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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次初见 重活一次, ...

  •   沈锦书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自己在百乐门的化妆室睡着了,像是刚刚做了一场很长的梦,可是梦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坐在镜子前,愣了半晌,门外有人轻轻叩门。
      “锦书,今天晚上有贵客前来,点名要头牌出场,今天你好好准备。”
      门外是牟衷仪,百乐门的老板娘,二十年前也是歌女出身,一步步熬到了这个位置,应该说是整个白乐门最懂这些歌女不容易的人。
      “好,多谢仪姐,我知道了。”沈锦书拿起眉笔,对着镜子描眉。
      门外的脚步声渐远,沈锦书突然愣了一下,似乎在那个很长很长的梦里,也曾有人抱她入怀,让她坐在自己腿上为她描眉,在这个封建的社会里,女子永远是低男子一头,但那个梦……似乎还是过于美好又真实了。
      沈锦书打开梳妆匣,里面放着几块银元,自从胭脂国侵犯中原以来,物价飞涨,可弟弟沈锦文重病,让她一个女儿家只能卖艺为生,父亲在她四岁那年被人杀害,弟弟那时候才一岁,母亲原本还能卖便嫁妆维持生计,可嫁妆也成了那些消耗的银元逐渐见底是,弟弟才十二三岁,她作为姐姐,只想让家里人活下去。
      卖艺不卖身,这是百乐门都知道的,沈锦书的规矩。
      沈锦书生的美,有才有艺有美貌,想为沈锦书一掷千金带走美人的男人不少,但是牟衷仪不舍得放人,而且沈锦书也不卖身,所以能听沈锦书献上一曲或者看她一舞,这是常客们很盼望的事情了。
      她作为头牌,有足够的傲气说不上台或者不愿上台,整个百乐门的最强台柱子是有这个底气的,但是今天晚上的贵客要求,点名,要她出场,看来,这位贵客不能怠慢。

      “越尘?”徐熙雯的呼唤在耳边响起。
      秦越尘有些烦躁的揉揉耳朵,怎么死了还是逃不过徐熙雯这个女人?
      秦越尘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间富丽堂皇的休息室内,徐熙雯伏在他耳边唤他,佐藤一郎坐在一旁,面不改色。
      “这是哪?”秦越尘皱眉。
      “百乐门啊,今天佐藤先生做东,来百乐门听曲,顺便谈一下接下来的合作。”
      百乐门……佐藤一郎……合作……
      秦越尘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心脏位置,没有伤痕,没有刺穿,他有些隐约的猜测,也不敢确定。
      “今天是几年几月几日了?”秦越尘揉着眉心,他有预感,他活着,而且是在过去的时间重新活了一遍。
      “YH95年,3月4日。”徐熙雯答,疑惑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睡得头有些疼,怕记错了时间,影响了后续的有关合作。”秦越尘神色冷淡。
      原来是曾经与她相见的那天。
      曾经的这个时候,他还没有真正懂得什么是爱,直到今天。
      果然,他又重新活了一次。
      还能再见到她吗?
      她死前说的,他杀害了她的父亲,又是怎么回事?
      秦越尘在心里盘算着,把所有可能的有用的相关信息都在心里一一分析着,盘算着,没注意到旁边徐熙雯的眼神,冷了。
      果然,就算是重新来一遍,她对他千方百计的顺从,体贴,在他眼里,还是比不上任何人,尤其是……今夜要出场的她。
      但是她还是回来的晚了一步。
      徐熙雯本来想着,她发现自己回到过去的时候还以为为时尚早,有足够的实力去铲除沈锦书,只要没有沈锦书,这兴安帅府,是在秦越尘手中的,也是在她手中的,说她是整个天下权势最大的女人,也丝毫不为过。
      可她刚刚搭上牟衷仪的线,还没来得及动手,佐藤先生就请他们来听曲了。
      而沈锦书,自从十四岁,就是靠着歌舞在百乐门成了头牌,至今三年,她无力铲除这个障碍,为自己的身份加一层保护。
      但她也绝不会,让秦越尘,再一次的爱上沈锦书。
