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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堂对质 等那只鸡 ...

  •   第二天,天还没亮,清河县衙门口就挤满了人。

      这事儿闹得太大了。

      要知道,清河县这种小地方,上一回这么热闹还是三年前周明远刚上任的时候,老百姓想看看这个从京城贬下来的大官长什么样。结果周明远长了一张苦瓜脸,看完了也就散了。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是新娘子告新郎官。告的还是“不圆房”。

      这可比看戏有意思多了。

      卖包子的王婆子天不亮就出了摊,把蒸笼搬到县衙门口,一边卖一边跟人唠:“我活了五十八年,头一回听说这种事。新娘子告新郎不圆房,这不是胡闹吗?哪有新娘子自己跳出来说这个的?”

      旁边卖糖葫芦的李老头接话:“可不是嘛,这丫头怕不是脑子有病?这种事关起门来自己解决不就行了?闹到公堂上,以后还怎么做人?”

      “人家压根没打算做人,”王婆子嗑着瓜子,“你没听说?昨天那丫头在公堂上,站得笔直,说话一套一套的,把县令大人都问住了。县令大人当场没判,说要今天再审。”

      “啧啧啧,这不是把县令大人架在火上烤吗?判她赢,那以后新娘子都来告,公堂成婚介所了。判她输,她又拿出什么‘大梁律’来,说你枉法,你怎么办?”

      “所以我说明天有好戏看。”

      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县衙门口的青石板路上已经站满了人。挑担的、挎篮的、抱孩子的、拄拐杖的,三教九流,应有尽有。有人甚至从隔壁县赶过来,就为了看这一出“新妇告夫”的闹剧。

      在人群的最前排,站着一个灰褐色短褐的高大男人。

      卫峥。

      他今天是被传讯来的。

      昨晚县衙的差役敲开了他家的门,说顾小满把他告了,让他今天去县衙应诉。卫老头吓得差点背过气去,卫峥倒是一句话没说,只是把那封传票翻来覆去看了三遍,然后叠好放进袖子里。

      睡了。

      但他没睡着。

      他不怕上公堂,他怕的是那个女人的嘴。

      昨天在院子里,她说了不到十句话,就把他的秘密揭了一半。今天到了公堂上,当着县令和几百号百姓的面,她还能说出什么来?

      卫峥皱了皱眉,把目光投向县衙大门。

      他会应诉。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他想看看,这个女人到底要干什么。

      卯时三刻,县衙大门打开,差役鱼贯而出,分立两侧,手中水火棍齐整整地杵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锣响三声,有人高喊:“升堂——威武——”

      看热闹的人群安静下来。

      周明远从后堂出来,在公案后坐下。今天他穿了全套官服,补子上绣着鸂鶒,乌纱帽戴得端端正正,山羊胡也梳得一丝不苟。他昨天退堂之后,把那份诉状反复看了十几遍,又翻出《大梁律》对照了一遍,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这个案子,从律法上讲,她是对的。

      但他不能就这么判。

      因为法理和人情是两回事。大梁律确实是那么写的,可从大梁开国到现在,没有一个新娘子因为这个告过自己的丈夫。如果今天他判了卫峥有罪,那无异于把千百年来的婚俗习惯踩在脚下,以后人人效仿,天下大乱。

      但如果不判,这个叫顾小满的女人又会说出一大堆法条来堵他的嘴。

      所以周明远想了一个办法。

      “带原告。”他说。

      顾衍之从侧门走进来。

      今天她换了一身衣裳,还是蓝布的,但洗得更干净了,头发也梳得更齐整。她走进公堂的时候,步伐和昨天一样稳,脊背和昨天一样直,但她做了一件昨天没做的事——

      她在公堂正中央停下来,规规矩矩地跪了下去,磕了一个头。

      “民女顾小满,叩见大人。”

      人群里有人小声议论:“还挺懂规矩的。”

