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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番外:书童 一个从粪坑 ...

  •   大巴山脉绵延千里,山势雄浑,终年云雾缭绕,在这重重叠叠的深山褶皱里,藏着一个叫瓦子村的小村落。

      村里的李家,人口多得像一锅煮不开的乱粥。

      李家家主老李和媳妇一连生了九个娃,阿狗排行老六。在他上头,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阿狗原本应该有一个二姐的,尚在襁褓中的二姐被厚重破烂的棉絮压住了口鼻,没等天亮,就在被子里闭了气,生生没了。

      二姐死得悄无声息,草席一卷就扔进了后山,连个名字都没留下

      在阿狗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

      阿狗还没取名的时候,遭遇了一场大难。

      那年他才三岁,摇摇晃晃地在后院木栏边追一只母鸡,脚下一滑,整个人直接栽进了后院那个积攒了大半年大粪的粪坑里。

      那地方又深又臭,母亲发现的还算及时,赶紧给他捞上来,阿狗已经灌了满肚子的污秽,浑身恶臭,脸色发青,连气儿都没了。

      祖母嫌恶地看了一眼,摆摆手:“没气了,捞出来扔外边吧,别死在家里触霉头。”

      老李把这光溜溜、臭烘烘的孩子往村口的荒草地里一扔,便回屋继续抽他的旱烟。

      可谁也没想到,这娃的命比野草还硬。第二天清晨,村里的赤脚医生路过,竟听到草丛里传来微弱的叫声。过去一看,那孩子奇迹般地睁开了眼,浑身虽然结了垢,但竟然还活着。

      他记得自己的家,又自己跑回去了。

      既然没死,那就只能继续养着。

      只是从那以后,阿狗的身体就彻底坏了。他长得比同龄人矮小,脸色蜡黄,一到冬天就止不住地咳嗽,身子骨弱得像一张纸。

      祖母看着他那副病恹恹的样子,嘬着干瘪的嘴唇说:“掉进粪坑都不死,真是个贱骨头。贱名好养活,以后就叫他‘阿狗’吧,省得哪天又没指望了。“

      家里多一个男丁,长大了总能下地,当个工具使也是好的。”

      于是,“阿狗”成了他的名字。

      在大巴山的李家,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家里最受宠的,是排行老大的大哥,以及排行老八、最小的幼弟。

      大哥是长子,承载着李家改门换户的希望,是家里唯一被送去镇上私塾读书的人;幼弟是幺儿,嘴甜,最得父母欢心。

      至于夹在中间的阿狗、其他儿子和所有女儿,统统都是工具。

      大哥在家里是从来不干活的。他总是穿着一身洗得还算干净的长衫,在村里走动时端着手,摇晃着脑袋,一副人模狗样的读书人做派。

      回到家,鞋尖沾了一点泥,都要指使妹妹们去擦。阿狗看他着实不爽,觉得他虚伪透顶,但是又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有一回,阿狗看着大哥带回来的黄绢书皮,心里也痒得厉害。他鼓起勇气,在阿爹蹲在门槛上敲烟袋锅子时,凑过去小声说:“阿爹,我也想读书……我不去私塾,让大哥教我几个字也行。”

      老李听了,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他斜着眼,一口浓痰吐在阿狗脚边,破口大骂:

      “读个锤子书!你瞧瞧你那瓜门瓜眼的样儿,天生就是个泥腿子的命!还想读书?你读得进去个钏钏!滚去扯你的猪草!”

      阿狗的日常工作,就是背着比他高的背篓,去漫山遍野割猪草。

      李家养了两头黑猪。那两头猪长得肥壮,黑毛油亮,是全家一年到头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家里能不能给大哥凑够束脩,能不能给幼弟扯新衣服,全指望这两头畜生。

      因此,这两头猪在李家的地位,甚至比阿狗还要高上几分。

      那年阿狗十二岁了,大巴山的午后总是很寂静。阿狗割完猪草回来,把草剁碎了倒进槽里。等猪吃饱了,他就闲来无事,蹲在猪圈的木栅栏外,看着那两头黑猪发呆。

      黑猪哼哧哼哧地喘气,阿狗就看着它们的眼睛,自言自语:

      “你们说,外面的世界大不大?镇上的私塾里,夫子到底在讲啥子?大哥那种人,真的能当官老爷?”

      “你们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到了年底就要挨一刀。那我呢?我活这一辈子,是不是也跟你们一样,就为了供大哥读书,最后死在泥地里?”

