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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漠南羁縻
凉州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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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全境归附的消息传到漠南草原时,已经是深秋了。
草原上的草正在变黄,牧人们忙着赶在冬天到来之前将畜群转移到背风的山谷里去。帐篷之间的空地上,堆满了准备过冬的干牛粪和干草。往年这个时候,草原上是安静的——大家都在为熬过漫长的冬季做准备,没有人会在这个时节挑起战事。
但今年不一样。
因为汉军来了。
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谈判的。
一支百余人的队伍从武威出发,沿着古老的商道向北进入了草原。为首的是罗宪麾下的一名文吏,名叫韩翊,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面容清瘦,说话慢条斯理,但眼神很锐利。他此行肩负着一项特殊的使命——代表汉室,与漠南草原上的各个部落首领进行谈判。
临行前,刘禅亲自召见了他,只交代了三句话。
第一句:“朕不要你征服草原。朕要你让草原上的人觉得,跟汉室做生意比跟汉室打仗更划算。”
第二句:“告诉他们,汉室回来了。不是魏国,不是晋国,是汉室。”
第三句:“如果有人不愿意谈,你就回来。朕会派羽林骑士去跟他们谈。”
韩翊将这三句话牢牢记在心里,然后带着随从和礼物,踏上了北上的路途。
他首先拜访的是鲜卑部落中实力最强的一个分支——拓跋部的首领拓跋力微。
拓跋力微已经六十多岁了,在草原上生活了大半辈子,经历过无数次的战争和迁徙。他是一个务实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该谈。当韩翊带着汉室的国书和礼物来到他的帐篷前时,他没有像其他部落首领那样摆架子,而是亲自走出帐篷迎接。
两人在帐篷中相对而坐,中间摆着一壶热奶茶和一盘干酪。韩翊开门见山,说明了来意:“汉室愿意与拓跋部建立互市关系。汉室提供铁器、茶叶、布匹、粮食,拓跋部提供战马、牛羊、皮革。公平交易,不欺不诈。”
拓跋力微端起奶茶喝了一口,没有立刻回答。他沉默了一会儿,问道:“汉室跟魏国,有什么区别?”
韩翊微微一笑,回答道:“魏国把草原上的部落当成潜在的敌人,能打就打,能压就压。汉室把草原上的部落当成邻居,能做朋友就做朋友,能做生意就做生意。”
拓跋力微看着他,似乎在分辨这番话的真假。过了许久,他放下手中的茶碗,缓缓说道:“你们汉人有一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怎么知道,你们现在说得好听,等将来强大了,不会翻脸?”
韩翊早有准备。他从怀中取出一卷帛书,在拓跋力微面前展开。帛书上用工整的隶书写着几行字,末尾盖着鲜红的御玺。
“这是我朝陛下亲笔写下的盟约。上面写得很清楚:汉室与漠南诸部,永结盟好,互不侵犯。若汉室背盟,天厌之;若诸部背盟,亦天厌之。”
拓跋力微盯着那卷帛书看了很久。他不识字,但他认得那枚御玺——那是权力的象征,代表着那个坐在成都皇宫里的人,以自己的名誉做出的承诺。
他伸出手,摸了摸那卷帛书,然后点了点头:“好。我信你一回。”
互市的消息很快在草原上传开了。起初,只有拓跋部的牧民赶着马群来到武威城外新设立的互市场所进行交易。他们用战马和牛羊换回了铁锅、茶叶、布匹和粮食,回去后在部落里大肆炫耀。其他部落的人看到拓跋部的人真的换到了好东西,也开始心动。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部落加入了互市的行列。宇文部、段部、慕容部……甚至连更北方的高车部,也派了人过来打听情况。
但也有不合作的。
一个名叫呼衍骨的部落首领,带着他的部众在互市通道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埋伏,抢劫了好几支前往武威交易的商队。他还放出话来:“汉人没安好心,他们是想用铁器和茶叶收买我们,等我们放松警惕了再一口吃掉。我呼衍骨不吃这一套。”
消息传到武威,罗宪没有犹豫。他派出了刚刚完成训练的羽林骑士——五百人,由那个名叫马训的年轻校尉率领,连夜出发。
三天后,呼衍骨的部落营地被踏平了。