      周明远的眉头却皱了一下。

      跪得太标准了。不是普通百姓那种笨拙的跪法,而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官场上才有的跪法——右手按左手,掌心朝上,额头触地三次,每次间隔恰好两息。

      这个动作,他只在京城见过。

      在一群四品以上的官员身上见过。

      顾衍之跪完之后,直起身来,正好和周明远的目光撞上。她微微一笑,那个笑容里带着一种只有同级别的人才能读懂的意味——

      大人,我知道你认出来了。

      你没有证据。

      周明远移开了目光。

      “带被告。”他说。

      卫峥从另一侧走进来。

      他一出现,整个公堂的气氛都变了。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而是因为他这个人本身——太高了,太壮了,周身散发着一种野兽特有的压迫感。他走进来的时候,站在两侧的差役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半步。

      他走到公堂中央,却没有跪。

      周明远旁边的师爷皱眉:“堂下何人,见了大人为何不跪?”

      卫峥看了师爷一眼。

      那一眼没有任何情绪,但师爷的后背瞬间冒出一层冷汗,好像被一头猛兽盯上了一样。

      “卫峥见过大人。”卫峥抱了抱拳,算是行了个礼,但膝盖始终没有弯下去。

      师爷还想说什么,周明远抬手制止了。

      不是因为他大度,而是因为他注意到卫峥虽然没跪,但站在那里,浑身上下的肌肉都绷着,像是随时准备应对什么。这个人不跪,不是藐视公堂,而是——

      他不能跪。

      周明远的刑官直觉在尖叫:这个男人身上,有秘密。

      “罢。”周明远挥了挥手,“卫峥,本官问你,原告顾小满说你三日前进你家门,夜里却给了她和离书,要她‘拿了银子滚’,可有此事?”

      卫峥沉默了一瞬。

      “有。”

      人群哗然。

      “哎哟,真是他!”有人在人群里喊,“清水村那个猎户,凶得很,买媳妇又不要,把人家姑娘晾在那儿,难怪人家要告他!”

      “就是就是,你要是不想要,一开始就别买嘛!买了又不要,这不是糟蹋人家姑娘吗?”

      卫峥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周明远敲了一下惊堂木:“肃静!卫峥,你为何要给她和离书?”

      卫峥再次沉默。

      这个问题他没法回答。

      他总不能说“因为我收到一张神秘纸条,上面让我留她,我偏不”吧?这话说出来,要么被当成疯子,要么被当成妖孽。

      “不想要。”他最终吐出两个字。

      “不想要为何要买?”周明远追问。

      “是我爹买的。”

      “你爹买的时候,你不知道?”

      卫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他的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他知道,他当时没有阻止。

      “卫峥,”周明远的声音沉下来,“按大梁律,婚约一旦成立,双方当各尽其责。你既然收了人家进门,却又拒不行夫道,这是违律的。你可认罪?”

      卫峥抬起头,看着周明远。

      这个七品县令,看他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个罪犯,倒像是在看一个谜题。

      “大人,”卫峥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石头一样砸在地上,“我不认罪。”

      “为何?”

      “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

      周明远皱眉:“她进了你家的门,就是你家的媳妇,怎么不是你的妻子?”

      “大人明鉴,”卫峥说,“大梁律规定,婚嫁需三书六礼,缺一不可。她没有请帖、没有礼书、没有迎书,我也没有去她家亲迎。这不是婚嫁,这是买卖。她不是我妻子,她是我爹买回来的一个——”

      他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用词。

      “一个物件。”

      公堂上安静了一息。

      顾衍之的眼神微动。

      她在心里给卫峥打了一个分——九分。这个人的脑子比她想象的好用得多。昨天她在他面前背了一遍大梁律的法条,他今天就能活学活用,用同样的法条来回击她。

      这不是一个普通猎户该有的学习能力。

      “物件?”顾衍之开口了,声音里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委屈,“大人,您听听,他说民女是物件。可物件会说话,会走路,会告状吗?他说民女是物件,那民女现在告他,是不是也算物件的意见?”

