托沙莎帮忙说些安抚的话。

      “你知道的,我的能力仅此而已,我是绝对没有办法让死人复活过来的。”我给沙莎打开车门,等她坐进去后,扶着车门再次哀求道,“我想没有谁应该比你更让人觉得心安,连少爷应该会听一点你的劝告吧。我只是个普通人,可真的没办法从哪里给他拐一个未婚妻来啊。”

      沙莎歪着头,对我笑;“闻先生,我可不觉得你是这么诚实的人哦。”

      是吧,和聪明人讲话总是要担心很多事情,虽然和他们沟通起来十分地方便。

      我拿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无奈,“是呢。我打算到时候也不告诉连真相。到时候按照这些人的说辞走,先给秦小姐塑造出来,然后看连到底对秦小姐有多深的感情,再见招拆招。”

      “这真是你的专长呢。”沙莎赞美的话里带着一丝讽刺,我知道她在指什么,我过去的那些事情想瞒也瞒不住——曾今因为给委托人多次拟造假证据或假真相的事情被揭露,我才不得已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嘛。

      “是老板让您这样干的吗?”

      我并不正面回答笑笑替沙莎关上车门,正好此时手机对面的人接通电话。

      “我当然是在外面认真工作啦。”说话间我已经坐到主驾驶,余光可以瞥见沙莎的表情,十分认真,简直是洗耳恭听的程度。“如果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沙莎,她和我在一起呢。不过我现在要和沙莎去K市了,一起去吗?”

      想都不用想,我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车子启动,尘土扬起来,朝着高高天飞去,飞去,又掉回来,掉下去。悄无声息间我们无法挽回无可避免的结局就此发生。

      在我的父亲,我的最后一位亲人生病后,我就鲜少回到K市,对,K市,也是我的家乡。回家这两个字对于一个没有家的人来说是十分残忍的,所有哪怕回了K市我也没有回一趟家,一直在沙莎这边呆着,当然她是这场婚礼最忙的人,我没能和她说上几句话,身边的人大多也不够熟悉,百无聊赖的我偷偷给沙莎拍了几张不错的照片,当我正苦恼不知道给谁分享的时候便随手发给了连,他嘛,哪怕看到了消息也只会在自己乐意的时候回复,我习惯了,自然没有放在心上,随后在这个大好的日子喝了一点酒。

      不过我的酒力不必彭秀先好多少,以前我们一起工作的时候一遇到能喝酒的客人就犯了难,我的酒量比他稍微好点,所以只要客人有喝酒的意愿,会由我先打头阵,他则坐在客人身边多说些话,专业知识啦,日常生活啦,某位人物的绯闻啦,他的口才十分了得,每次客人都听得饶有兴致以至于根本没有发现我的酒换成了水,最后在一杯接一杯中,客人终于喝醉,我也终于喝饱。彭秀先一看客人趴下去就会挑眉向我得瑟,“闻西,你还是要多学习多学习。”我呢,要是心情好就会附和他,心情要是一般就会打趣,“你不如学学怎么多喝两杯酒吧。”

      这么些年过去,我上次已经见识到他还是那么样子,喝酒的功夫丝毫没有长进,不过我也差不多。这天我不出意料的喝多了,还是沙莎特意安排的朋友将我送我酒店,按道理,我应该一觉睡到大中午,然后赶回N市,但——

      “闻先生,闻先生——”

      剧烈的摇晃差点以为我睡在遇上了海啸的海船上,一晃一个声音,胡乱乱地撬开我的眼睛。我知道我的酒店房间不应该有人进来才对,所以当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的时候,那尚未退散的酒精还让我误以为我只是在做梦。

      不过,等等,我瞪大我的眼睛,仔细看着房内的两个人。沙莎!今天结婚的沙莎不在她的婚房,怎么会和她的丈夫出现在我的——

      沙莎搓着手,声音微微颤抖,她呼吸了一口气,字字清晰,“闻西先生,连少爷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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