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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七年后 七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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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
林忆山研究生毕业一年,便在业内顶尖公司坐上经理位置。
旁人眼里他永远冷静自持,万事掀不起半分波澜,活得像一潭不起涟漪的死水。唯独办公室书架上那本《泰戈尔诗选》是例外,谁要是随手碰一下,他都会难得沉下脸,周身气压冷得吓人。可那本书被塑封完好,七年来,他从未真正翻开过一页。
下班铃响,相熟的同事收拾好东西,路过工位时顺手揉了把他的头发,语气轻快:“下班啦,回家去吧!林同学。”这是林忆山大学同学,也是这几年比较熟的朋友。
指尖触碰发丝的瞬间,一句轻飘飘的话撞进林忆山耳朵。
回家去吧。
林小猫同学。
这声尘封多年的称呼,让他僵在原地半晌,心口骤然发紧。犹豫了一会儿,他还是把诗集带回了家。
独居公寓安静冷清,夜里落地灯暖光漫开。林忆山取出那本珍藏七年的诗选,指尖摩挲光滑精装封皮,犹豫许久,终于拆开塑封,第一次翻开书页。
指尖随意一掀,书页间滑出一张泛黄书签,字迹熟悉到刻进骨血。
我爱你啊,林小猫同学。
书签压在第三章第一行诗句旁,印着温柔文字:
让我的爱,像阳光包围着你,又给你自由的远行。
他爱我。
他真的喜欢我?
那他为什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为什么!
一股酸涩与苦楚涌上心头,如藤蔓一般缠绕着。
其实林忆山并非不恨江忘川,他从来都是那么平静那么淡漠,他的世界按部就班井然有序,直到江忘川出现,好像一束刺眼的阳光照进他的生活,在一片黑白里抹上缤纷的色彩。在享足了甜蜜后江忘川又亲手斩断了他们的情,把他扔回黑白分明的默剧电影。
这七年,自从那天过后,林忆山把所有关于他的东西收起来,没再碰过。除了那本诗集。留一本,就一本,好歹有个同窗三年的情分 。林忆山这样想。
随手又翻了翻书,一下子被泰戈尔的文笔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又看了两三个小时。拿起手机正准备看看几点了,鬼使神差地点开了vx。
——林经理,明天有个饭局,据说是江家公司在海外的,上面让您好好准备。
江家。
猝不及防听见这个姓氏,林忆山有些恍然。手机里备注着江忘川的两天框已经很久没有点开,但还是挂在置顶没有下来。
是忘了还是私心?
林忆山自己也不知道。
回忆一旦被勾起,就会如潮水般汹涌澎湃地袭来。
好在林忆山的生物钟起了作用,困意促使着他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