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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婚告夫 种田加破案 ...
大梁,永安十八年,秋。
京城的刑场设在菜市口,今日尤其热闹。天还没亮,巷口就挤满了人,卖糖葫芦的、卖炊饼的挤在外围,里头是看热闹的百姓,再往里,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会审的官员。
今日要行刑的,是前大理寺卿裴衍之。
不对,她的真名是顾衍之。
两个月前,她还是大梁朝唯一的女提刑官,官居四品,圣上亲赐“铁面”二字。两个月后,她跪在刑台上,枷锁加身,等着被枭首示众。
罪名是:毒杀宰相,谋逆篡位。
可笑至极。
她没有杀宰相。但她知道是谁杀的——那位她曾经信任的师兄,如今的刑部侍郎沈鹤亭。那个位子本是他的,是她挡了他的路。
“衍之。”监刑官席上,沈鹤亭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声音温和得像在哄孩子,“你若现在画押认罪,我还能替你求个全尸。”
顾衍之抬起头,脸上混着血和泥,唯独一双眼睛亮得像淬了毒的刀。
“沈鹤亭,我死后,你最好把我也吃了。”她忽然笑了,声音不大,却让前排的人都听见了,“就像你当初吃了裴大人那样。”
沈鹤亭的脸色变了。
“胡言乱语!”他猛地站起来,“行刑!”
刽子手举起刀。
顾衍之闭上眼睛。她不怕死。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这一身的本事,一腔的热血,葬送在这样肮脏的权谋里。不甘心那些冤案还没翻,那些被权贵踩在脚下的百姓,再也没人为他们说话。
刀落。
她听见风声,听见自己的血溅在青石板上的声音,听见人群中有人哭了。
然后——
黑暗。
无尽的黑暗。
她以为自己会下地狱,毕竟她这辈子杀过的人不少,虽然都是该杀的。但黑暗中忽然裂开一道光,像有人撕开了天幕,将她猛地拽了过去。
有人在叫她。
“丫头,丫头,你醒醒!”
这声音又粗又哑,带着浓重的乡音,不是京城官话。
顾衍之睁开眼。
入目是一间低矮的土坯房,房梁上挂着腊肉和干辣椒,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草药味。她躺在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盖着打了补丁的蓝布被子。
床边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满脸横肉,眼睛里却带着点讨好。
“你可算醒了!”妇人一把抓住她的手,“你叔说了,你既然醒了,明日就把你送到卫家去,人家可是给了五两银子的彩礼,你可不能跑了啊。”
顾衍之反应了两息。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黑又瘦,指甲里全是泥,根本不是她的手。她的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常年握笔办案,食指上磨出厚厚的茧。
这双手上没有茧,只有冻疮。
她缓缓抬起头:“你是谁?”
妇人愣住了。
“你这死丫头,我是你婶娘!”她一巴掌拍在顾衍之脑袋上,“装什么傻?你爹死了,你娘改嫁了,是我们家养了你三年!现在该你报恩了,嫁到卫家去,给人家冲喜!”
冲喜。
嫁人。
顾衍之的大脑在飞速运转。
她穿越了。不,准确地说,是借尸还魂了。这个身体的原主叫顾小满,今年十六岁,清水村人,父母双亡,被叔叔婶婶收留,实则被当成丫鬟使唤。前几日,邻村的猎户卫家出了五两银子,要买她回去冲喜——那猎户据说身患重病,命不久矣。
原主不愿,一头撞了墙。
于是她来了。
顾衍之深吸一口气,缓缓坐起来。头晕得厉害,后脑勺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脑子还在,她前世读过的所有律法典籍、断过的所有案件、积累的所有经验,全都在。
这就够了。
她看着婶娘,慢慢笑了。
那笑容温和、乖巧,带着一丝怯怯的讨好,和她前世在公堂上面对那些权贵时一模一样。
“婶娘,”她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像一颗刚出锅的汤圆,“我不跑了,我嫁。”
婶娘愣住了,没想到她能这么痛快。
“真的?”
