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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交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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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昌之后,检方传唤了下一位证人——程国栋的遗孀,程太太。
程太太五十多岁,头发已经白了大半,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脸色苍白。她走进法庭的时候,脚步很慢,像是每一步都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她在证人席上坐下,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手指不停地绞着。
方志宏的声音比刚才柔和了许多。“程太太,请你向法庭陈述,你丈夫程国栋在2003年去世之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程太太的声音很小,法庭工作人员给她递了一个麦克风。她对着麦克风,嘴唇在发抖。
“他说,他做了一件很危险的事。他说,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事,不是意外,是有人要害他。”
“他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他说,他查到了傅氏集团的账有问题。他写了一封报告,把问题都写下来了。他说那封报告如果交出去,会得罪很多人。”
“那封报告现在在哪里?”
“在他死之后,不见了。我找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都没有找到。”程太太的声音终于带上了哭腔,“我知道那不是意外。我老公开车开了二十年,从来不会在雨天开那么快。那天晚上他出门之前,还跟我说,回来给我带宵夜。他最爱吃庙街的肠粉,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一份。那天晚上他没有回来。肠粉也没有。”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抹眼泪。
夏伯钧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程太太,我理解你的痛苦。但你丈夫说的‘危险的事’,‘会得罪很多人’,这些话非常模糊。他没有明确说是傅氏集团,没有明确说是我的当事人,对吗?”
程太太愣了一下。“他说的是傅氏——”
“他说的是傅氏?原话是什么?‘傅氏集团的账有问题’,还是‘傅承邦的账有问题’?”
程太太张了张嘴。“他说的就是傅氏——”
“程太太,请回答我的问题。他的原话,是‘傅氏’,还是‘傅承邦’?”
沉默了很久。
“傅氏。”程太太的声音几乎是气音。
夏伯钧点了点头。“所以,不是‘傅承邦’。感谢您的回答,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程太太被带下去的时候,看了沈未央一眼。沈未央认得那种眼神——是那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自己已经无能为力的眼神。她微微点头,程太太抹着眼泪走了出去。
下午,检方传唤了第三位证人——傅承洲。
当傅承洲从旁听席站起来,走向证人席的时候,整个法庭的空气都变了。旁听席上所有人都在看他——记者们在飞快地记笔记,旁听者在交头接耳,就连三位法官都不约而同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傅承洲走到证人席上坐下,面对法庭。他的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像一潭死水。
方志宏走到他面前。“傅先生,请你向法庭陈述,你和被告傅承邦是什么关系?”
“同父异母的兄弟。”
“你在傅氏集团担任什么职务?”
“案发时,我在傅氏集团下属的观塘船厂实习。现任傅氏集团董事局主席,目前停职配合调查。”
“1997年6月,你是否知道观塘船厂账户有异常资金流动?”
“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船厂工程师沈国良告诉我的。”傅承洲的声音很稳,“他发现了账目有问题,把账本交给了我,让我去查。”
方志宏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这是检方证据第47号,傅氏集团1997年内部审计报告。报告显示,观塘船厂账户在1997年4月至6月期间,分七笔转出三千二百万港币,资金最终流向澳门赌场。傅先生,你当时查到了这些吗?”
“查到了。”
“你查到资金的最终去向了吗?”
“查到了。资金转入了被告傅承邦在澳门赌场的贵宾账户。”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法槌敲了一下。
夏伯钧站起来。“反对!证人不是财务专家,他无权判断资金的最终去向。”
法官陈慕华看了看方志宏。“检方,你能否证明证人有资格就财务问题作证?”
方志宏不慌不忙。“法官,证人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在伦敦一家投资银行工作两年,2002年回到香港加入傅氏集团,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他有充分的资格就财务问题作证。”
夏伯钧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
法官点了点头。“反对无效。证人可以继续作证。”
方志宏继续问:“傅先生,你查到了资金去向之后,做了什么?”
“我准备报警。”
“你报警了吗?”
“没有。”
“为什么?”
