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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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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错
我的母亲是位钢琴教师,年幼时我喜欢趴在她的腿上看她弹琴的样子,恬静,温柔,受母亲影响我四岁习琴,苦练指法。十岁以后,母亲调至北京音乐学院任教,我跟随父亲生活满世界乱跑。父亲站在舞台上的样子令我终身难忘,很崇拜他,我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超越他。
也许是习惯了维也纳的生活,当我渐渐容入进这座古城时却传来母亲病倒的消息。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母亲脆弱不堪的样子,苍白,透明,皮肤冰凉,肺病将她折磨的不成人形。饱尝病魔痛楚的母亲任性且固执的选择留下,我从不知道她是这么热爱自己的工作,我甚至搞不懂她为什么不肯跟我回家。
那一次她病的很严重,我休学一年留在京城照顾她,母亲慢慢有所好转。这期间父亲仍然穿梭于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这点我不能理解,有什么比的上自己的妻子健康更为重要的?这也导致了我和父亲之间的不和,母亲的事是我心中一块伤疤,我不想承认自己的父亲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可事实正是如此。他从来没有探望过她关心过她,他对待母亲的方式是不闻不问。
我在北京待了三星期,还好母亲只是过度劳累引发急性再生不良性贫血,肺部并无大碍。母亲很喜欢北京,我极力劝说她都不愿意同我回去。
我在医院门口的花店里买了一束玫瑰,母亲最喜欢的花是玫瑰,自从她住院后病房里就摆满了新鲜的玫瑰花,我笑着问母亲是否是爱慕她的追求者送的,她笑而不答心思飞向老远。
我一直好奇为什么母亲病房里的玫瑰从不枯萎,无论什么时候去那些花儿都总是新鲜可人,娇艳欲滴,连露珠儿都未拂去。
手拿玫瑰站在住院楼电梯前,电梯缓慢而下,我走进去,电梯门刚关便有一人急急冲来,我赶忙按开门键让他进来。
“谢谢。”
说话的是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男人,和我一样他也手捧红色玫瑰,他进电梯后见我手上也拿着玫瑰先是一愣,然后朝我表示谢意。
“不客气。”
电梯内男人不客气的打量我,让我有种错觉,自己是否认识他。我看了看他有种莫名熟悉感,不过仅止于此,我确定他只是个陌生人。可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是那位神秘的送花人。
我和他同时手捧红玫瑰站在母亲病房里,母亲表情复杂没有开口说话。
温文而雅的中年男子看着我尴尬的放下花束转身离开,临走时他把病房内前一天留下的花带走了。
“他是谁?”我坐在母亲床边问道。
“他是我很久以前教过的一个学生。”母亲回答的有丝不自然,她觉得在自己儿子面前谈论此事非常不合情理。
“他是你的追求者?”我握住母亲的手给予安慰,“这很正常,你们已经离婚了,你有权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的父亲和母亲在我出国留学后就离婚了。
“傻孩子,我都一把年纪了。到是你,怎么又瘦了?”母亲四量拨千斤的转移话题,她摸了摸我的脸就和小时候一样。“你身体不好,要多吃猪肝,红枣,别让自己太累了,要好好休息。”
妈妈就是妈妈,不管孩子多大在妈妈心里都还没长大,母亲唠唠叨叨的说了许久,无非是要我注意身体。
“妈,您要真放心不下就跟我回去吧,您也好方便监管我啊。”
“贫嘴。”母亲举起手掌拍了一下我的额头。
“您一个人待这儿我不放心,出什么事也没个照应,您还是跟我回去吧。”
“小左”
小左是我的乳名,因为我是个左撇子。
“嗯?”