“真的。”顾衍之垂下眼,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婶娘说得对,叔叔养了我三年,我不能忘恩负义。不过……”她顿了顿,抬起头来,眼眶里恰到好处地蓄了点泪,“我想吃一碗婶娘做的鸡蛋面,就当……就当是娘家人送女儿的最后一碗面了。”
婶娘心里一软。
这丫头平日里又倔又硬,从不低头,今日撞了墙,倒是变乖了。一碗鸡蛋面算什么?反正五两银子已经收了,嫁出去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行,你等着,婶娘给你做去。”
婶娘转身出了门。
顾衍之的笑容立刻收了回去。
她从床上翻下来,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土地上,四处打量。屋子很小,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她注意到窗台上放着一本旧黄历,桌上有半截毛笔,还有一张揉皱的纸。
她走过去,把纸展开。
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卖身契,顾小满,五两银。”
下面按着红手印——原主的手印。
顾衍之的眼神冷了下来。
她想起前世经手过的一个案子,也是一户人家把侄女卖了,签了卖身契,后来那侄女被打死了,那户人家说是病死的,不了了之。她当时判了那户人家流放三千里,可那个女孩已经救不回来了。
她不能改变前世的遗憾,但她可以改变眼前这个。
顾衍之把卖身契叠好,塞进袖子里,然后拿起那半截毛笔,在桌子的灰面上写了几个字,又抹掉了。
片刻后,婶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进来。
“吃吧,吃完了收拾收拾,明天一早你叔送你去卫家。”
顾衍之接过碗,低头吃面。
面的味道一般,鸡蛋煮老了,汤太咸,但她吃得很慢,很认真,像是在吃最后一顿饭一样。
吃完,她把碗放下,擦了擦嘴,笑眯眯地看着婶娘。
“婶娘,我想问您一件事。”
“什么事?”
“您知不知道,大梁律规定,禁止贩卖人口,违者杖八十,流放两千里?”
婶娘端碗的手一顿:“你说什么?”
“大梁律,”顾衍之重复了一遍,语气平淡得像在念课文,“户律卷三,人口买卖条:凡将他人之子女卖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三年。若以威逼强卖者,流两千里。婶娘,您和我叔叔这桩,算不算‘威逼强卖’?”
婶娘的脸白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了血色:“你这丫头,说什么疯话!什么大梁律不大梁律的,你一个乡下丫头,懂什么律法?”
顾衍之笑了。
“我当然懂。”她从袖子里掏出那张卖身契,“这张卖身契上,写的是五两银子,可您收的是不是五两,我不知道。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卖身契,没有官印,没有保人,私下买卖,按律本身就是无效的。”
她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你们卖了我,但我不是你们的财产。明天我要是进了卫家的门,转过头就能去官府告你们一状,告你们贩卖人口。到时候别说五两银子,您和我叔叔,一个都跑不掉。”
婶娘彻底愣住了。
她看着面前这个十六岁的丫头,觉得陌生极了。顾小满那个笨嘴拙舌的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说会道?还一套一套的,什么律法,什么官印,她一个庄稼人哪里听得懂这些?
但她听懂了最后一句话——她和丈夫会跑不掉。
“你、你敢!”婶娘色厉内荏,“你一个丫头片子,告什么状?县太爷能信你?”
顾衍之又笑了。
这回的笑容不一样,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笃定,像是猎手看着已经踩进陷阱的猎物。
“婶娘,我敢不敢,您明天试试就知道了。”她把卖身契重新叠好,放进袖子里,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您放心,我会嫁的,但不是为了帮你们赚那五两银子。我有我自己的打算。”
她顿了顿,看着婶娘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但你们欠我的,我会一笔一笔讨回来。”
---
那天晚上,顾衍之没有睡。
她坐在窗前,借着月光,把那本旧黄历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不是在看日子,而是在确认时间——永安十八年。
和她前世死的那年,是同一年。
也就是说,她穿到了自己活着的时间线上。不,不对,她在这个世界的身体是顾小满,一个和她前世没有半点关系的农村姑娘。但是时间一致,地点一致——大梁朝,永安十八年。
这说明什么?
