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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班回家   应聘的 ...

  •   应聘的很成功,一切都在顺利的进行着。
      两人都没有客套些什么,你都是不是唉呦,开始忙了起来。
      陈秋梅安排了一下工作,“那行,你先熟悉下环境,我去把机器打开。”陈秋梅转身走向操作台,按下制冰机的开关,机器发出“嗡”的一声轻响,“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齐矜。”

      “齐矜,”陈秋梅重复了一遍,“挺好的名字。等会儿人多了,你就负责在前台点单,我来做饮品,有不会的就问我,别不好意思。”

      齐矜“嗯”了一声,把价目表又看了一遍,然后走到前台后面,学着陈秋梅的样子,把一次性杯子、吸管、打包袋一一摆整齐。

      八点半刚到,店里就陆陆续续来了客人,大多是附近写字楼的上班族和晨练结束的老人。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齐矜学着陈秋梅的语气问,声音有点发紧。

      第一个客人是个穿西装的男人,指着价目表说:“一杯冰美式,少冰。”

      齐矜手忙脚乱地在点单机上操作,输错了两次才搞定,打印小票的时候又差点把纸扯断。陈秋梅在后面看在眼里,没说话,只是加快了做饮品的速度,等男人拿着咖啡走后,才笑着说:“没事,慢慢来,孰能生巧。”

      上午十点到十二点是高峰期,客人排起了小队。齐矜渐渐找到了节奏,点单、收钱、打包,动作越来越快,虽然额头上冒出了汗,后背的衣服也被浸湿了,但眼神里多了点以前没有的专注。
      陈秋梅看着他灵活地给客人找零,提醒同伴“加冰还是去冰”,偶尔被小朋友的童言童语逗得嘴角微扬,心里暗暗点头。
      在认识的人前面,总需要过度的伪装自己,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就可以遇见最真实的自己。

      忙到午后一点多,客人终于少了些。陈秋梅从后厨端出两份盒饭,递给齐矜一份:“先吃饭吧,我从家里带的,简单吃点。”

      盒饭里是青椒炒肉和炒青菜,米饭蒸得很软。齐矜说了声谢谢,拿起筷子慢慢吃。店里很安静,只有冰柜运行的低鸣声,窗外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吧台的影子。

      “你家就住在这附近?”陈秋梅一边吃饭一边随口问。

      “嗯,在北边的老居民区。”

      “那离这儿不远,”陈秋梅点点头,“那片老房子有年头了吧?我小时候去过一次,都是那种带天井的院子,现在还在吗?”

      “拆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几栋楼。”齐矜扒了口饭,“我家住的是以前的职工家属楼,三十多年了。”

      陈秋梅没再追问,转而说起了别的:“我们这南湖啊,以前水可清了,我小时候跟我哥偷偷下去摸鱼,能摸到巴掌大的鲫鱼。后来工业发展起来,上游排污水,水就浑了,臭得没人敢靠近。这几年政府治理得好,又清回来了,你看现在,湖里还能看到野鸭呢。”

      齐矜顺着她的目光看向窗外,南湖的水面在阳光下泛着光,确实比他小时候清亮多了。

      “这座城市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陈秋梅叹了口气,“机会不少,就是得肯下力气。你还年轻,好好干,总能有出路的。”

      齐矜抬起头,对上陈秋梅温和的眼神,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他低下头,把最后一口饭扒进嘴里,轻声说了句:“嗯。”

      下午的工作相对清闲些,齐矜跟着陈秋梅学做简单的饮品,比如柠檬水和珍珠奶茶。煮珍珠的时候得盯着火候,煮久了会烂,煮短了又夹生;调糖浆比例也有讲究,多一分太甜,少一分又寡淡。
      他学得很认真,记不住的就用手机备忘录写下来。

      傍晚六点,换班的店员来了。陈秋梅给齐矜结了半天的工资,八十七块五,用个牛皮纸信封包着,递给他时又多塞了两个刚做好的冰淇淋甜筒:“拿着吧,天热,解暑。”

      齐矜捏着信封,指尖能感受到钱的厚度,心里有些发沉,又有些说不清的踏实。他道了谢,拿着甜筒走出奶茶店。

      夕阳把湖滨路的影子拉得很长,下班的人潮涌了过来,汽车鸣笛声、自行车铃铛声、商铺的叫卖声混在一起,城市彻底苏醒了,热闹得让人有点恍惚。齐矜走到路边,看着手里的甜筒慢慢融化,奶白色的液体顺着手指往下滴,他赶紧舔了一口,甜得有些发腻。

      他想起秦限予以前总说,“蜜雪时光”的甜筒是全市最好吃的,五块钱两个,便宜又实惠。那时候他们总省下半顿午饭钱,跑到店里买两个,坐在南湖边的石凳上,你一口我一口地吃,看夕阳把湖水染成金红色。

      齐矜咬了一大口甜筒,冰凉的甜意在舌尖散开,却压不住心里那点泛上来的涩。他抬起头,看了眼天边绚烂的晚霞,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信封,握紧了些,转身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回家的路要经过南湖大桥,桥上的路灯已经亮了,橘黄色的光倒映在水里,随着波浪轻轻晃。齐矜走到桥中间时停下脚步,靠在栏杆上往下看。湖面上有游船驶过,载着游客的笑声,渐行渐远,留下一道白色的水痕,很快又被湖水抚平,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座叫芜湖的城市,他住了十六年,熟悉每一条老街的拐角,每一片湖岸的弧度,却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才刚刚开始认识它。
      它有破旧的老房子,也有崭新的高楼;有嘈杂的夜市,也有安静的湖岸;有像陈秋梅这样温和的陌生人,也有他想逃离却又不得不面对的家。

      手里的甜筒吃完了,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纸筒。齐矜把它扔进垃圾桶,转身继续往前走。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孤单,却很坚定。

      他不知道这份工作能做多久,也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但至少现在确定下来了,不用再担心像以往那一样,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王凤兰,这个母亲当的并不称职,他是吃百家饭长这么大的,母亲只会在席要那个酒鬼在的时候做饭吃,其他的时间,都没有饭吃。
      齐矜又正处发育期,吃的要多,学校那三三两两的饭根本不够塞牙缝的,回家又不能吃饭,每回齐耀回家的时候都是半夜两三点 ,他早都睡了,而王凤兰才会起来做饭给齐耀吃。
      导致少年时期基本每天都是饿着肚子的,那个家不会给他任何希望,在那个家里呆着,他的前途是渺茫的。他想离这个家越远越好。
      大不了现在安于现状,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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