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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芋儿鸡 明天,她要 ...

  •   还没亮,公鸡刚叫了头遍,顾衍之就醒了。
      准确地说,她是被冻醒的。昨晚在王家那个空院子里凑合了一宿,没有被子,没有褥子,只有一堆她从外面抱回来的干稻草。她把稻草铺在土炕上,又把自己裹成一团,像一只蜷在草堆里的猫,勉强对付了一夜。
      醒来的时候,浑身酸痛,头发上沾满了草屑。
      但她没有抱怨。
      前世查案的时候,深山老林里睡过树洞,乱葬岗上蹲过一夜,比起那些,干稻草已经是五星级待遇了。
      她从稻草堆里爬起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晨光,打量了一下今天的战场。
      王家这个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三间正房坐北朝南,一间厨房在东厢,院墙塌了半截,院子里长满了齐膝的野草。柿子树还在,树上的柿子已经被人摘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像一把把剪刀戳向天空。
      厨房比她预想的要破。灶台塌了一半,烟囱裂了两条缝,锅底漏了一个洞,碗柜里的碗全是豁口的。但好在灶台的基座还在,烟囱的主体还在,花点功夫修修补补就能用。
      顾衍之把袖子卷到手肘,开始干活。
      她先把厨房里能用的东西全搬出来——一个完好无损的铁锅(竟然没漏)、两只粗陶碗、三双筷子、一把豁了口的菜刀、一个缺了盖的陶罐。其余那些破锅烂碗,全堆在墙角,等以后当废品卖了。
      然后她去院子里打水。院里有一口水井,她前世学过怎么看井——趴在井口往下看,水光粼粼,大约有两丈深,水质清澈,没有异味。她打了一桶水上来的,捧了一口尝,清甜。
      水源没问题,这是开食肆的基础。
      接下来是重头戏——修灶台。
      顾衍之蹲在灶台前,从泥地里挖了一桶黄泥,兑上水和碎稻草,赤着脚踩成泥浆,然后一把一把地糊在灶台的裂缝上。这活儿又脏又累,泥浆从指缝间挤出来,黏糊糊的,沾得满手满胳膊都是。她糊了一层,等它半干,再糊一层,来来回回糊了三层。
      糊完之后,她用手把灶膛的内壁抹平,抹出一个流畅的弧度。这个弧度很重要——弧度对了,火苗就会顺着灶膛的弧度往上蹿,不会在灶膛里打转,热效率最高。
      这是她前世从一个老厨子那里学来的。
      老厨子说,灶是炒菜人的命,灶不好,菜就做不好。
      修完灶台,她又修了烟囱,用泥浆把裂缝糊上,再用碎瓦片压实。最后试了一下——往灶膛里塞了一把干草,点燃,火苗“呼”地窜上去,烟顺着烟囱往外走,厨房里几乎没有烟。
      成了。
      顾衍之站在灶台前,看着跳跃的火光,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这种感觉,和她前世把一个案子审得水落石出、把罪犯绳之以法的时候,不一样。那种是痛快,是酣畅淋漓。现在是踏实,是脚踩在地上的安稳。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十个手指头全是泥,指甲缝里塞满了黑色的污垢,中指被菜刀的豁口划了一道口子,血已经干了,结成一条暗红色的线。
      这双手和前世的那双手不一样。
      前世的手,骨节分明,指尖永远干净,常年握笔,食指上有一层厚厚的茧。写公文的时候,一笔一划都带着官威。
      这双手,粗糙、黝黑、伤痕累累,像一个从未被人好好对待过的物件。
      但顾衍之很喜欢它们。
      因为这些伤痕,是她活着的证明。
      —
      收拾完厨房,天已经大亮了。
      顾衍之从包袱里取出那五两银子,掂了掂。五两,在这个年代不是小数目——够一个四口之家吃三个月的饱饭。
      但她不打算省着花。
      她花了一钱银子,托村里的刘寡妇帮她看院子——“看院子”是假,“看东西”是真。她现在一个人住,白天出去采购,屋子里那些锅碗瓢盆虽然不值钱,但都是她一件件收拾出来的,丢了还要重来,麻烦。
      刘寡妇姓赵,丈夫三年前死在山里,一个人拉扯着五岁的儿子过活,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她本来不太愿意接这个活儿——顾衍之的名声太“响亮”了,整个村子都在说她是“疯女人”,赵寡妇不想沾边。
      但顾衍之给的钱多。
      一钱银子,够赵寡妇和她儿子吃半个月的。而且顾衍之说得很明白——“你看院子,我没回来的时候你就在院子里待着,什么都不用干。我回来了你就可以走。每天也是这个价。”
      每天一钱银子?
