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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真相 蒋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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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永恒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那天晚上,他坐在面馆的废墟里——面馆已经关了,桌椅都积了灰,灶台上还留着最后那一锅没煮完的面。他靠着墙,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声音沙哑地讲述了一个宁晓从未听过的故事。
一个关于蒋永淮的故事。
他们的父亲是在工地上死的。那是蒋永淮五岁的时候,从脚手架上掉下来,当场没了气息。蒋永恒那年八岁,他记得母亲收到消息的时候没有哭,只是站在那里,表情空白了很久,然后走进卧室,关上了门。
母亲再嫁的时候,蒋永恒十岁,蒋永淮七岁。
嫁的是隔壁镇的一个有钱人,做建材生意的,在淮城有好几家门店。那个男人姓沈,五十多岁,前妻病死了,没有孩子。他来相亲的那天,穿了一身笔挺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站在门口,像一尊从城里搬来的雕塑。
母亲让他们叫他“爸”。
蒋永恒叫了。
蒋永淮没有叫。
那是蒋永淮第一次挨打。
沈建国不喜欢蒋永淮。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觉得这个小孩太冷,太沉默,看人的眼神像在看一个陌生人,让他很不舒服。但真正让他恨上蒋永淮的,是母亲的肚子。
母亲再嫁后一直没有怀孕。沈建国带她去了省城的医院检查,医生说她的子宫因为头胎生产时受损,很难再受孕。
沈建国从那一天起就变了。
他开始喝酒。喝醉了就打人。不打蒋永恒——蒋永恒会叫他爸,会帮他倒酒,会在他发脾气的时候躲到一边。他打蒋永淮。只打蒋永淮。
因为他恨他。
他恨他是因为他母亲的身体坏了,是因为他不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这个沉默的、不会讨好的、连叫都不愿意叫他一声的小孩身上。
母亲没有阻止过。
她不敢。她嫁给沈建国是为了钱,她不能失去这一切。她选择了沉默。沉默久了,她开始觉得沈建国是对的。是这个孩子毁了她的人生,是这个孩子让她不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是这个孩子的存在让一切变得糟糕。
她也开始打他。
不是沈建国那种醉酒后失控的暴打,而是一种更阴冷的、更持久的、像钝刀子割肉一样的折磨。她把他关在储藏室里,不给他饭吃,不给他水喝,不让他见任何人。她在他身上掐出青紫的印子,用针扎他的手指,用烟头烫他的手臂。
蒋永恒在的时候会护着他,会趁母亲不注意给他送吃的,会在他被关起来的时候陪他隔着门说话。但蒋永恒不在的时候,他只能一个人待在那个没有窗户的储藏室里,抱着膝盖,看着门缝里透进来的那一线光,等着它慢慢变暗,变黑,等天亮。
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活着。
但他活下来了。
他开始看储藏室里那台旧电视。屏幕很小,雪花很多,信号时有时无。但那是他和外界唯一的联系。他在那台电视上看到了大海,看到了雪山,看到了沙漠,看到了草原,看到了高楼大厦,看到了灯火辉煌的城市。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淮城。他甚至很少走出那个院子。但他通过这些模糊的、闪烁的、时断时续的画面,看到了一个很大的、很亮的、充满了可能性的世界。
他开始画画。没有纸,他画在墙上。没有笔,他用烧焦的树枝。他画海,画山,画城市,画那些他从来没有去过、可能一辈子都去不了的地方。
他画了很多很多。
然后,有一天,蒋永恒动手了。
那天沈建国不在家。母亲又在打他。不是因为什么大事,只是因为他吃饭的时候把一粒米掉在了桌上。她揪着他的头发,把他的头往墙上撞。蒋永恒从外面回来,看到弟弟满脸是血,站在墙角,眼神空洞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一时的冲动,也许是积攒了多年的愤怒终于找到了出口。他冲过去,推了母亲一把。