说明她没有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她还在原来的世界,只是换了一个身体。那个害死她的沈鹤亭,此时此刻,还在京城做着刑部侍郎,春风得意。
而她自己,从堂堂四品提刑官,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农家女。
顾衍之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
没关系。
她前世能从一个寒门女子爬到四品官,凭的不是家世,不是人脉,是本事。那些年她审过的案子、得罪过的权贵,多如牛毛。沈鹤亭能害死她,不过是趁她不备。现在她藏在暗处,沈鹤亭在明处,谁输谁赢,还不一定。
但前提是——
她得先活下去。
而这个“活下去”,首先得解决眼前的问题。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顾衍之就被婶娘叫起来了。换了一身洗得发白的红衣裳,上头沾着不知道是谁的血渍,头发胡乱挽了个髻,连根银簪子都没有,插了根木棍。
“走吧,”叔叔顾大山从牛车上跳下来,一脸不耐烦,“别磨蹭,卫家那头还等着呢。”
顾衍之没说话,安静地上了牛车。
牛车吱呀吱呀地走在乡间小路上,路两边是大片大片的稻田,稻子已经黄了,沉甸甸的穗子垂下来,风一吹,像金色的海浪。远处是连绵的青山,山脚下一座座低矮的农家院舍,炊烟袅袅,鸡犬相闻。
很美。
但顾衍之没心情欣赏。
她在想事情。
关于卫家。她在昨天那本黄历的夹页里找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卫家的信息——卫家三口人,户主卫老头,妻子早亡,独子卫峥,今年二十五。卫峥是猎户,据说力大无穷,能生撕虎豹,但为人冷厉,不近人情,整个清水村没人敢招惹他。
“冲喜”说的是卫老头病了,要找个媳妇冲喜。可顾衍之觉得这事儿蹊跷——一个猎户,力大无穷,生撕虎豹,就算买媳妇,也不至于急到要“冲喜”。
而且她注意到一个细节:婶娘提到卫家时,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心虚。那种心虚,不是对买卖人口的心虚,而是对某种更隐秘的事情的心虚。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是顾衍之办案多年总结出的第一条铁律。
牛车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到了清水村。清水村比顾家的村子大一些,依山傍水,风景更好。村口一棵老槐树,树下坐着几个晒太阳的老人,看见牛车过来,纷纷伸长了脖子看。
“哎哟,这就是卫家冲喜的新媳妇?”
“啧啧,这么瘦,能冲什么喜?”
“卫家那小子肯要?他之前不是说了不娶亲的吗?”
顾衍之充耳不闻,端端正正地坐在牛车上,脊背挺得笔直。她没有低头,也没有局促不安,反而像坐在八抬大轿上一样坦然。
这种坦然让别人觉得奇怪。
一个乡下丫头,卖给别人冲喜,居然一点不害怕?
牛车在一座院子前停下。
院子不大,三间正房,两间厢房,一圈土墙,院子中间种着一棵柿子树,树上挂满橙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院子很干净,柴火码得整整齐齐,鸡笼也扎得结实,一看就是利索人家。
但顾衍之的目光没有落在这些上。
她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正房门口的那个人。
那人很高,至少比她高出两个头,肩背宽阔得像一堵墙,穿着一身灰褐色的粗布短褐,袖子卷到肘部,露出肌肉虬结的小臂。他脸上线条冷硬如刀削,眉骨高耸,眼窝微深,一双眼睛黑得像浓得化不开的墨。嘴唇抿成一条线,周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
卫峥。
清水村的凶悍猎户。
但他看起来不像有病的样子。
这就是顾衍之的第一个发现。卫峥面色红润,目光锐利,站得笔直,呼吸匀称,没有一个地方像是“重病缠身,命不久矣”。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冲喜,为什么新郎看起来比牛还壮?
“来了?”卫老头的脑袋从正房里探出来,六七十岁的样子,花白的胡子,一张脸皱得像核桃,笑得满脸褶子,“快进来快进来,都准备好了。”
叔叔顾大山把牛车停好,回头瞪了顾衍之一眼:“下车。”
顾衍之没动。
她在看卫峥。
卫峥也在看她。
两道目光在空气中撞上,一个冷得像冰,一个静得像水。
顾衍之先移开了目光,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信息——卫峥的眼神里没有恶意,甚至没有嫌弃,但他也没有任何喜悦或期待。那是一种平静到近乎冷漠的目光,像一个猎人看着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东西。
不是看新媳妇的眼神。
倒像是看一个被送错了地址的包裹。
顾衍之跳下牛车,动作利落得像一只猫。
“顾大山,”她忽然开口,声音不大,但清清楚楚,“按大梁律,婚嫁需三书六礼,缺一不可。请帖、礼书、迎书,你们拿得出来吗?”
