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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完颜霄 从北狄王子 ...

  •   从长公主寝宫出来,金霄没有回自己的住处。

      他穿过九曲回廊,绕过假山,走到后院那株老梅树下。这株梅树是赵华琬让人栽的,在他入府那一年。如今枝干虬曲苍劲,每年腊月开花时香气能飘满整个后院

      他在树下的石凳上坐下来,从怀中摸出一件旧物。

      半枚玉玦,质地细腻而温润,是块上好的玉。他把玉玦握在掌心里,玉石的凉意顺着掌纹一点一点渗进皮肤。

      草原上的风,比长安冷得多。

      他记事很早。最早的记忆是三岁,也可能是两岁,母亲抱着他坐在帐篷外面,指着天边那一线被落日烧成金红色的云,用中原话教他:“霄,是天。天,是霄。”她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人听见。

      在北狄的王庭里,说中原话是一种罪过。但母亲还是偷偷教他。她教他写“中原”二字,用树枝在沙地上画,一笔一画,横平竖直。他写歪了,她就握着他的小手重新写一遍,指尖冰凉,掌心却温热。

      “你的外祖父,是中原的大将军。”母亲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光。

      那种光不是骄傲,也不是悲伤,而是一种遥远的、空洞的、像是望穿了千山万水却什么都望不到的空茫。

      “你舅舅也是。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人。霄儿,你要记住,你的身体里流着一半中原的血。”

      他问母亲为什么不回中原。母亲没有回答。她只是把树枝塞进他手里,让他再写一遍。

      后来他才知道,母亲是被掳来的。北狄骑兵在一次突袭中掠走了她。

      但她没有死,她被带到了草原深处,成了老可汗帐中一个没有名字的女人,中原的女人,对于这些草原的汉子来说,更像是一个很新鲜的玩物,可是,老可汗对她的兴趣只维持了几个月。然后她便像一件用旧的器物一样被丢在后帐,只有在老可汗偶尔想起的时候才会被重新翻出来。

      她是一个中原人,在北狄王庭里,这句话就是她全部的罪过。

      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她怕冷,但草原上没有春天。她的脸一年比一年苍白,眼睛里的光一年比一年暗淡。她教他写“霄”字的那年,已经咳血了。她说是风寒,没事。

      他把攒了一年的羊奶皮子端到她床前,她摸着他的头,笑着说霄儿真乖。那时候她的手指已经瘦得只剩一层皮包着骨头。
      他最后一次握母亲的手,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里。帐篷外面的风声像狼嚎,火盆里的炭火烧得通红,她却一直在发抖。

      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那只手凉得像一块冰。母亲睁开眼看着他,看着他的眼睛。她已经不太能说话了,嘴唇翕动了很久,才断断续续地挤出几个字。

      “你的眼睛……像你舅舅。”

      在他的记忆里,舅舅和外祖父是被反复提起的人,而且他心理也曾有过那么一颗小小的种子,幻想过成为舅舅和外祖父那用的大英雄,舅舅姓顾,这也是母亲的姓氏。

      然后她笑了一下,笑容里有一种他那时读不懂的温柔。“霄儿,你要学会藏拙。”

      这是母亲教他的最后一课。

      藏拙。不要做最聪明的那个。不要做最强的那个。

      不要做任何让人记住你的事。在北狄王庭里,一个中原女人的儿子,活着本身就是罪过。如果他还敢比别人的儿子更出色,那就是找死。

      他把母亲的话刻进了骨头里。

      老可汗有十几个儿子,他是最笨拙的那一个。骑马故意落后,射箭故意脱靶,摔跤故意被人摔在地上。兄长们笑他是“羊圈里养大的”,他不反驳。

      父亲偶尔来检阅儿子们的功课,目光从他身上扫过去的时候,连一刻都不会停留。他甚至不确定父亲知不知道他的名字
      。
      仆从们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说那个帐篷里的中原女人生的小崽子怎么还活着。他听见了,假装没听见。他学会了把自己缩得很小,小到不会被任何人看见,小到不会被任何人当成威胁。

      母亲去世那年他八岁。她死了以后,草原上再也没有人教他写中原字了。

      老可汗在他十二岁那年死了。死在女人的肚皮上,这在中原史书里是昏君的标配,但在草原上不算什么丢人的事。丢人的是他没有留下传位诏书。他的弟弟完颜呼图趁机发动宫变,在一夜之间血洗了王庭。

      那天夜里,金霄是被惨叫声惊醒的。

      老胡冲进他的帐篷,老胡是曾经中原的兵,是一个战俘,后来为了生存,成了北狄的一个奴隶,他一直对他和母亲十分照顾。老胡,一把捂住他的嘴,把他从后帐的破洞里塞了出去。

      “快跑!”老胡塞给他一个布包,里面有几块干饼和那半枚玉玦,那是母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老胡就从里面用身体堵住了帐篷的破洞。他趴在帐篷外面,听见刀剑入肉的闷响,听见老胡一声短促的惨叫,然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他跑了。光着脚,雪原上跑了整整一夜。

