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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你是我最想欺负的人 青春期的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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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初二那年秋天,梧桐叶子黄了一半,风一吹就簌簌地落在教室窗台上。乔全坤从课本底下翻出那封信的时候,第一眼以为是同桌传错的纸条——叠得方方正正,用的是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横格纸,边角还留着没裁齐的毛刺。展开来,是一首歪歪扭扭的“打油诗”:
选择喜欢你的代价:
让我觉得我会成为别人眼里的笑话。
我非常非常清楚,若我对谁说了,旁人一定笑我傻。
对你的牵挂却已悄悄生了根、发了芽……
我总信我们的情意经得住风吹雨打。
远远看见你为别人泪如雨下,
我的心早碎得七零八落、无法自拔。
多少个夜里为你辗转难眠,
想不通为何偏偏对你放心不下?
自小同你一道长大,
你从来不曾看见我欲言又止的尴尬。
想不明白,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好歹我向来是校草一棵,女生心中的“白马”——
我配你,绰绰有余了吧?
全坤一口气读完,手指捏着纸边,愣了好半天没动弹。她把信翻过来看背面——白纸一张,没有署名,可那笔迹她认得,从小学一年级起就挂在教室后面的优秀作业栏里,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像刻出来似的。是王永贵。她们班从小学到初中的班长,那个永远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衫、永远被老师拎到台上念模范作文的王永贵。
她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这不是真的吧?
第二个念头是:他疯了吧?
小学四年级,他们做同桌。那时候全坤成绩不好,数学尤其糟糕,除法竖式永远对不齐位。王永贵好心把作业本推过来给她看步骤,她嫌他多管闲事,把本子啪地合上撅回去,嘴里嘟囔:“我自己会。”他没恼,又把本子推过来,这回翻开在正确的页码,用手指戳了戳关键那一步。她烦透了,一爪子挠过去,他手背上立时三道白痕,慢慢渗出血珠子。他愣住了,缩回手,低头看着那三道伤,嘴唇抿得发白,却一声没吭。全坤看着他受伤又沮丧的表情,心里咯噔一下,觉得自己像个坏蛋。可那股“坏”劲儿一上来,她却鬼使神差地觉得——这样欺负他,好像还挺有意思的。
五年级那个冬天更过分。课间操刚回来,王永贵弯腰系鞋带,一只鞋搁在过道边上。全坤不知哪根筋搭错了,飞起一脚,那只绿色的解放鞋嗖地飞出教室门,不偏不倚落进隔壁班的讲台底下。隔壁班哄然大笑。王永贵单脚跳着蹦到门口,半边脸红得像熟透的柿子,急得语无伦次:“乔全坤!你、你给我拿回来!”全坤坐在座位上跷着腿,冲他咧嘴笑,笑得又坏又得意。全班同学齐刷刷转过头来看她,好几个女生小声嘀咕:“也太欺负人了吧……”全坤心里有点发虚,可面上还撑着那副“我就这样”的架势,仿佛那一脚踢出去的不仅仅是鞋,还有她自己都弄不明白的什么东西。
可现在这封信——这封用作业纸叠得工工整整的、带着墨水瓶味道的、从小学一年级一路写到初二的信——告诉她,王永贵喜欢她。
“不可能。”全坤把信纸塞进课本里,手还在微微发抖。
王永贵长得好,白净脸,大眼睛,篮球场上三步上篮帅得全校女生围一圈跺脚喊“班长加油”。隔壁班的林小艺——家里有辆凤凰牌自行车、穿灯芯绒裤子、发梢别着有机玻璃发卡的那个林小艺——喜欢他,全年级没有不知道的。他给她讲数学题,她就托着下巴看他;他在球场上投进一个三分,她在场边鼓掌鼓得手心通红。大家都说他俩是“绝配”,连班主任都偶尔拿他俩打趣。全坤也想不通,王永贵怎么就——怎么就看上自己了?自己不是一直欺负他吗?不是一直让他难堪吗?不是当着全班让他变成笑话吗?
