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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肆开张 清晨, ...
清晨,雾气还没有散尽,清水村的鸡叫了第二遍。
顾衍之已经站在灶台前了。
她今天穿了一件干净的蓝布衫,头发用木簪挽成一个利落的髻,围裙系在腰间,袖子卷到手肘。灶膛里的火烧得正旺,铁锅上架着一个竹蒸笼,白茫茫的蒸汽从笼缝里钻出来,在厨房的横梁上盘绕成一团柔软的云。
赵寡妇天不亮就来了,小虎还睡在她背上,用一块布兜着,小脸埋在母亲的后颈窝里,口水蹭了赵寡妇一脖子。
“顾姑娘,肉买回来了。”赵寡妇把竹篓放在地上,从里面拎出一大块五花肉,还有两只杀好的鸡,“按你说的,五花三层的,鸡是跑山鸡,刚杀的。”
顾衍之接过肉,翻过来看了看。肉皮薄,肥瘦相间,每层大约两指宽,正是她要的“五花三层”。她在肉皮上划了几刀——不是为了切,是为了入味。
“赵婶,你把芋头削了,切成滚刀块。大小跟我昨天切的差不多。”
“行。”赵寡妇把小虎从背上解下来,放在厨房角落的稻草堆上——昨天顾衍之专门给小虎铺了个窝,软乎乎的,还垫了一床旧棉被。小虎翻了个身,砸吧砸吧嘴,继续睡。
两个人各忙各的,厨房里只有刀切砧板的声音和灶膛里柴火噼啪的响声。
顾衍之把五花肉切成大块,冷水下锅,加了几片姜和一勺酒。水烧开,浮沫翻涌上来,她用勺子撇去浮沫,把肉捞出来,用温水冲洗干净。
然后她开始炒糖色。
这是做红烧肉最关键的一步。锅里放少许油,加入一把冰糖,小火慢慢熬。冰糖在热油里融化,从透明的液体变成琥珀色,再变成深枣红色,表面浮起一层细密的小泡。
赵寡妇在旁边看着,大气都不敢出。她知道这一步最容易翻车——糖色熬嫩了颜色不够,熬老了发苦,火候差一息都不行。
顾衍之的眼睛盯着锅里的糖色,瞳孔里倒映着那一片深红色的光芒。在糖色变成枣红的那一瞬间,她果断地把五花肉倒进锅里,快速翻炒。
“滋啦——”
每一块五花肉都裹上了红亮的糖色,在热油里翻滚,表面微微焦黄,肉皮收紧,油脂被逼出来,混着糖色和香料的味道,在厨房里炸开。
赵寡妇吸了吸鼻子:“天爷啊,这是什么味儿?香得我腿都软了。”
顾衍之没说话,加入料酒、酱油、姜片、葱段、八角、桂皮,然后倒入热水——必须用热水,冷水会让肉质收缩,炖不烂。水量要刚刚没过肉块,不能多不能少。
盖上锅盖,转小火。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
—
一个时辰后,红烧肉的香味从厨房飘出去,飘过院子,飘过院墙的缺口,飘到了清水村的每一条小巷里。
刘村长正在院子里喂鸡,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肉香,手里的鸡食洒了一地。他抽了抽鼻子,顺着香味的方向看去——王家院子,那个方向。
“这丫头,真开饭馆了?”刘村长自言自语,咽了咽口水。
隔壁的李大娘正在晾衣服,闻到香味,手里的湿衣裳“啪”地掉在地上。她站在院子里,仰着脖子使劲闻,像一个猎人在辨别猎物的方向。
“老李!老李!”她冲屋里喊,“你闻见没有?谁家在炖肉?”
李老头从屋里探出头来,鼻子一抽一抽的:“闻见了闻见了,是王家那边飘来的。”
“王家不是租给那个告状的丫头了吗?”
“就她炖的。”
“一个丫头片子,能炖出这么香的肉?”
李老头没回答,因为他已经穿好鞋,准备出门了。
同样的场景在清水村的每一户人家里上演。有人放下手里的活计,有人从被窝里爬起来,有人端着饭碗走到院子里,发现碗里的饭菜突然就不香了。
所有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
“哪家做的饭?”