      人群里有人笑了。

      顾衍之继续说:“大人,卫峥的话乍一听有道理——没有三书六礼,确实算不上正经婚嫁。但问题是,是谁把她送到他家的?是他爹付了银子,让他叔叔送去的。他爹付银子的时候,他在旁边看着,没有反对。她进门的时候,他在院子里站着,没有赶她走。洞房之夜,他和她共处一室,没有回避。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叫什么?叫‘事实上的婚姻合意’。”

      她一字一句地说:“大人,大梁律户律婚姻门第十七条:凡男女同居一处,共饮共食,共卧共起,逾越三日,而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者,视为事实婚姻,当按夫妻之礼待之。民女和他同居了三日,他虽然没和民女圆房,但民女睡他的炕、吃他家的饭、用了他家的水——这些,算不算‘同居一处,共饮共食’?”

      周明远的嘴角抽了一下。

      她连第十七条都搬出来了。

      这个女人的脑子里,是不是背了整部《大梁律》?

      “卫峥,”周明远转头看向卫峥,“原告所言,你作何解释?”

      卫峥看着顾衍之。

      顾衍之也看着他。

      两个人的目光在公堂上交汇,一个是冷的,一个是静的,像两把刀架在一起,谁也不让谁。

      “她说的,”卫峥缓缓开口,“是一条死律。”

      顾衍之的眉梢微挑。

      “大梁律户律婚姻门第十七条,”卫峥说,“确实写了‘同居三日视为事实婚姻’。但这条律法在同治三年就被废止了。因为有个寡妇和她的小叔子住了三天,被诬告通奸,闹到了御前。先帝认为这条律法有伤风化,下旨废了。”

      公堂上再次安静下来。

      周明远的手指在公案上轻轻敲了两下,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

      同治三年废止的律法,眼前这两个人,一个十六岁的农家女,一个二十五岁的猎户,居然都知道?

      周明远觉得自己不是在审案子,他是在看两个妖怪打架。

      “大人,”卫峥说,“我和她之间,没有婚约,没有夫妻之实,也没有夫妻之实的事实基础。她告我‘消极履行夫妻义务’,但夫妻义务的前提是夫妻关系存在。我和她连夫妻都不是,何来夫妻义务?”

      他说完,看了顾衍之一眼。

      那眼神里没有挑衅,只有一种很纯粹的困惑——你到底想干什么?

      顾衍之笑了。

      不是冷笑,不是嘲讽,而是一种“终于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对手”的兴奋。

      她前世在公堂上审了几百个案子,从没有哪一个被告能像卫峥这样,让她不得不全力以赴。这个人的逻辑、记忆力和临场反应,都远超一个猎户该有的水平。

      “大人,”顾衍之说,“卫峥说同治三年第十七条被废止了,这一点他说的没错。但民女要提醒您注意的是——”

      她从袖中取出另一张纸。

      “——第十七条虽然废止了,但第十九条还在。大梁律户律婚姻门第十九条:凡男女以金银财物相授受,同居一室,逾越一宿,而双方均无血亲、姻亲、师徒等法定义务关系者,视为自愿结为夫妻,当按大婚之礼待之。同居超过三宿而不行夫妻之礼者,按消极履行论处。”

      她把纸展开,举过头顶。

      “这是民女从县学藏书楼抄来的。同治三年废止第十七条的诏书上,明确写着‘第十七条废止,其余条款不变’。所以第十九条,今天是有效的。”

      周明远接过那张纸,看了一眼。

      确实是诏书的抄本,笔迹工整,一字不差。

      “卫峥,”周明远放下纸,“原告说你们同居了三宿,你有没有异议?”

      卫峥沉默了。

      他没有异议,因为他确实和她共处了三宿。虽然第一夜他在院子里坐了一整晚,第二夜他睡在柴房,第三夜他去了山上打猎,但“同居一室”这个词,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只要两个人的住所在同一院墙之内,且没有明确的、书面的分居声明,就算同居。

      他没有写过分居声明。

      所以他在这条律法上,站不住脚。

      “没有异议。”他说。

      “那你认不认罪?”