所有人都愣了。
卫老头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顾大山脸色铁青:“你这死丫头,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顾衍之转头看向卫峥,“卫峥,你是买主,你知道这种私下买卖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吗?就算你给了五两银子,我进了你的门,从律法上讲,我们也不是夫妻。”
卫峥终于有了反应。
他皱了皱眉。
不是愤怒,而是困惑。
这个看起来瘦得像根竹竿的丫头,嘴里怎么一套一套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他的声音比想象中低沉,像大提琴的弦被缓缓拉动,带着一种沙哑的质感。
“我想说,”顾衍之微微一笑,“既然不是正经夫妻,那我就不存在‘嫁进你家’这一说。你们和顾家之间,是私下的人口买卖,而我,是受害人。”
她从袖子里掏出那张卖身契,展开,举到卫峥面前:“你看清楚,这是卖身契,不是婚书。你们给银子,他们交人,这是交易。而交易的对象,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卫峥低头看了看那张纸。
字写得歪歪扭扭,但内容写得很清楚——顾小满自愿卖身为奴。
下面按着红手印。
他的目光在那行字上停留了一瞬,然后移开,重新落在顾衍之脸上。
两人的距离很近,不到三尺。
“你不想嫁?”他问。
“不想被人当货物买卖。”顾衍之回答。
卫峥沉默了几息。
然后他做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他转身走进正房,片刻后出来,手里多了一个粗布钱袋。
他把钱袋扔给顾大山。
“十两。”他说,“你的五两,加上违约金五两。人我不要了。”
顾大山接住钱袋,没反应过来。
卫老头急了:“儿子!你这是干什么?好不容易给你找个媳妇——”
“爹,”卫峥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压,“她不愿意。”
“不愿意又能怎样?银子都收了——”
“所以我把银子退了。”卫峥淡淡地看了顾大山一眼,“拿了银子,走人。”
顾大山攥着钱袋,脸色变幻不定。
十两银子,比预想的多了一倍。可问题是,这桩婚事是顾家和卫家谈好的,现在卫家反悔了,他拿了钱回去,怎么跟婆娘交代?
不,不对,这钱本来就是卫家的,退回去也不是他的损失。
但怎么说呢?
“这、这……”顾大山支支吾吾。
顾衍之看着他,眼底闪过一丝讽刺。
这个所谓的叔叔,把她卖给人家冲喜的时候,眼皮都没眨一下。现在人家不要了,他反倒犹豫了。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怕回去被自家婆娘骂。
“叔叔,”顾衍之开口了,语气温温柔柔的,“您拿了这十两银子回去,婶娘问起来,您就说卫家嫌我瘦,不要了,赔了五两。这不就结了?”
顾大山眼睛一亮。
对啊,卫家给了五两银子,他又退回五两,还多了五两赔偿金。回去跟婆娘说卫家不要了,赔了五两,那这五两不就是白得的吗?
“那……那行。”顾大山把钱袋揣进怀里,跳上牛车,“你们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我走了。”
牛车吱呀一声,掉头就走。
院子里安静下来。
卫老头站在门口,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最后重重地叹了口气,转身进了屋。
院子里只剩下顾衍之和卫峥。
柿子树的影子落在两个人之间,风一吹,影子碎了,又聚起来。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卫峥问。
“回去。”顾衍之说,“回我叔叔家。”
“你叔叔把你卖了,你还回去?”
“他没卖成,不是吗?”顾衍之歪了歪头,语气轻松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再说了,大梁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只到十五岁。我十六了,法律上他们已经没有义务管我了。但反过来——他们要是敢赶我走,我就告他们遗弃。你猜,县太爷会怎么判?”
卫峥看着她的眼神变了。
不是之前那种冷漠,而是多了点什么——像是一个猎人第一次注意到一只兔子不是兔子,而是一只披着兔皮的狼。
“你读过书?”他问。
“读过一点。”顾衍之笑。
“在哪里读的?”
“梦里。”
卫峥:“……”
这个回答分明是在敷衍,但他没有追问。
“你叫什么名字?”他忽然问。
“顾小满。”她用的是这个身体的名字。
“不是。”卫峥盯着她的眼睛,“我问的是你的真名。”
一阵风过,柿子树叶沙沙作响。
顾衍之的笑容凝固了一瞬。
这人是察觉了什么,还是随口一猜?
