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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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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龙的消息在三天后来了。
不是电话,不是短信,是一封信。白色的信封,没有署名,没有寄件人地址,只有“沈未央收”三个字,字迹工整得像是打印出来的。信被送到报社的收发室,前台小妹拿给她的时候还多看了两眼,大概以为是哪个读者的来信。
沈未央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页纸。
“沈小姐:
我想好了。我愿意见你的律师。时间地点你定。
但我有一个条件——这件事不能让新加坡方面知道。我在香港说的话,只适用于香港。我回新加坡之后,什么都没有说过。
林文龙”
沈未央把这封信看了三遍。然后她拨了傅承洲的号码。
“他同意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什么时候?”
“他说时间地点我们定。但他有一个条件——不能让新加坡方面知道。”
“这个好办。香港律政司和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没有直接的合作协议,只要我们不主动通报,新加坡那边不会知道。我们可以安排他在香港作证,证词只用于香港的庭审。”
“那他的安全呢?他作证之后,傅承邦的人会不会——”
“我会安排人保护他。从他在香港落地,到离开香港,二十四小时有人跟着。”
沈未央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资料室的灯管还在嗡嗡地响,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她看了一眼时间——晚上七点四十三分。她在资料室里坐了整整一天,连午饭都是陈嘉骏给她带上来的。
她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我愿意见你的律师。”——这句话,她等了三天。这三天里,她每天都在想,林文龙会不会选择沉默。他有一千个理由选择沉默,只有一个理由选择开口——那个理由,不是正义,不是良心,是恐惧。他害怕傅承邦的案子牵扯出更大的东西,害怕自己被国际刑警盯上,害怕失去一切。而沈未央给他的,是一条出路,一条让他用最小的代价脱身的出路。
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正义。她只知道,有时候,正义不是靠良心实现的,是靠恐惧。怕坐牢,怕丢脸,怕失去一切——这些恐惧,有时候比任何道德说教都管用。
她把信折好,放进包里,关了灯,走出资料室。走廊里的灯也灭了大半,只有尽头那盏还亮着,昏黄昏黄的,像个打瞌睡的老人。她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响,一下一下,像心跳。
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她看见了陈嘉骏。他站在电梯门旁边,手里拿着两杯奶茶,看见她出来,把其中一杯递给她。
“猜你今天又在资料室耗一天,给你带了杯鸳鸯。”
沈未央接过奶茶,吸了一口。甜的,温热的,带着茶和咖啡的混合香气。
“你怎么知道我没走?”
“你的灯还亮着。”陈嘉骏按下电梯按钮,“沈未央,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七点五十。”
“你已经在资料室待了十一个小时了。”
“我中间出去过。”
“去上厕所不算。”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进去。电梯里的灯比走廊亮得多,照得两个人的脸都有些苍白。沈未央从电梯的镜面里看见自己——头发随便扎着,黑眼圈很重,嘴唇有些干,看起来像一个熬了很多夜的人。
“嘉骏。”
“嗯?”
“你觉得我做的这些事,值得吗?”
陈嘉骏从镜面里看着她。“你指的是什么?”
“查傅家的事。查我父亲的事。花这么多时间,这么多精力,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值得吗?”
电梯到了底层,门开了。陈嘉骏没有走出去,他按住开门键,转过身看着她。“沈未央,你听我说。我不知道什么值得不值得。我只知道,你父亲死了十一年,你是唯一一个还在替他查真相的人。如果连你都不查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会记得他了。”
“你做的这些事,不是为了赢,不是为了钱,是为了让你父亲的名字不被忘记。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值得的事了。”
沈未央看着他。走廊里的灯光落在陈嘉骏脸上,他的表情很认真,认真到不像平时那个嘻嘻哈哈的陈嘉骏。
“谢谢你,嘉骏。”
“不用谢。请我吃菠萝包就行。”
沈未央笑了。“行。等我忙完这阵子,请你吃十个。”
“我不要十个,一个就行。刚出炉的,趁热吃。”
电梯门关上了,他们并肩走出大楼。旺角的夜市还是老样子,霓虹灯五光十色的,人潮汹涌,小贩的吆喝声和行人的说笑声混在一起,嘈杂而热闹。沈未央走在人群里,手里握着那杯温热的鸳鸯,忽然觉得,这个城市还是有温度的。
不是为了别的,是因为有人愿意在你熬夜的时候给你带一杯鸳鸯,有人愿意在你加班的时候陪你等电梯,有人愿意在你不知道自己值不值得的时候告诉你——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
林文龙的证词,在一周后被正式记录在案。
地点在周文翰的律师楼,时间约在上午十点。林文龙比约定时间早了十五分钟到,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不像一个被逼到墙角的基金经理,更像一个来谈生意的商人。他的表情很平静,但沈未央注意到,他的手指一直在轻轻敲着扶手,那个节奏,和那天在咖啡厅里一模一样。
方志宏也从律政司赶来了,带着一个助手。他和林文龙握了握手,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进入了正题。
“林先生,请你向法庭陈述,你和被告傅承邦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客户。”
“从什么时候开始?”