      卫峥又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做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举动——他转过头,看着顾衍之,声音压得很低,只有两个人能听见:

      “你到底想要什么?”

      顾衍之也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说:

      “你不觉得,被人算计的感觉很不好受吗?”

      卫峥的眼神骤然变冷。

      “你也收到了?”

      顾衍之没有回答,但她看了他一眼。那一眼的意思是——你觉得呢?

      两个人在公堂上对视了三息。

      然后卫峥转回头,看着周明远。

      “大人,”他说,“我认罚。五两银子,我出。二十板子,我挨。”

      “但——”

      他顿了一下,声音沉下来。

      “我和她,从今天起,没有任何关系。”

      周明远敲下惊堂木。

      “被告卫峥,消极履行夫妻义务,按大梁律户律婚姻门第十九条,判罚银五两,杖二十。原告顾小满,婚约自动解除,自今日起与卫峥再无夫妇之名、夫妇之实。退堂!”

      惊堂木落下的声音在公堂上回荡。

      卫峥从袖子里取出钱袋,放在地上。然后他脱下外袍,露出上身精壮的肌肉,走到行刑的条凳前,趴了下去。

      行刑的差役举起水火棍。

      棍落。

      每个人都听见了那种沉闷的、令人牙酸的声音。

      第一棍。

      卫峥的肩膀绷了一下,但一声没吭。

      第二棍。

      第三棍。

      ……

      一直到第二十棍打完,卫峥从头到尾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甚至没有闭眼,就那么睁着眼睛,看着前方,目光穿过公堂的门槛,落在远处的天空上。

      打完,他站起来,血从裤子后面渗出来,染红了灰褐色的布料,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他甚至没有皱一下眉,只是慢慢地把外袍穿上,遮住了伤口。

      然后他转过身,看着顾衍之。

      “五两银子,二十板子,你赢了。”他的声音平静得不像一个刚挨了二十大板的人,“顾小满,我不欠你的了。”

      “你当然不欠我的。”顾衍之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笑眯眯地看着他,“其实是你爹欠你五两银子,你替他还了而已。那五两银子是你爹出的,那些板子也是你替你爹挨的。从头到尾,你只是在给你爹擦屁股。”

      卫峥的眼神又变了。

      这个女人,每一句话都像刀子,但扎的不是要害,而是面子。

      “不过,”顾衍之话锋一转,从地上捡起钱袋,掂了掂,“这五两银子,我会好好用的。”

      她抬起头,看着卫峥,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就当是你投资我了。”

      卫峥没听懂“投资”是什么意思,但他听懂了前半句——她会用这笔钱。

      干什么?

      他张了张嘴,想问,但最终没问。

      不是不想问,而是他有一种直觉——不管他问不问,这个女人都会让他知道的。因为从昨天到今天,她做的每一件事,最后都和他扯上了关系。

      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线,把他们拴在了一起。

      那根线的另一端,握着那封神秘纸条的主人。

      卫峥转过身,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县衙。

      门外的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没有一个人敢说话。

      他们的目光追随着这个沉默的背影,看着他穿过人群,消失在街口的晨光里。

      ——

      县衙后堂。

      周明远脱了官袍,换了一身便服,坐在太师椅上喝茶。师爷站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开口:“大人,这个案子,是不是判得太儿戏了?大梁立国一百多年,哪有因为不圆房就判人挨板子的?”

      “有。”周明远放下茶杯,“建隆七年,华亭县有个案子,和这个一模一样。新娘子告新郎不圆房,县令判了新郎杖二十,罚银五两。当时的刑部尚书还专门为此案写了批注,说‘夫妇之道,阴阳和合,若一方无故违之,犹臣之叛君,子之逆父,当以律绳之’。”

      师爷张了张嘴,合上了。

      “不过,”周明远话锋一转,看着师爷,“你觉得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在哪里?”