      赵寡妇的眼睛亮了。一个月下来就是三两银子,比她给人洗衣裳三个月的收入还多。
      “行。”赵寡妇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顾衍之把钱给了她,然后把院门的钥匙交到她手里,转身走了。
      她去了县城。
      —
      清河县的菜市场在东街,从早上卯时开到午时,卖什么的都有——鸡鸭鱼肉、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应有尽有。
      顾衍之前世来清河县查过一个案子,对这个菜市场有印象。但她花了一路的时间在心里吐槽——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现在的菜市场跟她记忆里的完全不一样。
      她先去了卖鸡的摊位。
      卖鸡的是个四十来岁的胖妇人,姓孙,人称“孙大婶”,嗓门大得能震破天。一看见顾衍之走过来,立刻扯着嗓子吆喝:“来咯来咯,新鲜的土鸡,刚宰的,肥得很!”
      顾衍之蹲下来,看了看笼子里的鸡。
      四只鸡,两只母的,两只公的。母的肥,屁股圆滚滚的,一看就是下蛋的好手。公的瘦,鸡冠又红又挺,爪子粗壮,是跑山鸡。
      她挑了那只最瘦的公鸡。
      “这只多少钱?”
      孙大婶一瞥:“三十文。”
      “贵了。”顾衍之站起来,“后街王屠户那儿,同样的跑山鸡,二十五文。”
      她在说瞎话。她根本没去过王屠户那儿。
      但孙大婶的脸色变了变,因为王屠户确实是她的竞争对手,而且确实经常压价。
      “那给你二十八文。”孙大婶说,“不能再低了,再低我就亏本了。”
      “二十六文。”顾衍之伸出两根手指,“我要的多,以后每天都要。你给我便宜点,我天天来你这儿买。”
      “每天都要?”孙大婶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开饭馆的?”
      “快了。”
      孙大婶犹豫了一下,咬咬牙:“行!二十六文一只,你天天来。”
      顾衍之从袖子里掏出钱,付了。二十六文,她心里算了一笔账——一只鸡,配上芋头和调料,做成菜品,一份芋儿鸡她能卖一百文到一百五十文,看分量。就算按一百文算,扣除成本,她能赚六十文以上。利润可观。
      但她今天买的这只鸡,不是为了卖的。
      是为了“试菜”。
      —
      买完鸡,她又去买芋头。芋头便宜,两文钱一斤,她买了五斤,十文钱。调料是大头——盐、酱油、豆豉、姜、蒜、花椒、干辣椒,每一样都不贵,但加起来就不少了。她花了将近八十文,把能用到的调料全买了一遍。
      最后她在一个杂货摊前停下来,买了一个新的粗陶碗、一双新筷子、一把新菜刀。菜刀花了四十文,比她预想的贵,但质量确实好——刀刃锋利,握在手里有分量,切东西不费力。
      买菜刀的时候,摊主是个老头,看了看她手里的刀,又看了看她的脸,忽然问了一句:
      “姑娘,你是不是那个——告了卫峥的那个?”
