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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蓝田人   我醒过 ...

  •   我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只找到了我的头。
      一九六三年,陕西蓝田。一个人蹲在黄土坡上,用手指一点一点地抠开泥土。他抠了很久,最后摸到了一块圆圆的、硬硬的东西。他把土扒开,看见了我的头盖骨。我的脸朝下埋着,眉骨陷在土里,牙齿上沾着黄泥。他把我翻过来看了一会儿,没有说太多话,就把我包好带走了。
      他们给我起名叫“蓝田人”。那个名字是别人取的。在更早的时候,另一个族群的人——可能认识我的人——他们才是真正跟我分享过食物和夜晚的人。那时候,还没有人知道陕西蓝田是什么意思。
      我活着的时候,那里没有“陕西”,也没有“蓝田”。那里只是一片很大很大的平原,比你能想象到的最大的地方还要大。地上长着野草,比我还高,风一吹,整片草地就晃动起来。再远处是一片又一片的林子,树没那么密了——跟元谋人住的那种浓密的林子不一样。这里更开阔,视野更远,能看见很远的地方有什么在动。
      我看得很远,因为我的眉骨很粗。粗眉骨在眼下形成了一道深深的檐,挡住烈日,也挡住风沙,像一面半掩的盾。我能看清平原上每一处细微的起伏——一群野马从东边跑过去,扬起的尘土拖得很长很长;一只鹿低头喝水,耳朵抖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了看;远处有一头熊,正沿着河岸慢慢走。
      我看得见它们,它们也看得见我。
      我在追赶。我的一生都在追赶。跟着野牛、跟着野马、跟着鹿群走——它们在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家。它们走,我们也走。雨来了就找个土坎躲一躲。天晴了就继续走。
      我不在一处停留。从来没有。不像后来的人,他们会在土里留下那么厚的灰烬——一层一层叠在一起,最后厚到能让一百七十万年后的考古学家对着它沉默良久。我没有留下那样的痕迹。我的生活里没有六米厚的灰烬。因为我不在一个地方过冬,不在同一个岩缝里躲雨,更不守着同一堆火过完一辈子。
      我有时候好奇——守着一堆火一辈子,是什么感觉?是不是就不用在半夜里被冷醒,不用在逃命的时候被石头磕破脚踝,不用在雨后的清晨里自己把自己舔干净?但你问我的时候,我已经在土里躺了一百多万年了——我没见过火。
      你问我怕不怕黑?其实不太怕。如果你从来没有真正拥有一团可以随身带走的光,你根本不会觉得黑暗是失去。对我来说,黑暗只是另一种地形。夜里走路的时候,脚底板比眼睛更管用。
      我年轻的时候跑得很快。比野牛快,比野马慢一点,但比它们都跑得久。天刚亮的时候出发,跟着动物的脚印,顺着风吹过来的味道。走一整天,不停。渴了喝水,饿了边跑边往嘴里塞一把野果。等到黄昏的时候,我和它们之间的距离已经短到能看清它们背上竖起来的毛了。
      然后——追。
      那次我们追的是一头野牛。它跑得没那么快,但个头很大,角又粗又尖。我们追了它好久,它跑不动了,喘着粗气,低头用角对着我们。我的同伴从侧面绕过去。我一跃冲上去,用一块石头砸了它的后腿。它倒下去,然后它的血渗进土里,洇出一片深红色的圆。
      那片圆留了很久。等我再次经过那里的时候,草已经长高了,但颜色和别处不一样,更深,更绿。就像有个东西扎在土里,一直浸着,一直醒着。
      我们吃完那只野牛用了一两天。肉很多,骨头也很大,我把骨头砸开,吸里面的骨髓。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落下之前,我还能记得那场追赶的过程和脚下的力道。
      追赶也是生活。它不固定,不累积,不沉淀成灰烬。但它确实是生活。
      蓝田的土很干。风沙很多,干燥得连脚底的茧都裂开了。我睡得最多的地方是一个浅浅的岩洞——深不过几步,洞顶低矮,有时候得侧着身子才能挤进去。那里平时有兽迹,也有风干的粪便。我搬到岩洞来的时候,洞里早就住过别的东西了——比如一头已经不在的熊,留下来的气味还在。
