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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番外3 反思 阿奴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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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走了之后,又过了五六七八年。太阳照常升,河水继续流,什么都没变,只是锦夜行的脾气似乎变好了一点。
也不是多好,还是司天监的那个锦大人,傲慢,手狠,嘴毒,谁都敢骂。打人的时候谁都不敢拦,不乐意了连病都不装了,直接就不来了。但就是稍微的好了一点,有时候骂着骂着就停了,连护国寺的和尚们,都觉得这妖孽怕不是吃错了药。
但只有成天被他指着鼻子骂秃驴的方丈老和尚,会双手合十的念一句阿弥陀佛,再劝一声“锦大人,该放下了。”
这秃驴说什么见鬼的话呢?锦夜行眼皮一翻,嗤笑一声。
手腕上的小骨头刚刚跳了一下。
他等了一会,眼皮垂下来。
好没意思。
吵架没意思,骂人没意思,不如回家去,家里——家里也挺没意思的。前段时间有人给他送了一只善口技的鹩哥,会唱小曲,会说吉祥话。也不知道怎么教的,还会叫先生。
锦先生听它喊了几次,一抬手差点被把这杂毛畜生直接捏死。但看到那黑亮亮的毛,锦先生垂了会眼,就只是把鸟放了,把笼子随手一丢,之后大概就是被府里的下人收拾了。
他让他的小孩叫他先生。
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叫。
锦先生擦着眼镜,镜片有些旧了。
……这人间,好没意思啊。
他照看着也没变好,他不看着也照样转。明家的双生子夭折了。木曜清当妈了,秃驴们更是天天卖力的骗人信神明、捐信仰、存来生。
啧,还存来生,没了就是没了。
就是没了……
神明大人,请努努力,快点完蛋吧。锦夜行真情实感的祈祷着,他现在每天准时准点给神奉上两炷香,一心一意的求神明早日解体。这人世自有它的规律,不需要他们这些不像人的玩意儿在那指手画脚。
他被天雷劈了两次,劈的都惊动了陛下,但锦夜行依旧好好的,活蹦乱跳的。
今天阳光不错,他就弃了工作去茶馆喝茶。他坐在楼上,看楼下人来人往。有个卖饰物的小贩叫买的声音似乎特别大,引的他都多看了几眼。
热水入嗓却喝的没滋没味。糖糕更是一口都没动。摊子上的红被人买走了。锦夜行靠在椅子上,什么都没想,只是无意识的在等着什么。
至于等的是什么,他自己其实也不知道。
你说……他图什么呢。
在明知结局的情况下却还是养了一个硬是把他一块心都带走的小孩,图什么呢。
这个问题锦夜行自己也问过自己。
但他一直都找不到答案。
他只是想起在某一个深夜,那时阿奴缩在他怀里睡着了,短发翘着,项圈贴着脖子,呼吸均匀。他睁着眼,看着黑暗里阿奴模糊的轮廓,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截还没有被烧成骨头的、温热的脖颈。他大概也问过自己……
你图什么。
他死不了。不是很长寿,不是比常人活得久,是死不了。几百年了,朝代更迭,九曜家族换了一茬又一茬,护国寺的秃驴们叨叨了无数遍神明将死,但他还活着。镜片后的眼睛见过太多人。他们出生,长大,老去,死亡。像看一茬一茬的庄稼。他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习惯看人出生,习惯把人送走,习惯索然无味地放下,习惯不去记得任何一张脸。他之前养过的宠物。送走的时候,都是从容又轻松。收拾几件东西,吩咐下人处理,然后继续看书,继续抽烟,继续去黑市闲逛。那些宠物带走的,最多是他几个月的注意力。带不走的,是他的情绪,他的睡眠,他深夜睁着眼时心里想的那张脸。
但阿奴不一样。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阿奴不一样。不是阿奴更漂亮。毕竟美人多了去了。
也不是阿奴更乖,黑市里多的是被洗得干干净净,乖得惹人疼的孩子。
他看中的是阿奴的干净。那种天生就该是这样的干净。那种把全部摊开来供他随意的看,肆意的尝的坦荡。那种明明是脸皮薄身体娇,偏生又大大方方的任他玩任他看的不矫情。他在黑市鸟笼里和这孩子对上的那一眼,被勾的心头一动。那一动,就是几百年沉寂的心,都被硬生生震开了一道缝。
然后他养了。养着养着,裂缝越来越大。阿奴学规矩快,学情事也快,身体敏锐又诚实,对他依赖又信赖。
他教什么,阿奴都敢学。
他说什么,阿奴都会信。
他伸手,阿奴就把脸贴过来。他收回手,阿奴眼中就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他把阿奴按在榻上欺负,阿奴哭了好几次,却始终抱着他不放,一遍遍地说“我是先生的”。他收到阿奴从培育中心寄来的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先生,我想回家。”他在信纸背面写:“书房那棵桃树,今年花开得不好。先生等你回去,一起看明年的。”
写那行字的时候,他大概就知道自己套进去了。
桃树开花,每年一次。今年开得不好,明年可能开得好,后年可能开得更好。但阿奴的花期,只有五到八年。他等阿奴回去,一起看明年的桃花。明年之后呢?还有后年。后年之后呢?桃花还会再开,年年都开,开得很好。但……没有人回来看了。他在信纸上写下“一起看明年的”那一刻,就已经把自己未来的某个春天,和阿奴绑定了。不是不知道阿奴的时间有限,是他明知有限,还是把那个春天许出去了。许给一个花期有限的孩子了。
仪典上,他亲手剪掉阿奴的头发,亲手喂他喝神水,亲手改造他的身体,亲手扣上项圈,亲手签下契约。每一步,都是在确认阿奴的归属,也每一步,都是在缩短阿奴的时间。神水喝下去,身体的循环系统停掉了,花期的倒计时就开始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瓶水意味着什么。但他还是喂了。亲手喂的。他的阿奴还乖乖地、小口小口地喝下去,一点都没犹豫。他看着阿奴喝,看着那带着花香的液体滑下去。他知道,从这一刻起,阿奴的时间,被他亲手按下了倒计时的开关。
他图什么?