      他的成年兄弟们被屠戮殆,未成年的王子则被圈禁起来,等长到车轮那么高,便难逃一死。他的姐妹们被当成礼物送往各个部落,有的嫁给了年过半百的老酋长,有的被赏赐给作战有功的将领,有的从此杳无音信。

      而完颜霄,那个最笨拙的、最不起眼的、的王子,爬过营地边缘的栅栏,消失在了茫茫雪原上,他意识到,是母亲的藏拙之术救了他。

      他在雪地里不知走了多久。干饼吃完了就啃草根,草根挖不到了就嚼雪充饥。

      他的脚冻烂了,左脚的小脚趾在那场逃亡中冻掉了,后来几十年他走路都有一丝极细微的不稳,只是没有人看出来过。他晕倒在一片枯黄的冬草场上,本以为会死在那里,被一个在军营里烧火的老兵捡了回去。

      那老兵无儿无女,把他当半个儿子养。他跟着老兵在军营里混了一年,学会了生火、做饭、缝衣服、看人脸色。老兵死后,他因为面容姣好被一个将领看中,从伙房调到了帐前伺候。

      他开始接受系统的训练,骑射、刀剑、识字,以及如何用一张好看的脸和一副恭顺的姿态换取活下去的资格。

      最令他觉得恶心的是,这个将领是有点不一样的癖好的,那一晚他去送一个新做的羊毛毡子,他把羊毛毡子铺在床上,表现得顺从卑微,要活下去只能这么做。

      忽然,那只粗砺的手便顺势压住了他正要抽回的手腕,他浑身一僵,本能地想抽回手,却被捏得更紧。

      将领如一头贪婪的野兽一样盯着他,沙哑地笑了笑:“你的模样,可还真不像我们北狄人,甚至不像个糙老爷们儿,活脱脱像个姑娘。”

      虽然眼神落在他脖颈间,让他感到发毛,心里那点恶心翻涌上来,几乎要顶到喉咙口,却只能干咽下去,他太清楚,在这营帐里,他没资格说“不”。

      将领俯身压下来,他不敢挣,也不敢叫。帐外还有巡夜的兵卒脚步声来回,刀鞘碰着甲片,叮叮当当响得清晰。后来他记不清那晚到底多长,知道将领完事儿翻身倒在一边,鼾声随即沉沉响起。

      他躺在那里,半天没动,他死死盯着不远处的剑,恨不得杀了他,只要起身,三步,至多三步,就能握到剑柄。杀了他,这个念头像毒蛇一样盘踞在胸口。

      半刻之后,他没有动,此时他只有十六岁,他还没活够,他还有仇没报,还有亲人没有找到,他还不能死。

      他缓缓松开了攥紧的拳头,泪终于无声地滑下来,洇进羊毛毡子里。

      后来,又有几次生不如死的“伺候“,直到一场突袭战,那个将领被杀了,杀他的人姓顾,对那个人姓顾….不过是一个少年,后来听说,那人是大梁顾将军的儿子。所以,是舅舅的儿子,他没有机会去认亲,因为他跟随其他残兵到了另外一个军营。

      之后不久,因为中原发生剧变,权力更迭,这个将领为了讨好大梁的当权者,选了几个好看的小生过去,当作“贡品“来示好。

      其实真正的目的是让他以“贡品”的身份潜伏在那些当权者的身边,必要时传递情报、策反官员、甚至动手杀人。如果运气不好,他可能会在暴露身份后被当成弃子处决,这是所有棋子的宿命。

      但他还是来了,他想去见舅舅,去找回属于自己的那个身份。

      可是一到中原,另外一个消息也是如雷灌顶,他的舅舅,顾家满门已经被抄斩,他最后的归宿也没了。

      那个女人,被称作太后的人,看了他一眼说;”这人的眼睛….”

      一个太监在旁边附和:“这不是活生生像极了..”他闭上了嘴,好像是犯了什么不得了的罪。

      太后笑道:“送去,给华琬吧,别让她一天到晚地闹腾了,叫人不得安生。”

      进长公主府的第一夜,他以为自己会像一件瓷器一样被把玩、被赏,就像他在军营里那样,他已经倍感绝望与匹配,他抱着一颗必死的心。

      赵华琬一身孝服,坐在哪里,她好像有一瞬间想要杀了他,他觉得死了或许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一刻,他没有躲。

