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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断腿阿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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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
元辰蓦地打了一个寒颤。
“大哥,赶紧跑远一点!”
想也不想地,握着搅锅的铁勺,元辰一边急匆匆赶他大哥赶紧离远点,一边奔到这个想吃大哥的阿叔跟前,小脸绷得紧紧。
“阿叔,大哥不能吃!”
将手中铁勺往这阿叔身前一拦,他恼火地跺跺脚。
“你想吃肉就自己去打猎!你若敢打我大哥主意,我,我,我可不是好惹的!”
除了火堆的噼卟声,吊锅里的咕嘟声,一片的安静。
窝在火堆边甩尾巴的黑二呲呲板牙,用力咀嚼着小米豆粕。
被警告危险让赶紧跑的黑大,嘴角挂着流涎,一动不动站在车厢前,难得地汪了一声。
而他口中想吃他大哥的阿叔,放下手中匕首和正在打磨的枣木拐杖,正笑微微地瞅着他……顶到脸跟前的铁勺。
元辰傻眼了。
哪里不对……吗?
车厢的门板咯吱一声。
阿娘从车厢探出头来,瞅一眼眼前的大人小儿老驴黑犬,打着呵欠又缩回去继续睡觉了。
被吓白了的小脸蛋,转瞬间又红的像猴子屁股。
元辰有些手足无措了。
还是他大哥好,颠颠跑过来,拿鼻子亲昵地顶顶他的小胖手,叼着他衣角往吊锅方向走。
哦,对哦,他还在煮挂面哩。
小孩子嘛,向来说风就是雨,来得快,走得更快。
既然不是这断腿阿叔想吃他家大哥,那就没事了。
元辰继续拿铁勺搅和着吊锅里变软的挂面,一边小小声和身边的大哥说悄悄话。
“大哥,这个阿叔什么时候才能拆夹板啊?当初你是多少天才拆的?”
黑大半卧他身边,低低的呼噜从嗓子发出,像是在回答他的问话。
它上次同恶汉搏杀不慎断了腿,还是半年前,缠着夹板在车里老实爬了半个月,就一瘸一拐下地行走了。
但它第一次右前腿骨折,是在小元辰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
那时它刚跟了元辰娘俩不久。
为了护住他们手里最后一个包子,它被一个凶神恶煞的壮汉一脚踢飞。
腿脚骨折不算什么,它那时是五脏都被踢得破裂,狗血喷得到处都是。
不过片刻,它已是气若游丝,眼见一条狗命便要断送。
元辰娘为了救它,顾不得人多眼杂,狠劲从腿上抠下一团血肉塞进了它嘴里。
吃尽苦头、好不容易才借到的功德,果然保住了它一条狗命。
却害得元辰娘一魂离体,差点撑不到再寻到续命的功德。
自此之后,它虽是黑犬,却通了灵性,相貌也变得凶狠疯躁,流涎无时不在,生生吓退了许多不怀好意之人。
元辰娘说,这就叫做因祸得福。
它不知道是不是因祸得福。
可它,自遇到元辰母子,是真的有了大福气。
亲昵地拿脑袋蹭蹭身边这小娃儿,黑大再次低低汪了一声。
小娃儿呵呵笑,拿过一个木碗,盛了满满一碗挂面。
黑大急得又汪了一声。
元辰这次却不听它的,小心翼翼端着木碗走到车厢前,踮脚将碗放到车辕上,仰头笑呵呵喊阿娘。
车厢门再次打开,元辰娘露出笑脸,伸手将木碗端了进去,不忘夸儿子好能干。
任务完成,元辰拍拍它前腿,跑回去继续盛饭了。
黑大能有什么法子,只能轻轻一跃,纵上车辕,钻进了车厢。
元辰娘不吃不喝的事,是绝对不能让外人晓得的。
可惜外边那个断腿汉子,一时半会儿还撵不走。
所以,现在每次都是它来打掩护。
木碗本就是它的饭碗。
所以元辰盛了满满一碗面条,它才急。
如今路上尚算安宁,又没恶人宵小,它吃这么饱做什么?
元辰娘到处借功德赚功德已经很是辛苦,还要赚铜板养活元辰老驴与它,何其艰难。
它虽是一条狗,却从来不是人们口中“狼心狗肺”的狗。
“想那么多做什么?”
