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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她会哭吗? 不会再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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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雅琴走了。
分针走了一圈,时针跳了一格,刘芳伏在冰凉的地板上,半边身体都是麻的。
被自己说中心事了?被骂得受不了了?
走就走,她就应该走!
刘芳的鼻尖湿润,眼泪从眼角流下来,越过鼻梁,在地板上汇聚了一小滩水珠。她的脖颈因长时间的扭曲而酸胀肿痛,她呼吸喷薄出的热气要把自己灼伤,疯狂、混乱,像是在一场梦里。
梦?一场噩梦。
如果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她再也再也再也不想认识郑雅琴了!
天知道她那时候才二十七八,身材好,事业还蒸蒸日上,郑雅琴一个刚上大二的小破孩子,又穷酸又无趣还爱怼人,说是天壤之别都不为过,她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她。
空有一张漂亮脸蛋的骗子,看上去万种风情,实际连机器人都不如!
跟她在一起这么多年,她没过过一个情人节,没买过一束花,更不知道礼物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仔细想想,她从来没说过爱她。就好像自己一厢情愿一直在强迫她似的。
在一起一年的时候,她以为她会给自己一点什么惊喜,但是没有,她只是回来说,时间过得好快,认识你好像还在昨天。行,她接受,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很快,她勉强当这是句情话。但是在一起第二年呢?没有。第三年?没有。哪怕是到了第十年,面对不断给她暗示的自己,她也只是说,原来我们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哇。
哇?哇个屁!
刘芳曾以为这样不解风情代表着稳定,她以为生活只要足够朴素就可以永远持续下去,但是显然,她太天真了,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会出轨,那不是某一类人的专利。
和这样的人谈恋爱有什么意思呢?她扪心自问,她想不出来任何一个浪漫的片段,就好像她们认识的第一天就已经一起过了一万年。
她究竟是因为什么被郑雅琴所吸引的?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她那张漂亮的脸?就算真的是这样,她被一个正当年的姑娘所吸引也算情有可原,但现在呢?她无趣死板到令人发指,她永远都穿一模一样的五厘米黑色尖头高跟鞋,打着完美褶皱的西装裤,白色蓝条纹衬衣,枪驳领西装外套,棕色皮质的电脑包。不张嘴的时候看上去是个严肃的女性,张嘴的时候就是令人讨厌的数学老师。都说物随主人型,她戴银丝边的眼镜,眼镜总是反着光,让人看不清楚她的内心。
她收敛到几近吝啬,她没有亲密的朋友,同事,学生,她寡言少语,拒绝任何一位访客。
手机里的那人又是因为什么会喜欢她呢?难不成是有恋老癖?
没有情绪,刘芳其实是能理解她的。因为她的家庭并没有给她正确的教育,她不知道要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情绪。在她成长的过程当中,她没有受过任何一点关怀,也没有接受到爱,更别提她所学习的科目需要绝对的理性。感性被扼杀,甚至是遭人厌弃的东西。
虽然能理解,但是人长这么大了,怎么还能总用家庭的借口来开脱呢。她活了四十二年,总不能一直让心智停留在十二岁吧。
可事实就是这样,她没有情绪,不会说话,像是个哑巴。
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能做到主任的,做事情重要,可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做了那么多?
这也就是碰上她了,是她把她捡走了,她把爱分给她,是她有足够的耐心,是她能够等她!
