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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三十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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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生日那天,乔全坤在办公室加班到晚上十点。Peter特意订了蛋糕让人送来,她笑着道谢,分给同事吃了,自己一口没动。回到家洗了澡躺在床上,手机里躺着母亲发来的长长的短信,她没点开,大致知道又是什么时候带个人回来、别再挑了、隔壁谁家女儿二胎都生了之类的老话。
她把手机扣过去,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纹看了很久,最后自己对自己说了句:乔全坤,我今年三十了。声音在空荡荡的出租屋里弹了一下,连回声都没有。
其实她忘了自己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了。
或者说,她刻意让自己忘了。每天睁眼是挤地铁、见客户、跑业务、写报告、开会、应酬,闭上眼脑子里全是下个月的KPI和谁家订单还没回款。高跟鞋磨破脚后跟就贴个创可贴继续走,胃疼了就吞两片药灌杯热水,头发一把一把掉也顾不上心疼——只要月底数字好看,什么都值。
她必须值。
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没人会因为她是个漂亮单身女人就对她手软。客户不会,竞争对手不会,那些在酒桌上借着酒劲往她身边凑的男人更不会。
她记得刚来香港跑业务那一年,有一次在九龙跟一个客户吃完饭已经快十一点,地铁停了,她站在街边等出租。一辆黑色的车靠过来,车窗摇下来是刚才饭桌上那个老总,笑得油腻腻地说送她。她摆手说不用,对方却直接把车门打开了,说乔小姐你一个人不安全,上来我送你。她坚持不上,那人就变了脸,说你这人怎么不识抬举,大半夜的还装什么清高。她转身就走,加快脚步拐进一条有便利店的小巷,在货架后面躲了快二十分钟,听见那车的引擎声远了才敢出来。
回家路上她腿都是软的。进了门反锁三道锁,靠在门板上喘了好半天,然后蹲在地上哭了。哭完洗把脸,第二天化好妆照常出门,笑嘻嘻地跟客户周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种事她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跟家里说了只会让他们担心,跟同事说了只会让人觉得她矫情——跑业务的谁没遇过几个臭流氓?跟Peter更不能说,他知道了只会更殷勤地想要保护她,而她最不需要的就是那种保护。
她宁可所有人都觉得她冷、硬、不好惹。所以她收起了所有柔软的表情,说话干脆利落,眼神里不带半分犹疑,跟男客户握手永远点到即止,谈完正事立刻走人。朋友聚会也只谈论工作相关的,直说自己有老公在国外,私下里谁约都推说忙。久而久之,公司里私下传她性冷淡,传她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传她离过婚所以对男人有阴影。她都听见了,懒得解释。
解释什么呢?说我不是性冷淡,我只是心里有人?说我不是对男人有阴影,我只是对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都没感觉?
这些话她自己听着都觉得矫情。
可事实就是这样。
离婚五年多了,追她的人没断过。有同行,有客户介绍,有街上搭讪的,还有Peter这样的——澳籍华人,公司高管,长得帅,会赚钱,情商高得能把所有人都哄得服服帖帖。他第一眼看见她就眼睛亮了,那之后三年多,嘘寒问暖,栽培提拔,给她最好的项目,替她挡最棘手的烂摊子,连她生理期都记得给她桌肚里塞暖宝宝。他为了她回去跟妻子离了婚,把所有财产都给了前妻,净身出户地来追她。
公司里的小姑娘们羡慕疯了,说乔姐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啊,Peter哥这样的你都看不上?比张国荣还帅的男人你都不要?
