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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老脸一红 ...

  •   现在,我的面前是一片野海滩,海面辽阔无边,气势磅礴的滚滚波涛一直伸展到远方,有时候我会觉得大海就像人的灵魂一样反复无常,难以捉摸,它时而温和谦逊,时而汹涌澎湃,时而蓝天白云,时而灰蒙蒙的阴霾一片。

      这里离我的餐厅不远,站在我的小二楼上就可以看到。没事的时候,我常常会来这里游个“野泳”。

      二十八岁以前,我从没见过海,也不会游泳。那时候,我正和小伍一起在福利院里熬着,我们俩一起长大,相互扶持、相互依靠,从小伙伴到伴侣,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儿,没有人不认为我俩是一对儿,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

      福利院当然没有游泳池,也没人教。我是离开凌市来到这个海岛后,才开始学的。

      我学游泳都是野路子,跟着当地人学,跟着梦生学,反正谁凑巧在跟前,就跟着学一点。好在我天生不怕水,学起来相当快,姿势嘛就不大讲究了,反正也没人看见,自己游得舒服就行。

      野海滩的意思其实是这里并不太适合游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风浪比较平缓、有救生员看顾的海滨浴场,倒不是说两者有多大的区别,只是后者更安全些。真正谨慎的人是不会游这种野泳的,更不会游到水深没顶的地方,因为那里多半会遇到鲨鱼。

      我不喜欢去海滨浴场人挤人,大多数时候还是会选择来这里,梦生笑我不要命,我回他,人生太长,不必在意。

      此时正是晴空万里,从晴朗的天空中射下的阳光刺目耀眼,闪闪发光,海上的信风逐渐渗透到我的血液中,带着躁动和不安,稀疏的几朵白云点缀在湛蓝的天空上,才使得那明朗的湛蓝色不显得过于盛气凌人。要是我还在凌市,定然看不到这样的风景,那里一年里有半年时间都是雾霾天,呆久了人就会抑郁,这也是我选择来海岛生活的一个原因。

      虽然是个大晴天(虽然这里的晴天一点也不稀奇),风也不大,但浪还是很大的。蓝盈盈的浪头浮着白沫儿扑向我脚下的沙滩,别瞧它远远冒出来时还是个温柔的小浪头,一会儿功夫它就猛涨到一人多高,直扑向海岸,站在这样的岸边,这样的浪头下,没点胆量是不行的,被浪扑倒卷走那是分分钟的事儿,所以我可以理解梦生说我不要命的话,但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海的摸样,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海,可见我骨子里是个相当疯的人。

      我事先已经在衣服里穿好了泳装,此时我把外衣一脱,不管不顾地奔向这片狂野的大海。有人喜欢裸泳,我却不行,我天生对裸露身体有种抗拒,哪怕是在没人的野外,这与我过去的一些经历多少有些关系。
      曾经,因为要给生病的女儿筹集医药费,我选择了一种见不得光的职业,现在回想起来,那段黑暗的陈年往事竟然已经过去了十六年。然而漫长的岁月、无数新的事物的出现又消亡,却并没有磨灭我对重提过往的恐惧,偏偏这个时候,代表着过去的那些人和事又纷至沓来,仿佛永远甩不掉的野兽,张开大嘴想要重新吞噬我。

      我看准了一个浪头刚刚消退,而另一个浪头尚未起来的空档,一个猛子扎进了海里,冰凉的海水迅速包裹我的全身,带着咸腥,瞬间我的整个身体、每一处细胞都醒了过来,尖叫着,颤栗着,横冲直撞,勇往无前。

      我毫不迟疑地手划足蹬,使出全身的力气,调动每一寸细胞,仿似扑向海浪的拥抱,又像要从中挣脱,想要拥有,却又像要逃脱,人,便是如此矛盾的生物。总之,我就这样混沌不清、毫无顾忌地扑向大海,奋力地逆浪而行,翻越一个又一个浪头,不让翻滚起伏的浪涛将我席卷。我浑身充满了力量,越游越远,终于远离海岸,抵达海浪起伏之前的那片深海。巨浪的背后,海又是另一番摸样:柔软的波浪失去了爆戾的脾性,变得无比温柔,好似情人的手,轻抚着我,这是我向往的海的另一个摸样。周遭安静地不可思议,天地间只余我一人,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天与水,上下一色,惟天边一抹微云,水中一芥如微尘的我,世界如此大,而我如此小。此时的我便不再是我,我与我的过去终于有了片刻分离。

      游了一会儿,我双脚踩着水浮在海面上稍作休息。回头望向海滩,从起伏的水影间,可以看到那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着两个人,在这荒凉的海滩边,我想不出还有谁会专程跑来看风景,看身形可以猜到,那是梦生,他身后跟着的男人应该是林晓生。