她忽然有点慌。慌得心里那根弦噗噗地跳,像雨前塘边的蜻蜓翅膀。
可那股慌张还没落地,脑子里又浮起另一张脸。
那是初一开学第一天。她抱着一摞新课本气喘吁吁闯进教室,撞见自己座位旁边坐了个陌生的男生。那男生穿着藏青色中山装,领口扣得严严实实,头发剪得短短的,规规矩矩坐在那里,像棵刚移栽过来的小白杨。他见她走过来,腾地站起来,差点把桌子带翻,然后深深鞠了一躬,嗓门洪亮得全班都回头了——
“你好,全乔坤同学!我叫余明辉,很高兴认识你!从今天起我是你的同桌,请你多多指教!”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然后哄堂大笑。
全坤站在那,手里一摞课本差点没摔地上。“谁叫全乔坤啊?”她瞪着眼,又气又好笑,“我姓乔!名全坤!乔——全——坤!听清楚没有?”
余明辉脸刷地红到脖子根,两只手搓着裤缝,结结巴巴:“对、对不起……全……乔……坤同学……我错了……”他舌头打着结,越纠正越乱,最后“全乔坤”和“乔全坤”搅成一团浆糊。全班笑得前仰后合,有人拍桌子,有人擦眼泪。全坤气得把课本往桌上一摔,心想:我倒了八辈子霉,摊上这么一个连名字都念不顺溜的“外星人”!这人是哪来的?山里来的吗?普通话都讲不明白,也配来我们学校、来我们班、还坐我旁边?
可不知怎么,那天放学路上,她踩着满地梧桐叶的碎影往家走,脑子里那个“外星人”红着脸、结结巴巴、笨手笨脚的样子,却挥之不去。她想起来他道歉的时候,眼神特别诚,特别干净,像刚下过雨的青石板,没有一丁点虚的。她甚至没忍住,在巷子拐角偷偷笑了一下——然后赶紧板起脸,骂自己:笑什么笑!那是敌人!
第二天她气势汹汹去找班主任,说要换同桌,不换就不念了。班主任是个戴黑框眼镜的中年女人,正在搪瓷缸里泡茶叶,慢悠悠看了她一眼:“换不了。余明辉是从乡下转来的,底子弱,你成绩虽然一般,但人聪明,带带他。”
“他连我名字都叫不对!”
“那你就教他叫对嘛。”
全坤张了张嘴,一句话堵在喉咙里,生生咽了回去。她攥着衣角出来的时候,心里那股气忽然漏了一半。剩下一半,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别的东西——轻飘飘的,抓不着,像窗外那团被风吹散的蒲公英。
她把情书重新从课本里抽出来,摊平在桌上,盯着那几行歪歪扭扭的句子发呆。窗外秋阳正好,斜斜打在纸上,把那句“我配你,绰绰有余了吧”照得分外扎眼。她忽然想起王永贵当年被她挠伤手背以后,低头看着血珠、咬着嘴唇一言不发的样子;想起他一只脚跳着去找鞋、脸急成关公的样子;想起他每次被她欺负完,下次还是会乖乖把作业本推过来给她看的样子——
她的心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不疼,但闷闷的。不对,他怎么会喜欢自己呢?自己明明那么坏,那么惹人嫌,差点成了全班公敌。可如果……如果那不是“坏”呢?
她不敢往下想了。那个年代的孩子,心里再翻江倒海,脸上也得绷着。男女同学之间隔着一条楚河汉界,多说两句话都能被传一星期的闲话。情书是犯罪,心动是羞耻,所有的喜欢都得藏进作业本的横格线里,藏进踢飞的那只解放鞋里,藏进“你叫错我名字”的恼羞成怒里。
全坤把信又叠好,塞回课本深处,仿佛塞进一个谁也不许碰的秘密匣子。可她的目光落在窗外那棵梧桐树上,黄叶子一片一片往下掉,她脑子里却只有两个人的影子——一个白净脸、抿着嘴、手背三道疤;一个红着脸、结结巴巴、喊她“全乔坤”。
她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弯里,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烦死了。”
那个秋天的风轻轻吹过教室,吹得课本页角哗哗地翻。那封情书安安静静地躺在语文书和代数书之间,像一个不该存在、却偏偏生了根的小小秘密。全坤知道,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任何人——她到底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