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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世人皆羡我安稳,唯我知我满目荒芜 余明辉与乔 ...

  •   世人皆道余明辉命好,仿佛老天爷在勾画他人生蓝图时格外偏心——落笔皆是锦绣,处处顺理成章。

      外人看着他就像看一本印刷精美的成功学范本:事业做到旁人够不着的高度,家庭美满得挑不出一点瑕疵,妻贤子孝,岁月静好。人人都说他活成了别人梦寐以求的样子,连他自己也这么骗了自己好几年——每天早出晚归,西装革履,说着该说的话,笑着该笑的脸,日子像上了润滑油的齿轮,咔哒咔哒,平稳运转,不出差错。

      他以为自己真的忘了。

      那些曾经年少的荒唐、滚烫的心事、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时反复咀嚼的名字,他都亲手封在一个看不见的铁盒子里,沉到了心底最深处。不去碰,不去想,假装从来没有过。他甚至给自己洗脑:人生嘛,谁没点遗憾,往前看,日子总要过,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可人的心骗不了自己。

      每到深夜,书房里只剩一盏孤灯,他就觉得胸口像压了块石头。说不上来哪儿不对,就是透不过气。家里的暖气开得再足,他也觉得手脚冰凉。他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报表上、文件上、孩子的作业上,可脑子里总有一个模糊的影子飘来荡去,抓不住,也赶不走。

      他以为时间真的是解药。

      直到香港中环那个下午——他陪客户从大楼里出来,七月的风又湿又黏,他正低头翻手机里的日程,余光里瞥见一个从旋转门里走出来的身影。

      就那么一眼。就那么一下子。

      他整个人像被人当头浇了一桶冰水,手指僵在半空,呼吸都忘了。那身影穿一身利落的白衬衫黑西裤,头发干干净净地盘在脑后,手里夹着文件夹,脚步匆匆地往街对面走。她瘦了,轮廓比以前分明,眉眼神色里多了一种他没见过的冷冽和沉稳,但她走过他面前不到三步的距离时,侧脸那一晃而过的弧度,他闭着眼都能画出来。

      她就那么擦肩而过,目不斜视,像他是一根路灯。

      余明辉站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心口却像被人拿钝刀一下一下地剜。他听见自己的心脏擂鼓似的砸在胸腔里,这些年压得死死的那些东西——想念、不甘、遗憾、还有那股子怎么都咽不下去的蠢蠢欲动——在那一瞬间全炸开了,把他辛辛苦苦搭了好几年的那堵墙轰得渣都不剩。

      原来他根本没忘。一天都没忘。

      那个晚上他失眠到天亮,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她那张波澜不惊的脸。爱了她半辈子而她却连余光都没给他一个。她是不是根本不记得他了?还是记得,但早就不当回事了?他想起以前她笑起来眼尾弯弯的样子,跟今天那个冷淡、疏离、公事公办的女人简直判若两人。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来了香港?为什么进了摩托罗拉那么高强度的地方?她以前明明说过最讨厌快节奏的都市,说想找个安静小城,种点花养只猫,过慢悠悠的日子。可现在呢?她整个人像一把绷紧的弓,瘦得腕骨都凸出来了,眼底有遮不住的疲惫。

      她先生呢?她结婚了吗?过得好不好?谁把她逼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他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又酸又苦又辣,还掺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疼。他想找人问问她的联系方式,手都摸到手机了,又像被烫着一样缩回去。他凭什么问?他以什么身份问?一个已婚男人,一个父亲,一个别人眼里的人生赢家,跑去打听前女友的近况?他配吗?

      可他忍不住。

      第二天他鬼使神差又去了那条街,远远站在咖啡店门口,装作看手机,余光却死死盯着那栋大楼的出口。看见她出来的时候,他心跳快得像要蹦出嗓子眼,想上前,脚却像灌了铅。她接了个电话,眉头皱了一下,语气平静却干脆地交代着工作上的事,挂了电话后又快步拐进了地铁口,全程没往他这边看一眼。

      他目送她的背影淹没在人群里,胸口堵得发慌。

      回到家,妻子笑着问他今天累不累,儿子扑过来抱着他的腿喊爸爸。他蹲下来摸了摸儿子的头,脸上挂着习惯性的温和笑容,嘴里说着“不累,今天挺好的”,心却像被人掏空了一块,风从那个洞灌进去,呼呼地响。

      晚上他一个人躲在书房,假装加班,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桌面右下角弹出一封工作邮件,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脑子里全是她走过时带起的那一阵风,清冷的、陌生的、隔着山海那么远的风。

      他想她。想得浑身发疼。

      可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他知道自己没资格——家里有等他吃饭的妻儿,有年迈的父母,有几十年搭建起来的一切。这些是实打实的责任,不是他任性妄为就能推开的。

      可心这东西不讲道理。它不管你是不是体面、是不是应该、是不是安稳。它就认准了那一个人,死活不撒手。

      余明辉看着窗玻璃上自己模糊的倒影——西装领带,头发一丝不乱,三十二岁,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别人眼里顶顶圆满的人生。可他只看出一张活死人般的空壳,眼眶底下两团青黑,嘴角那点弧度僵硬得像画上去的。

      原来最折磨人的安稳,是这样的——你活在所有人羡慕的晴天里,心里却下着一场永远不会停的暴雨。你什么都有,又什么都没有。你看着满桌山珍海味,却只想吃一口十几年前街边摊上她分给你的半个烤红薯。

      他关了电脑,在黑暗里坐了很长时间。窗外是城市的万家灯火,亮堂堂的,没有一盏是照进他心里去的。

      他拿起手机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最后只是把那个沉寂了多年的号码翻出来,盯着看了很久很久,一个字都没敢发。

      因为他知道,有些话一旦说出口,他目前拥有的一切——那看似安稳、实则摇摇欲坠的一切——都会碎得彻底。

      可他更知道,从香港中环那个下午起,他就再也回不去那个假装什么都忘了的自己了。余生漫漫,每一年的每一天,他都要活在这两种撕裂里:人前是人人称羡的圆满,人后是无人知晓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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