“1998年。”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那个人在香港做金融,知道我在新加坡做资产管理,就介绍我们认识了。”
“傅承邦找你做什么?”
“他有一笔钱,想放在新加坡。”
“多少钱?”
“刚开始的时候是几百万。后来慢慢多了,到2005年左右,总额已经超过了一个亿。”
“这些钱的来源,你知道吗?”
林文龙沉默了几秒。“我知道一部分。他告诉我是从家族企业里分出来的钱,合法的。但我后来查到,这些钱是从香港的几家公司转出来的,那些公司的背后是他自己。我当时起过疑心,但没有深究。因为他是我的客户,我不想失去这笔生意。”
方志宏点了点头。“林先生,你知道这些钱的最终去向吗?”
“一部分投进了他名下的基金,一部分通过我的公司买了房产和股票,还有一部分——”
“还有什么?”
“还有一部分,转回了香港。”
“转给了谁?”
“转给了傅承邦指定的几个账户。那些账户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但我有记录,每一笔转账都有存档。”
方志宏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递给林文龙。“这是检方证据第137号,一份从新加坡寄来的Oceanus Capital的客户资金流水。上面显示,从1998年到2007年,傅承邦通过你的公司转移的资金总额为四亿七千万港币。这份记录,是你提供的吗?”
林文龙看了一眼那份文件。“是。”
“你为什么愿意提供这份记录?”
林文龙又沉默了。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长到沈未央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会议室里很安静,空调的嗡嗡声变得格外清晰。
“因为我不想替别人坐牢。”他的声音很低,“我知道这笔钱的来路有问题。我知道傅承邦在做不合法的事。我装作不知道,因为我贪心。我收了那些钱,帮他洗了那些钱,我以为永远不会有人查到我。但现在有人在查了。如果我再装下去,下一个坐牢的就是我。”
方志宏看着他。“林先生,你愿意在法庭上作证吗?”
“愿意。”
“即使这会影响你的事业、你的声誉、你的一切?”
林文龙苦笑了一下。“方律师,我的事业已经完了。从我答应见你们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我回不到从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少坐几年牢。”
方志宏合上文件,站起来。“谢谢你,林先生。你的证词,会对本案有重大帮助。”
林文龙也站了起来。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沈未央。他的眼神很复杂——有遗憾,有释然,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沈小姐,你父亲的事,我听说了。他是一个好人。我做这些事,不是为了他。是为了我自己。”他顿了顿,“但我希望,他的在天之灵能看到今天。有人在还他清白。虽然晚了十一年,但总比永远不来好。”
他走了出去。
会议室里只剩下沈未央和傅承洲。周文翰送方志宏出去了,林生在门口打电话安排林文龙的安全事宜。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他们两个。沈未央坐在椅子上,看着桌上那些散落的文件。那四亿七千万,从傅氏集团的各个子公司流出,经过无数中间账户,最终流入林文龙的公司,再被洗白成合法的投资。这条链上的每一个人——傅永年、傅承邦、林文龙,还有那些她不知道名字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忽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的。
“傅承洲。”
“嗯。”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干净的傅家的人?”
傅承洲看着她。他的眼睛里有很多东西——答案,他知道的。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他没有说,因为那个答案太残忍了。
“有。”
“谁?”
“我。”
沈未央看着他。他坐在会议桌的另一头,穿着一件深色的西装,白衬衫,没有打领带,领口微敞。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柔和。
“你确定你是干净的?”
“我不确定。但我在努力变成干净的。为了你,为了你父亲,为了每一个被傅家伤害过的人。”
沈未央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手很瘦,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短,是那种常年敲键盘的手。这双手,写过很多文章,查过很多资料,翻过很多旧报纸。这双手,没有杀过人,没有害过人,没有做过任何亏心的事。
“傅承洲。”
“嗯。”
“如果我父亲还活着,他会喜欢你吗?”
傅承洲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阳光移了一点,从他的脸上移到了他的肩膀上。
“不会。”
“为什么?”
“因为我会让他想起傅家。想起那些他不想记起的事。我是傅家的人,我姓傅,我的身上流着傅家的血。不管我怎么努力,我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沈未央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她以前没有见过的东西——不是脆弱,不是恐惧,是一种更深沉的、藏了很久的、终于愿意露出来的悲伤。
“傅承洲,你错了。”
“哪错了?”
“我父亲看人,不看姓什么。他看你,是因为你是你。不是因为你是傅家的人。”她顿了顿,“他说你是傅家唯一的好人。这句话,他不是随便说的。”
傅承洲的眼眶红了。他很快转过头去,看向窗外,让她看不见他的眼睛。中环的阳光很好,把对面写字楼的玻璃幕墙照得明晃晃的,像一面巨大的镜子。他在那面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倒影——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坐在会议室里,面前是一个他等了十一年的女人。
他不敢看她。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看他的那种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