母亲摔下了楼梯。
她躺在楼梯下面,一动不动,后脑勺下面慢慢洇出一摊暗红色的血。
蒋永恒站在那里,浑身发抖。蒋永淮站在那里,脸上全是血,表情是空白的。
他们没有叫救护车。
他们害怕。
所以他们跑了。
蒋永恒带着蒋永淮离开了那个家,离开了那个镇子,离开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他们坐了三个小时的大巴,来到了淮城——一个同样贫穷的、同样破败的、但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
那年蒋永恒十五岁,蒋永淮十二岁。
蒋永恒什么都干过。搬砖,和水泥,扛水泥袋,在工地干最苦最累的活。他去餐馆洗碗,去澡堂搓背,去菜市场帮人杀鱼。他攒下每一分钱,租了一间漏雨的房子,给弟弟买了第一支铅笔和第一本速写本。
他想让弟弟去上学。蒋永淮不愿意。
“我的人生已经废了,”他说,“去了也没用。”
蒋永恒没有强迫他。
他已经强迫过弟弟做太多事了——强迫他逃出来,强迫他活下来,强迫他在这个糟糕的世界上继续待下去。他不想再强迫他了。
面馆是蒋永恒二十三岁那年开的。很小,很破,但那是他的店,他的心血。他把“永淮”两个字挂在招牌上,因为他觉得这是他和他弟弟共同的东西——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命运,他们的人生。
蒋永淮来面馆吃面从来不付钱。蒋永恒也不跟他要。
他觉得这大概是他能补偿给弟弟的、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了。
但蒋永淮知道的。他知道哥哥为他付出了什么。他知道哥哥十五岁就出去打工,手被水泥烧烂了也不吭一声;他知道哥哥攒钱给他买速写本,自己连件新衣服都舍不得买;他知道哥哥每天凌晨四点起床和面,晚上十二点才能睡觉,一天只吃一顿饭。
他知道他欠哥哥的,一辈子都还不清。
所以他去打黑拳了。
他开始的时候瞒着蒋永恒。他说他找了份夜班的活,在工厂看大门。蒋永恒信了。
蒋永淮打黑拳的地方在老城区的一个地下车库里。没有名字,没有招牌,只有一扇生锈的铁门。进去之后是一个很大的空间,四周摆满了塑料椅子,中间是一个用铁管和木板搭成的简易擂台。
观众是三教九流的人——有小老板,有混混,有附近村子里的闲人,偶尔也有一些从城里来的、开着好车、戴着金链子的有钱人。他们下注,喝酒,抽烟,叫骂。
拳手们大多是像蒋永淮这样的人——没有钱,没有出路,没有未来。他们用拳头和鲜血换取一笔能让自己和家里人活下去的钱。
蒋永淮很能打。不是因为他练过,而是因为他从小就学会了不倒下。在小黑屋里,在被母亲毒打的时候,在被沈建国用皮带抽的时候,他就学会了这件事——不管多疼,都要站起来。
他的拳头很硬,速度很快,打法不要命。他很快就在那个圈子里出了名。
但代价是巨大的。
他的身体在一点一点地坏掉。骨头裂了又裂,伤口结了痂又裂开,内脏被震出了毛病,脑子里有血块,压迫着神经,让他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他不在乎。
他在乎的只有钱。他要把钱攒下来,一部分给哥哥,一部分给宁晓。
给哥哥的,是还他的债。
给宁晓的,是让她飞。
蒋永恒发现的那天,是蒋永淮打得最惨的一次。
那天晚上,蒋永淮的对手是一个比他重三十斤的职业拳手——不是这个圈子里的,是从外地请来的,来打一场表演赛。蒋永淮不愿意接这场,但主办方把出场费翻了倍,他就接了。
他被打得很惨。
第三回合,对方一记摆拳打在他的太阳穴上,他眼前一黑,倒在了擂台上。他爬起来,又倒了。又爬起来,又倒了。
第五次倒下的时候,他没能再爬起来。
他的耳朵在流血,鼻梁断了,肋骨裂了三根,右手的手腕脱臼了。他被抬下场的时候,主办法把出场费丢在他身上,像丢给一条死狗。
蒋永恒不知道是怎么得到消息的。也许是被面馆的客人听到了什么,也许是有人看到了蒋永淮,总之他出现在了那个地下车库里。
他看到弟弟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周围是一群等着收尸的人。
他哭了出来。
他蹲下来,把弟弟的头抱在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你别打了,”他说,“你别再打了。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
蒋永淮睁开眼睛,看着哥哥的脸。
他想说“对不起”,但嘴角裂开了,说不出话。
他只好摇了摇头。
那之后,蒋永恒以性命要挟,让蒋永淮发誓不再打黑拳。