      梦生远远朝我挥手,也不管我乐不乐意搭理他。我暗自叹一口气:“看来这悠闲自得的生活是到头了。”

      我慢慢往岸边游去,这次是顺浪而行,很快就回到了沙滩上。林晓生递过来一条毛巾,他看我的眼神透着一丝古怪,我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深深地担忧,一种他认为的理解。也许他以为我有些想不开?这真是从何说起。所以说,人真不能随便冒险,不然很容易被人认为脑子出了问题或是受了某种刺激,或者两者都是。总之没有理由也要找出一两个理由来,你自己不解释,旁人也会替你编好了理由解释。他们总是认为,人活天地间,没有什么事情是没有目的、没有居心的,尤其是像林晓生这样的人。这令我很是烦恼。

      林晓生还是那样英俊潇洒,白衬衫衬托着他无比的“青年才俊”,但我想他大概不太看得上我现在的野摸样,或者他有点困惑,因为自从脱离了过去的一切,我便已不大像我了。他大约也看出来了,因而同我说话时显得格外的客气和生分,哪里像三年没见的老友,倒像是陌生人。

      梦生倒是一点儿也不见外,他大概还蒙在鼓里,以为林晓生又是我的某个追求者,他最近追女神屡屡受挫,对我最近大盛的“桃花运”颇为艳羡,哪里知道我是有苦说不出。

      梦生嚷嚷着先开了口:“老板娘,可不得了了!”

      我问:“怎么了?”

      “昨晚厨房里的冰箱突然断电了,里面的肉都坏了,如果不重新采购,今天恐怕是开不了业了。”他哭丧着脸,我却很高兴,愉快地直接让他去贴了停业一天的告示。

      我让梦生先带林晓生去餐厅等我,我回房间冲了澡换了身衣服,这才下楼来。

      果然不出我所料,林晓生是来谈收购餐厅的事情的,第一次来他之所以不说,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毕竟我们曾经那样熟悉,一见面就公事公办,难免有些尴尬,可要从私人感情出发,我们就更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想起他抱着一束花跑到我的办公室来唐突表白的样子,就无法毫无芥蒂地展开任何轻松自如的话题,想来他也没有忘,说不定还有些记仇,因我当年那样果断的拒绝了他,然后断然的离开了他的餐厅,逃得无影无踪,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觉得相当难堪吧。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可见男人为了利益,真是什么都豁得出去。

      对于这么一个什么都豁出去的男人,我必要表达一下我的尊重,于是我说:“要不要尝一下我的拿手菜?”

      他笑了,露出好看的白牙:“那怎么好意思呢?”不好意思就是很好意思,我当即下厨,为他烹饪了我的拿手菜,也是我们店的招牌菜之一,海鲜锅。这道菜是我刚刚上岛的时候自创的。当时我就地取材,用这里盛产的十几种当季海鲜,佐以中式配料,又结合西式烹饪方法,实验出一种十分独特的味道。

      林晓生一边吃,一边夸:“味道真不错,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也没什么难的,不过就是胜在‘得天独厚,因地制宜’这八个字上,海鲜是这里的特产,肯定保证是最新鲜的,至于这汤底嘛,这是我的独家配方,恕不外泄。”我笑着挤挤眼。

      他也笑了起来,用手指点点我,摇了摇头,这时候我发现,与二十岁的他不同的是,他的眼角也有了很深的鱼尾纹。我对他说:“相书上说,有鱼尾纹的男人会很色。”他笑:“食色性也,不色也做不了这一行。”我哈哈大笑:“难怪做这一行出名的都是男人。”他停了著,笑道:“那你呢?”我想了想道:“我可能算半个男人吧。”

      “你的意思是,你也有点色咯?”他笑着调侃我。

      我莫名浮现昨天与老秦的那个莫名其妙的吻,以及事后回想起来我竟有些陶醉的样子,不由地面上一红,有些艰难地承认道:“可能,是有一点吧。”

      “嗯?”林晓生充满困惑地深深看了我一眼,“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浮若吗?”

      “是啊,我还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我突然皮一下,为的是让大家都能开心一下。

      他果然哈哈大笑起来,还是像十年前我们初遇时那样容易取悦,他与我真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继续大快朵颐,直到把汤汁喝光。

      林晓生的性格我知道,他没有老秦城府深,与他打交道,要少了很多弯弯绕,我与他共事多年,原本就比老秦熟稔,只是分开三年,彼此有些生疏,没想到这一顿海鲜锅就破冰了。所以,没有什么关系是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那就两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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