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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游记序言 昨天的那辆 ...

  •   昨天的那辆布加迪威龙从昨天的那个红绿灯路口驶过。善于分组的人们已经分好了组,往日之通缉犯和陈坐在一起,王明把他的父亲让给了爷爷,自己去找岑霏微;那么这里就会引出一个问题:貌似卫砚和王乐之父王川都不曾醒来,车上和家里他们都还不曾说过一句话。没关系,他们醒来了的,他们只是互相之间说着话聊着天,说的也都是“你高血压别乱搞”之类的家常话,故而没被摘录。王乐和其父王川居然没有说话,难道就不正常吗,这个年代父与子乃至母与女的关系都差不多是这样了,没用吵架的声音把屋顶掀翻就不错了。
      “反正也没什么希望了,”花妖告知众人,“我们只是普通人,该死的死死不了的不死。我们知道的疾病相关信息在我们知道之前就公之于众了,我们也没有任何能够动用的去‘改变大局’。旅游的理由足够充分了吗?”一如那晚耿乐旭看到的,她双手抱膝坐在木头椅上,墨绿的眼睛看着在场的各位,但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只是看着她的好闺蜜江采薇。
      “儿子想好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
      “姐姐,‘没希望了’是怎么回事啊?”陈茉影拉拉江采薇的手。
      “你一定很勇敢吧?”
      陈茉影用力点点头。
      “就是有一种怪病,其实我几分钟前已经告诉过你了,只是你不记得了,现在你才这样问我。”
      “姐姐,失忆居然是一种病吗!”
      “嗯呢,”江采薇双手捧起陈茉影的下巴,“给你镜子。”“啊!”睁大了的猫头鹰似的眼睛在镜子里眨呀眨,“我好漂亮,比姐姐还漂亮!”但是她的身体剧烈抖动起来,幅度之大,叫人担忧。
      “你一定很勇敢吧?”陈茉影用力点点头,猛地抓起镜子朝地上砸去,玻璃碎片泼洒在木地板上亮晶晶水盈盈,引来陈茉影的父亲卫砚的红脸咆哮:“陈茉影!”卫砚只觉得心里一阵一阵发毛,瞄了一眼,居然是江采薇的白色眼瞳让自己不寒而栗,让他像兄弟王乐和王乐之子王明一样背后冷汗直流。“爸爸我不是故意的,爸爸我不是故意的!”花妖不知何时双手环抱在陈茉影腰腹前,毕竟是弱女子,陈茉影的力气哪里大的过花妖?花妖的力气又哪里大得过陈茉影?陈茉影只好继续撕心裂肺喊叫:“爸爸我不是故意的!爸爸我不是故意的!”
      “采薇!她的力气不小啊,来帮我一下好吗?”采薇被花妖召唤而回过神来,不知道为什么窗外的布加迪威龙又开回到炽烈白光下的红绿灯路口,黄色室内灯光把自己的手臂笼罩,两根青筋在肌肤下若隐若现。地上都是玻璃碎屑,她惊奇于自己正好在鞋柜旁,但花妖家的鞋子都在天上的鞋柜里列阵,她脚尖点地发力,“花妖,我够不到!”
      。。。
      。。。
      有一件事情是毫无疑问的,那当然就是世界秩序先于个体死亡的全面崩溃,其实就是说过不了多久,你买回家的零食会有在保质期内坏掉的风险,五星级的餐馆可能用已经长毛的东西做饭;唯一的好处就是对于随时担心自己被暗杀的人来说,世界上将再也没有能暗杀他的人,一个开车开着开着就忘了车要怎么开的人怎可能能够实行暗杀任务呢?但换个角度想,有人暗杀你,警察连开车都忘了,自然擒拿不到犯人。因此,好像被暗杀的风险不降反升。然后就是反正交通要崩溃了,没办法啦,这旅游只能够改步行了。
      按照王明的说法,除了“荒野求生”以外的都算不上解决方案;他之所以能想到这一点,是因为他高中有幸品尝过食品中毒的滋味,觉得要是这么多人同时发烧呕吐,那可真是件不能更糟糕的事情了。大家聚集在王乐开来的车周围,王川站在王乐的对面和王明并肩而立,将要观看儿子王乐的演讲。王乐是个魁梧不壮硕的男人,或者说是油腻中年男人,啤酒肚,说:“我的儿子见识浅薄,我觉得不用荒野求生。”“为什么?”“不要把人们想这么坏,值得信任的人做的饭菜就是可以吃的。”“那怎么判断什么人可以信任呢?”“这个不是一看就知道的吗?”王乐回答道。
      一行人所在的小区绿化不错,绿树如茵,小草青青“请勿踩踏”,喷泉飞上不高的天空,四散落下,面积不大。鹅卵石道路摩挲一行人的鞋底,最牛逼的男人王乐停下脚步:“啊呀!”