      顾衍之抬眼看他。
      老头被她那双眼睛看得心里一紧。那双眼睛太亮了,亮得不像一个十六岁的乡下丫头,倒像是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老油条。
      “是。”顾衍之说,“刀不错,我买了。”
      她把四十文钱放在摊上,拿起刀,转身走了。
      老头在身后嘀咕了一句:“古怪。”
      顾衍之没理他。她在菜市场里又转了一圈,买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一个竹篓用来装菜,一条围裙,一块砧板,几根麻绳。东西越来越多,竹篓越来越沉,她不得不把竹篓背在背上,左手提着鸡,右手抱着芋头和调料,一步一步往回走。
      从县城到清水村,十五里路。
      她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
      等她回到清水村的时候,已经是午时了。
      太阳挂在头顶,晒得人发晕。她背上被竹篓勒出了两道红印,脚底板磨出了两个水泡,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淌,把领口湿了一大片。
      但她没有停下来。
      回到院子,赵寡妇果然在院子里坐着,怀里抱着儿子小虎,小虎在吃一块糖饼。赵寡妇看见她回来,赶紧站起来:“顾姑娘,你回来了?饿不饿?我给你做了饭——”
      “不用。”顾衍之把竹篓放在地上,一边往外拿东西一边说,“我自己做。”
      赵寡妇看着那一堆东西,眼睛都直了:“你这是要做饭馆?”
      “嗯。”顾衍之把鸡绑在柿子树上,开始洗芋头。
      赵寡妇犹豫了一下,把小虎放在地上,走过来帮忙:“我帮你洗。你一个人忙不过来。”
      顾衍之看了她一眼,没有拒绝。
      两个人蹲在井边,一个洗芋头,一个杀鸡。赵寡妇杀鸡的手法生疏,一刀下去没割到血管,鸡扑腾着满院子乱飞。顾衍之伸手抓住鸡翅膀,另一只手接过刀,手起刀落,干净利落,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第二声。
      赵寡妇看呆了:“你……你会杀鸡?”
      “会一点。”顾衍之把鸡扔进热水里,头也不抬。
      赵寡妇张了张嘴,没再问。
      但她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被人卖来卖去,连自己的命运都做不了主,怎么杀起鸡来比她还利索?这姑娘到底经历过什么?
      —
      杀鸡、褪毛、开膛、清洗,每一步都不能马虎。
      鸡要杀得干脆,不能让它挣扎太久,否则血液淤积在肉里,肉会发腥。褪毛的水温要刚刚好——太烫了皮会破,太凉了毛拔不下来。顾衍之把手伸进热水里试了试,觉得差不多了,把鸡放进去翻滚了十几下,拿出来,开始拔毛。
      赵寡妇在旁边帮忙,一边拔一边看她。这姑娘的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在做一件做了千百遍的事情,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一根羽毛从她指尖滑过,落在水盆里,涟漪一圈圈荡开。
      开膛的时候,顾衍之的手很稳。刀子从尾部切入,沿着中线往上划,力道均匀,不深不浅,刚好划开皮肤和肌肉,不伤内脏。她把内脏掏出来,鸡心、鸡肝、鸡胗、鸡肠,分门别类地放在不同的碗里。鸡心留着,鸡肝可以做鸡肝酱,鸡胗可以爆炒,鸡肠太费事,先放着。
      赵寡妇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你以前在饭馆干过?”
      “算是吧。”顾衍之说。
      “算是?”
      “我梦见过。”顾衍之笑了。
      赵寡妇没听懂,但没再问了。
      —
      鸡处理干净之后,顾衍之开始准备配料。
      她把芋头切成滚刀块——不是随便切,而是一个特定的角度和大小。滚刀块太大,不易入味;太小,炖久了就化了。她在脑子里反复演练过这道菜的每一个步骤,连芋头切的尺寸都精确到用目测控制在一寸见方左右。
      姜切片,蒜拍碎,葱切段,干辣椒剪成小段,花椒放在案板边上备用。
      一切准备就绪。
      顾衍之站在灶台前,深吸一口气,然后点火。
      干草点燃,塞进灶膛,火苗“呼”地窜起来。她架上铁锅,倒了小半碗菜籽油。等油烧到微微冒烟,她抓起鸡块,下锅。
      “滋啦——”
      一阵白烟腾起,热油和鸡肉碰撞的声音,像一首曲子起了第一个音符。她用锅铲快速翻炒,让每一块鸡肉都均匀受热。鸡皮在高温下迅速收缩,表面变成金黄色,油脂被逼出来,和油混在一起,香味开始弥漫。
      炒到鸡块表面金黄,她把鸡块拨到一边,在油里放入姜、蒜、花椒、干辣椒。热油和香料碰撞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香气猛地爆发出来——花椒的麻、辣椒的辣、姜蒜的辛,三种味道交织在一起,像一记重拳砸在嗅觉神经上。
      赵寡妇在旁边吸了吸鼻子:“好香!”
