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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班会宣言 周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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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的早晨,江城下了一场薄雾。
雾不大,像一层透明的纱巾挂在半空中,把整个城市罩得朦朦胧胧的。远处的楼房只剩下轮廓,像一幅用铅笔 sketched 出来的素描。近处的梧桐树在雾中若隐若现,光秃秃的树枝上挂着几片枯黄的叶子,在晨风中瑟瑟发抖,像几个舍不得离开的老人。
林晓月走在去学校的路上,雾气打湿了她的头发,刘海贴在额头上,凉飕飕的。她的书包里装着周末写的周记,题目是《我的梦想》,黄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求写一千字以上。她写了一千五百字,写的是她想当作家的梦想,写她为什么想当作家,写她愿意为这个梦想付出什么。
她写得很认真,每一个字都斟酌了很久,写到动情处,眼眶还湿了。她想起韩磊说的话——“写作是要命的活儿,但值得。”她想起陈启明说的话——“我可以等。”她想起她爸说的话——“你先把学习搞好,写作以后再说。”
她把这些话都写进了周记里,不是抱怨,不是诉苦,而是一种倾诉,一种跟自己对话的方式。写完之后,她觉得轻松了很多,好像把心里的石头搬开了一块,呼吸都顺畅了。
走到校门口,她看到陈启明站在传达室屋檐下,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在看。他穿着校服,但校服没扣扣子,敞着怀,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他的头发有点湿,不知道是雾打湿的,还是刚洗过没擦干。他的旁边放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伞尖戳在地上,雨水——不,是雾水——顺着伞面往下流,在地上汇成一小滩水。
林晓月的心跳加速了。她深吸一口气,走过去。
“早。”她说。
陈启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笑了:“早。”
“你怎么站在这里?”
“等你。”他说,“一起进去。”
两人并肩走进校门,走在校园里。雾很大,能见度很低,操场上空无一人,只有几个值日生在教学楼门口扫地,扫把在地上发出“唰唰”的声音。食堂的灯还亮着,几个女生在门口吃早餐,手里拿着包子和豆浆,嘴里冒着白气。
“你周末干嘛了?”陈启明问。
“写周记。”林晓月说,“黄老师布置的,《我的梦想》。”
“你写了什么?”
“写我想当作家。”
“写得好吗?”
“不知道。”她说,“我写得很认真,但不知道好不好。”
“你写的东西都好。”他说。
林晓月的耳朵红了:“你又没看过。”
“我看过你的作文。”他说,“你的作文每次都当范文,写得真好。特别是那篇《故乡的桂花》,我看了好几遍。”
林晓月的心跳又加速了:“你喜欢那篇?”
“喜欢。”他说,“特别是那句‘故乡是回不去的远方’,我看了好几遍。”
林晓月低下头,看着脚下的路。路是水泥的,被雾打湿了,颜色很深,像一块巨大的深灰色的布。她的帆布鞋踩在上面,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你呢?”她问,“你写了什么?”
“我也写了。”他说,“用英文写的。”
“用英文?”林晓月抬起头看着他,“黄老师看得懂吗?”
“看不懂。”他笑了,“所以我不用写太长,五百字就够了。”
“你这不是作弊吗?”
“这叫投机取巧。”他说,“不一样的。”
林晓月看着他,觉得这个人有时候真的很欠揍。但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好像有点道理。
“你写了什么?”她问。
“写我想去华尔街。”他说,“做投行,赚很多钱。”
“就这些?”
“就这些。”他说,“听起来很俗对吧?”
“不是俗。”林晓月说,“是……太具体了。”
“具体不好吗?”他说,“梦想越具体,越容易实现。”
林晓月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她的梦想太模糊了——“当作家”,但什么样的作家?写什么的作家?写给谁看的作家?她全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喜欢写,喜欢把脑子里的想法变成文字,喜欢那种创造出一个世界的感觉。
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她不知道。
她还在摸索。
两人走进教学楼,爬上三楼,走进教室。
教室里已经有不少人了,有人在吃早饭,有人在抄作业,有人在聊天。王雪坐在座位上,手里拿着一包辣条,正在吃,嘴角沾着辣椒油。看到林晓月进来,她眼睛一亮,冲她招了招手。
“晓月,你周末干嘛了?”王雪问。
“写周记。”林晓月坐下来,把书包放在桌上,“你呢?”