      我把岩洞里的旧草和碎骨往外扫了扫,铺了一点干苔藓,就在那儿过了一冬。但第二年春天野牛群往北去了,我就跟着它们离开了那个岩洞。再后来,它被雨水冲塌了一半,又被土填平了。我没有名字给它,你也找不到它的标记。它只是一段岩壁上往里凹进去的空隙。
      我在那里面躲过雪,啃过冻硬的根茎,抱着膝盖蹲了一整夜,听外面的风一声接一声地灌进来。那时候,我没有想过“要留下什么”。我活着的每一天都在想办法活下去——找吃的,躲开饿的,跟着活的,躲开死的。对我来说,这就是全部的意义。
      我也没有孩子,或者有,但我不记得了。
      我的身体并不适合孕育——骨骼太粗,骨架太大,眉脊厚得像一整块骨头削成的面具。我可能生过,也可能没有。如果有,他们没能跟我一起活下来。这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在那个年代,活下来本来就罕见。
      我见过很多同伴,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有的人被猛兽咬断了喉咙,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软了下去。有的人走着走着就蹲下来,再也站不起来了。有的人在夜里睡着就没再醒来。我见过他们的肢体散落在洞口附近,草长出来,盖住骨头,再过一年,连痕迹都看不出来了。他们没有被记住名字,没有被记住模样。我对他们仅剩的怀念,就是偶尔在走路的时候会想起——有个人,我曾经跟在他后面走,我们一起追过一只鹿。现在他不在了。但我还记得那条路。
      最后几年,我走得慢了。膝盖上的旧伤一直没好,脚跟也疼,走不太远。我渐渐不再追了,慢慢变成跟在后面走的那个。后来野牛群去了一条河的对岸,我没有过河。我就在河边站了一会儿,看着它们越走越远,尘土在它们身后扬起来,散了,就不见了。
      我一个人沿着河边走了很久。走得不快,边走边看看地上有没有能吃的——野果、茎块、虫子。不再跑了。也不再追了。
      我死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可能是在一处土坎下面,可能是河岸边,也可能是某个曾经被熊睡过的浅洞里。我的身体被风干、被土掩埋,渐渐变成跟周围一样的黄土。肉和筋先烂掉,然后是骨头,一片一片地散开,被雨水冲走,被草根缠住。
      只有我的头盖骨留下来了——眉骨太粗,眼眶太深,土压不碎它。它就一直在那儿,埋在蓝田的黄土里,等了一百一十五万年。
      等到一九六三年,那个人蹲下来,一点一点地抠开泥土,看见了我的脸。
      他捧着我的头盖骨坐在黄土坡上,看了很久。他不会知道——我的眉骨挡过多少次风沙;我的眼眶看过多少次日落;我的牙齿咬过多少根骨头;我的一生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停下来过。
      但他把我捧在手心上的那个姿势,让我想起来了——以前有个人也是这样捧着我的脸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有个人捧着我的脸,用拇指擦掉我额头上的泥。她的手很粗糙,掌心很暖。
      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我把她留在一条河的北岸了。
      她后来怎么样,我不知道。可能活下去了,也可能没有。但那天晚上,我们在河边坐了很久。水声一直在响,风从草尖上吹过去。她没说话,我也没说话。天黑了以后,星星越来越多。
      后来我过了河。她留在北岸,再没跟上来。
      我走了一辈子。她是我唯一想要回头找的人。但我没有回头。
      所以你问我,追着东西跑了一辈子,最后追到了什么?我追到了你捧着我头骨的这一天。我追到了有人看见我。我追到了我说完了这些话。
      这辈子值了。
      (第二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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