      小虎也从地上爬起来,跑到厨房门口,伸着脖子往里看。
      顾衍之没有分心。
      她加入一勺豆豉,炒出红油,然后把鸡块和香料混合均匀,倒入酱油,翻炒几下,让鸡块均匀上色。最后加入清水,水量要刚刚没过鸡块,不能多不能少——多了汤汁太淡,少了容易烧干。
      盖上锅盖,转中火。
      接下来是等待。
      —
      炖鸡的这段时间,顾衍之没有闲着。
      她另起了一个灶,烧了一锅水,把芋头放进去焯了一下。芋头不能直接和鸡一起炖,因为芋头容易糊,要先焯到表面微微发软,再捞出来沥干。等鸡炖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她把芋头倒进锅里,和鸡一起炖。
      盖上锅盖,继续炖。
      又炖了一炷香的时间,她揭开锅盖,用锅铲在锅里搅了搅——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浓稠油亮,鸡块和芋头都裹上了一层红亮的汤汁,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她舀了一小块汤,尝了尝。
      咸鲜中带着微麻微辣,鸡肉的鲜味和芋头的甜味融合在一起,在舌尖上化开。
      赵寡妇和小虎站在厨房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里。
      “好了。”顾衍之把芋儿鸡盛进一个大碗里,端到院子的石桌上。
      赵寡妇咽了咽口水:“这是……给我们吃的?”
      “对。”顾衍之把碗放在石桌上,又去厨房盛了三碗米饭,“都坐下,一起吃。”
      赵寡妇有些不好意思:“这、这怎么好意思?你花了那么多钱买的鸡——”
      “我一个人吃不完。”顾衍之坐下来,拿起筷子,“再说了,我需要你的意见。你吃完了告诉我,哪里需要改进。”
      赵寡妇不再推辞,拉着小虎坐下来。
      小虎早就等不及了,抓起筷子就往碗里戳,夹了一块鸡肉塞进嘴里。
      然后他的眼睛亮了。
      “娘!好、好吃!”他含混不清地说,满嘴都是油,腮帮子鼓得像只小仓鼠。
      赵寡妇也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
      她愣住了。
      不是夸张,是真的愣住了。
      她活了三十多年,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肉嫩得像豆腐,轻轻一抿就化在嘴里,但又不失嚼劲,每一丝肉纤维里都浸满了汤汁,鲜、香、麻、辣,一层一层地在口腔里炸开。
      她又夹了一块芋头。
      芋头炖得恰到好处,表面裹满汤汁,咬开之后里面还是雪白的,软糯香甜,中和了麻辣的口感,像一团温柔的火。
      “好吃。”赵寡妇说,眼眶忽然有些发酸,“太好吃了。”
      顾衍之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理解这种反应。赵寡妇这些年一个人拉扯孩子,吃的是最粗的粮、最咸的菜,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荤腥。今天这一碗芋儿鸡,对她来说不只是好吃,更是一种——被生活善待了的感觉。
      “赵婶,”顾衍之说,“你要是愿意,以后每天来帮我。我会给你工钱。”
      赵寡妇猛地抬起头:“真的?”
      “真的。”顾衍之夹了一块鸡肉放进自己碗里,“我打算开一个小食肆,每天做几个菜,卖给村里人和过路的客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需要人帮忙洗菜、切菜、洗碗。活儿不重,每天大概两三个时辰,工钱嘛——”
      她想了想:“一个月给你二两银子,包你和小虎一日两餐。你看行不行?”
      赵寡妇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在地上。
      二两银子!还包两餐!
      她给人洗衣裳,一个月最多也就挣六七百文,还累得腰都直不起来。现在只要帮忙洗洗菜切切菜,就能拿二两银子,还包吃?