陶向春摸摸黑大耳朵,耐心地用筷子将木碗里的挂面搅搅,好散一散热气。
“你该吃吃,填饱肚子才有力气护着我和元辰。”
黑大呜一声,爬在一边。
“放心,从老神医那里借来的功德够用好久,我好着呢。”
放下筷子,让黑大去吃,陶向春躺回去,合着眸子叹息。
相处两年有余,这黑大,于她和元辰来说,早已不仅仅只是护家的犬,而是亲人。
若不是它,她又哪里能轻松将元辰一路平安养大?
一身白骨复生血肉,血肉熬尽再成白骨。
周而复始。
其中艰辛痛苦无人可述。
也就是这黑犬,默默伴着她受尽苦楚,一声不吭陪在身侧。
有时候,她真有些熬不住了,也会想,元辰也能照顾好自己啦,又有黑大黑二陪着,她便去渡了那黄泉吧。
可真要松了心口那团热气,她又是不甘心啊。
不甘心。
最苦最难最危最险的一段路,明明已经爬过来了。
便咬牙继续扛一扛,抗一抗吧。
她想伴着元辰一点一点长大,想这条一起走的路,长一点,长一点,再长一点。
反正,黄泉之路,她,不渡。
* *
乌龙的断腿阿叔想吃大哥一事,在元辰小小的脑袋瓜里,便如同山间的寒风,呼啸而过,没留一丝踪迹。
但断腿阿叔果真厉害,除了会教他背《三字经》,还会做弹弓给他,教他如何轻松射倒一只兔子。
肥肥的兔子。
元辰大喜,手舞足蹈,拎着肥兔子不放,怎么说也不肯去剥皮好吃肉肉。
陶向春随他,反正车厢围挡里吃食还多,米面俱全,也不差这么一只兔子来扛饿。
“元辰聪慧,娘子为何不找个地安顿下来,请位夫子好好教导?”
天晴气朗,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
车厢的门板不用再关紧,断腿的大周军政司斥候也渐渐能坐一刻,便斜靠着门板晒太阳,同充当车夫的主人聊天。
当初他厚着脸皮,非要同人家母子同行,还大言不惭说能做车夫,结果刚一上车便人事不省了两天一夜。
陶向春没丢下他,纯粹是看在他带着重伤还杀了几个蛮子的份上。
哦,两个金饼子也算是原因之一。
拿人手短嘛。
就算义庄里的鬼魂,也知道不能白收她烧的元宝,也会意思意思送她几分功德哩。
何况人乎?
但没冷血丢下他不管,也不表示他可以不劳而获,在人家地盘上充作大爷。
所以,断了腿的大周军政司斥候淮山,很有眼色地,不遗余力地想出力,想展示一下,救了他,主人家绝对吃不了亏,上不了当。
做小娃儿的临时夫子。
拖着断腿打猎,如今车辕上吊着的三只山鸡两只野兔,都是他打下的口粮。
主人家觉得尚可。
既然尚可,他就可以继续厚着脸皮呆下去了。
但,当他聊天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主人家却没回他的话,只扯了扯手中缰绳。
偏他还没发觉主人家的冷淡,又问了一回。
“安顿自然是要安顿的。”
陶向春眯眼望着已快正午的太阳,神色平静。
“此去晋阳,便是为了寻亲长住。”
“我对晋阳倒是极熟,不知娘子亲人家住哪坊,姓甚名谁?”
陶向春奇怪地回头瞅这人一眼。
干嘛?
他是里长还是县官?
想不开地来查她户籍作甚?
“军爷,您贵为咱大周军政司斥候,既已追踪到了蛮子,也已灭了其口,不用回营复命么?”
虽然腿还没好,但如今性命无忧,该走你的阳关道去了吧?
他在这里,除了能帮她哄哄娃,偶尔打些口粮,晚上守守夜,还能做什么?
哦,霸占她的车厢,如今还来查她底细。
好处有,坏处也不少。
还是尽早分开,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吧。
她还要去爬一座山,逛一座庙,去寻宝贝哩。
带着他,着实不便。
着实不便哪。
“我已在那蛮子尸首上留了暗记,我同伴看到自会回营禀告上峰,娘子无需为我担心。”
这断腿的斥候偏偏如此大言不惭。
谁担心他了?
她明明是担心再甩不掉这个断腿斥候,就没法子跑去那座庙里有宝藏的山了!
顶多再行上一日,便会到岔路口。
一边是到晋阳。
一边是通往那座山。
两块金饼子,买到的她的良心与耐心,顶多坚持到这岔路口,便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