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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又修了!加了新内容来看) ...

  •   “不愧是最为杰出的迎客者,轻轻松松几句话,就俘获了少男的芳心啊。”
      珀瑟丰对哈黛莎如是说,决心要点破她的意图,用以表明自己的老练。他可不是几句花言巧语,就会送出真心的那种随便的男子。
      哈黛莎也啃了一口苹果,她点点头,含糊地说:“是啊,那位摊主真是很好的人啊。”
      “不过,他肯定不善于做生意。这一路,我们都遇到了那么多售卖苹果的店铺了,他在这里摆摊,客户都被抢干净了吧。”
      她甩了甩苹果上的汁水,随口道:“还有,那孩子的父母又去哪了,让他来看顾摊位,贼人路过把苹果拿光了,他都不一定能发现。”
      珀瑟丰闻言,一顿。
      “...你是在暗讽,我是贼人吗?”
      他笑道。
      哈黛莎回想了下,当时她与他并排走在路上,也是她见他从摊位上拿了苹果就往嘴里送,这才变出钱币上前。
      差不多吧,但定是不能这么说的。她于是摇摇头,“我在就不是了。”
      “呵呵,”珀瑟丰合上嘴,犹豫再三,还是说:“在我吃下他摊上的果实时,丰饶的赐福就已然落下。”
      哈黛莎点点头,不想在这件事上多说什么,只能转移话题,打趣说:“有考虑把我手里的果实吃下么,我也想要你的赐福。”
      珀瑟丰看向她手中啃了大半的苹果,“您受过的赐福那么多,还稀罕我一介农神之子的吗。”
      握着苹果的指尖微动,苹果转了个面,凑到脸前,哈黛莎张开嘴。珀瑟丰的视线随着果实而动,就见方才还光滑的果皮转眼间又多了排牙印。
      “多多益善嘛。不过珀瑟丰,你偏只拿走这家摊位的苹果,”哈黛莎目光微动,转向他,眉眼间凝着冷柔。她轻声道:“不会是因为,这家的果子最甜吧。”
      珀瑟丰不置可否。
      二人继续前行。阿尔戈斯的大地很是富裕,充满绵密的绿。
      哈黛莎跟在珀瑟丰身后。或许是作为穿越者,地名都记不住,她从未过问珀瑟丰要去哪,而珀瑟丰也抱着试探的心,不曾提起。
      就在二人穿过民区时,在河流的彼岸,奥林匹斯山巅,天后赫拉跟波塞冬正在因为他们脚下的土地而争执。
      威严的女子手握三叉戟,重重一顿。
      “阿尔戈斯屹立千年,它值得一位真正强大的神祇庇佑。我作为大海的掌控者,难道不配拥有这座最耀眼的陆上明珠?”
      波塞冬一脚踩上三叉戟,她撩了撩短发,笑着说,但话语里依然是掺杂了几分情绪的。
      她的疆域已太过辽阔,再多一座名城,天经地义。阿尔戈斯的统治权就该是她的。
      “嗯?天经地义?可你的海潮也只反复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啊。”
      红衣男人说着,单手叉腰,乜了她一眼,不禁笑出了声,“那儿的每一寸土地自古便浸润着我的荣光,岛上的每一缕香烟都直抵我的神座。”
      赫拉手掩着唇,狭长的眼眯起,他玩笑着说:“你作为一位掌管咸水与风暴的野神,为什么要觊觎我掌心的圣城呢?”
      波塞冬轻嗤一声,“哦,皇后啊,那你就太武断了。你口中的阿尔戈斯可是依仗着咸水而生呢。”
      “按你这个道理,冥界那位…不,应该是所有神明都能跳出来跟我们争一争了,”赫拉笑道:“不过,抛开其他,论民心,那城中的泉水、牧场和子民,认的从来只有我一个主神吧。”
      二人争论不休。起先还是在就事论事,聊到最后,就变成了这样的夹枪带棒。
      可能是意识到这样下去没完没了,波塞冬抿了口酒,与赫拉沉默地对视一眼。
      二人最终决定来到河边,选了三位河神作为审判官。
      *
      来到河边,哈黛莎被一阵断断续续的乐器声扯住脚步。
      好奇下,她正要循声望去,身旁的珀瑟丰却忽然加快了脚步,像是要把她甩开一样。
      哈黛莎只好收起心思,追了上去,“你怎么走得那么快...”