      他只要见了她,就什么都忘了。
      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一个堂堂军阀,但愿为一个风尘女子折腰,散尽千金也只不过为博美人一笑,他爱的太卑微,却又太强势,卑微到把自己埋进尘埃里,却又强势的隔绝了所有他身边的其他的女子,包括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她。
      她只恨自己晚了一步,可是,足矣。
      秦越尘摇摇头,招手让身边的副官蔡郉过来,低声吩咐:“你现在回去,去查一下,13年前,终南城府衙有一个叫沈世钧的师爷,看他的生平经过,还有,他是被谁杀的。明天,我要得到所有信息。”
      按照曾经的经历来看,今日他们相识之后,明日他就会把她强行带回帅府,然后让她再一次爱上自己,可秦越尘突然就不想这么做了。
      他没有必要去杀一个平平无奇的师爷,尤其是看起来手里不会有什么重要线索或者机密的师爷,他要拿到他无罪的证据,等到沈锦书问起来的时候,把所有的证据拍在她眼前,好好的质问她,她凭什么因为他的无罪去恨他整整七年。
      他要一点点的折磨她,把他曾经对她一点点的爱,从她身上取回来,可秦越尘也知道,自己对谁都狠得下心,唯独,对沈锦书,让她疼了半分,自己都会觉得有罪,哪怕是在床上做那些事情,她说疼,他的身体也会慢下来,轻下来,迁就她。
      蔡郉领命而去,秦越尘的目光才从窗户上看下去。
      他们的位置是在二楼的贵宾休息室,从上往下看去,一览无余。
      歌女舞女相继出场,秦越尘懒懒散散的看着,随意的打量着,提不起半分的兴趣。
      直到——
      “烽火照宫城,走马入上林。
      昔时歌吹处,野蔓缠骨深。
      妾有绿绮琴,弹与秋风听。
      一弦一叹息,弦断不成音。”
      屏风后传来细细的琵琶声,秦越尘的心颤了一下,这个声音他到死都不会忘。
      她在死前说她恨他,他盼了将近二十年,终于盼到有一个可以与他血脉相连的人,却因为她的恨,亲手斩断了他的命。
      他爱她入心宠她入骨,甚至都想过为他放弃自己二十年来打下的江山,可她到死,都从未对他笑过一下,哪怕只是不带怒意的看着他,他都从来没有得到过。
      只是……
      好像上一次的初见,她唱的并不是这首歌。
      或许……是有什么变动?或是?她也记的那个似乎是噩梦一般的未来?
      秦越尘侧耳倾听着。
      “忆作承平日,春闺画眉人。
      开箱验取石榴裙。
      今朝对明镜,镜里非故身。
      尘土着面如着衾。
      出门见白骨,仰头无雁群。
      西风卷蓬去,忽忽若转轮。
      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捐。
      捐弃勿复道,努力黄泉间。
      罗衣委地无人收,化作游丝百尺柔。
      青苔生满旧时楼。
      当年若解此中怨,不教夫婿觅封侯。
      歌成无人听,残月照荒丘。
      唯有绕城水,朝朝作哭声。
      朝朝作哭声,呜咽不肯停。
      水流何日尽,妾恨与同倾。”
      还是恨吗?还是在怪他?哪怕又活着,还是身在高位的军阀。
      他从看书上沈锦书写着张敞画眉,知道她羡慕,他也曾笨手笨脚的,把她抱进怀中,对着铜镜为她画眉,但哪怕是那时,她也没有丝毫的惊喜,更多的是诧异。
      女子坐在男子腿上,这本来就不符合礼数,而他,是主动抱着她的,他是渴望沈锦书与他亲近,再亲近一点的。
      哪怕破了这什劳子礼教,他也在所不惜。
      他秦越尘从出生以来,幼时盼着母亲活的久一点,让他这个无名无分的私生子有个不算依靠的依靠,可是母亲在他三岁便离世了,从此他成了孤儿,沦落街头。
      后来被义父捡回去,统领三军,征战无数,他都没有求过什么,他这辈子,只求沈锦书能爱他半分,哪怕是一点半点的心动,他死都愿意。
      所以她哪怕是也重新活了一回,也还是恨他,是吗?
      秦越尘突然觉得,这曲子,唱的,好像是他们曾经的……未来。
      所以犹豫了,这一世,他还要把她强行留在身边吗?