然后所有人都得到了同一个答案——
“王家院子。那个新来的丫头。”
—
最先到的是刘村长。
他端着自家的粗陶碗,碗里装着半碗糙米饭,站在王家院门口,咳嗽了两声,然后敲门。
赵寡妇去开的门。
“村长?”赵寡妇愣了一下。
“那个……”刘村长伸着脖子往院子里看,目光直直地落在那口冒着白气的铁锅上,“我来看看,听说顾家丫头开了饭馆,我寻思着,照顾照顾生意。”
话音还没落,身后又来了人。
李大娘端着一个搪瓷盆,盆里是两棵大白菜——不是来吃饭的,是来“换”饭的。“顾姑娘,我拿白菜换你一碗肉,行不行?”
然后是王木匠,拎着两条腊肉。然后是张屠户的妻子,拎着一只猪蹄。然后是陈寡妇,端着一碗鸡蛋。
人越聚越多,院门口很快就围了二十几个人。
顾衍之从厨房里走出来,身上的围裙沾着油渍,手上还拿着锅铲。她站在台阶上,扫了一眼院门口乌泱泱的人群,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她等的就是这个。
“各位,”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见了,“食肆今天第一天开张,菜不多,就两个——芋儿鸡,红烧肉。芋儿鸡一百二十文一份,红烧肉一百五十文一份。米饭三文钱一碗,管饱。”
院里院外安静了一瞬。
一百二十文?一百五十文?
这也太贵了!
一个普通庄稼人,干一天活也就挣三四十文。花一百五十文吃一碗肉,那不是疯了?
李大娘首先打了退堂鼓:“哎呀,这么贵啊?我这两棵白菜才值几文钱?”
李玉儿没说话,转身回了厨房。
片刻后,她端着一只粗陶碗走了出来。
碗里是红烧肉。
六块,方方正正,红亮亮的,每一块都裹着浓稠的汤汁,在阳光底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肉皮晶莹剔透,肥肉部分像是要化了一样,瘦肉深红紧实,纹理分明。
她把碗举起来,让所有人都看见了。
然后她从碗里夹起一块肉,送进嘴里。
整个院子的人都看见了她咀嚼的动作,看见她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看见她的喉结动了一下,看见她咽下去之后,嘴角浮起一个满足的笑容。
没有人说话了。
因为香味太浓了。那肉香像一只手,从每个人的鼻腔伸进去,直接抓住了他们的胃。
张屠户的妻子第一个忍不住:“好、好吧,给我来一份!”
“我也要!”
“我先来的!”
“别挤别挤,我拿腊肉换!”
—
顾衍之把赵寡妇叫过来帮忙收钱记账。赵寡妇没读过书,不会写字,但数钱她在行——铜钱在手里一掂,就知道多少文。
“一份芋儿鸡,一百二十文。一份米饭,三文。”赵寡妇一边收钱一边报数,嗓子都喊哑了。
顾衍之在厨房里忙得脚不沾地。灶台上三口锅同时开火——一口炖红烧肉,一口做芋儿鸡,一口蒸米饭。她一个人管三口锅,三个灶膛的火候都要控制,这边加根柴,那边撤点火,手里的锅铲没有停过。
赵寡妇收完钱进来帮忙,洗菜切菜,洗碗刷锅,两个人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小虎早就醒了,坐在厨房门口的石阶上,端着一碗红烧肉拌饭,吃得满脸都是油,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有村民逗他:“小虎,你娘做的饭好吃吗?”
小虎含混不清地回答:“不是娘做的,是顾姨做的。顾姨做的饭是天上才有的!”
村民哈哈大笑。
笑声从院子里传出去,传到了村道上。
—
卫峥站在王家院子对面的槐树后面,已经站了快半个时辰了。
他今天天不亮就上山了,打了两只兔子,一只卖了,一只提在手里。他来的时候院门口还没人,但他没有敲门。
他只是站在那里等着。
等了一个多时辰,人越来越多,香味越来越浓,他手里的兔子从温热变成冰凉,他的胃里空得像一口枯井,但他的脚钉在槐树后面,一动不动。
不是不想进去。
是不知道进去以后说什么。
他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在别人面前,他可以冷着脸不说话,别人会自动理解成“他性格冷,别惹他”。可在她面前,“不说话”就成了“不会说话”。因为每次他开口,她都能把他噎得说不出话来。
他怕的不是她,是他自己。
他怕自己站在她面前,嘴巴像被缝住了一样,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到时候她又会露出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好像在说——“看,你又说不出话了吧。”
这种感觉让他浑身难受。
卫峥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兔子,兔子的眼睛闭着,灰色的毛被风吹得微微颤动。他把兔子换到另一只手上,深吸一口气,从槐树后面走出来。
他走向院门。
—
“卫峥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院门口的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所有人都看着卫峥。有人眼神里带着八卦,有人带着警惕,有人带着看好戏的兴奋——这个被新娘子告了公堂的男人,居然主动找上门来了?