      师爷想了想:“那个女的?她懂律法,会写诉状,口齿伶俐,不像是乡下丫头。”

      “还有呢?”

      “那个男的也不一般,他能记住同治三年废止的法条,还能引用先帝的诏书。一个猎户,怎么懂这个?”

      “对。”周明远站了起来,走到窗前,背着手看着外面的天空,“一个是山野村姑,一个是粗鄙猎户,可他们俩在公堂上吵架,用的全是律法条文,引的全是先帝诏书。师爷,你信吗?”

      师爷摇了摇头。

      “我也不信。”周明远转过身来,眼神里闪过一丝精光,“所以这个案子,没完。”

      “大人的意思是?”

      “盯住这两个人。”周明远说,“尤其是那个女子。她的路数,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没有告诉师爷,他昨晚翻了一整夜的旧案卷宗,翻到了十年前的一份提刑司案牍。那案牍的笔法、措辞、用典习惯,和顾小满的那份诉状,有七成相似。

      十年前的提刑司案牍,每一份的执笔人都是同一个人——

      顾衍之。

      那个已经被砍头的前提刑官。

      周明远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四年前他在刑部时见过的那一幕——一个年轻女子站在公堂上,面对三位阁老,引经据典,据理力争,把一桩铁案翻了过来。她说话的时候,眼里有光,脊背挺得笔直,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像是早就知道结局,只是在陪大家玩玩。

      今天公堂上的顾小满,和四年前的那个顾衍之,重合了。

      周明远睁开眼。

      “巧合而已。”他对自己说,“人死了就是死了。”

      但他心里清楚,他这句话,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

      清水村。

      顾衍之回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她今天没有回顾家,而是直接去了清水村——她要在这里落脚。

      五两银子,是她的启动资金。租一间小房子,开一个食肆,是她的第一步计划。但她需要一个住处,一个厨房,一个能让她安静思考的地方。

      而清水村,恰好有一个空院子。

      那是村尾的一座院子,三间正房,一间厨房,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墙塌了一半,柿子树倒是长得很好。院子原主人姓王,去年全家搬去了县城,房子一直空着,也没人租。

      顾衍之去敲了村长的门。

      村长姓刘,六十多岁,头发花白,人倒是和气。他上下打量了顾衍之一番,问:“你就是那个告了卫峥的女人?”

      “是。”顾衍之没有否认。

      刘村长叹了口气:“卫家那孩子,人是不坏的,就是性子冷了点。你何必呢?”

      “村长,我不是来跟您讨论卫峥的。”顾衍之从袖子里取出半两碎银子,“我想租王家那个空院子,一个月半两银子,先租三个月。您帮我做个保人,行吗?”

      刘村长看着那半两银子,又看了看顾衍之。

      这姑娘,说话办事干净利落,上来就给银子,连讨价还价都没有。不像是乡下丫头,倒像是做惯了大生意的人。

      “行。”刘村长收了银子,“我让人收拾收拾,明天你就能搬进去。”

      “多谢村长。”顾衍之转身要走。

      “等等。”刘村长叫住她,犹豫了一下,问,“你以后打算在村里做什么?总不能天天打官司吧?”

      顾衍之回过头,笑了笑。

      “开饭馆。”

      刘村长愣了一下:“你会做饭?”

      “会一点。”顾衍之说完,就走了。

      她没有说“会一点”是谦虚。她前世确实会做饭,但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办案。

      她曾经办过一个案子,一个酒楼老板毒杀了自己的合伙人,用的是砒霜拌在菜里。为了查清毒源,她在酒楼的厨房里待了三天三夜,把每一道菜的做法、每一样调料的来源、每一个可能的投毒环节都研究透了。那三天里,她学会了那家酒楼所有的招牌菜。