      弟弟路过猪圈,看到阿狗对着两头猪念念有词,顿时拍着手哈哈大笑,扯着嗓子在院里喊:“大家快来看啊!六哥得了疯病了!他在跟猪说话呢!哈哈,疯子!”

      阿狗气极,少年人卑微的自尊心被瞬间点燃。

      他顺手捡起猪圈里一块沾着猪粪的尖锐石头,看也不看,狠狠地砸了过去。石头正中弟弟的额角,顿时肿起了一个大包。

      弟弟顿时嚎啕大哭,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连滚带爬地跑进屋里找祖母和父亲告状。

      那一顿饭,阿狗没有吃到。迎接他的,是父亲粗暴的耳光和藤条,以及祖母在旁边的啐骂。

      阿狗被揍得浑身是伤,蜷缩在柴房的角落里,听着堂屋里一家人围着弟弟嘘寒问暖。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四周还是一片漆黑,他的肚子就饿得咕咕直叫。

      为了在父亲面前挣点表现,他早早地背起背篓,拿着镰刀,摸黑上了山。

      他走得极远,爬上了瓦子村对面的高山坡,那里有一片极其肥美的野草,用来喂猪是最好的,以前总是被隔壁挨着近的村来割走,这次他要自己割回去邀功。

      太阳刚从东方吐出一抹鱼肚白,阿狗正弯着腰挥舞镰刀。突然,瓦子村方向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紧接着是震天的锣声和狂暴的马蹄声。

      阿狗惊愕地直起身,极目远眺,什么都看不到,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了,就往村里的方向跑,跑的能看清村里的那个坡,躲在草垛后面看着,只见一伙骑着高头大马、手持明晃晃大刀的山匪,他们见人就杀,逢屋就烧。

      大巴山的悍匪,向来是斩草除根的,随后,他看到了自己家。

      那个平日里人模狗样的大哥,甚至来不及穿好他的长衫,连滚带爬地跑出院子,却被一个满脸横肉的山匪纵马追上,长刀一挥,一颗年轻的头颅便滚落在地。

      紧接着,父亲、母亲、祖母,还有那些年幼的弟弟妹妹……

      黑烟伴随着烈火腾空而起,惨叫声隔着几里地都让人胆战心惊。

      十二岁的阿狗彻底吓傻了。一股热流顺着他的裤腿流了下来,他尿了裤子。

      他浑身筛糠般地抖着,手里的镰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背后的背篓也滑落下去。他连滚带爬地转过身,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他不要背篓了,不要镰刀了,也不要那个家了。他拔腿就跑,疯狂地往大山的更深处跑去。

      阿狗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天明跑到又天黑,脚底板被荆棘和乱石割得鲜血淋漓。没有吃任何东西,渴了就趴在溪边喝几口凉水。

      他彻底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眼前一黑,晕死在了一条官道旁的乱石堆里。

      当他再度恢复意识时,一个温和、清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醒了?喝口水吧。”

      阿狗费力地睁开眼,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晰。眼前站着一个年轻人。那人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有些褪色的青布长衫,虽然简朴,却洗得一尘不染。

      他面容清秀,眼神里透着一股读书人特有的干净与慈悲。跟自己的大哥是完全不同的。年轻人用一只粗瓷碗盛了溪水,小心翼翼地喂到阿狗嘴边。

      阿狗顾不得许多,大口大口地吞咽着,随后,年轻人从怀里掏出一块用干净手帕包着的面饼,递了过来:“慢点吃,别噎着。”

      阿狗死死盯着那块饼,抢过来就往嘴里塞。那一刻,他知道,自己这条这条从粪坑里捡回来的烂命,又一次保住了。

      缓过劲来后,年轻人将阿狗从地上拉了起来,拿帕子替他擦了擦脸上的泥土,温声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阿狗怯生生地看着他,低着头,声若蚊蝇:“阿狗。”

      年轻人微微一愣,随即眼中闪过一丝怜悯,又问:“没有姓氏吗?”

      “家中……姓李。”

      “那你家在哪儿?怎么一个人晕倒在这?“

      听到“家”这个字,这三天来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恐惧、悲伤和绝望,瞬间如决堤的洪水般爆发出来,抽抽搭搭地哭了一场。

      他一边哭一边说:“家没了,全没了。山匪下来屠了村,阿爹、阿娘、祖母、哥哥妹妹,全给杀了……呜呜,全烧光了。”

      年轻人听罢,脸色大变,眼中满是震撼与同情。他急忙蹲下身,轻轻拍着阿狗的后背,柔声安慰了许久。

      待阿狗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年轻人叹了口气,问道:“你识字吗?”