      她全家一个月的花销都不到二两银子!
      “行!行!”赵寡妇连声答应,眼泪都急出来了,“顾姑娘你放心,我什么活儿都能干,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顾衍之笑了:“那就这么说定了。”
      她朝赵寡妇伸出手。
      赵寡妇愣了一下,然后伸出满是茧子的手,握住了对面那只同样粗糙的手。
      —
      当天下午,顾衍之就开始忙活食肆的事了。
      她先把院子里的野草拔了,拔了整整一个时辰,野草堆成了小山。赵寡妇帮她打扫屋子,把三间正房收拾干净,铺上从自家搬来的草席和被子——赵寡妇舍不得让顾衍之睡稻草,硬是从自己家里匀了一床被褥过来。
      小虎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追着一只蝴蝶玩。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但顾衍之知道,这只是表面。
      真正的考验,在后头。
      —
      傍晚的时候,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有人在敲院门。
      不是那种礼貌的、轻轻的敲,而是“嘭嘭嘭”三声,重得像在用拳头砸门。
      顾衍之正在厨房里收拾碗筷,赵寡妇在院子里扫地。赵寡妇听见敲门声,走到门口,从门缝里往外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了。
      “顾、顾姑娘……”她的声音在发抖,“是卫峥。”
      顾衍之的手顿了一下。
      她放下碗,擦了擦手,走到院门口,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人。
      卫峥。
      他今天没有穿短褐,而是换了一身深蓝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布带,整个人看上去少了几分戾气,多了几分沉静。但他的脸色不太好——嘴唇有些发白,眼下有一圈青黑,站姿也不太对,微微往右边倾斜,像是在把重量从左边移开。
      那是挨了板子的左边屁股还没好利索的表现。
      他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没有说话,也没有进来。
      顾衍之也没有先开口,只是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胸,静静地看着他。
      “你来做什么?”她先开口问了。
      卫峥没有回答。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递了过去。
      是一串铜钱。
      顾衍之低头看了看那串铜钱,没有接。
      “什么意思?”
      “吃饭。”卫峥说,声音有点哑,“你做的饭。”
      顾衍之挑了挑眉。
      这个人在她家院子外面站了多久?她今天炖芋儿鸡的味道,飘了多远?十里?二十里?把他一个受了伤、应该躺在家里养伤的人,闻着味儿给勾过来了。
      “你闻到了?”她问。
      卫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他微不可见地点了一下头。
      顾衍之忍住了笑。
      “多少钱?”卫峥问。
      “什么多少钱?”
      “你做的那个菜。多少钱一份。”
      顾衍之靠在门框上,歪着头看了他几息。然后她从口袋里摸出今天买菜时的账本——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密密麻麻记着每一笔开销。
      她把纸举到卫峥面前:“你自己看。今天买了一只鸡,二十六文。芋头十文。调料加起来四十文。油、酱油、盐,算进去了吗?没算。人工费算进去了吗?没算。房租、柴火、水费,算进去了吗?都没算。”
      她掰着手指头一样一样地数:“如果按成本定价,我这一碗,至少要卖一百二十文,才能保本。如果算上我得挣的那部分,一百五十文。”
      卫峥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铜钱。
      一百文。
      他只带了一百文。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把那一百文铜钱塞回顾衍之手里,转身走了。
      走了三步,又停下来。
      他回头看了一眼。
      顾衍之还靠在门框上,手里攥着他塞过来的铜钱,脸上带着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明天。”卫峥说。
      他说完这两个字,头也不回地走了。
      背影在夕阳下拉得很长,一瘸一拐的,像一只受了伤的狼,倔强地不肯让人看见自己的狼狈。
      —
      顾衍之在门口站了很久,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山路的尽头。
      赵寡妇从身后凑过来,小声说:“顾姑娘,那个卫峥……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顾衍之收回目光,掂了掂手里的钱串,忍不住笑了一声。