卫峥面无表情地从人群中间走过去,在院门口停了一下。
赵寡妇站在门口收钱,看见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
“你……你来干啥?”
卫峥把兔子递过去。
赵寡妇看着那只兔子,又看了看卫峥的脸,不知道该不该接。
“让她做。”卫峥说。
“做、做啥?”
“随便。”
赵寡妇张了张嘴,回头看了一眼厨房里的顾衍之。
顾衍之正站在灶台前,背对着院门,但她的肩膀微微顿了一下——她听见了。
她没有回头,只是对赵寡妇说了一句:“赵婶,收了。”
赵寡妇赶紧接过兔子,放在地上,然后朝卫峥伸出手:“一、一百五十文。”
卫峥从袖子里掏出一串铜钱,放在她手心里,然后走进院子,在角落里找了一个没人的位置,蹲了下来。
他蹲在那里,后背靠着院墙,两条长腿无处安放,膝盖几乎顶到了下巴。他面前没有桌子,没有碗,没有任何东西,他就像一块石头一样蹲在那里,一动不动,既不跟人说话,也不四处张望。
但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厨房的方向。
—
顾衍之从厨房里端出第一碗芋儿鸡的时候,正好看见了蹲在墙角的卫峥。
她看了他一眼,他正好也抬头看她。
两束目光在空气里撞了一下,然后各自弹开。
顾衍之把芋儿鸡放到一个村民面前,转身回了厨房。经过赵寡妇身边的时候,她低声说了一句:“给他做个红烧肉,量大点。”
赵寡妇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好嘞。”
—
不一会儿,一碗红烧肉和一碗米饭端到了卫峥面前。
碗不是粗陶碗,是顾衍之昨天新买的那个碗——比别的碗大一圈,也深一圈。碗里的肉比一份的量多了一倍,米饭也堆得冒了尖。
卫峥低头看着那一碗肉,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他没有说谢谢。
他只是端起碗,拿起筷子,开始吃。
第一口肉进嘴的时候,他的筷子顿了一下。
不是因为烫,也不是因为难吃,而是因为太他妈好吃了。
他活了二十五年,吃过肉,吃过好的,但从来没有人给他做过饭。不是饭馆里那种送上桌的菜,而是“专门做给他吃”的菜。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吃到“有人特意为他做”的东西。
他把嘴里的肉咽下去,又夹了一块,再一块,再一块。
他吃得很慢,很认真,像是在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任务。每一块肉都在嘴里停留很久,像是在品味什么比味道更重要的东西。
—
顾衍之从厨房的窗户往外瞥了一眼,看见卫峥蹲在墙角吃饭的样子。
他蹲着,一碗肉端在手里,像一个孩子蹲在路边吃糖葫芦。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的耳朵——
红得像被火烧过一样。
顾衍之收回目光,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住。
—
食肆一直忙到未时才收摊。
红烧肉卖完了,芋儿鸡卖完了,连米饭都一粒不剩。赵寡妇数了三遍钱,最后跪在地上对顾衍之说:“顾姑娘,你猜卖了多少钱?”
“多少?”
赵寡妇把一把铜钱捧到她面前,声音都在发抖:“五百六十三文!刨去成本,至少净赚三百文!一天就三百文!一个月就是九两!”