      有情不如无情好,而曾经的恨,就成了一场梦,他醒了,以前的种种就像是一场梦,但曾经的经历就像是在他眼前怎么都忘不了,尤其是……她恨他的眸子。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带着浓浓的恨意,恨他强势霸道,恨他杀了她父亲。
      秦越尘不知道怎么再面对沈锦书了,哪怕重来一次,他还是会忍不住去爱她。
      屏风向两侧缓缓展开,百乐门的头牌,终于要与人见面了。
      沈锦书端坐在暗红锦墩上,怀里抱着一面紫檀琵琶,琵琶背面嵌着螺钿折枝莲纹,在幽微的灯光下泛出青贝母特有的冷光。她尚未开口,先低了低头,那截露在竖领外的后颈白得有些晃眼——不是寻常白皙,是那种经年不见天日的瓷白,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留下红印。
      秦越尘就一次又一次的为这具身体而失控。
      等沈锦书抬起头来,满座才看清她的脸。
      那是一张徐熙雯这种保养很好的女子也会羡慕嫉妒的容颜。
      身量不高,裁衣尺量来不过四尺八寸,但胜在玲珑匀亭,肩窄腰细,坐在那里自有一段流丽的线条从颈间一直滑到膝头。鸦青色的倒大袖短袄裹着上身,袄面是缂丝,织的是缠枝暗纹,乍看素净,灯火流转时才显出银线绣的折枝杏花,一朵一朵从右衽斜襟蔓延到腰侧。袖口滚了一道月白绲边,宽宽地垂到腕骨,露出底下霜色杭绸衬衣的窄袖,袖口用同色丝线锁了一圈如意云头。
      下身是一条烟紫色百褶裙,裙料是舶来的乔其纱,轻软得几乎不压身。褶子打得极细密,她微微换一个坐姿,裙摆便漾开一片深浅不一的紫,像暮色沉进水里。裙门正中缀了一枚白玉禁步,镂雕的玉兰花坠在流苏顶端,压住裙幅不至于被风掀起。腰侧垂下的丝绦结着同心穗,穗子上穿了一粒拇指大的蜜蜡珠子,色如陈年琥珀,光下看时竟与她那双杏眼有几分相似。
      那双眼睛确实是琥珀色的,像封存了一滴陈茶,又像被松脂凝住的旧时光。不管是谁,却从没见过那双眼里含笑的样子,永远都是冷漠,是恨。
      睫毛不算浓长,但密匝匝地覆在眼睑上,垂眸时投下一小片扇形的影。鼻梁生得秀直,鼻尖微微翘起,给整张脸添了几分稚气——若不是眼底那层薄薄的倦意,倒真像个还未出阁的少女。
      也是,她是完完全全属于秦越尘的,卖艺不卖身,从她的初夜,到死,都是秦越尘的,而秦越尘,这辈子,也是她一个人的。
      沈锦书的长发是最特别的,也是让徐熙雯无数次想去染的——不是寻常乌黑,而是极淡的亚麻色,松松地挽了一个低髻,髻心横贯一支老坑玻璃种的翡翠扁方,方头雕着细如发丝的螭纹。发髻两侧各簪了一小串米珠步摇,珠子只有粟米大小,摇摇晃晃地垂到耳际。台顶那盏水晶灯的光漏下来,正落在她鬓边,那一头亚麻色的发丝便泛出浅金的晕,衬着鬓角那朵素白的绢花,整张脸像是笼在一层柔光里。
      她没有戴耳坠,她怕疼,也从没打过耳洞,哪怕是跟了秦越尘后,秦越尘也依着她从未让她带过耳环,顶多是耳夹,别在耳上,这种封建的社会里从没有夹在耳上的首饰,变得时尚起来还是由秦越尘首创,只给他心尖上的美人。
      沈锦书只在左腕套了一只绞丝银镯,镯上錾着极细的蔓草纹,动起来时银光粼粼,像一截溪水缠在腕上。
      她抬起右手,指尖搭上琵琶的弦。十指未染蔻丹,指甲修得干净圆润,泛着天然的粉。那只手按在弦上,青筋隐约可见,细瘦的手腕仿佛承不住那只银镯的重量。
      徐熙雯眼中的恨意是掩饰不住的,曾经,她抢走了秦越尘全部的爱,哪怕她知道,秦越尘不爱她,但是她是女人,她羡慕,嫉妒,秦越尘到死都没碰过她一下,只是因为这沈锦书,说过秦越尘一句,脏,秦越尘就连新婚夜,都只是匆匆走了个仪式,就急着去陪沈锦书了,沈锦书不信,秦越尘就找人来验,只为给沈锦书看,他哪怕三十二三,也还是童子身,沈锦书才让他碰,沉默的忍受着秦越尘在她身上为所欲为。
      徐熙雯抬手,回头瞥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的侍女,侍女微微颔首离去。
      “今夜听闻有贵客前来,奴家愿再奉上一首,为贵客助兴。”
      沈锦书始终未曾抬过眸子,她怕是什么她得罪不起的贵客,只是微微福身,刚要再弹一首。
      一声枪响在窗外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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