蒋永淮发了誓。
但他没有遵守。
因为哥哥的负担太重了。面馆的生意不好,每月除去房租和成本,所剩无几。哥哥三十五岁了还没结婚,不是不想,是没人愿意嫁给他——一个开面馆的、带着一个不上学的弟弟、住在出租屋里的男人,在淮城这种地方,是没有资格谈婚论嫁的。
蒋永淮不想让他哥一辈子就这样了。
所以他又偷偷回去打了。
他只打那些出场费高的、危险的、别人不敢接的比赛。他告诉自己,再打几次,攒够一笔钱,就不打了。给哥哥留一部分盘店面,给宁晓留一部分当学费。
他打了一次,两次,三次。
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惨。
他的手指抖得越来越厉害。他开始在深夜被噩梦惊醒,浑身冷汗,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他开始记不清事情,有时候会忘了自己在哪里,忘了自己要去哪里,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
他的身体在向他发出警告。
但他没有停。
因为他有了宁晓。
他觉得,也许活着也没那么糟。
也许他可以在淮河边走一走,吹吹风,看看那些他画过很多遍但从未亲眼见过的风景。
也许他可以在面馆里等她来,和她一起吃一碗面,听她说今天考了多少分,看她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的样子。
也许他可以活下去。
也许他可以好起来。
但他没有好起来。
他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了。他开始画不了画。他坐在淮河边,想画宁晓的侧脸,但笔在纸上划出一条歪歪扭扭的线,像一条死去的蛇。他试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画不出一个完整的形状。他的手指在痉挛,他的手腕在抽搐,他连笔都握不住了。
他成了一个废人。
一个什么都给不了她的废人。
他不想让她看到他这副样子。他不想让她为他担心,为他分心,为她放弃高考,为她留在这个破烂的地方。他不想成为她的负担,不想成为她飞不出去的原因。
所以他躲她。
他不接电话,不回消息,不去面馆,不在家。他把自己藏起来,像一只受伤的动物,找一个没人的角落,独自舔舐伤口。
他以为只要他躲得够久,她就会忘了他。
但她没有忘。
她在小区门口找到了他,抓着他的袖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转身走了。
他走得很决绝。
但他走后,他蹲在巷子里,蹲了很久很久。
他没有哭。他已经不会哭了。
他只是在想,如果他的手没有坏掉,如果他不是一个废人,如果他可以给她一个未来——
如果他可以和她一起去看海。
如果。
他攒够了钱。
不多,但对于他来说,是一笔巨款。一部分留给了哥哥,存在一个信封里,塞在哥哥枕头下面。一部分买了一个金手镯。
他选了很久。他不知道哪种款式好看,他从来没有买过这种东西。他站在柜台前,看了整整一个小时,最后选了一个最简单的——没有花纹,没有装饰,只是一只光滑的、亮亮的、细细的金镯子。
店员说:“送女朋友的?”
他没有回答。
但他想到宁晓戴上它的样子,嘴角弯了一下。
他在手镯的内侧刻了一行字:“我的飞鸟,你终于可以飞了。”
他把手镯和信放在她家门口。
然后他去了淮河大桥。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河面上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风很大,吹得桥上的栏杆发出呜呜的声音,像一个人在哭。
他站在桥上,站了很久。
他在想,他这辈子做过最好的事情是什么。是救了那些被霸凌的小孩?是帮面馆打过那些闹事的混混?是给宁晓送了一个月的牛奶和面包?
都不是。
他这辈子做过最好的事情,是爱上了一个叫宁晓的女孩。
虽然这份爱没有结果,虽然这份爱从开始就注定是悲剧,但他不后悔。
因为他爱上她的那一刻,他觉得这个世界也没有那么糟。
他翻过栏杆。
风更大了,吹得他的衣服猎猎作响。
他看着下面那片黑色的水面,那片他从小看到大、画过无数次、却从来没有觉得好看过的水面。
他想起宁晓说:“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海。”
他闭上眼睛。
他想,他大概是看不到海了。
但没关系。
她能看到就够了。
他松开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