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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离开 我们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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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冰原上抱了很久。
路西菲尔松开了我,六只翅膀也收拢了,贴回他背后。
“天快亮了。”他说。
我抬头,灰白色的天仍旧是灰白色的,看不出早晨和黄昏的区别。
但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是不是该走了?”我僵硬地笑了一下,不知道是冻僵的还是什么。
“你可以自己选。”他说。
我看着他。
他站在离我不到一步的地方,脸上没有光,整片冰原在他身后铺开,把他衬成了一个很旧很薄的影子。
他的灰蓝色眼睛安静得要命,等待着我的选择。
“我不是博尼法斯。”我说。
他微微怔了一下。
“我记起了他。他的死,他的火,他的祷告。”我停了一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可我现在不是你等的那个教皇。我没办法穿回那身被剥掉的袍子,我没办法再站到城墙上去喊你的名字。我是季淮安。
路西菲尔,我怕死,怕疼,怕下地狱。”
路西菲尔没有打断我。
“博尼法斯已经死了。”我看着他的眼睛,“他死在城墙上了。我也许是他的一部分,可我不全是他。”
“谢谢你教会我怎么找到自己的欲望。”我说。
冰原上起了很小的风,从我们之间穿过去的,他把路西菲尔的一缕黑发吹到我这边。“
我伸手,它就从指尖滑过去了。
“今晚,我想回去。”我说。
路西菲尔闭了一下眼睛。他没有惊讶,没有挽留,他淡淡地看着我。
那是一种很远的、像被月光泡过的静。
“好。”他说。
他朝我伸出手。
在图书馆里,他就是这样朝我伸手,把我拉下了地狱,现在他又伸过来了,却是要把我拉回人间。
我把手放上去。
风又起了。
从我们头顶上方落下来,很慢地,从路西菲尔的头顶,绕到我的肩上,又从我肩上滑走了。
路西菲尔没有抬头。可他的肩膀绷了一下,像在忍受一样他早就知道会来的东西。
我抬起头,只看见灰白色的天上,有什么地方比别处更亮一些。
路西菲尔垂下眼。
他握着我手的力道没有变,可我感觉到他的指尖在很轻、很快地发颤。
“我回去以后,会好好写论文。”我忽然说。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我知道。”他说。
“我可能还会来图书馆,还会熬夜,还会怕黑。。”
“我知道。”
“但我不会再做那种噩梦了。”我看着我们握在一起的手。
他的手指轻轻合拢,把我的指尖包起来。
他的掌心还是冷,可冷里面有一点很细很细的的暖。
也许是我的错觉。
也许,是他也开始回温了。
“你不等我了?”他的声音很低。
“不了。”我说,“我们之间是不会平等的。”
而不平等的身份终究等不来平等的感情。
我没有说出口。
路西菲尔没说话,他垂下眼睛,看着我们之间的冰面。
过了很久,他把我拉过去,很轻地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
一片最细的黑羽落在我手背上,碰了一下,又散了。
“去吧。”他说。
我点头。
他牵着我往回走。我们穿过那些不再伸向我们的手,穿过那两块黑石,穿过风刚刚停下来的地方。
路变窄,又变得更宽,最后模糊成一片灰白色。
那阵风没有再跟过来。
可我知道它还在。
在我们上方,在那些灰白色的云层后面,像一只没有瞳孔的眼睛,慢慢合上了。
它收回了目光,把天上那线很薄的光,从我们身后一点一点收了回去。
我听见有人在后面小声地哭。听不出是风,还是犹大,还是那些被冻住的人。
也许是整片冰原,它不想我们走。
路西菲尔停下的时候,我们已经站在一片薄透的光里。
他松开我。
我们的影子在冰面上分开了。
“季淮安。”他叫我,叫的是我现在的名字。
“我在。”我说。