      阿狗摇了摇头:”不识.家里唯一能识字的就是我大哥,他是童生,读了好多年的书,可一直到死,也拿不到秀才的名号。阿爹说我瓜门瓜眼,不配读书。”

      年轻人看着眼前这个瘦小又无依无靠的孩子,哀叹一声:“既然你没处去的话,那你就跟着我吧!在下章怀卿,此番正要出蜀中,进长安赶考。“

      阿狗呆呆地看着章怀卿。进京赶考?京城?那是他这个一辈子没出过大巴山的泥腿子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地方。

      跟着这位章公子,不仅能去见见世面,最重要的是,还能有口饭吃!

      阿狗忙不迭地像小鸡啄米一样拼命点头,然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章怀卿就要磕头。

      章怀卿见状,赶忙伸手将他一把拉了起来,眉头微蹙,认真地说道:

      “别跪。我带你走,不需要你磕头,我需要你帮我做事。怀卿沉吟了片刻,看着阿狗那双虽然胆怯却透着灵气的眼睛,微微一笑,“这样吧,我读书写字的时候,你便在一旁帮我磨墨研砚,如何?”

      阿狗似懂非懂地连连点头:“好,我听公子的。”

      章怀卿看着他,摸了摸他的脑袋,若有所思地念叨:“‘阿狗’这个名字不好。既然往后要与笔墨为伴,那要不……你就叫‘墨砚’吧。”

      墨砚……墨砚……墨砚。”

      阿狗把这个名字在嘴里细细地念了三遍。当念到第三遍的时候,他的眼眶突然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从今天起,他不再是李家那个可有可无的“阿狗”了,他有名字了。他叫墨砚。

      大巴山的烟云被抛在了身后,墨砚跟着章怀卿,踏上了前往京城的漫漫长路。

      这一路上,墨砚的世界被彻底打开了。

      他看到了高耸入云的栈道,看到了奔腾不息的江水,看到了繁华的城镇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每一样见闻,对他来说都新奇得如同神话世界。

      章怀卿是个真正的正人君子,他虽然清贫,但从未把墨砚当成下人看待。

      赶路歇息的时候,章怀卿就会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教墨砚认字

      “墨砚,来,这是你的名字。”章怀卿一笔一画地写着,“这是‘章’,是我的姓氏。”

      墨砚学得极极认真。他没有了在大巴山时的木讷,反而展现出惊人的记忆力。

      他第一个学会写、学会认的字,就是自己的名字“墨砚”和公子的名字“章怀卿”。

      后来,在寂静的破庙夜火旁,章怀卿又一字一句地教他背诵《三字经》和《百家姓》。

      当他第一次完整地背出“人之初,性本善”时,章怀卿赞许地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说:“谁说你瓜门瓜眼?你明明聪慧得很。”

      那一刻,墨砚在心里发誓,这辈子,他的命就是章公子的了。

      数月奔波,他们终于抵达了京城长安。

      章怀卿借住在京城的吕府。吕府很大,高门大户,但他们作为远方投奔来的清贫学子,只能住在外院最偏僻的一间偏房里。

      屋子很小,甚至有些简陋,但墨砚却觉得这里是天堂。

      在吕府的那几年,墨砚把两人的生活打理得妥妥帖帖。

      公子的衣裳真的不多,因为反复浆洗,件件都有些发白,但墨砚每一件都洗得干干净净,晒干后叠得整整齐齐,连一丝褶皱都没有。

      公子读书时,他便静静地守在一旁,动作红袖添香般轻柔地磨墨、研砚。

      秋去春来,大考之年终于放榜。

      当报喜的衙役一路吹吹打打,高喊着“恭喜蜀中章怀卿老爷高中探花”的时候,整个吕府都轰动了。

      墨砚站在人群里,看着披红挂彩、意气风发的章怀卿,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当他和其他达官贵人家的书童站在一起时,他微微挺直了腰杆。

      那些书童虽然穿得比他华丽,但他们的主子都没有章公子这般惊才绝艳。墨砚觉得,自己格外有面儿。

      夜深人静,换上了官服的章怀卿在书房处理公务,墨砚依然在一旁静静地磨墨。

      看着烛光下公子儒雅的侧脸,他想自己的命其实挺好的,能从粪坑里活下来,能躲过土匪,能跟随一个这么有才华的公子,这一生都值得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番外: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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