      后来案子破了,老板被斩首,酒楼的厨艺没处使,都记在了她的脑子里。

      其中有一道菜,是她今天要用到的——

      芋儿鸡。

      ——

      顾衍之在清水村的第一个晚上,是在卫峥家的院子里过的。

      不对,准确地说,是卫峥家的院墙外面。

      她没地方住。

      原主的叔叔家她不打算回去了,租的院子还没收拾好,清水村又没有客栈。她抱着从顾家带出来的一个小包袱——里面只有两件换洗衣裳和那半截毛笔——在村子里面转了三圈,最后停在卫峥家的院墙外。

      不是她想来的。

      是她实在没地方去了。

      清水村总共二十几户人家,她敲了五家的门,没有一家敢收留她。不是因为她长得吓人,而是因为她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村子——告自己丈夫的疯女人,离她远点,沾上了说不定哪天也被告上公堂。

      只有卫峥家的院墙,是不设防的。

      不对,是院墙塌了一截,她可以直接翻进去。

      顾衍之站在塌了的院墙前面,犹豫了三秒钟,然后翻了进去。

      院子里很安静。

      卫老头不知道去哪儿了,正房的门虚掩着,厨房里有微弱的火光。卫峥正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背对着她,上身的衣服脱了一半,露出结实的后背和腰部以下被血浸透的布条。

      他在自己处理伤口。

      顾衍之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没有说话。

      卫峥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个字:

      “滚。”

      顾衍之没有滚。她走进厨房,在卫峥面前蹲下来,看了看他腰上的伤。

      二十板子,打得不算重——差役手下留了情。但皮开肉绽是免不了的,有些地方的皮肤已经破了,血和衣服黏在一起,看着触目惊心。

      “你处理伤口的手法不对。”顾衍之说。

      “跟你没关系。”

      “当然有关系。”顾衍之从灶台上拿起一只粗陶碗,倒了些热水,又从包袱里取出一块干净的白布——那是她唯一的一块干净布,原本打算做手帕用的——浸了热水,拧干。

      “你干什么?”卫峥皱眉。

      “帮你处理伤口。”顾衍之说着,就把白布按在了他的伤口上。

      卫峥的身体猛地绷紧了,像一张拉满的弓。他转过头,一双黑沉沉的眸子盯着顾衍之,里面有一种危险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不是愤怒。

      是困惑。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第三次问这个问题。

      顾衍之没有急着回答。她不急不慢地把沾了血的布在热水里揉搓,拧干,再敷上去。她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做一件精细的手工活,而不是在给人处理伤口。

      “你今天在公堂上问我,到底想要什么。”她说,头也不抬,“我现在可以回答你。”

      “我要的不是那五两银子,也不是那二十板子。我要的是一个地方,一个可以让我站住脚的地方。”

      “我在你家住了三天,整个村子都知道我是卫家的‘媳妇’了。就算今天公堂上判了婚约解除,但在所有人心里,我已经和你绑在了一起。我走到哪里,人家都会说——‘看,那是卫峥不要的女人。’”

      “你介意吗?”卫峥问。

      “不介意。”顾衍之抬起头,笑了,“反而是你,应该介意。”

      “为什么?”

      “因为从今天起,不管我做什么,别人都会觉得是你欠我的。我开了饭馆,他们会说卫峥的媳妇开的。我挣了钱,他们会说卫峥的媳妇挣的。我查了案,他们会说——”

      “查案?”卫峥打断她。

      顾衍之的笑容不变。

      “我说错了吗?”

