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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沈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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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渡的第二次开庭,是在农历新年后。
二月的天气还很冷,法院门口的石狮子身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霜。顾衍到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法院门口已经围了几个人——不是记者,不是家属,而是几个素不相识的普通市民。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沈渡的案子,自发地来到了法院门口,举着写有“真相无罪”的纸牌,在寒风中静静地站着。
顾衍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拉住了他的衣袖。
“你是那个警察吧?”老太太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那个孩子,他是好人。他只是用错了方法。你跟法官说说,轻点判。”
顾衍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走进了法院。
庭审在上午九点开始。沈渡被带上被告席的时候,顾衍注意到他比上次又胖了一些,脸色也红润了不少,看起来像是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虽然那种“正常”是在看守所里。
检察官宣读了补充起诉书。根据补充侦查的结果,检方对沈渡的罪名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保留了纵火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量刑建议也从原来的无期徒刑调整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沈渡的辩护律师进行了辩护,核心论点是:沈渡的纵火行为虽然违法,但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起警方对旧案的重视,而非单纯的危害公共安全。考虑到其自首情节、重大立功表现、以及其个人经历的特殊性,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人没有反对。事实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的态度一直很平和,甚至在某些时刻流露出一种微妙的同情。这不是因为沈渡的案子不重要,而是因为——在查明了所有真相之后,几乎所有人都达成了一个共识:沈渡不是一个罪犯,他是一个被逼到绝境的、用错误的方式寻求正义的受害者。
法官宣布休庭一个小时后,当庭宣判。
“被告人沈渡,犯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此前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
顾衍在心里算了一下。沈渡是去年八月被羁押的,到今天是六个月。折抵之后,他大概还需要服刑八年半。
八年半。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一个人读完大学,足够一个孩子从小学读到高中,足够一座城市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对于一个已经在黑暗中独自行走了十年的人来说,八年半不算什么。
沈渡听到判决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站在那里,双手自然下垂,目光平静地看着法官,像是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也像是无论什么结果对他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
法警走过来,要带他离开。
经过旁听席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向了顾衍。
这一次他没有笑,也没有说话。他只是看着顾衍,看了大概三秒钟,然后转过头,跟着法警走了。
顾衍坐在旁听席上,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侧门后面。
旁听席上的人陆续站起来,离开了。只有顾衍还坐着,一动不动。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肩膀上,像是一只温暖的手。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沈渡被羁押之前,他们在翠屏山别墅的花园里,站在游泳池旁边,对着山下城市的万家灯火。沈渡说他想知道能不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想知道能不能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不用先想一遍今天要去做什么,想知道能不能和顾衍一起吃一顿饭——不是路边摊,不是快餐店,是那种需要提前预约的、有桌布有蜡烛有服务生倒酒的餐厅。
他说“从来没有”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顾衍当时觉得鼻子酸。现在想起来,鼻子还是酸的。
他站起来,走出了法庭。
走廊里很安静,他的脚步声在空旷的空间里回荡。他走到法院门口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阳光照在台阶上,暖洋洋的。那几个举着牌子的市民已经散了,地上留下几张被风吹落的纸牌,上面写着“真相无罪”四个字,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顾衍站在台阶上,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日历,翻到了八年后。
二〇三二年八月。
他在那一天新建了一个日程,写下了两个字。
“火锅。”
然后他把手机收起来,走下台阶,走进了早春的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