“因为在我报警之前,船厂爆炸了。沈国良死了。”
法庭里的空气凝固了几秒钟。
“傅先生,你知道沈国良是怎么死的吗?”
“知道。”傅承洲的目光越过法庭,落在旁听席的某个方向。沈未央坐在那里,双手紧紧攥着膝盖上的包,指节泛白。“他是被掐死的。然后被放在爆炸现场,伪装成意外死亡。”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父亲傅永年在死之前,亲口告诉我的。”
夏伯钧站起来。“反对! hearsay!传闻证据不能采纳!”
方志宏立刻回应。“法官,这是 dying declaration——临终陈述。根据香港证据条例,临终陈述属于传闻证据的例外,可以采纳。”
法官陈慕华和另外两位法官低声商议了几句,然后宣布:“法庭采纳此部分证词。证人可以继续。”
方志宏看了一眼傅承洲。“傅先生,你父亲有没有告诉你,是谁杀了沈国良?”
“有。”
“是谁?”
傅承洲的目光落在被告席上。傅承邦坐在那里,双手放在桌上,面无表情,可他的手指在桌下微微蜷缩了一下。
“我父亲说,是傅承邦。”
法庭里炸开了锅。法槌连敲了三下,旁听席才安静下来。夏伯钧站起来,脸色铁青。“法官,我请求暂时休庭。”
法官看了看表。“休庭十五分钟。”
傅承洲从证人席上走下来的时候,经过旁听席,看了沈未央一眼。他们的目光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不到一秒,可那一眼里有太多的东西——不是邀功,不是炫耀,是告诉她:我在替你父亲说话。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沈未央微微点头,眼眶是红的,但没有哭。
休庭结束后,夏伯钧开始交叉询问。他的语气不像问罗永昌时那样温和了,带着一种明显的攻击性。
“傅先生,你说你父亲告诉你,是傅承邦杀了沈国良。你父亲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件事的?”
“他去世的那天晚上。”
“他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告诉你?”
“因为他知道自己快死了。他想在死之前,把真相说出来。”
“你父亲也参与了挪用公款,对吗?”
“对。”
“他也在澳门赌场输了钱,对吗?”
“对。”
“他是杀人犯,是挪用公款的罪犯,是一个将死之人。这样一个人的临终遗言,你觉得可信吗?”
傅承洲看着夏伯钧。“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其他证据佐证。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罗永昌的证词,以及——”
“以及什么?”
傅承洲的目光转向法官。“检方有一份尚未提交的证据,我请求在庭上出示。”
方志宏站起来。“法官,检方确实有一份新证据,刚刚完成技术鉴定。我们请求当庭提交。”
法官和两位法官商议后,点了点头。“可以。”
方志宏从文件包里拿出一个证物袋,里面是一盒录像带。“这是检方证据第112号——1997年6月30日,观塘码头附近一家商店的闭路电视录像。该录像经过警方技术部门鉴定,确认为原始录像,未曾修改。”
他看向法庭工作人员。“请播放。”
法庭的大屏幕上出现了画面。黑白的,模糊的,但能看清街道和车辆。时间码在画面底部跳动——1997年6月30日,19:43:12。
七点四十三分十二秒。一辆黑色的轿车从画面右下角驶入,停在船厂门口对面。七点四十五分零三秒,一个穿深色衣服的男人从车上下来,走向船厂大门。
画面被放大了。那个男人的脸,逐渐清晰。
傅承邦。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嗡嗡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屏幕和被告席之间来回移动。
方志宏的声音在安静中响起。“法官,这份录像清楚地显示,被告傅承邦在1997年6月30日晚上七点四十五分进入观塘船厂。这与辩方此前提交的停车记录存在明显矛盾。检方申请对辩方提交的停车记录进行独立技术鉴定。”
夏伯钧的脸色变了。不是那种细微的变化,是所有人都能看出来的、明显的、无法掩饰的变化。
傅承邦坐在被告席上,依然面无表情。可他的手,在桌下紧紧握成了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