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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情敌   婚后第 ...

  •   婚后第五个月,林屿第一次见识到了沈砚洲的醋意。

      起因很简单。林屿大学时期的一个朋友来这座城市出差,约他吃饭。那个朋友叫陆辞,是个Beta,长得斯斯文文的,戴一副金丝眼镜,说话温声细语,是那种让人觉得很舒服的类型。两人在大学时期关系不错,毕业后各自去了不同的城市,偶尔在微信上聊几句,已经大半年没见了。

      林屿跟沈砚洲说了这件事,沈砚洲当时正在看文件,头都没抬:“几点?我让司机送你。”

      “不用,我打车就行。”林屿说,“大概吃个晚饭,八九点回来。”

      沈砚洲“嗯”了一声,翻过一页文件,看起来毫不在意。

      林屿换好衣服出门的时候,沈砚洲从书房走出来,站在走廊尽头看了他一眼。林屿那天穿了件浅蓝色的卫衣,牛仔裤,帆布鞋,看起来像个大学生,清爽又好看。

      沈砚洲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两秒,然后说:“外面冷。”

      “不冷,今天二十度呢。”

      “降温了。”沈砚洲转身回了卧室,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件外套,是林屿平时常穿的那件卡其色风衣。他走到林屿面前,把外套递过去,表情淡淡的:“穿上。”

      林屿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接过来穿上了。他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沈砚洲还站在原地,目送他离开,表情看不出什么异常。

      晚上七点半,林屿和陆辞在一家川菜馆吃饭。两人聊得很开心,从大学时光聊到各自的工作,从工作聊到感情生活。陆辞听说林屿结婚了,惊讶得筷子都掉了:“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通知我?”

      “就……家里安排的相亲,比较仓促。”林屿笑了笑,没好意思说自己跟沈砚洲之间那些弯弯绕绕。

      “他对你好吗?”陆辞问得很认真。

      林屿想起早上的桂花糕,想起床头柜上永远温热的牛奶,想起那个标记自己时先哭了的Alpha,弯了弯嘴角:“挺好的。”

      陆辞看着他的表情,笑了:“看你这样子,不是‘挺好的’,是‘非常好’吧。”

      林屿的脸微微红了,低头喝了一口水,没有否认。

      两人吃完饭,在餐厅门口告别。陆辞伸手拍了拍林屿的肩膀:“好好过,有空来我那边玩。”林屿笑着点头,正要转身离开,余光忽然瞥见街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车。

      那辆车他很熟悉。是沈砚洲的车。

      车窗缓缓降下来,露出沈砚洲那张冷淡的脸。他没有看林屿,目光落在陆辞搭在林屿肩膀上的那只手上,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但林屿注意到,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节泛白,手背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

      陆辞也注意到了那辆车和车里的人,缩回手,低声问林屿:“那是……?”

      “我老公。”林屿说。

      陆辞看了看沈砚洲的表情,又看了看林屿,忽然笑了:“你老公看起来不太高兴。我先走了,你保重。”说完冲林屿挥挥手,转身快步走了,溜得比兔子还快。

      林屿深吸一口气,穿过马路走到车边,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车厢里的雪松气息浓得像固体,压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沈砚洲目视前方,不说话,也不看他,下颌线绷得紧紧的,整个人像一座随时会爆发的火山。

      林屿系好安全带,轻声说:“你不是在家看文件吗?”

      沈砚洲没回答。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还是没回答。

      林屿侧过头看他,发现他的耳朵红得发紫,但不是害羞的那种红,而是另一种红——林屿说不上来,但他直觉那跟情绪有关。他想了想,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你……不会是吃醋了吧?”

      沈砚洲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收紧了一下,终于开口了,声音又低又哑:“他碰你了。”

      “谁?”

      “那个人。戴眼镜的。”沈砚洲说这几个字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可怕,但林屿听出了底下翻涌的暗流。

      “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林屿说,“那是朋友之间的正常接触。”

      沈砚洲终于转过头来看他。车里的光线很暗,只有仪表盘的微光映在他脸上,衬得他的眼神又深又沉。他看着林屿,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话,声音轻得像是在跟自己确认:

      “我不喜欢别人碰你。”

      林屿看着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复杂的感觉。他见过沈砚洲温柔的样子,害羞的样子,笨拙的样子,深情的样子,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沈砚洲吃醋的样子。那种感觉很奇怪——一个平时把所有情绪都控制得滴水不漏的人,因为你被碰了一下肩膀就失去了所有的从容,像是辛苦修建的堤坝忽然裂了一道缝,里面所有的汹涌都从那道缝里挤了出来。

      林屿没有生气,甚至觉得有点好笑。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的心疼。

      他伸出手,覆在沈砚洲握着方向盘的那只手上,拇指轻轻摩挲着他的指节,一下一下的,像是在安抚一只炸了毛的大型犬。

      “沈砚洲,”他轻声说,“我喜欢的人是你。只有你。”

      沈砚洲的手指慢慢松开了。他低下头看着林屿覆在他手背上的那只手,沉默了很久,最后“嗯”了一声,声音闷闷的,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委屈。

      车子发动了。开出去两个路口之后,沈砚洲忽然又说了一句:“他碰了你的左肩。”

      林屿转头看他。

      “左肩是你信息素腺体的那一侧,”沈砚洲面无表情地开着车,语气平稳得像在念一份商业报告,“虽然你是Omega,腺体在颈侧,但左肩距离腺体太近了。根据ABO社交礼仪规范,非亲属关系的Beta和Alpha应避免触碰Omega的左侧身体区域。”

      林屿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他想起沈砚洲出门前非要让他穿上的那件卡其色风衣。那件风衣很厚,把整个左侧身体都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原来那不是怕他冷。那是提前布的防。

      林屿靠在座椅上,看着车窗外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嘴角弯了一个怎么都压不下去的弧度。他想,他嫁的这个Alpha,真的是一个宝藏。温柔的时候像春天的雪松,深情的时候像深海里的暗流,吃醋的时候——像一只护食的大狗,明明凶得要命,尾巴却摇得比谁都厉害。

      他忽然很想亲他。但在车上不太安全,所以他忍住了。

      回到家以后就没忍住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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