      后来赵华琬看着他的眼睛,好似在透过这双眼睛看另外一个人,他留下了,以另外一个人替身的身份,而那个人,是他的表兄,顾长凌。

      和他一起被送入大梁的暗桩不在少数。他们伪装成贡品、伶人、僧人、马夫,渗透进各个府邸和衙门。

      但太后曹氏不是省油的灯。她的人像篦子梳头一样把京城篦了一遍又一遍,那些暗桩一个接一个被揪出来,以各种借口处死,尸体被扔在乱葬岗上喂野狗。

      而他在赵化琬的羽翼下得以存活。

      然后他有了更多得希望,他想要复仇,宫里那个太后,北狄汗王,他们都得死。

      刚到公主府的那段日子,他每晚都睡不踏实。他把母亲留下的那半枚玉玦藏在枕头底下,他同时偷藏了一把小巧的匕首,别在身上,赵华琬是那个毒妇的女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必要时候,他也会选择下手。

      她在寝殿里召见他,让他念书给她听。衣衫半解,露出半截雪白的锁骨。她那天的妆容很淡,他念的是《诗经》,念到“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的时候,她忽然轻轻笑了一声。

      “你的声音,和他一点都不像。”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提到“他”。

      他跪在榻前,手里捧着书卷,他可以闻到她身上龙涎香的气息,是皇族才能用的上的香,尊贵而诱人。

      无数个深夜。他从噩梦中惊醒,梦见草原上的雪,梦见母亲的手,梦见老胡堵住帐篷破洞时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全是不舍。他还会梦到那个将领狰狞的面孔然后被惊醒。

      他醒来以后发现自己浑身发抖。他悄悄起身,披了件外衣,想在院子里走走。路过赵华琬的书房时,他看见里面还亮着灯。她伏在案上睡着了,面前堆着半尺高的密报和公文,手里还握着一管朱笔,笔尖的朱砂已经干透了。

      他偷偷站在窗外看了她很久。她的睡颜和白天判若两人。白天她是那个骄奢淫逸、喜怒无常的长公主;睡着了,她只是一个比他还小两岁的少女,睫毛很长,呼吸很轻,眉间有一道浅浅的竖纹,那道纹不是岁月刻的,是被什么东西压出来的。

      他想起自己曾经也有一个妹妹,虽然不是同母生,但是在那个人心冰冷的地方,她可能是对他最好的那个。那个妹妹被叔父送给了西边一个五十岁的部落酋长,如今生死不明。如果她还活着,大概也是赵华琬这个年纪。

      他转身走了。

      第二天,他把那把匕首锁进了箱子最底层。

      后来的事,他记不太清是从哪一刻开始变的。也许是她第一次在议事时问他的意见,而不是让他念书;也许是她在他受伤时亲手替他上药,动作粗鲁得让他龇牙咧嘴,却一滴都没有洒;也许是某一次他深夜从外面回来,发现她在他桌上留了一碗热汤,汤底沉着几颗红枣,那是他有一次随口说过,在北狄,红枣是只有贵族才能吃到的稀罕物。

      她不是一个温柔的人。她的温柔是粗粝的、别扭的、藏在层层硬壳之下的。她会在他犯了错的时候冷着脸说“自己去领板子”,然后私下嘱咐执刑的人下手轻些。她会在人前对他呼来喝去,像使唤一个普通的下人,然后在他跪安之后,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问一句:“伤好了没有?”

      在她荒唐的面具下,原来有颗炽热温柔的心。

      有次她饮酒有些醉,不让任何人伺候,只留他在她身边,她叫着“长凌。”,然后吻上来。

      他刚开始还是拒绝的,他想起那个将领,回想的时候还会泛着阵阵恶心,后来他看见她在哭,她的泪,重重落在他的心上,然后他迎上了她的唇,两人就这样缠绵起来,但是那晚什么也没发生。

      她真会拿捏分寸,即使是醉的时候。
      可以亲吻他的嘴唇,却在他想要更进一步的时候不动声色地推开他。她可以依靠他,却从不依赖他。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适可而止。她的身体里有她自己筑起的墙,那面墙不是用来防他的,而是用来保护那个十五岁那年跪在太后宫外、膝盖跪烂了也没能把心上人救回来的少女。

      她是一个刀枪不入的长公主。他爱的,也是这个刀枪不入的长公主。但他又恨她刀枪不入。

      记忆收拢。

      金霄把玉玦放回怀中。草原上的风还在他耳边响着,和长安城里的夜风混在一起。他是完颜霄,也是金霄。他是北狄的王子,也是长公主的幕僚。

      他把酒壶放在石凳上,起身朝院外走去。夜风迎面扑来,吹得他的袍角猎猎作响

      他先是去了城东一处僻静的河湾。那个弹琴的少年住在城东,每日清晨都会从这条路上经过。金霄没有亲自动手,他只是跟一个人交代了几句。

      第二天,那个弹琴的少年被发现溺死在护城河里。京兆府的仵作验了尸,说是酒后失足。没有人追究。一个弹琴的,没有人会在意。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10章:完颜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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