“你忘了我是个老师,我还有学生要带。”
母亲总以此为借口,我从来没弄明白过她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很小就母亲分离,那时她是为了工作,我和父亲在世界各国的音乐厅穿梭时内心最想的却是一家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顿团圆饭。我的父亲是名出色的指挥家,他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年幼时我极其崇拜他,认为他是个英雄,是我的榜样,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被父亲夸赞一次。可是父亲是严厉的,不管我多么努力达成目标他也总会对我提出新的要求,从来如此。
母亲的身体已无大碍医生批准她出院,前前后后住院也一月有余,等我返回申城时已是八月中旬。
坐在飞机上我想起与母亲的对话。她问我近况如何,我说还是老样子。其实我是羞于启齿的,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到头来一事无成。
临走前母亲递给我一张名片,那个人我认识,是母亲的朋友。手中的名片似有千斤重,我竟如此不堪,已落魄至必须靠熟人才能得到份生计。
心情只能用糟糕来形容,我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这种事不应该发生在我身上。
那张烫手的名片被我随手扔了。
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我仍旧日夜颠倒,醒了就弹琴作曲,累了就睡觉,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失败了。我给某部电影做的背景音乐被全盘否定,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看着满室的奖杯与证书,它们就像把讽刺的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是个失败者。
意志消沉,满世界尽是灰色。
合伙人卫冰见不惯我这副这样子每天都拖着我出去喝酒,照这死小子的话说酒精是预防自杀的最好良药,有什么不痛快的喝个酩酊大醉,醒来后又是新的一天。
我无所谓,随便怎么都好,酒精的确是个好东西,醉了的感觉很好,可是醒来却非常痛苦。
周末,卫冰约了些朋友在他家开聚会,约来的大部分是些身着清凉的漂亮MM。这很无聊,我不好此道,随便喝了几杯后就借机走人。
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在高架上转了一圈又一圈,有几辆车误以为我是漂移族朝我猛打车前灯。我不理会,心下烦感将车开下高架。
车内音箱内放着一张歌剧Lakme的CD,我随口哼了几句,手指轻轻击打方向盘,等我回过神时才发觉自己将车开到了BDF音乐学院附近。
我将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向音乐学院张望,这所学院是我的母校,母亲曾经就在这里工作,不过她后来被调走了。
或许是体内酒精作怪,也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下了车,走进了学校。门卫还是从前那个,我们点头打招呼,我朝记忆里的那座教学楼走去。
一楼的几间教室灯亮着,里面是群年纪很小很小的琴童正在上课。学校没怎么变,和从前一样,我走到倒数第二间琴室,这里曾经是我练习的地方,母亲就是在此教导我钢琴技巧的。
我没开灯,打开琴盖,任五指游移在黑键与白键之间。
这一切看起来很自然,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片空白,仿佛时光倒流回到了过去。这一刻我很轻松,暂时忘却了生活中的许多挫折。
董放
月光折射进黑暗的钢琴教室,打在他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银色,纤尘不染,修长的手指似轻舞慢步在琴键上击打出一个又一个美妙的音符。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又见到他了,就在此刻,就在这里!
我站在门口,没有动,他弹的尽兴,闭着眼睛,表情安详,他的侧面美的空灵,清风拨动起他如丝绸般的黑发,似穿越时间黑洞的精灵。我呆了几秒钟,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去。
最后我决定离去。和他只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罢了。
我转身离开,退回自己的世界,不料手臂却被抓住。
“等等!”
心脏用力的收缩了一下,耳朵里听到的是个熟悉的声音,就和那天晚上听到的一样。我的手被抓的很紧,紧到我自己也不好意思才回转过身去,看着他,他的眼睛,黑的发亮,人看上去比上次见到时瘦了点,脸色是近乎病态的苍白透明,连埋在他颈子下青色的血管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董放,你是董放,我记得你,你是董放。”
他的嘴唇轻轻开启,我的名字在他口里吐出,刺进我的心里,是一种蛊惑。
当他叫出我的名字时,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意外,吃惊,暗喜,猜测,怀疑,不确定,等等。
我们彼此注视,打量,很傻,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你会弹钢琴?”气氛有点怪,我先破僵局,我很好奇这么晚他怎么会在这所音乐学院里。
他朝我神秘一笑,笑容里多了些说不清楚的东西,他拉着我的手走了过去,我们一起坐在长条琴椅上。他的脸转向我,又是一笑,手指在我尚未看清动作时已在键盘上飞了起来,弹的是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他弹奏手法娴熟,手掌和手指长的比较好,就生理上来说这些先天性的条件对能否成为一个优秀的钢琴家是至关重要的。
曲子很简单,他弹的柔情婉转眷恋,他嘴角上扬的弧度不曾中断过。
“我叫江错,毕业于维也纳音乐学院钢琴系,我们说好下次见面时再做自我介绍,记得吗?”
我吃了一惊,想不到他记性这么好,我假装镇定迫使那颗跳动过快的心脏减慢速度,不然它可就真要飞出我的嗓子眼儿了。
“我叫董放,在校生,还没毕业。”
他边弹边问“这所学校?”
“不,离这儿很近。”我在想,一下子告诉他太多会不会太快了呢?
“哪里?”
想不到他比我还心急。
“S大附属工商学院。”我说。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笑意更深了。
那一天,好像很久以前,原以为只是个玩笑,可是在过了大半个月后他突然凭空出现,而我出现在此的原因还得感谢我那位远在瑞士学习珠宝设计的表妹,若不是母亲告诉我十月国庆长假表妹将会飞回来过节,我也不会来此。
我的母亲是个复杂的女人,至少到此为止我还没搞懂过她,我不清楚她,也不了解她,只知道她喜欢带着我在亲戚面前炫耀。我的舅妈和母亲性格非常相似,她们总认为她们的女儿才是最棒的,所以我和表妹见了面就得互相比拼,比功课成绩,比才艺。我唯一拿的出手的才艺便是学了几年琴,可学到七级后我便没有再学习下去,太枯燥,进了大学后我报名游泳社锻炼身体,将琴技荒废了些时日。而BDF音乐学院离我的学校很近,小时候我也是隔壁琴童班里的一员小琴童。我想趁暑假还有些时间到音乐学院来练练,这里我认识几位小时候教过我的老师,也可以找他们帮忙指导一下,想不到才一来就遇到了江错。
“想什么?”