但凡换了别人,郑雅琴都得是一辈子光棍的命。
郑雅琴大四那会儿,每天早出晚归,“去实习了?”“嗯。”“上家教呢?”“嗯。”“学校事情多?”“嗯。”要不什么也不说,要不问什么都一通乱说。刘芳以为她是快毕业了,找工作压力大,结果考完了才告诉她,她准备读个研究生。
复试那时候,郑雅琴破天荒叫她早上送她。那天她三点才睡着,被她叫醒的时候正迷糊着,“干什么去啊这么早?”“有个面试。”“几点啊?”“八点半到。”看看表,七点五十了。她说得轻描淡写,刘芳听着感觉心脏都要停了。套衣服拿钥匙跑出门,但凡那天路上多两个红灯,她都得迟到。下了车,郑雅琴还趴在车窗上“小心点”“慢点开”的嘱咐她,被她骂了,才拎包去了考场。
还有一年,刚入冬,刘芳站阳台上打个电话,被冷风呛到了,咳嗽了两个月。看了好多医生,都没能找准症状。那段时间刘芳总咳嗽,吃了好多药都不管用,反复着总不好,上班上得天昏地暗,说话都说不成句,咳得满嘴血味儿。
刘芳记得有一段时间,可能长达半个月吧,每天中午过了三点,阳光刚能透过窗户斜斜的照在地板砖上的时候,助理总会端进来碗清肺的汤。喝了一阵,确实舒服了很多,她还想着这个助理还怪贴心的,有眼力劲儿,没等她吩咐什么就能把东西都办妥了,见她咳嗽还知道买汤,这不得给人家发个大红包。
结果有一天去见客户,刚出门,就和拎着塑料袋的郑雅琴碰了个照面。她裹着围巾,戴着口罩,手指头通红,连眼睫毛上都结着一层霜花。刘芳这才知道这人趁着课间,天天去药膳坊买汤,然后骑五公里车子送过来,送完就走,一秒都不多留。
她后来问助理,怎么不说是谁送的汤,助理一脸莫名,“不是外送吗?我在前台看到的,每天一个桶,上面贴着个标签,写着是给您的。”
还有……刘芳的目光环视四周,视线里闯入了一个闪着光的东西。就像这个拐棍。哪个厂家会做带钻的啊,哪儿就有这么符合她审美的必需品啊。
虽然郑雅琴这个破人冷淡嘴毒不浪漫,但是她总能想到她。
明明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自己都已经忘了不要投入太多,不要全心去爱,忘了被分手是什么滋味了,为什么现在才给她最后一击啊。
她今年已经五十岁了,分开后,她要怎么办呢?不会再有人喜欢她了,她只能拿着钱去买一些可怜的同情。单身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来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去医院,做什么都是一个人。她想她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哑巴。
她和世界还有什么联系吗?再没有了。她会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直到死掉,她会腐烂,流出脓水,脓水会蔓延,渗进她们一起买的地毯里。离婚之后,她会把东西都拿走吗?连地毯也是?那可不好,她没有办法再去幻想其实她还被她拥抱着,她会很快变成一滩烂泥,在春天里散发腐臭,直到引来隔壁邻居的注意。
或许她不应该这样去死。
她应该把衣服脱了,手表摘下来,把自己清洗干净,然后安静地躺在床上。她应该提前录好录音,循环播放她的遗言,她应该定一个闹钟,让Siri在时间到了之后给警察打电话。警察应该会来给她收尸的吧。那她的遗产要怎么继承呢?她没有亲属,也没有后代,看来她只能捐了。捐给谁呢?
刘芳抽了抽鼻子。
她太冲动了。她为什么不能够再忍耐一下呢,为什么就不能当做没发现呢,眼里怎么就揉不得沙子?结婚的人那么多,在一起的时间更长的也多得很,很多人不也装聋作哑了一辈子吗?
她要是死了,她会去哪儿呢?
死亡是什么样子呢?像是现在一样冷吗?
她的遗产……她不想给不认识的人。但她们要是离婚了,她还会要她的东西吗?
她的葬礼——如果有的话——她会来吗?
她会哭吗?
她为什么要把事情搞成这个局面呢,装作不知道不就好了吗。
门吱呀一响。
脚步声由远及近,最后停在了旁边。在布料摩擦的窸窣声里,熟悉的气息裹着晚风的味道靠过来。
“你啊……”
郑雅琴的声音粗得像被砂纸磨过,她的手臂托住她的肩膀,米香混着皮蛋的咸鲜在空气里漫开。
“我买了粥,城东那家的,”郑雅琴用拇指抹了把刘芳脸上的泪痕,“趁热,多少吃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