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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1048次早安 零点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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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的哭声渐渐轻了,苏念哭累了,软软靠在我胸口,小手还死死抓着我的衣角,像怕一松手我就没了。
晚霞彻底沉进江面,天色一点点暗下来,江边的路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昏黄的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看起来倒像一对能走到永远的恋人。
只有我知道,这“永远”,短得只剩最后几个小时。
我轻轻摸着她的头发,指尖一遍遍描摹她的轮廓,把她此刻的温度、味道、哭红的鼻尖、软乎乎的嗓音,全都拼命刻进脑子里。
每一次循环我都这样,贪婪地记着,疯了似的挽留,可到最后,还是什么都留不住。
“陆知珩,”她闷在我怀里,声音哑得厉害,带着浓浓的鼻音,“我不想和你分开。”
我心口一紧,哑声说:“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我不敢说别的。
不敢说明天见,不敢说以后,不敢给她半点虚假的盼头。
她慢慢抬头,眼睛又红又肿,像只受了重伤的小猫,盯着我看了好久,才轻轻点头:“好。”
一路上,她都紧紧牵着我的手,半步都不肯松开。
走过江边步道,穿过热闹的夜市,路过亮着灯的便利店,她一路都安安静静,却时不时抬头看我,眼神里全是不舍,还有那股挥之不去的不安。
换做以前的循环,走到这里,她只会害羞欢喜,满心都是恋爱的甜蜜。
可现在,她眼里全是怕。
怕我消失,怕再也见不到,怕今天的一切都是一场醒不来的梦。
我心里像被无数根针密密麻麻扎着,疼得喘不过气。
我把她送到出租楼下,那盏熟悉的路灯,亮了一千多次,也见证了我一千多次目送她离开,然后独自等到零点崩塌。
她站在台阶上,仰头看着我,眼泪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你真的会来找我吗?”
“会。”我攥着她的手,一字一句,用尽全部力气保证,“明天一早,我就来找你。”
这句话,我说了一千多次。
每一次都真心实意,每一次都心如刀割。
她终于扯出一个很浅的笑,踮起脚尖,轻轻抱了我一下,飞快转身跑上楼,跑到楼道口,又停下回头看我,挥了挥手:“我等你!”
我站在原地,也朝她挥手,直到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楼道门后,直到那扇窗户亮起暖黄的灯,才慢慢收回手。
风一下子变凉了,吹得我浑身发冷。
刚才抱着她的温度还留在怀里,可心里,已经空得发疼。
我没有走,就靠在路灯下,抬头盯着那扇亮着的窗户,一秒都不肯挪开视线。
这是我每次循环里,最煎熬的时光。
明明知道结局,明明下一秒就要失去,却只能眼睁睁等着,等着时间走到尽头,等着一切被撕碎清零。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时间一分一秒往前跳。
23:50。
23:55。
23:59。
我的心脏缩成一团,指尖冰凉,连呼吸都开始发颤。
最可怕的从不是离别,是明知道离别会准时到来,却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
终于,午夜零点的钟声,在寂静的夜里缓缓敲响。
咚——
咚——
沉闷的钟声,像重锤,一下下砸在我心上。
下一秒,眼前的世界开始扭曲。
路灯、街道、楼房、远处的江景,全都开始化作细碎的白光,一点点飘散、融化、消失。
那扇亮着暖灯的窗户,也慢慢变得模糊,最终碎成一片光点。
我仿佛还能看见苏念趴在窗边,笑着等我明天到来的模样。
可下一秒,连这点幻影,都没了。
没有温度,没有声音,没有她。
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一片虚无的白光里。
第1047次,结束。
强烈的眩晕感猛地袭来,我闭上眼,任由意识被拉扯、吞噬,重新拽回那个我待了一千多次的出租屋。
……
清晨六点。
分秒不差。
我猛地睁开眼,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喘着气,额头上全是冷汗。
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冷清房间,熟悉的、没有一丝她气息的空气。
枕边空空荡荡,昨晚拥抱的余温,早就被时间抹得一干二净。
第1048次,7月15日。