“我也写了。”王雪说,“写了八百字,挤不出来了。”
“八百字?不是要求一千字以上吗?”
“我知道。”王雪说,“但我写不出来。我的梦想是当老师,但我觉得没什么好写的。当老师就是当老师,有什么好写的?”
林晓月想了想,说:“你可以写你为什么想当老师,你想当什么样的老师,你愿意为这个梦想付出什么。”
王雪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说得对,我怎么没想到?”
“因为你没认真想。”林晓月说。
“你说得对。”王雪说,“我确实没认真想。我觉得梦想这种东西,想那么多干嘛?反正又不一定能实现。”
林晓月看着她,突然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梦想这种东西,想多了会累,不想又会迷茫。想与不想之间,怎么平衡?她不知道。
早自习的铃声响了。
老周走进教室,手里拿着保温杯,保温杯上的“优秀教师”四个字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银色杯身。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有一撮倔强地翘起来,像天线。他的肚子还是那么大,把白衬衫撑得有点紧,扣子岌岌可危。
他走到讲台上,放下保温杯,扫了一眼教室。
“同学们。”他说,“今天班会,我们来说说梦想。”
教室里安静了。
“上周我让你们写周记,题目是《我的梦想》。我看了你们的周记,有的人写得很认真,有的人写得很敷衍,有的人根本没写——李默,你的周记呢?”
李默趴在桌上,头都没抬:“没写。”
“为什么不写?”
“没梦想。”李默说。
老周看着他,叹了口气:“没梦想就去找。人怎么能没有梦想?”
李默没说话。
老周摇了摇头,继续说:“今天班会,我们让几个同学上来分享一下他们的梦想。不用怕,不用紧张,就当是跟同学聊天。”
他翻开周记本,念了第一个名字:“陈启明。”
陈启明站起来,走上讲台。
他站在讲台上,面对全班,表情很平静,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他的双手放在讲台两侧,身体微微前倾,目光扫过全班,最后停在最后一排的墙上。
“我的梦想是去华尔街。”他说,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每个人的耳朵里,“做投行,赚很多钱。”
教室里安静了。
“为什么?”老周问。
“因为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陈启明说,“江城太小了,装不下我。”
教室里又安静了。
然后掌声响起来,很响,很热烈。苏晓蔓拍得最用力,手都拍红了。
陈启明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坐下来。他看了一眼林晓月,嘴角带着笑。林晓月的耳朵红了,低下头,假装在看课本。
“下一个。”老周念了第二个名字,“林晓月。”
林晓月的心跳漏了一拍。她站起来,走上讲台。
站在讲台上,面对全班,她的腿有点抖。她深吸一口气,把周记本打开,翻到那一页,开始念:
“我的梦想是当作家。”
她的声音很小,小到坐在最后一排的人可能听不到。她又深吸一口气,提高了音量:
“我的梦想是当作家。我想写出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让很多人看到。”
教室里安静了,安静到她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我从小喜欢看书,喜欢文字,喜欢把脑子里的想法变成故事。我觉得写作是一件很神奇的事,你可以创造出一个世界,里面有你想说的人,有你想说的话,有你想表达的情感。”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稳。
“我知道这条路很难,很难很难。可能我写一辈子也写不出什么名堂,可能我永远都不会被人看到,可能我的书永远都卖不出去。但我不想放弃,因为这是我唯一想做的事。”
她顿了顿,看着台下的同学。有人在认真听,有人在走神,有人在看窗外,有人在偷偷吃零食。王雪坐在第一排,冲她竖了个大拇指。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能写出好东西。也许有一天,真的会有人看。也许有一天,所有的梦想都会实现。”
她念完了,教室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掌声响起来。
不是那种热烈的、爆炸性的掌声,而是一种更安静的、更温柔的、像春天的风吹过湖面的掌声。但林晓月觉得,这种掌声更让她感动。