顾衍之接过铜钱,在手心里掂了掂。五百六十三文,沉甸甸的,压在掌心上像一块小石头。
前世她在朝廷做官,俸禄一个月三十两,五百文对她来说不值一提。可现在,这五百文是她亲手挣的——用她自己的双手,用她的本事,用她的汗水。
感觉完全不一样。
前世她是朝廷命官,俸禄是朝廷给的,干的是朝廷的活儿。那是“别人给她”的。现在这五百文,是她“自己挣的”。
这两者之间,差着一整个天地。
“赵婶,”顾衍之说,“今天辛苦了。明天你做两份工钱。”
赵寡妇的眼泪又下来了:“顾姑娘,你真是我命里的贵人。”
顾衍之笑着摇摇头:“我不是谁的贵人。我是我自己的贵人。”
—
傍晚,客人都走了,赵寡妇带着小虎回去了,院子里安静下来。
顾衍之一个人在厨房里收拾。洗锅刷碗,擦灶台,扫地,倒垃圾。她把明天要用的菜提前准备好,把肉切好腌上,把芋头削好泡在水里。
忙完这些,天已经快黑了。
她端着一碗剩下的芋儿鸡汤——没有肉了,只剩一点汤汁,混着几块碎芋头——坐在石阶上,一边喝汤一边看着天上渐渐亮起来的星星。
柿子树的影子落在她身上,像一张网,把她罩在里面。
她一口一口地喝着汤,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的账。收入五百六十三文,成本大约两百六十文,净赚三百文出头。利润率百分之五十多,不错的开头。但问题也很明显——量太小了。
她一个人管三口锅,从早忙到晚,最多也就做十来份菜。要想做大,必须扩大规模,雇更多人,或者——改变模式。
顾衍之把碗放下,从袖子里掏出她那本皱巴巴的“账本”,翻到新的一页,在上面写了几个字:
“食肆模式升级:1.增加品类。2.固定菜单。3.预定制度。”
她把这三个要点下面各画了一条横线,然后放下笔,看着远处的山。
山是黑色的,比天空更黑。山脊线上有一颗特别亮的星星,像一只眼睛,在看着她。
她忽然想起前世听过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最难的不是上去,而是下来。”
她上去过,四品提刑官,京城风云人物。她被人捧到过最高处,也被人摔到过最低处。现在她在这个小山村里,从头开始,从一碗红烧肉开始。
这不是屈辱,这是修行。
因为她终于明白了——真正的力量,不在高处,在根上。
—
她正想着这些,忽然听见院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不是一个人。
是两个人。
顾衍之放下碗,站起来,走到院门口,从门缝里往外看了一眼。
门外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刘村长,另一个她不认识——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半旧的青布长衫,头戴方巾,一副读书人的打扮。但他的站姿很正,背脊挺得像一杆枪,不像普通的读书人,倒像是——
当兵的。
顾衍之的瞳孔微缩。
又是当过兵的。
昨天是卫峥身上的军鞭伤疤,今天是一个站姿像军人的读书人。清水村到底藏了多少秘密?
她打开院门。
“刘村长?”她的目光落在那个陌生男人身上,“这位是?”
刘村长干咳了一声,侧身让开,把身后的男人露出来:“这位是榆树镇的张举人,张明远张先生。他听说你做的菜好吃,特意过来拜访。”
张举人抱拳作揖:“顾姑娘,叨扰了。”
他的礼数周到得无可挑剔,但顾衍之注意到一个细节——他作揖的时候,左手在上,右手在下。
这是一个军礼。
士大夫作揖,是双手平举,或右手在上。只有军人才会左手在上——因为右手要随时拔刀,所以不能压在下面。
顾衍之的脑子里警铃大作。
一个假扮成举人的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而且不是一个普通的假扮者——他连军礼的细节都知道,那说明他不仅当过兵,而且军龄不短。
更关键的是——他来干什么?
“张举人客气了,”顾衍之笑着说,“食肆今天已经收摊了,您来晚了。要不您明天再来?”
张明远笑了笑:“我听说顾姑娘做菜的本事很大,不光菜好吃,还会看病?”
看病?