他对我笑了一下。
那是我见过他最安静的一个笑。
“回去吧。”他说。
我转过身,没有回头。
我的后背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它一直跟着我。
我走了一步,冰面在脚底发出极细的碎裂声。
然后又是一步。
我把自己裹紧了。
我知道我会醒过来会回到那有三个打呼噜室友的宿舍,会继续写那篇论文,会继续活着。
我会带着欲望地活着。
这样才叫人生。
我再也不是被推进地狱里的那个人了。
我是自己走出来的。
而路西菲尔还在那里。
站在冰原上,六只翅膀收着,像一片永远不会被风吹走的黑夜。
我们没有说再见。
*
我是被上铺老刘的鼾声吵醒的。
我睁开眼,看见天花板上有一小片从窗户漏进来的光。天蒙蒙亮着,灰白色的。
我歪斜的躺在床上,感受着这久违的松软,把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放在眼前。
五根手指,很白,上面没有血,没有火,没有冰,手腕也不疼了。
可我知道,就在刚才,它还被另一个人很轻很轻地握着过。
那感觉还没散干净,停在我的皮肤上,不肯走了。
枕边有一道很浅的烫痕。
我看了它很久,伸手碰了碰。
那是我二十一年来第一次觉得,一样东西消失了,可它还在。
后来我照常起床,照常去食堂,照常坐在图书馆里对着电脑,写着论文。
我的指尖一直回不来温度。室友老是嘲笑我体虚体寒,我没否认。
因为除了这个解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们,我身体里有一小块地方,似乎永远留给了地狱。
*
多年以后,我早就毕业了。论文写完了,也答辩过了。我进了一家小公司,工资一般,租的房子朝北,冬天很冷。我没有再翻开过神曲,也没有主动搜过路西菲尔。
生活像被重新铺回了一条很直的轨道。
我每天上班,下班,坐地铁,吃外卖,偶尔跑跑步,钓钓鱼。
日子过得和很多人一样,不好,也不坏。
我总是想尝试着学着运用从地狱里学来的欲望去追求钱财,去追求爱情,去追求名利,我参加比赛,学习人情世故,试着向上爬。
但仍是没有成功过,也无味。
我好像,又没欲望了。
但这么多年我养成了一个习惯,经过小商品市场的时候,总要去那一排卖银器的摊子前面站一会儿。
*
一堆一堆的戒指、项链、袖扣,摊在红丝绒布上,沾着灰尘和手指印。
老板低着头玩手机,不抬头。周围很吵,喇叭里在放那种十年前的歌,空气里有爆米花和塑料拖鞋的味道。
我在那里蹲下来,假装挑东西。有一枚倒十字架,很小,边角粗糙,像是模具冲出来之后没打磨干净。我第一眼就看见了它。
它躺在一堆拇指戒指和氧化发黑的手链中间,很不起眼。可我的手已经伸出去了。
它应该被很多人摸过,被体温浸过了。可我拿在手里,手还是轻轻晃了一下。
我觉得它该是我的。
我好像看到他站在一片很白的光里,黑发垂在肩后,翅膀收着,眼睛还是灰蓝色。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他就那么看着我,我们中间隔了一尺,也隔了整整一个人间。
老板喊我:“要吗?十五。”
我抬起头。
市场还在,灯还亮着。身后有个女人在跟摊主砍价,有个小孩在拽着气球跑。
路西菲尔不见了,只有那枚倒十字架还捏在我手里。
“要吗?”老板又问,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要。”我说。
我把它挂在脖子上。
金属贴着胸口,被我的体温慢慢焐热。
走出市场的时候,天已经暗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
我站在街边,没有急着回去
我笑了一下。
他从不来召唤我。
可每当我走到某个不起眼的摊子前,每当我碰到一件很凉的东西,每当我在人群里站住,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他的身影。
我知道,他还在。
而我要做的,不是回头去找他。
是走回我自己的路上去。
在下一个路口,在下一个市场,在下一枚倒十字架前面,再遇见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