我回过神,发现一曲已终了,江错正煞有其事的盯着我瞧,心脏又剧烈的撞击了一下我可怜又脆弱的胸腔壁上。
“我小时候在这里学过琴。”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隔壁琴童班的?”
“对。”
“我以前也是。”
“也是隔壁?”我想,不会这么巧吧。
“没错。”
我看了他老半天问“我们不会是同班同学吧?”
他轻笑,“怎么可能,我在隔壁学琴时你还没生出来吧。”
巧合是由一连串看起来互不相干的事串连而成的,在串连的效果下,两条本应平行没有交集点的平行线相遇了。
月光如梭的夜晚,没有开灯的钢琴教室里,我和江错正式认识了,我们谈了很久。他说话声音轻柔,整个人透着点淡淡的忧郁味道。
那时的江错很落魄,他的父亲是个著名音乐指挥家,自己名下组建了只交响乐团,他的母亲在我国是位非常有份量的钢琴家,可是,他却没有成为像他父母那样的人。他参加过多次国际大赛,得过许多奖,可是毕业后却没有一家交响乐团愿意签约他。他债台高筑,为了维持生计,将金钱全部投入到糊口的咖啡店里,期间向银行贷款,连开的车子也抵押了进去,除了现在住的房子归在他父亲的名下他不得动用外,他几乎一无所有。
说实话,我心里其实有点高兴,这并不我坏心眼儿,让我高兴的是老天爷是公平的,像江错同志,出身音乐世家,也算是个公子哥儿,可他却没有事业运。人生啊,还是公平的,嘿嘿。
“你很喜欢笑。”
“啊,是啊。”打死我也不承认我喜欢傻笑,我赶快转移了话题,“这样算起来你也是我的前辈,不如听听我的演奏吧。”
话一说完,我后悔了,我这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吗,我也有些日子没练了,手指头有些生疏,而且我也没啥音乐细胞,只会照本宣科,想了老半天我选了一首相对简单好记的曲子,天鹅湖片段《小天鹅》。
可刚弹了一点江错同志就提出了批评,不是说我手指无力,不够灵活,就是没有带起速度整个演奏拖泥带水。
“怎么不跳呢?小天鹅是很有活力的,你的手指为什么不跳?”
江错很严厉,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音乐家教,一个头上顶着地中海的小老头。
“你练到现在还不知道弹琴时手臂,手腕,手掌尽量放松,力量全部集中在手指头上,”他起身站到我身后,大手用力拍了一下我的手臂,顿时传来酸麻感,“这样弹会得钢琴职业病,你的上半身僵的像颗树。”
说话的口气和那个地中海小老头一模一样,可能他俩是爷孙儿关系也说不定。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江错突然低下了身子,脸离的我很近,就在我脸边,他的大手抓住我的二只手腕。
“我带你,弹的时候别用力,注意我的提示。”他的背贴在我的背上,说话时喷出的热气让我的脖子上起了一粒粒小疙瘩,第一次与除亲戚外的男性靠的如此之近,脸上火辣一片。还好,教室没有开灯,还好。
“你怎么不用心?”他用力捏了捏我的手腕摇了一下,我马上点头回答开始正式弹奏。
弹的还是《小天鹅》,老柴的著作,小时候学琴被编进练习曲中,弹了不下百遍,只有这次最为特别。他抓着我的手,提醒我别忘了踩脚下的踏板,要手脚并用,越是这样越是手忙脚乱,出错连连。
弹奏复段时,他把我的双手往上拉,在我耳边轻声低语“小猫快跑,小猫快跑。”
他的手抓着我的手,翻过山岳,跳过小塘,奔跑在青青草原上。
他说“跳!”我的手腾空飞起,落下,轻快无比。
他说“小猫快跑,小猫快跑!”我手执皮鞭赶跑了一群小天鹅。
最后几个重音落下,小天鹅们回家了,一曲完毕,我汗流夹背,身上的短袖T裇粘在背上,可是江错胸口猛烈清晰的抨击声出卖了他,原来,他和我一样。
“天才,是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我虽然不是天才,可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天赋,怎么样,弹的不错吧?”
我臭屁的笑着说并把脸转向他,这可恶的家伙没有放手,捏着我手腕的大手又加重了力道,“不错,是个好学生。”
他的眼睛里有小撮火苗,仿佛带有魔力,我痴痴的看,没有回避他的目光。
“好学生值得嘉奖。”我没有意识到他语气里的不对劲,他的嘴巴就堵了上来。我张大眼睛好奇不已,他和我一样眼睛也张着,我们的嘴唇粘连在一起,彼此观察着彼此。他的唇很软,嘴巴里带了点酒精的甜味,像是朗姆预调酒。他的舌头伸进来翻搅我的舌头,手臂依然捏住我的手腕,很紧。
这就是我的初吻,应该说是第一个与非亲戚关系的异性接的吻,一开始很紧张,好奇,后来他吻的投入,我张大眼睛看着他,我想到了刚进小学老师给我们上卫生课,教育我们小朋友之间不要共用一只杯子,这样很不卫生,会传染疾病。
我承认这样口对口很不卫生,但他的吻像穿越山谷吹来的清醒的风,会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