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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范建不信巧合 叶轻眉没有 ...

  •   叶轻眉没有当众指认胡万。
      她只在经过范建身边时低声说了一句:“你右后方第三个人,左眉有疤。他可能与案子有关。”
      范建没有回头,也没有露出任何反应。他先继续问宋婆婆铺中有几间屋,借此让所有差役分开站位;随后以“后院井口需要封查”为由,命亲随守住唯一能翻出的矮墙。只有在退路布好后,他才让人靠近胡万。他照常命差役检查纸铺,只让原本站在最后的一名亲随悄悄换到巷口。
      胡万显然察觉了变化。
      他先借口去后院搜查,走到井边时突然翻墙。五竹没有得到叶轻眉命令,没有出手;范建的亲随追上去,在巷外拦截。双方交手不到十招,胡万咬破藏在牙后的药囊,倒地抽搐,很快没了气息。
      “他不是普通差役。”范建蹲下检查尸体。胡万身上没有京都府腰牌,官服尺寸也不合,只在袖中藏着一张临时点役文书。文书是真的,名字却属于一个今日告病的差役。
      有人知道范建要来南柳巷,提前将胡万塞进队伍。
      这条证据证明叶轻眉的警告并非胡编,却不能洗清她在旧织院出现的事实。范建仍然要带她走。
      “纸铺里的人不能动。”叶轻眉说。
      “只带涉案者。”范建看向陈五常,“包括他。”
      陈五常没有争。他将袖中的私印悄悄交给宋婆婆,让她按原计划保管。叶轻眉看见了,没有阻止。如今他们还不能确定范建站在哪一边,关键证物不该全部带进官署。
      五竹要跟,范建也没拦。他已经看出普通枷锁对这个黑衣少年毫无意义,强行留下只会把南柳巷变成第二处火场。
      到京都府后,范建先将叶轻眉、陈五常和五竹分开。五竹拒绝进入牢房,他便安排在院中等候,并明确告诉守卫不得主动拔刀。这个选择既避免冲突,也让叶轻眉看出范建不是只会照章押人的官。
      京都府没有把叶轻眉关进普通牢房,而是安排在一间单独问事房。桌上摆着旧织院现场取回的物件:她染血的纸、诚王府腰牌、几张来不及烧尽的空白阵亡文书,以及一具老抄手的验尸记录。
      范建先问最简单的问题:“你何时知道旧织院?”
      叶轻眉从宋家旧纸铺、赵大山和宋砚的布片说起。她没有交出归信录具体藏处,只说明已发现三份格式相同的阵亡文书,死者家属都由胡万接洽。
      范建一边听,一边不断追问时间与人证。哪一天收到信,谁在场;赵大山何时进京,住在哪里;洗衣妇叫什么,如何联系;为何不先报官。
      叶轻眉有些问题能答,有些不能。
      “你不报官,是不信官府?”范建问。
      “我到京都还不到十天,不知道该信谁。”
      “你却信一个拿着自己死讯的逃兵。”
      “我没有全信,所以才核对文书和送信人。”
      “然后凭一张针孔布条闯进旧织院?”
      “因为上面写了当夜换押。”
      范建把笔放下:“你知道这听起来像什么吗?”
      “像我明知是陷阱还进去。”
      “也像陷阱本来就是你设的。”
      他的怀疑不是刁难。叶轻眉用假身份进京的记录、旧织院留下的诚王府腰牌、被她带走的抄手、陈五常的卖身册,都可以串成另一套说法:她冒名进京,勾结逃亡内侍,纵火毁证,再将罪名推给军中书吏。
      叶轻眉第一次清楚意识到,真相不是自己知道便算数。别人看见的是另一组同样能够自洽的证据。
      “你想要什么证明?”她问。
      “不是我要。”范建说,“是你说的每一件事,都要有不依赖你本人解释的东西。”
      这句话与她在村里说“留账、留契、留人证”很像。可当规则落到自己身上,她才发现过程远比一句话难。
      陈五常在隔壁受问。他没有说旧织院里的人是为了救自己,只交代卖身经过、牙行地点和抓捕他的四名内侍。范建的人去查牙行时,铺面已经被搬空,掌柜昨夜死在井中。
      范建没有直接采用手下带回的“投井自尽”结论。他让仵作检查牙行掌柜的手指与井沿,发现死者指甲内没有攀爬时应有的泥屑,后颈却有钝击伤。死亡顺序很可能是先被击昏,再投入井中。
      “又一个死人。”范建说。
      叶轻眉问:“你觉得是我杀的?”
      “我觉得有人在你经过的每个地方提前灭口。”范建看着她,“可我还不知道,那个人是在帮你,还是在引你。”
      午后,宋婆婆托瑞丰号送来一只封袋。里面不是归信录,而是陈五常从内侍身上取下的私印,以及三份家属自愿按印的阵亡文书副本。
      私印属于诚王府外院管事赵庚。范建查府中值册,赵庚昨夜根本不在春明坊,而在王府参加夜宴,有数十人作证。
      这意味着追捕陈五常的人带着赵庚私印,却不一定受赵庚本人指使;旧织院的诚王府腰牌同样可能是栽赃。
      证据开始向两个方向分开:军中死人账是真的,诚王府标记却处处像有人故意留下。
      范建暂时撤销对叶轻眉的纵火指控,但仍以“涉军文书待查”为由限制她离京。陈五常的身份更麻烦。牙行卖身册有官府验契,诚王府确实曾付过定金。按现行规则,他仍属于待交付人口。
      “人不是货。”叶轻眉说。
      范建没有反驳,只道:“我个人同意,不代表契书自动失效。你想让他自由,得找到原牙人、证明交易违法,或由诚王府主动销契。”
      叶轻眉讨厌这个答案,却无法靠生气让契书消失。
      傍晚,范建让人送来饭,又说有人要见她。来人没有穿王服,只着深色常服,二十岁上下,眉眼清隽,正是他们进京都前在茶棚遇过的姓李公子。
      范建行礼时称他“世子”。
      诚王世子。
      他让人将饭摆在桌上,自己先坐下:“叶姑娘第一次进京都,便烧了我的旧织院,带走我的内侍,还让人拿着我的腰牌去杀人。若我不来见你,未免显得心虚。”
      “旧织院是你的?”
      “地契属于诚王府,三年前租给军需转运司。府中只收租,不管里面抄什么。”
      叶轻眉没有立即相信,也没有立即反驳。
      李云潜从袖中取出一本薄册,放到桌上。册中记着乙字营过去三年的实发军饷与名册人数,数字间的差额与赵大山所说几乎一致。
      “你在找死人账。”他说。
      “这只是汇总。”
      “原账不在我手里。”李云潜笑了笑,“但我知道它最后送给了谁。”
      叶轻眉问:“谁?”
      他没有回答,反而将一份契书压在薄册上。
      那是陈五常的卖身契,买主一栏盖着诚王府印。
      “先谈一笔交换。”诚王世子说,“你把归信录和五竹借给我,我销掉陈五常的契,再告诉你死人账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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