      在她开口说话时,奏乐的声音断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空茫的呼呼声。
      就像有许多人在风的轻抚下叹气。有些诡异,哈黛莎的步伐再次凝滞了下,她转身,看向河水边摆荡的芦苇。
      其实她并没看出个什么名堂,但就在她准备收回眼时,芦苇中出现了一对山羊角。
      “额,嗯,下午好。”
      一位女子在摆荡的芦苇中,晃悠悠地站起身。
      哈黛莎听到熟悉的,羊儿跺脚的声音。她起初以为那人坐在山羊背上,直到女子从中走出,站在了她的面前,她惊讶的看见对方下肢,竟长着羊的蹄子。
      牧神潘对着眼前的人,甚至怀疑自己还在睡梦中,尚未苏醒。
      待那位常年待在地下的冥界之主伫立在她的面前,盯着她久久不动。潘这才长呼一口气,是祸躲不过,也该跟那位界外的神明熟悉熟悉了。
      “哦,天啊,尊敬的哈黛莎,是什么让你千里迢迢而来。”
      潘张开双手,笑着说:“您那么繁忙,派出你的手下将我带去找你也可以呀。哈哈哈哈哈哈....”
      哈黛莎的头顶冒出三个问号。
      这也是一位神明吗?可是她没什么印象了。
      在她打量潘的同时,潘也在观察着她。眼前的女神并不常见,也算是个稀罕人物了。
      哈黛莎深思片刻片刻后,鱼骨般的脖颈微转,歪过脑袋。漆黑的瞳孔弯起,皮连着肉裂开一个弧度,潘见她阴恻恻地笑起来,心头一惊。
      “下午好啊。我的手下?你指的是死神塔纳托斯吗?”
      哈黛莎诚心发问。虽然不清楚眼前这人是谁,但看这气度,这语气,可能是原身的某位熟人吧。
      潘的脸笑僵了:“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我开玩笑的。”
      清了清嗓子,她转而道:“寒暄就不必了,你我不用客气。你此番前来所谓何事?可以直接说。”
      没有何事,只是路过。哈黛莎摇摇头,也不想打扰别人,她打算礼貌地道个别就离开。
      “潘?”
      珀瑟丰的声音响起,哈黛莎扭头,便见方才迅速离去的人又忽然出现在了她旁边。
      “你手里的是乐器吗?”
      珀瑟丰一手抚着胸口,微微倾身看着对面比他矮了几个头的潘,他笑着问。
      “欸,欸?”潘握着排箫的手微缩了下,她满脸的意外,“这位是…德墨忒尔的孩子?珀瑟丰。你怎么也来了啊,好巧啊,一天见到两位老乡。”
      “确实很巧啊。”珀瑟丰将发丝撩至耳后,金眸一闪一闪的,“方才路过时,我便听见了悦耳的音乐。是你奏响的吗?”
      “这个么?”潘拿起排箫,凑到唇边落下一吻,却没有吹奏,“这是我发明的乐器,叫绪任克斯。我还在练习吹奏它,让你们见笑了。”
      “好神奇呀,”珀瑟丰说:“可以让我看看吗?这是由这里的芦苇跟麻绳制作而成的吗,可真精巧啊。”
      潘却摇摇头,“刚做好呢,对于你来说可能过于粗糙了,瞧,这里的刺都还没有刮下呢。让半成品经过你的手,可就是我的失礼了,哈哈。”
      珀瑟丰眉头微扬,他说:“我的手能栽种谷物,托举飞鸟,怎么就碰不得粗糙呢?”
      潘正打算再说些什么,一旁安静的哈黛莎却忽然发话,“我也想看看。”
      她向前一步,认真又专注地盯着潘手中的乐器,面无表情说:“如果有不完善的地方,我还可以帮你修修。”
      “不不不,”潘把排箫抱在怀里,后退,“这个不太方便交给他人的,要不我再拿材料给你做一个?很快就好。”
      哈黛莎道:“不用麻烦了,我就要你手上这个。”
      如果对方给她特地做一个,那就也得给在场的珀瑟丰也单独做一个了,那多麻烦人家。
      何况,她做出来了,他们就得收下。作为冥王,收礼物也不知算不算行贿。
      哈黛莎是这样想的,但是这副表现落在其他人眼里,倒成了咄咄逼人。
      “…明明看出来了,”潘小声嘀咕了句,她眉头一拧,对哈黛莎说:“就算是冥王也不能那么无理啊?我不想给还非要。”
      “你很缺男人么?非要跟我抢?”
      话脱口的一瞬间,潘就后悔了。
      问冥王缺不缺男人,这不恰好问到点了吗?她缺啊,她很缺,她超级缺的。
      潘显然知道哈黛莎这样,说得好听是洁身自好,说得直白就是家庭环境太差,没人想惹。
      “……”
      哈黛莎听到潘这话,困惑地看她,就在对方以为她要开始暴怒时,她只沉默片刻,道:“可能是风俗文化不一样吧,我们这里不把乐器当男人…嗯?”
      她哑声,是珀瑟丰轻按上她的肩膀。
      “哈黛莎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把男人变成乐器呢?”