顾衍之的眉头微皱。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会看病。她的医术是前世办案时学的,不算精通,但处理一般的跌打损伤、风寒发热绰绰有余。可这个信息,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张举人从哪里听说我会看病的?”她问。
张明远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了过来。
信纸是上好的宣纸,折得方方正正,封皮上没有署名,只有一个暗红色的火漆印——那枚印章的图案,顾衍之认识。
那是她前世在提刑司时用的官印。
不一样。
提刑司的官印是大梁朝统一铸造的,每个提刑司的印章都一模一样。但眼前这枚印章上的花纹,和她前世用的那枚不一样——多了一个在角落里只刻了一半的“衍”字。
这是一个私人印章。一枚和她前世官印几乎一模一样、但又不是同一枚的私人印章。
顾衍之的手指微微发凉。
又来了一封。
第一封信教她来卫家,第二封信是那张用她前世私章盖的神秘预言,现在第三封信来了——这个张明远,是被那封信“派”来的。
她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
上面只有一行字:
“红烧肉做得好,不妨再做一个清蒸鱼。鱼要活的,蒸九息,多一息则老,少一息则生。火候不到,无人信你。火候过了,无人救你。”
顾衍之看完这行字,后背的汗毛一根一根竖了起来。
这不是一封信。
这是一道命令。
有人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在她看不见的暗处,操纵着她生命中的每一步——让她去卫家,让她开店,让她做菜,甚至精确到了火候。
“火候不到,无人信你。火候过了,无人救你。”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火候?谁在信她?谁能救她?
顾衍之把信纸折好,塞进袖子里,抬起头看着张明远,脸上依旧是那个温和的笑容。
“张举人想吃鱼?”
张明远点了点头。
“那就明天来吧。”顾衍之说,“新鲜的鱼,你带来,我做。”
—
送走刘村长和张明远之后,顾衍之没有回屋。
她站在院门口的台阶上,看着远处黑暗中的山影,脑子里飞速转动。
第一封信:告诉她嫁给卫峥。
第二封信:用她的私章,告诉她重生后的时间线。
第三封信:派来一个假举人,让她做清蒸鱼。
这三封信的内容,表面上看毫无关联。但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看,就能看出一条隐形的逻辑线——
第一封让她去到卫峥身边。
第二封确认她的身份。
第三封测试她的能力。
每一步都在验证一件事——她是不是真的“顾衍之”。
有人在确认她的身份。
确认完之后呢?
顾衍之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个可怕的可能:如果这些信不是“帮助”她,而是“测试”她呢?如果这整件事情——她的“重生”、她的穿越、她在清水村的一切——都是一场“实验”呢?
她是谁派来的?
不对。
是谁把她送来的?
她猛地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星星。那些星星一闪一闪的,像无数只眼睛,在暗处看着她。
—
第二天,顾衍之起了个大早。
她把厨房收拾干净,把灶台擦得一尘不染,把今天要用的菜全部准备好——芋头、五花肉、鸡、鱼。
鱼是张明远带来的。活鱼,养在木桶里,活蹦乱跳的,是条大草鱼,足有三斤重。
顾衍之看那条鱼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一条好鱼——鳞片完整,眼睛清亮,鳃盖红润,鱼身结实有弹性。她提了一下尾巴,鱼在她手里挣扎了一下,力道很大。
“好鱼。”她说。
张明远站在厨房门口,双手背在身后,微笑着看着她。
他今天的衣着和昨天不一样了——昨天穿的是青布长衫,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道袍,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丝绦,脚踩云头履,头上戴的是玉簪。从“举人”变成了“道士”。
顾衍之瞥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开始做鱼。
清蒸鱼是最考验火候的菜。食材必须新鲜,蒸的时间必须精确到呼吸之间,多一息肉就老了,少一息骨头还带血。
她先把鱼处理干净,在鱼身两面各划三刀,深度刚好到骨——不是随便划的,刀口的角度要向上倾斜,这样蒸的时候鱼肉才会翻起来,形如花瓣。
然后在鱼肚子里塞上姜片和葱段,在鱼身上抹了一层薄薄的盐,腌制了一盏茶的功夫。
蒸锅里水烧开,她把鱼放进蒸笼,盖上盖子。
赵寡妇在旁边掐着时间,嘴里念念有词。顾衍之不用掐时间,她心里有一把尺子——当水蒸气从蒸笼缝隙里钻出来的形态发生变化,从“散”变成“聚”,再变成“直”,那就是九息到了。
“好了。”她揭开锅盖。
白雾腾起,鱼的鲜味像一把刀,劈开了厨房里所有的气息。
张明远站在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睛闭上了。
“就是这个味道。”他说,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复杂情绪。
顾衍之把鱼端出来,浇上蒸鱼豉油,撒上葱丝和红椒丝,最后淋上一勺滚烫的热油。
“滋啦——”
热油浇在葱丝上,发出细微的声响,葱香被瞬间激发出来,和鱼鲜混在一起,变成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味道。
张明远睁开眼睛。
他看着桌上那条蒸鱼,鱼身白嫩如玉,刀口处鱼肉翻开如花瓣,葱丝翠绿,红椒丝鲜红,豉油深褐。白色的蒸汽从鱼身上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的视线。
“顾姑娘,”他说,声音比刚才低了几分,“你知道这道菜在京城叫什么吗?”