她鞠了一躬,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她的脸很红,耳朵很烫,心跳很快。
王雪转过身来,小声说:“你念得真好。”
“真的?”林晓月问。
“真的。”王雪说,“我都快哭了。”
林晓月笑了,眼眶有点湿。
“下一个。”老周念了第三个名字,“赵山河。”
赵山河站起来,走上讲台。
他的校服穿得整整齐齐,领口的第一颗扣子扣得严严实实。他的皮肤被老家的太阳晒成了小麦色,站在一堆白净的城市孩子中间,像一块泥土掉进了面粉里。但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站在台上,说出自己的梦想。
“我的梦想是让家人吃饱穿暖,不再为钱发愁。”他说,声音很沉,像一块石头扔进了深潭,“我来自农村,家里很穷。我爸在工地上摔断了腿,我妈在服装厂上班,一个月挣一千多块。我妹妹在鞋厂打工,每天站在流水线前,往鞋底上刷胶水。”
教室里安静了,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我来江城一中,是因为我想考上大学,找一份好工作,赚很多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我不想让我妈再踩缝纫机,不想让我爸再拄拐杖,不想让我妹再刷胶水。”
他的声音有点抖,但他没哭。他深吸一口气,继续说:
“我知道这条路很难,但我不能放弃。因为我是全村的希望。”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掌声响起来。不是那种礼貌性的、客气的掌声,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感同身受的掌声。有人哭了,有人红了眼眶,有人低下头,不敢看他。
赵山河鞠了一躬,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他的眼眶是红的,但他没哭。他低着头,看着桌面,桌面上刻着一个“早”字,歪歪扭扭的,像一个人的签名。
老周清了清嗓子,念了第四个名字:“苏晓蔓。”
苏晓蔓站起来,走上讲台。
她穿着校服,但校服被她改过了,腰身收窄了,裙摆改短了,看起来很合身,很有型。她的头发扎成了马尾,脸上化着淡妆,嘴唇涂了淡淡的粉色唇彩,在灯光下亮晶晶的。她站在讲台上,像一个明星站在舞台上,光芒四射。
“我的梦想是当明星。”她说,声音清脆,像敲击玻璃杯,“唱歌,演戏,站在舞台上,被很多人看到。”
“为什么?”老周问。
“因为我想证明自己。”苏晓蔓说,“我想证明我不是靠家里,不是靠关系,而是靠我自己。我想证明我有能力,有才华,有勇气。”
老周点了点头:“很好。”
苏晓蔓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她看了一眼陈启明,陈启明没看她,低着头看书。她的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哭。
“下一个。”老周念了第五个名字,“张弛。”
张弛站起来,走上讲台。他的校服敞着怀,露出里面的黑色T恤,T恤上印着一个美元符号,亮闪闪的,很显眼。他的头发打了发胶,一根根竖起来,像刺猬一样。
“我的梦想是当亿万富翁。”他说,声音很大,像在菜市场吆喝,“赚很多很多钱,住大房子,开好车,吃好的穿好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老周笑了:“你倒是实在。”
“实在点好。”张弛说,“梦想这种东西,不实在就没意思了。”
“那你打算怎么赚钱?”
“做生意。”张弛说,“卖电脑,卖软件,卖一切能卖的东西。只要赚钱,我就干。”
老周点了点头:“行,那你加油。”
张弛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冲刘洋眨了眨眼。刘洋面无表情,但嘴角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
“下一个。”老周念了第六个名字,“刘洋。”
刘洋站起来,走上讲台。他穿着校服,扣子扣得严严实实,领口整整齐齐。他的头发有点长,刘海遮住了半边额头,但遮不住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很亮,像装了灯泡一样。他推了推眼镜,清了清嗓子。
“我的梦想是创造改变世界的技术产品。”他说,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我想做一款操作系统,让每个人都能用,让中国不用再依赖国外的技术。”
教室里安静了。
“操作系统?”老周问,“就是电脑上那个Windows?”