      “你刚才说的是‘查案’。”

      “哦,”顾衍之眨了眨眼,“口误。”

      卫峥沉默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又在说谎。而且她说谎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笑容甜得像蜜糖,让人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她刚才说的“查案”不是口误。

      她对“查案”这个词,有一种本能的、近乎本能的反应。就像猎人闻到猎物的味道,眼睛会不自觉地发亮。她的眼睛刚才亮了那么一瞬间,然后又迅速暗了下去,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到底是什么人?”卫峥问。

      “顾小满。”她回答。

      “你不是。”

      “我就是。”

      两个人对视了三秒。

      然后顾衍之站起来,把沾了血的白布放在灶台上,拍了拍手上的灰。

      “伤口处理好了。明天我来给你换药。”她说着,朝厨房外走去。

      “你不许来。”卫峥说。

      “你会给我留门的。”顾衍之头也不回地说。

      “我不会。”

      “你会的。”她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带着笑意,“因为你欠我的。”

      卫峥坐在灶台前,看着厨房门口那片被月光照亮的地面。

      他听见她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然后,院墙那边传来一声轻微的“咚”——她翻墙出去了。

      他没有去追。

      他只是低下头,看着腰上被仔细清理过的伤口。那些白布条被她缠得很紧,打了两个结,整整齐齐的,像是包扎过无数次的手。

      一个农家女,怎么会包扎伤口?

      这个问题在他脑子里转了三圈,最后和之前的所有问题一起,沉积在心底最深处。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女人了。

      而最可怕的是——他开始好奇了。

      ——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顾衍之就起了床。

      她今天要办三件事。

      第一,去县城的菜市场,买一只鸡,买芋头,买调料。她要做的第一道菜,是她前世在京城那家酒楼学到的芋儿鸡。

      第二,去王家那个空院子,收拾干净,把厨房的灶台重新砌一遍。她在脑子里已经画好了灶台的改造图——要三眼灶,大火、中火、小火,分区明确。这个村子里的人都用两眼灶,大火小火烧不清楚,炒菜的时候火候不对,味道就差了一大截。

      第三,要搞明白一件事——卫峥背后到底是谁在操纵。

      那封神秘纸条,她也收到了。

      不是卫峥收到的那种,而是一封更隐秘的、更危险的“信”。她翻原主顾小满的东西时,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张黄纸,上面用蝇头小楷写着几行字:

      “顾小满,原名顾衍之。大梁永安十八年秋被斩于菜市口。三日后重生于此。三日后,卫家将买你冲喜。去卫家。可活。”

      那封信后面没有署名,只有一个印章——一枚她再熟悉不过的印章。

      那是她自己前世用的私章。

      刻着“衍之”二字。

      顾衍之当时坐在床上,手里攥着那张纸,后背一阵阵发凉。这封信是她前世自己写的?不对,她前世在刑场上就被砍了头,哪有时间写信?可那枚印章,印章下面那个细小的裂纹——那是她十年前不小心把印章掉在地上摔出来的,独一无二,不可能被仿造。

      所以,到底是谁?

      在她死后的某个时间点上,有人用了她的印章,写下了这封信,提前预知了她的重生?

      还是说——

      她根本就不是重生,而是被某个人“安排”到了这个身体里?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顾衍之的脑海里,每一次思考都会碰到它,刺得她生疼。

      但她没有时间去深究。

      因为今天,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她要开饭馆。

      不对,是食肆。

      一个小小的小食肆,从一道芋儿鸡开始,慢慢变成整个清河县最热闹的地方。

      然后,她会借着这个食肆,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贩夫走卒、官吏商贾、江湖人士,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一条线索,指向那个在幕后操纵一切的人。

      至于卫峥?

      他会来的。

      顾衍之站在空院子的门口,看着远处卫峥家的方向,晨光中那座灰白色的院墙像一头沉默的巨兽蹲伏在山脚下。

      她想起昨晚帮他处理伤口的时候,他腰上除了板子的新伤,还有一道很老的疤痕。

      那道疤痕不像是猎户的刀伤或野兽的抓伤,更像是——

      鞭伤。

      而且是官府用的那种牛皮鞭。

      一个被官府打过的人,为什么会活得这么安静?他犯过什么事?从京城被贬下来的周明远,认不认识他?那封让他“可留”她的纸条,又是谁写的?

      顾衍之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露水和泥土的味道,还有远处炊烟的气息。

      今天,就从一只鸡开始。

      等那只鸡做熟了,香味飘出去,该来的人,自然会来。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公堂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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