他图阿奴在喝下神水之后,仰起脸看他时,眼里没有恐惧。
他图阿奴在被他剪短头发之后,伸手摸了摸,只是有点不习惯,然后他说短发很好看,他的阿奴就信了。
他图阿奴在带上项圈后,听到“咔哒”一声,没有低头去找钥匙,只是摸了摸,然后说喜欢的。
他图阿奴在写下“阿奴”两个字时,手是抖的,但字是工工整整、笔直坚定的。
他图阿奴在被他抱起来、裹进大氅、打横抱着走下舞台时,缩在他怀里,小声叫他“先生”。
……
他还想再听一次。
一次就好。
他图的是这些瞬间。这些瞬间里,阿奴把自己完全交给他。不是被迫的,是甘愿的。不是忍受,是得偿所愿。不是因为先生你对我好所以我留下,而是先生你拥有我,这件事本身就让我欢喜。
锦夜行图的是被一个人,用全部的自己,来需要。
图自己被阿奴需要的方式。不是需要他做什么,是需要他在。
图自己被阿奴欢喜的方式。不是欢喜他给了什么,是欢喜“先生就是先生”。
图自己终于不再是工具,不再是妖怪,不再是被所有人使用却没有人真正需要的锦夜行。
图自己成了阿奴的先生。
代价是什么?代价是阿奴只有不到八年的花期。代价是这之后,他要亲手把阿奴烧成骨头。代价是以后的每一个春天,桃花开的时候,他可能会想起某一年,他在信纸背面写“先生等你回去,一起看明年的”。代价是他死不了,所以他要带着他的小骨头,活很久很久。久到阿奴的体温彻底散尽,久到小骨头化成灰,久到他自己也记不清阿奴的脸——但手腕记得,手指记得,脉搏记得。代价是他用漫长的时间,去难过。不是撕心裂肺的难过,是那种很轻的、很淡的、但永远不会消失的难过。像腕上的小骨头,贴着脉搏,每一次心跳都轻轻晃一下。
他图什么?他图的是……几百年了,他终于有一次,不是被人使用,是被人需要。不是被人敬畏,是被人欢喜。
“先生,阿奴很欢喜。”
这句话,是他几百年人生里,收到的唯一一件,不是因为他能做什么、只是因为他是他,而被赠予的礼物。
他把自己套进去了。明明知道自己死不了,明明知道套进去之后,是漫长到没有尽头的人生。但他还是套进去了。
因为在阿奴叫“先生”的那一刻,在阿奴说“喜欢的”那一刻,在阿奴签下“阿奴”的那一刻,在阿奴说“先生,阿奴很欢喜”的那一刻……他就只是被他的漂亮小孩,用全部的自己,需要的先生。
他好不容易做了一回人,代价是阿奴走后,他做不回妖怪了。只能戴着骨头,做阿奴的先生。做很久很久。做到骨头也被磨成粉末,做到脉搏也忘记怎么跳。但那是以后的事。在那之前,他是先生。阿奴的先生。阿奴用花期,换了他给的新生。他用漫长到没有尽头的余生,换了阿奴给他的“先生”。
谁更划算?大概没有人计较过。阿奴在的时候,不计较。阿奴不在了,他戴着骨头,大概也不计较。只是桃花再开的时候,他会想起来,某一年,他等一个孩子回去,一起看桃花。那孩子回来了。被他抱回来的。那年的桃花,开得好不好?大概开得很好。大概他根本没看桃花。他看的是怀里阿奴仰起脸时,清凌凌的眼。
桃花年年开。他年年记得。那个人值得他用漫长到没有尽头的余生,去应那一声声只有他听得见的、小骨头里藏着的——
先生。先生。先生。
他应了。用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