“对。”刘洋说,“但我想做的是更好的、更安全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操作系统。”
“这很难。”老周说。
“我知道。”刘洋说,“但总要有人去做。”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然后掌声响起来。张弛拍得最响,手都拍红了。
刘洋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面无表情,但他的耳朵红了。
“下一个。”老周念了第七个名字,“王雪。”
王雪站起来,走上讲台。她的手里还捏着一根辣条,嘴角沾着辣椒油。她把辣条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擦了擦嘴。
“我的梦想是当老师。”她说,“教小孩子,教他们读书写字,教他们做人的道理。”
“为什么?”老周问。
“因为我喜欢孩子。”王雪说,“我觉得孩子是最纯真的,最可爱的,最值得被爱的。我想把我的爱给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老周点了点头:“很好。”
王雪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冲林晓月笑了笑。林晓月也笑了,冲她竖了个大拇指。
“最后一个。”老周念了第八个名字,“李默。”
李默没动。
“李默?”老周又叫了一声。
李默抬起头,看着老周。
“上来。”老周说。
李默站起来,走上讲台。他的校服敞着怀,露出里面的黑色T恤。他的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一样。他的手还缠着纱布,纱布已经有点脏了,边角翘起来,露出底下发红的皮肤。
他站在讲台上,看着全班,沉默了很久。
“李默?”老周说,“你的梦想是什么?”
李默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活着就行。”
教室里安静了。
“活着就行?”老周皱了皱眉,“就这些?”
“就这些。”李默说,“活着就行。”
“你不想考大学?”
“不想。”
“不想赚钱?”
“想。”
“那你怎么赚钱?”
“打工。”李默说,“搬砖,看场子,什么都干。”
老周看着他,叹了口气。
“李默。”他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的脑子不笨。你只是不想学。你知道你初中的时候成绩多好吗?年级前十,拿过竞赛奖,老师都夸你。为什么到了高中就变了?”
李默没说话。
“是因为你爸的事?”老周问。
李默的手指动了一下,纱布摩擦着皮肤,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李默。”老周说,“你爸的事我也知道。你妈一个人带你不容易,你奶奶身体也不好。但你越是这样,越要好好读书。读书是你唯一的出路,你知道吗?”
“我知道。”李默说。
“知道为什么不学?”
“学不进去。”李默说。
“学不进去?”老周说,“你是学不进去还是不想学?”
李默没说话。
老周看着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你回去吧。”
李默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上,趴下来,把头埋进胳膊里。
教室里安静了,所有人都看着他,但没人说话。
林晓月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很难受。她想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没事的,一切都会好的”。但她没动,因为她知道,他不会听。他就是这样的人,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自己扛。
班会结束了。
老周站在讲台上,看着全班,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同学们,你们的梦想都很美好,但梦想不是空想,不是说说而已。梦想需要付出,需要努力,需要坚持。你们现在才高一,未来的路还很长。不管你们的梦想是什么,都要记住一句话——不要放弃。”
他顿了顿,又说:“因为放弃的人,永远不会成功。”
教室里安静了,然后掌声响起来,很响,很持久。
林晓月看着窗外,雾已经散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板上,像一条金色的河流。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桂花的香味,甜得让人发晕。
她想起自己的梦想,想起她爸的话,想起韩磊的话,想起陈启明的话。她不知道自己的梦想能不能实现,但她知道,她会坚持。
因为不坚持,就永远不会知道结果。
下课铃响了。
林晓月站起来,走到李默桌前。
李默还趴着,头埋在胳膊里,一动不动。
“李默。”她叫了一声。
他没动。
“李默。”她又叫了一声。
他抬起头,看着她。他的眼睛有点红,不知道是没睡好,还是哭过。
“你没事吧?”她问。
“没事。”他说。
“你的手还疼吗?”
“不疼。”
“骗人。”
“真的不疼。”
林晓月看着他,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她想说“你别放弃”,但说了也没用。她想说“你可以的”,但说了也白说。她想说“我帮你”,但他不需要。
“李默。”她最后说。
“嗯。”
“活着就行,但得好好活。”
他看着她,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感动,不是惊讶,而是一种更深、更沉、更复杂的东西。像一颗石子丢进了深潭,水面上泛起涟漪,但潭底还是安静的。
“知道了。”他说。
林晓月转身走了。
李默看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
然后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纱布已经脏了,边角翘起来,露出底下发红的皮肤。伤口已经结痂了,但还很嫩,一碰就疼。
他想起林晓月说的话:“活着就行,但得好好活。”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好好活,但他知道,他会努力。
因为有人在乎他。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