全坤只是笑笑。她把Peter当她亲哥,敬他,感激他,愿意为他肝脑涂地地工作,把他交代的每一件事都做到无可挑剔。但他稍微往前多走半步,她就会后退一步半。分寸这种东西她拿捏得比谁都准,因为她太清楚自己心里那扇门长什么样了——铁铸的,锈死了,钥匙早就扔了。
她不是没试过打开。
离婚后第二年,家里安排相亲,她去了。对方是个医生,温文尔雅,说话轻声细语,条件样样都好。他们一起吃了几次饭,看电影,逛公园,对方牵她手的时候她没有抽回来。她想,就这样吧,过日子嘛,跟谁不是过呢,起码这个人不讨厌。
可那天晚上回到家,她坐在沙发上发呆到凌晨三点。脑子里反复响起的全是另一个人的声音——那个人在大学操场上跟她说"全坤你等我一下"的时候,语气里带着点慌张和青涩;那个人在冬天把她手揣进自己大衣口袋里的时候,低头看她的眼神温柔得能化开冰;那个人最后对她说"对不起"的时候,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
她第二天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医生。
从此她彻底放弃了。她认了。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来渡你的,让你尝过最好的,然后让你余生都在回味里过活。余明辉对她来说就是这样的人。初中三年,高中快毕业的前半年毕业后的突然离别,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谈恋爱,那不只是青春期朦胧的情感吗………明辉哥哥陪了她一程,她却惦记他一生……她以为明辉忘记自己在英国成家不会回来找她勉强接受一段无爱的婚姻……以为时间会治愈,以为自己以后还能爱上别人………
她错了。
后来那段婚姻就是最好的证明。她嫁了个"合适"的人,两家父母都满意,婚礼办得体体面面,婚纱照挂在新房的墙上,两个人笑得标准又客套。那段婚姻持续了不到三年,没有吵过架,没有红过脸,也没有一天是真的热乎的。两个人各睡各的,各吃各的,各过各的,连离婚都离得安安静静——他提出来的,她签字,全程没掉过一滴泪。
她唯一为男人掉的眼泪,全在十八岁到二十三岁那几年里,为余明辉流的。后来的全坤,一滴都不剩了。
Peter有一次喝多了酒问她,你到底在等谁?她没说话。Peter说全坤,你才三十岁,你还有一辈子要过。她还是没说话。Peter叹了口气说,你真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是啊,她对自己真的狠。
狠到明知他在中环,离她住的地方不过二十分钟车程,却从未去找过他一次;狠到把跟他有关的所有东西都扔了,唯独在心里刻下的那些场景怎么也洗不掉;狠到每一次有人示好她就把自己缩得更紧一点,仿佛把那颗心裹得越厚,就越安全。
可那天在中环,就那么毫无防备地撞见了他。
她正在跟客户通电话,余光里掠过一道身影,她的声音稳得连自己都佩服,可握着文件夹的手指却掐进了纸页里,指甲盖都泛了白。她没转头,没停步,就那么直直地走过去了。
她不敢转头。
因为她知道,哪怕只看一眼,她这些年筑起来的铁壁铜墙就会轰然倒塌。她已经没有力气再重建一次了。
走过那个路口之后,她的腿是抖的,心口像被人用锤子砸了一下又一下,咚、咚、咚,响得她耳鸣。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地铁站的,直到上了车才发现自己坐反了方向。
她靠在冰冷的车厢墙壁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黑暗,忽然就很想笑。笑自己这五年装得刀枪不入,装得云淡风轻,装得好像什么都能放下,结果人家连个招呼都没打,就把她打回了原形。
回到出租屋,她卸了妆,镜子里那张脸素白素白的,眼底下青黑一片。她盯着镜子里的人看了很久,最后伸手摸了摸镜面,轻声说:乔全坤,你三十了。
不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了,不能再为一个人哭到天亮了,不能再抱着回忆过一辈子了,不能再——
可她就是没办法。
这世上最无解的事情就是这样:你知道不该,你知道没结果,你知道往前一步万丈深渊,可心这种东西它不听话。它死活就认准了那一个人,像刻在骨头里的纹路,天荒地老也磨不平。
她关了灯,在黑暗中睁着眼睛。
窗外是香港密密麻麻的楼宇灯火,千千万万扇亮着的窗,每一扇后面都有人在过日子。只有她这间屋,灯灭了,里头黑漆漆的,空荡荡的,就剩她一个人抱着十八岁那年没送出去的那句话,过了半辈子。
余生还很长。可她觉得,好像也没多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