又开始了。
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半天没动。
和之前每一次醒来的麻木不一样,这一次,我浑身都在控制不住地发抖。
不是累,是怕。
我怕的不是重复,不是孤独。
是我明明看到了希望,看到她终于感受到我的存在、感受到失去我的痛,可下一秒,就被打回原形。
她忘了。
彻底忘了。
忘了江边的痛哭,忘了攥着我手时的不安,忘了她问我是不是瞒了她什么,忘了她哭着说不想和我分开。
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只有我,还带着所有的疼,所有的甜,所有的绝望,困在原地。
我缓缓抬手,遮住眼睛,滚烫的眼泪从指缝里涌出来,无声地砸在枕头上。
一千多次循环,我从来没像这一刻这么崩溃。
以前我总觉得,只要她平安开心,我怎么样都无所谓。
可现在我才知道,比她永远不记得我更疼的,是她好不容易靠近了真相,感受到了我的爱意与煎熬,却又被强行清零,把我一个人丢在回忆里。
我像个疯子,守着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过往,一遍遍爱,一遍遍失去,一遍遍看着她忘记。
时间于我而言,从来不是治愈,是凌迟。
是日复一日,一刀刀割掉我的希望,磨平我的情绪,把我逼成一个只懂爱她、只会守着她的怪物。
我撑着身子坐起来,穿衣、洗漱,动作机械又麻木。
镜子里的我,眼底全是红血丝,脸色苍白,原本清俊的眉眼,被熬得满是沧桑,看起来老了不止十岁。
这一天重复的日子,我已经活了快三年。
外面的世界,时间从未走动;只有我,在时光的夹缝里,一点点耗尽自己。
我拿起伞,拿起钱包,出门,走向街角的早餐店。
老板还是老样子,笑着把草莓大福和热牛奶推过来:“小伙子,又给姑娘送早餐啊,真上心。”
我扯了扯嘴角,笑不出来,只低声说了句谢谢。
旁人眼里的浪漫坚持,于我而言,是无期徒刑。
八点整,图书馆。
阳光还是一样暖,靠窗第三排,那个熟悉的身影安安静静坐在那里,低头看着书,干净又温柔。
是苏念。
她听到脚步声,抬头看过来,看清是我,眼睛一亮,脸颊泛起浅浅的红晕,露出了我见过无数次的、青涩又懵懂的笑。
没有红肿的眼眶,没有哭过的痕迹,没有疑惑,没有不安,没有心疼。
完完全全,回到了最初的模样。
她真的,全都忘了。
我的心口,又是一阵尖锐的疼。
我攥紧手里的早餐袋,一步步走过去,轻轻放在她桌上,声音压着沙哑,尽量装得和往常一样温柔:“苏念,早安。”
“陆知珩,早安!”她笑得眉眼弯弯,语气轻快,满是少女的欢喜,“你又给我带早餐啦,谢谢你。”
看着她全然陌生又带着初识好感的眼神,我忽然觉得一阵窒息。
前几个小时,她还在我怀里哭着说怕失去我;
现在,她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个温柔的、刚认识不久的追求者。
多么残忍。
我坐在她对面,静静看着她。
她拿起草莓大福,小口咬着,嘴角沾了一点奶油,还是和以前一样可爱。
这一次,她没有停顿,没有茫然,没有熟悉感。
那道好不容易出现的微光,还是被零点的重置,彻底抹掉了。
我放在桌下的手,死死攥成拳,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掐出深深的印子,靠着这点痛感,才没让自己当场失态。
忘了也好。
我一遍遍在心里告诉自己。
忘了,她就不会疼,不会慌,不会难过。
只要她好好的,我一个人记得,一个人疼,就够了。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的执念,已经疯了。
我不甘心。
我不甘心千万次的守护,最后只剩一场空;
我不甘心她永远记不住我;
我不甘心永远困在这里,只能看着她一次次爱上我,又一次次忘记我;
我更不甘心,我用一辈子换她活着,最后却连让她记得我一次,都做不到。
时空法则不让我说,不让我暴露,那我就偏要试。
一次不行,就一百次;一百次不行,就一千次、一万次、百万次。
我就耗在这里,耗到我死,耗到时空崩塌,耗到她彻底想起我为止。
哪怕最后,我魂飞魄散,哪怕最后,她想起我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
我也要让她知道。
曾经有一个人,叫陆知珩。
为了她,困在同一天,爱了她千万遍,等了她千万次,耗尽了一生。
苏念吃完早餐,抬头看我,见我一直盯着她,脸颊更红,小声问:“你怎么一直看着我呀?”
我收回思绪,压下眼底翻涌的偏执与疯狂,重新露出温和的笑,只是那笑意,从未抵达眼底。
“因为你好看。”
她低下头,害羞地笑了,耳根通红。
看着她纯粹懵懂的样子,我心里温柔与剧痛疯狂交织。
没关系。
你忘,我就再让你想起。
你清零,我就再陪你重演。
这第1048次循环,才刚刚开始。
而我的漫长囚笼,永无终点。
我会陪着你,一次又一次。
直到我再也醒不来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