她前世审过那么多案子,见过那么多犯人,从没有一个人能看穿她的伪装。可这个山野猎户,在她面前说了不到十句话,就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有意思。
“卫峥,”她没有回答,反而说,“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说。”
“你明明没有病,为什么要‘冲喜’?”
卫峥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不是紧张,而是警惕。
“跟你没关系。”他说。
“是吗?”顾衍之往前走了一步,仰起头看他的眼睛,“你爹说你重病缠身,命不久矣,可你站在这里,比牛还壮。你花了五两银子买媳妇,可媳妇送到门口,你又说不要了,还倒贴了五两银子。你不觉得,这很不合理?”
“合不合理,跟你没关系。”
“当然有关系。”顾衍之的笑容变得意味深长,“因为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而且——我有大把的时间。”
她转身,朝院子外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卫峥,我们很快会再见的。”
然后她走了。
卫峥站在柿子树下,看着那个又瘦又小的背影越走越远,眉头慢慢拧成了一个疙瘩。
他听见自己父亲从屋里传来的声音:“峥儿,她走了?”
“嗯。”
“你真不要她了?”
卫峥没有回答。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个东西——一张揉皱的纸条。那是他昨天在村口捡到的,不知是谁丢的,上面写着几行字:
卫峥,清水村猎户,二十五岁,力大无穷,不近人情。
冲喜之事有诈,其父无病。
三日后,会有人送一女上门,名顾小满。
此女可留。
纸条上没有落款,没有日期,只有这几行莫名其妙的文字。
卫峥本来不信这些,但那纸条上的字迹和笔法,分明是官场上的人才有的。他一个山野猎户,谁会在背后算计他?
更重要的是——纸条上说的每一件事,都应验了。
他爹确实没病。
三日后,顾大山确实送了顾小满上门。
那这个“可留”,是什么意思?
卫峥攥紧纸条,目光落在空荡荡的院门口。
顾小满。
不,她不是顾小满。
“顾小满”那个名字的主人,他见过——在去年的集市上,远远地看了一眼。那是个眼神呆滞、缩着肩膀、连头都不敢抬的姑娘。
而刚才那个女子,脊背挺得笔直,目光锐利如刀,嘴里一套一套地引用《大梁律》,像是背了成千上万遍。
她们是同一个人吗?
还是说——有人借了顾小满的脸,“活”了过来?
卫峥把纸条塞回袖子里,转身回了屋。
但他的脑海中反复回响着她最后那句话:
“我们很快会再见的。”
他没来由地觉得,她说的是真的。
---
顾衍之说到做到。
她回了叔叔家,婶娘看见她一个人回来,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你、你怎么回来了?”
“卫家不要了。”顾衍之面不改色,“叔叔拿了十两银子回来,您没看见吗?”
婶娘一愣,转头看着刚进门的顾大山。顾大山干咳一声,把钱袋从怀里掏出来,递给婆娘。
婶娘打开一看,十两银子,整整齐齐。
她的脸色立刻变了:“这、这不是五两吗?怎么变十两了?”
“卫家赔的。”顾大山顺着顾衍之的话往下说,“人家嫌这丫头太瘦,不要了,给了五两违约金。”
婶娘的眼睛亮了。
五两银子啊!白得的!
“那这丫头怎么办?”她看了一眼顾衍之,语气里少了之前的咄咄逼人。
“什么怎么办?”顾衍之自己接了话,“我回家住啊,这是我叔叔家,我是他亲侄女,不住这儿住哪儿?”
婶娘张了张嘴,想说“你又不是我亲生的”,但看了看手里的十两银子,把话咽了回去。
算了,反正白得了五两银子,多一张嘴吃饭而已。
她哪里知道,顾衍之等的就是她这个“算了”。
当天晚上,顾衍之回到原主住的那间小破屋,关上门,拿出半截毛笔和一张皱纸,开始写东西。
她写的,是一份诉状。
告的不是别人,正是卫峥。
没错,她要告那个刚退了婚的猎户。
理由?