顾衍之的手微微一顿。
“什么?”
“故人归。”张明远说,“以前京城有一家小馆子,藏在东城巷子深处,没有招牌,没有店名。老板是个老太太,每天只做一条清蒸鱼。想吃的人要提前三天预定,价高者得。那时候京城的大小官员、文人墨客,以能吃到那条鱼为荣。”
他顿了顿,看着顾衍之的眼睛。
“老太太死的那天,做了最后一条鱼。她把鱼端到桌上,对坐在对面的人说了最后一句话——”
“火候到了,可以吃了。”
顾衍之握着锅铲的手,关节发白。
这个故事,她知道。
这是她前世的事。
那个老太太不是别人,是她前世的邻居。一个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靠做鱼为生。她前世经常去老太太家吃饭,每次去,老太太都只收她一半的钱。
老太太死的那天,她正好去送还上次借的蒸笼。老太太做了最后一条鱼,端到她面前,说了一句“火候到了,可以吃了”。
她以为老太太说的是鱼。
三个时辰后,老太太在睡梦中去世了。
这个故事,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过。别说张大宝,就是周明远都不知道。
可眼前这个人知道。
这个人的名字叫张明远,举人身份是假的,道士身份也是假的。但他知道这个故事。
他是谁?
“你认识那个老太太?”顾衍之问。她的声音很平静,但她的眼睛出卖了她——那双眼睛里有一团火在烧。
“认识。”张明远说,“她也认识你。前世。”
厨房里安静了下来。
赵寡妇在院子里,没听见这句话。只有顾衍之和张明远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一张桌子、一条鱼、一生的距离。
“你到底是谁?”顾衍之的声音低下来。
张明远没有回答。
他从袖子里取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
是一枚玉佩。白玉,圆形,中间有一个小孔,边缘雕刻着缠绕的云纹。玉佩的背面刻着两个字——“衍之”。
这是她前世戴了十年的玉佩。
是她的母亲留给她的唯一遗物。
这枚玉佩,和她一起下葬了。她被砍头之后,尸体被收殓,玉佩应该陪着她入了土。可现在,这枚玉佩出现在一个她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手里,完好无损,没有泥土,没有破损,像是刚刚从她脖子上取下来的一样。
顾衍之伸出手,指尖触到玉佩的瞬间,一股凉意从指尖蔓延到整条手臂。
这是她的玉佩。不是仿制品,不是巧合,就是那一枚——因为背面那两个字的笔迹,是她母亲亲手刻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刻出那种歪歪扭扭的“衍”字。
“这是我在你坟前拿的。”张明远说,“永安十八年,九月十七,你死的第三天。”
顾衍之的手指收紧了。
“我去的时候,你的坟已经被挖开了。棺材是空的。”
棺材是空的。
这四个字像一记闷锤,砸在顾衍之的心口上。
她的尸体不见了。
她的尸体没有腐烂,没有被虫蚁啃噬,没有化为白骨——她从棺材里消失了。
在那个她“死亡”后的第三天,有人挖开了她的坟,发现棺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所以……”顾衍之的声音沙哑,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我不是‘重生’?”
“你不是重生。”张明远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是被‘送’到这里的。”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天。
“有人在天上看着你。有人在下一盘大棋。而你,是这盘棋上最重要的一颗子。”
他顿了顿,收了收手。
“顾衍之,你没有死。你只是被换了一个地方。”
—
小剧场:
顾衍之:你是举人?
张明远:不是。
顾衍之:你是道士?
张明远:也不是。
顾衍之:那你到底是谁?
张明远:我是……一个会说故事的人。
(然后拿走了盘子里最大的一块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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