      他有些揶揄地说:“我们又不是菲墨,乱说你们的事。而你又未婚,掌管婚姻的神明想必也不会介意。”
      潘听到这话,露出了一个让哈黛莎这辈子也无法形容的,充满深意,却又浅薄至极的表情。
      这个表情,珀瑟丰知道,宙斯知道,所有神明都知道。唯独初来乍到的哈黛莎却不知道。
      她有些恍然,有些不可置信,又有些退缩。
      潘手中的乐器……?是人变的?
      哈黛莎的目光凝在潘的脸上,可能是人性中的恐惧在作祟,她不再往那排箫上落。
      听着珀瑟丰与潘的周旋,她思索片刻,选择了开口。
      “额,我其实有个想法。”擞掉肩上的手,她有些多嘴地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有没有一种,可能。”
      “这个乐器不会是宙斯变的吧?她不是最喜欢变来变去的吗。”
      *
      作为赫尔墨斯的孩子,游牧与山林之神,潘在奥林匹斯中算是较为和善的神明。
      她不仅与精灵们交好,还常会在日落后带他们跳舞。只要不在午睡时吵醒她,她说得上是亲民。
      然而,每每在月下指引少男们起舞时,她的心中却是在想着另一个,不可触碰的身影。
      阿尔忒弥斯....
      潘在睡梦中也不忘呢喃着他的名称。
      他乌黑的发丝,洁白的衣袍,健壮的身姿,不知俘获了多少女神的芳心。
      却因为是处男神,倒成了大家看得见摘不下的熟果。
      空气中的湿度逐渐拔高,耳边忽然传来石子滚落的声响。草丛中,潘眼皮下的眼球动了动。
      她骤然睁开眼,羊蹄子在半空中一蹬,从梦中苏醒的愤怒布满整张脸。
      绪任克斯被吓了一大跳,他默默收回脚。
      刚狩猎完,他准备去河边沾沾水,洗洗脸,顺便做几只箭。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一位神明。无意冒犯,他转身就想离开。
      可这时,潘抬眼,看见绪任克斯侧身的样子,惊讶地直接翻身跳了起来。
      因为绪任克斯的样貌,与她梦中的阿尔忒弥斯几乎一模一样。
      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估计只有阿尔忒弥斯作为神,多了几分高不可攀的威严。而绪任克斯只是精灵,手中的弯弓是兽角制成的,而非黄金。
      但这还是令潘激动不已,她迫不及待想要得到他。
      “这位美男,你是一个人吗,肯定很孤单吧,我们要不要聊聊天?”
      她半人半兽的样子,吓了绪任克斯一跳。
      “不要,不用了。”说完,他转身就要逃跑。
      绪任克斯同样憧憬着阿尔忒弥斯,他一直想成为一名处男。面对潘,他不但只是面对怪物的惊恐,更有怕被夺走志向的恐惧。
      而潘则追了上来,以为他在跟她嬉戏,张开怀抱。
      绪任克斯一直在奔跑,肺部的空气刀一样刮着他的腹腔。
      他穿越树林,跨过溪流,他的脚踝擦过山石,腕臂被树枝刮伤。
      可就算这样,他也跑不过潘的羊蹄子。
      她身手敏捷,轻轻松松就追上了他,还不忘嬉笑着,说什么跑得好快呀累死我了我的腿都软了小哥哥慢点呀…之类不着调的话。
      绪任克斯看着前方滔滔不绝的江水,甚至都来不及因为她的话语而愤怒,就陷入绝望。
      无路可走了,他又该怎么办。
      绪任克斯与阿尔忒弥斯相似弧度的眼眶溢出泪水,他颤抖着,举起弓。颤动的弓弦上,却没有搭上箭。他的箭筒早就空了。
      潘收住脚步,停在了他的面前。在他拉空弓的时候,她笑出了声,径直抓住他未曾收回、血迹未干的手臂。
      “现在你没地方跑了吧。”
      她调侃道。
      绪任克斯的身子一颤,他疯狂挣扎着,扬起头,合上眼大喊:
      “哥哥啊,姐姐啊,改变我的模样吧,换掉我这张脸,我不配顶着这张面容了!”
      手中的臂膀随着抓握,被挤压得越来越细,越来越细,最终,化作笔杆大小。眨眼间,绪任克斯变成了芦苇,掌心折断在潘的掌心。
      潘揉了揉眼,有些茫然,她看向周围,荒芜的干土上生出了一整片芦苇丛。
      蒹葭苍苍,细长枝干上,它们的花絮挺立,随着风的吹拂成了一团一团,长久地注视着河流对岸。
      簌簌,簌簌,芦苇从的摆荡像是无数声叹息,潘心跳加速,她沉迷于这样美妙的声音。
      于是,她将芦苇折成一段段,又用麻绳将它们捆在一起,制成了乐器。
      只要将唇落在截断的裂口,轻轻吹起,绪任克斯的声音就会传出。
      潘想,这样,她也能跟他说话了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 6 章 (又修了!加了新内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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