“消极履行夫妻义务”。
这事说起来荒唐,但顾衍之算得很清楚——既然顾家和卫家是以“冲喜”的名义谈的婚事,那在法律上,这桩婚事虽然手续不全,但双方已经达成了事实上的婚约。卫峥收了她的人(虽然是顾大山送到的),也给了银子,这在民间习俗上,就算“过了门”。
过了门,就是夫妻。
既是夫妻,就应当履行夫妻义务。
卫峥没有履行。
按《大梁律·户律·婚姻门》:“夫妇既成,当各守其道,夫不养妻,妻不事夫,皆谓之悖礼。悖礼者,杖二十,罚银五两。”
她告的就是这条。
婶娘要是知道她写了这份诉状,非得气死不可。
但顾衍之不在乎。
她要的不是那五两银子和二十板子。她要的,是把事情闹大。闹得越大越好,最好闹到整个县城都知道——清水村有个猎户买了媳妇又不要,那个媳妇把他告了。
为什么?
因为她需要“知名度”。
一个无名无姓的农家女,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是。没有人会听她说话,没有人会在意她的诉求,更没有人会帮她查案。
但如果她成了一个“告自己丈夫的疯女人”,所有人都会记住她。
有了名声,哪怕是不好的名声,她就有了一张入场券。她可以走进县衙的大门,让县令认识她。她可以在公堂上展示自己的辩才,让所有人知道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
她需要这些。
因为她的最终目标,不是告一个猎户,而是——
京城。
沈鹤亭。
报仇。
所以,卫峥只是她的第一步棋子。
——
两天后。
县城,清河县衙。
清河县是大梁上千个县城中最普通的一个,不穷不富,不大不小。县衙倒是修得像模像样,青砖灰瓦,两扇朱漆大门,门前两只石狮子,嘴里的石球被摸得油光锃亮。
今日的公堂格外热闹。
县令周明远端坐在公案后,五十来岁,留着一把山羊胡,穿着一身青色官袍,头上的乌纱帽微微歪了一点——他昨晚又喝多了。
原因无他,他曾经是刑部侍郎,三品大员,因为得罪了当朝宰相,被一撸到底,贬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县城做七品芝麻官。
从三品到七品,这落差,换了别人早就跳河了。但周明远没有。他是个古板的人,认死理。既然做了县令,那就好好做县令。
可这两年来,他处理的案子不是东家丢了鸡,就是西家吵了架,无聊得要死。他有时候坐在公堂上打瞌睡,梦见自己在京城审大案要案,醒来一看,面前站着两个争一棵树的农民。
大材小用。
这是他对自己的评价。
今天也一样。
一大早,师爷就来报:“大人,有人击鼓鸣冤。”
“什么人?”
“一个女子,姓顾,说是要告她丈夫。”
周明远叹了口气,又是夫妻吵架。他整理了一下官袍,慢悠悠地走上公堂。
“带原告。”
不多时,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衣裳,头发用一根木簪挽着,素面朝天,瘦得像根竹竿。浑身上下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但——
她的步伐不对。
一般老百姓上公堂,都是低着头、缩着脖子、腿肚子打颤。可这个姑娘,走进来的姿态,像是在走自己家的院子。
脊背挺得笔直,下巴微抬,目光平视前方,不卑不亢。
而且她在门槛前停了下来,没有迈过去。
周明远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大梁律规定,平民上公堂,门槛不得跨,须得迈过一只脚的距离,以示对官府的敬畏。这个规矩大多数人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意,但眼前这个姑娘,分明是知道的,而且严格遵守。
一个乡下丫头,怎么知道这个?
“堂下何人?”周明远压下心中的疑惑,照例问道。
“民女顾小满,清河县清水村人。”顾衍之的声音不大,但吐字清晰,每个字都像是经过精心雕琢的。
“你要告谁?”
“告民女的丈夫,卫峥。”
“所告何事?”
顾衍之从袖中取出诉状,双手呈上。
师爷接过,转呈给周明远。
周明远展开诉状,略略一看,眼睛猛地瞪大了。
他又看了一遍。
然后他抬起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顾衍之。
“你告你丈夫……‘消极履行夫妻义务’?”
“是。”顾衍之面不改色。
“你们什么时候成的亲?”
“三日前。”
“三日前?”周明远的声音拔高了一个调,“成亲三日,你就来告你丈夫没有履行夫妻义务?”