      “怎?”
      “交通消失啦!”
      “噢。”王明和昨天过来时一样地行走。
      “到哪里去还没想好吗?”王乐问。“看世界好啊。”王川答。“那我们洗澡怎么弄呢?”王乐又问。
      “笔和小本子给你。”江采薇手里拎着一串,大概是刚刚从小卖部回来,她雪白的头发披在雪白的脖子前,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每个人都有喔,不用眼馋。”这个黑衣白发少女旋转着面对每一个人,白白的眼珠子好像有点儿浑浊,不知道这是不是王明的错觉,少女宛如跳着一支舞蹈。“不用眼馋,每个人都有,而且要随时记录,免得忘了。”王明感到岑霏微学姐在盯着自己,不由自主地他就盯了回去,看出了岑霏微学姐脸上的疑惑不安,那紧促的眉头促使王明想要询问。岑霏微急匆匆宛如逃婚的传统妇女,贴在王明的耳边说:“你很英俊,我喜欢你。”
      “你说过了的。”
      “还有,这个本子是干什么用的呀?”
      “你不觉得自己最近记性很差吗?江——”
      “怎么了?”白发少女一甩头发看过来。
      “江——什么,我们的记性这么差是为啥来着?好像以前没这么差的。”“这个问题问的可以。”王乐附和。
      “我不知道啊。”
      岑霏微看着王明忽然捂住额头,还“天”地呢喃了一句,便开始担心,探手摸了摸自己喜欢的男人的额头。王明甩甩头,一挥手撇开了岑霏微的手,转而看向江采薇,刚好遮挡太阳的云朵洁白,飘开了,金光落下来,王明的眼睛简直熠熠生辉:“我知道了,我想起来了!”“你盯着我看干嘛?”“快记!快记!没关系了,我OK了。”只见王明手中捏着小本子的书页,阳光下书页的米黄色和刚刚王明的眼睛一样熠熠生辉,一行黑色的潦草的字似乎是章鱼浮在海面上一般,浮在纸面上。引得岑霏微惊叫:“《百年孤独》!”
      “噢,《百年孤独》!”王明音更高更像高音歌手地尖叫起来,“噢!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人太有先见之明了。”然后就没有人再说话,我是说暂时,大家都安静下来了。
      《百年孤独》的一个片段,讲失忆病症的,被收录进了语文教材。大家都是上过普高的人,所以不约而同地把各自的瞳孔缩小了,看着第一直觉看向的对方的脸:“你也吃了小熊软糖!”剩下王川问王乐“什么东西?”王乐问王明“什么东西?”花妖是那个唯一不受失忆困扰的人,因为她没有感染这种真菌所需的身体器官,此前一直旁观大家,这时候终于插入进来:“我们应该还可以开车旅行哦,谁叫我是全世界唯一没有感染疾病的人呢?”“这么说,你有驾照?”王明看向她,“啊!你是谁来着?”
      “我有驾照,去年考的。”炽烈的光下,花妖皎洁的脸比江采薇的还要苍白,这是因为有一种巨大的无言恐惧。她用酒红刘海下墨绿的眼看着在场众人,拉上江采薇的手往来时的鹅卵石路去了,但是她只是这么打算。她只是先握住好闺蜜冰凉的手,抬头四顾众人,每个人脸上的神情不尽相同,她便吩咐:“你先站这儿。”然后她气喘吁吁扶着白色粗糙的石头,终于君临天下般俯视众人了,她双手叉腰以显得自己有女王气概:“你们认识我吗?果然。”大家都是面面相觑,谁也不说话。陈茉影安静地站着。
      花妖从白石头上跳下来,抓起好闺蜜冰冰凉的小手就走往刚刚的鹅卵石路,“呀,王乐叔叔的汽车还听话地停在原地呢。”说这一句话,是因为远远看去车门显然忘关了,花妖走着的时候会摩擦石缝间的青草,身后就也传来呼噜呼噜哗啦哗啦的群体脚步。“话说这是电影里的经典桥段呢,”她边走边说,“这时候一回头,丧尸就会猛扑过来,用尖利的牙齿撕咬开你的喉咙你的臂膀,然后你就会看见自己的身体加入了庞大的丧尸队伍。你从自己的身体上闻到丧尸的尸臭,牙齿落光了不难受,断了根指头也没什么感觉,走路走不稳在某些中二病看来也许还挺好玩。啊——我们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游记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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