      一百文,买一碗芋儿鸡,还不够成本。
      他只拿了一百文,说明他原本不是打算来“买”,而是来“吃”——来蹭一顿饭。但到了门口,他又改变了主意,非要给钱。
      不是因为客气,是因为他不想欠她的。
      这个人,嘴笨,不会说话,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在说同一句话——
      我和你之间,两清了。
      “有意思?”顾衍之回答赵寡妇,把钱串收进袖子里,“他倒是挺有意思的。”
      她转身走回院子,经过灶台的时候,看见锅里还剩了半碗芋儿鸡,是她专门给小虎留的。
      她想了想,找了一只干净的粗陶碗,把那半碗芋儿鸡盛出来,又在碗上面扣了一只碟子,放在了院门口的石阶上。
      然后她关上门,回屋睡觉去了。
      —
      半个时辰后,月亮升起来了。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黑暗里走出来,走到王家院门前,低头看了看石阶上的那只粗陶碗。
      他蹲下来,揭开碗上面的碟子。
      芋儿鸡,还温热着。鸡块和芋头在月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泽,香味已经散了,但卖相还在。
      卫峥端起碗,坐在石阶上,拿起碟子当筷子——他把碟子掰成两半,用碎瓷片当勺,一口一口地吃着碗里的菜。
      鸡肉凉了,但依然好吃。
      芋头软糯,汤汁浓郁,麻和辣在舌尖上游走,像一团小小的火焰,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暖了他一整天的寒意。
      他吃完最后一口,把碗放在石阶上,用袖子擦了擦嘴。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月亮。
      月亮很圆,很亮,把整个村子照得像白天一样。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像一幅浓淡相间的墨画。近处的房子都熄了灯,只有王家院子的正房里,还亮着一盏豆大的油灯。
      他知道她还没睡。
      她总是很晚才睡。前两天在他家的三夜,他注意到她每晚都要在油灯下写写画画到很晚,不知道在写什么。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些。
      但他注意到了。
      卫峥站起来,把碗放回石阶上,转身走进黑暗里。他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去了村后山。
      山里有他三天前下的一个陷阱,里面应该有一只兔子。
      明天,他要带一百五十文去,买一碗芋儿鸡。
      不,一百五十文不够。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明天打两只兔子,一只卖给王屠户,一只留着,给她。
      不是还债。
      是他想看她做菜的样子。
      —
      院门里面。
      顾衍之坐在油灯下,面前摊着一张纸,上面画着一个复杂的棋盘格一样的图案。
      那是她今天想了一整天的东西。
      她把卫峥的身上的每一个疑点都写在了这张纸上——神秘纸条、知道他爹没病、知道他会上公堂、帮他处理伤口时看到的鞭伤。
      鞭伤。大梁律里,只有一种刑罚是用牛皮鞭的——军法。
      清水村的猎户,身上怎么会有军中的鞭伤?
      顾衍之在这四个字上画了一个圈。
      然后她在这张纸的中心,写下了一行字:
      我是怎么“重生”的?
      这个问题,是她目前最大的谜团。她不是自然死亡后穿越——她是被砍头后,意识进入了一个已经存在的身体。那不是“转世投胎”,而是“夺舍重生”。
      这需要有人在幕后操纵。
      那个人不仅知道她会死,还知道她会在这个身体里重生,甚至提前写好了那封用她前世印章的信,放在原主顾小满的枕头底下。
      这个人是谁?
      他和卫峥收到的纸条,是不是同一个人?
      他的目的是什么?
      顾衍之把毛笔放在笔架上,盯着那纸上的棋盘格,目光幽深如潭。
      这些问题,她暂时没有答案。
      但她有一种直觉——答案就在清水村,就在她身边。在她每天早上打开的院门、每天傍晚升起的炊烟、每天晚上在油灯下写写画画的那个空间里。
      她只需要再等等。
      等食肆开起来,等人流涌进来,等真相自己找上门来。
      “快了。”她轻声说,吹灭了油灯。
      月光从窗户的破洞里漏进来,在地上画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正方形。顾衍之躺在被褥上,听着远处山里的虫鸣和近处风吹柿子树的沙沙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明天,她要起得更早。
      因为食肆,后天就要开张了。
      而明天,卫峥会来。
      他会的。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芋儿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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