按大梁的风俗,新婚夫妇头几天不圆房也是常有的事,哪有成亲三天就闹到公堂上的?
“回大人,”顾衍之的语气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按大梁律,夫妻既成,当夜便当合卺同牢,共效于飞。三日内无所作为,已属怠惰。况且,卫峥并非因故不能,而是故意不为。他在洞房夜丢给民女一张和离书,要让民女‘拿了银子滚’。大人,这不是消极履行,这是根本拒绝履行。情节之恶劣,远超律法所载之‘消极’范畴。”
周明远放下了诉状。
他不审了。
他盯着顾衍之看了足足五息时间。
“你读过书?”他问。
“读过。”
“在哪里读的?”
“私塾。”
“哪个私塾?”
顾衍之沉默了一息。
她不能说自己是在京城读的书,不能说自己师从前大理寺卿裴仲远,更不能说自己前世是四品提刑官。这些话说出来,她就是一个妖孽,会被烧死的。
“村里的私塾,”她说,“先生姓赵,是个落第秀才。”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原主顾小满确实上过两年私塾,认了几个字,但远没有到能写诉状、引用律法的程度。不过她赌周明远不会去查——一个七品县令,哪有功夫去查一个农家女上没上过私塾?
周明远当然不会去查。
但他是一个前刑部侍郎,他在京城审了几十年案子,一个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个大概。
顾衍之在说谎。
不是全部,但有一部分是假的。
可他没有揭穿。
因为他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事吸引了——这份诉状。
他看了一遍又一遍。
文笔老辣,用词精准,逻辑严密,引用的法条一字不差。这绝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甚至不是普通的读书人能写出来的。这份诉状的风格,让他想起了自己当年在刑部时的一个人。
那个人写案牍也是这样,条理清晰,层层递进,每一个论点都有法条支撑,每一个法条都引用得天衣无缝。
那个人叫顾衍之。
大梁朝唯一的女提刑官。
可惜,死了。
周明远叹了口气,把诉状放下。他没有审这个案子,而是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没预料到的话:
“退堂,明日再审。”
“大人?”顾衍之皱了皱眉。
“本官说了,”周明远站起来,“退堂。”
他转身走进了后堂。
顾衍之站在公堂上,看着周明远的背影消失在一道帘子后面,忽然笑了。
这个县令,有意思。
他没有当场判案,也没有训斥她胡闹,而是选择了“明日再审”。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也觉得这个案子不对劲,他在犹豫,在思考,在给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
更关键的是——他在退堂前看她的最后一眼,那眼神里有一丝她熟悉的东西。
是审视。
是一个老刑官审视一个可疑之人的眼神。
顾衍之转过身,走出县衙大门。
外面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这就是那个告自己丈夫的女人?”
“啧啧啧,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她丈夫是干什么的?怎么得罪她了?”
“听说是个猎户,凶得很!”
顾衍之从人群中穿过去,脊背挺得笔直,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
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第一步,完成了。
明天再审的时候,不管结果如何,整个县城都会知道她的名字。到时候,她想查什么,想做什么,都会比现在容易得多。
而她的第二步——
在回村的路上,她停下了脚步。
路边的草丛里,一只野兔正在啃草。灰色的毛,长长的耳朵,一抖一抖的,浑然不知危险就在身后。
顾衍之蹲下来,静静地看着它。
她知道,明天的公堂上,卫峥会来。
他会辩解,会愤怒,会不屑一顾。但最终,他会被判罚五两银子,挨二十板子。
她会拿到那五两银子,作为她的第一笔启动资金。
然后,她会用这笔钱,开始她在清水村的第一步计划——
种田。
不对,是种田加破案。
因为她心里很清楚,卫峥这个人的秘密,远不止“为什么冲喜”这么简单。那个在背后策划这一切的人,那封神秘的纸条,那些隐藏在平静乡村生活下的暗流——
才是她真正要查的东西。
而她,已经迫不及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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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更新第二章:《公堂对质》
小剧场:
卫峥(冷脸):你告我消极履行夫妻义务?
顾衍之(微笑):是的。
卫峥:我们根本没有夫妻之实。
顾衍之:所以这就是你消极的理由?
卫峥:……
(温馨提示:请勿在家模仿女主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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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婚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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