羽林骑士们在黎明时分发动了突袭。他们骑着凉州骏马,手持环首刀,如同狂风一般卷过草原。呼衍骨的部众虽然勇猛,但面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汉军骑兵,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到一个时辰。呼衍骨本人被马训一刀斩于马下,他的部众死的死、降的降。
马训站在呼衍骨的帐篷前,看着手下将缴获的物资清点登记。他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把弯刀,在手里掂了掂,随手扔给旁边的士兵:“带回去,熔了打成铁锅,送到互市上去卖。”
消息传开之后,草原上那些还在观望的部落彻底打消了与汉室为敌的念头。连拓跋力微都暗自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听说羽林骑士只用了一个时辰就灭掉了呼衍骨全族,心中暗暗吃惊。他知道汉军很强,但没想到强到了这种程度。
冬天到来之前,韩翊完成了他的使命。他代表汉室与漠南草原上的十几个主要部落签订了互市盟约,并在武威设立了专门的“互市监”来管理边境贸易。与此同时,按照刘禅的指示,他还说服了几个部落首领将他们的儿子送到成都去“读书”——名义上是学习汉家的经典和文化,实际上就是人质。但这些孩子到了成都之后,确实受到了很好的照顾,刘禅亲自安排他们进入太学,与汉室宗亲和朝中大臣的子弟一起读书习字。
这些孩子在成都生活了几年后,大多对汉室产生了认同感。他们学会了说汉语、写汉字、背诵《论语》和《孝经》。当他们回到草原继承部落首领之位时,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亲汉派。这是后话。
然而,韩翊并不知道,他做的这一切——互市、盟约、人质——都只是刘禅整个计划的前半部分。
在韩翊返回成都述职的那天晚上,刘禅在御书房单独召见了他。听完韩翊的详细汇报后,刘禅点了点头,表示满意。然后他站起身,走到墙上挂着的那幅巨大的舆图前,手指从武威出发,沿着草原的边缘一路向东,最终停在一个位置上。
那个位置,大约在幽州以北数百里,正处于漠南草原的最东端。
“韩翊,”刘禅开口了,声音平静,“你知道朕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力气去稳住漠南吗?”
韩翊想了想,答道:“为了战马,为了互市之利,为了不让草原上的部落成为晋国的盟友。”
“都对,但不全对。”刘禅的手指在舆图上轻轻敲了敲,“互市也好,盟约也罢,都是手段,不是目的。朕真正的目的,是这个——”
他转过头,看着韩翊:“朕要在漠南草原的最东边,增设一座汉军的骑兵营地。”
韩翊愣了一下:“最东边?那岂不是离幽州很近?”
“就是要离幽州近。”刘禅的嘴角微微上扬,“近到羽林骑士早上出发,傍晚就能出现在幽州的城下。”
韩翊的瞳孔微微收缩。他忽然明白了——互市是为了稳住草原部落,让他们不干扰汉军的行动;人质是为了确保部落首领不敢轻举妄动;而那座设在漠南最东端的骑兵营地,才是这一切布局的真正用意。
那是汉军南下袭扰晋国燕云地区的前进基地。
“陛下圣明。”韩翊由衷地说道。
刘禅摆了摆手:“这件事,朕已经交给罗宪去办了。营地选址在漠南东端的炭山附近,那里有水有草,适合驻军。朕打算在那里驻扎三千羽林骑士,由马训担任守将。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从那里出发,南下袭扰晋国的幽州、蓟城、代郡,烧他们的官衙,抢他们的官银,毁他们的文书。打完就跑,绝不恋战。”
“朕要让司马炎知道,”刘禅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寒意,“他以为躲在洛阳就安全了?朕的骑兵,随时可以出现在他的家门口。”
韩翊跪了下来:“陛下运筹帷幄,臣钦佩之至。”
刘禅没有让他起来,而是走到窗前,推开了窗户。深秋的冷风灌进来,吹动了他案上的纸张。他望着远方黑沉沉的夜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像是自言自语的话:
“当年朕打匈奴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先在边境上扎下一颗钉子,然后一点一点地往前推。推到他们受不了了,就只能出来跟朕决战。而只要他们出来了,朕就赢了。”
韩翊跪在地上,不敢抬头。他不知道陛下口中的“当年”指的是哪一年——陛下今年才四十多岁,哪来的“当年打匈奴”?但他不敢问,也不打算问。有些事情,不是他该知道的。
窗外,夜色如墨。而在遥远的漠南草原东端,第一批建营的木材和工具,已经沿着草原上的通道,缓缓向北运去。
那座即将诞生的营地,日后将被载入史册。它的名字叫做——炭山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