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等,等她想回来了 等她联系我 ...
-
江城的梅雨季终于彻底退场时,肆时尽正站在肆家大厦顶层的落地窗前,指尖划过冰凉的钢化玻璃,留下一道浅浅的、转瞬即逝的湿痕。
脚下是车水马龙的江城CBD,霓虹织成的光河顺着鳞次栉比的楼宇漫上来,撞在玻璃幕墙上,碎成漫天星子,映得他一身纯黑定制西装愈发冷冽。一年前那个从纽约风雪里归来、浑身裹着冰壳的少年,如今早已长成了江城商界人人提起来都要忌惮三分的“肆董”。
眉眼间那点懵懂的少年气早被商海的浪头磨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浸到骨子里的沉稳,像封坛沉了多年的老酒,初碰是慑人的烈,品久了才知是压得住千钧场面的醇。连眼底的光,都藏进了深不见底的黑里,只在极偶尔的瞬间,泄出一点当年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上的锋芒,转瞬便又敛了回去。
他的腿,在这一年里,彻底走出了当年守着鼓棒时的踉跄与虚浮。
接手集团的第三个月,爷爷刚从ICU转去普通病房,他就亲自带队跑遍了国内二十余个核心城市,三个月敲定三个地产新项目、两条科技新产线,硬生生把濒临断层的集团业务拉回了正轨。那些日子,他每天平均只睡三个小时,白天在会议室里拍板决策,声音稳得听不出一丝疲惫,深夜就搭红眼航班飞往下一个城市,落地时连机场休息室都不肯进,直接抱着笔记本电脑去酒店改方案,天边泛起鱼肚白时,又精神抖擞地出现在合作方面前。
有次在上海谈一个地标项目,连续熬了四十个小时,谈完最后一条补充条款时,他直接靠在了会议室的真皮座椅上,指尖捏着钢笔的手控制不住地发颤,墨水滴在合同末尾的空白处,晕开一小团黑。可他只是垂眼擦了擦,撑着桌沿站起身,稳稳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转身就去赶凌晨两点回江城的航班。
落地时,福伯在机场出口接他,看着他眼底密布的红血丝,和下巴上冒出来的青色胡茬,声音压得很低,带着藏不住的心疼:“小少爷,歇一歇吧,您这身子熬不住的。”
他只淡淡摇了摇头,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依旧稳得没有一丝波澜:“歇不起。”
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连轴转里,他的脚步彻底踩实了,走出了纽约雪夜里的踉跄,走出了当年抱着鼓棒、连抬手都带着犹豫的软。如今的他,每一步都像钉在地上一样稳,再急的路,再重的压力,再多的明枪暗箭,都能被他稳稳接住,轻轻化解。
曾经会因为宋言欢一句“鼓点太重了”就低头弯起眼笑的少年,如今站在谈判桌前,三言两语就能扼住对方的命脉,连眼神里的狠,都藏得恰到好处,不外露半分,却足够让对面的人心生敬畏,连价都不敢再还。
他的脸,也在这一年里愈发好看,却也愈发冷。
少年时锋利的棱角被岁月磨得温润了些,却又添了几分豪门继承人独有的矜贵与疏离。眉骨的轮廓愈发深邃,眼尾微微上挑,曾盛着星光与笑意的桃花眼,如今再无半分暖意,只余一片化不开的沉冷;高挺的鼻梁下,唇线利落干净,平日里总是抿着,像覆着一层薄冰,就算是应酬场合的笑,也只扯动唇角一角,淡得像敷衍的客套,连眼底都不起一丝涟漪。
公司里的年轻员工私下里都偷偷说,肆董是“江城第一冷颜”,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却也冷得让人不敢靠近,沉稳得让人不敢造次。就连总裁办跟了他快一年的秘书,每次递文件给他,都要屏住呼吸,生怕出一点错,被他那双眼睛扫一眼,连报表里小数点后三位的错误都能被揪出来。
只有林舟知道,这份好看与沉稳背后,藏着多少个熬到天光泛白的夜,藏着多少咽下去的血与泪。
他跟着肆时尽在江城待了一年,从法务部的普通职员做到了主管,每天看着肆时尽从清晨忙到深夜,看着他为了堵住集团内部的漏洞,连续一周睡在公司的休息室里,连换洗衣物都是福伯送过去的;看着他在应对叔伯旁支的反扑时,不动声色地布下天罗地网,让那些觊觎家业的人,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看着他把集团的业绩,从爷爷病倒时的断崖式低谷,一路拉到了同比增长百分之四十的历史新高。
也看着他,把自己藏得越来越深,深到连他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都快要看不透了。
肆时尽的住处,从江城的肆家老别墅,搬到了肆家大厦顶层的江景房。
装修是极致的极简风,全屋只有黑白灰三个色调,没有一丝多余的装饰,连摆件都少得可怜,空旷得不像一个家。客厅的整面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抽象画,是他自己画的——画面是被大雪覆盖的纽约街头,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个鼓包,鼓包上斜斜插着一枝枯萎的栀子花。
画的笔触很重,颜料堆得很厚,藏着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执念,却被他用黑胡桃木的画框严严实实地封了起来,像把那段兵荒马乱的夏末,永远埋进了无边的雪色里。
公寓里没有鼓,没有乐谱,没有任何与音乐相关的东西。
只有书房最深处的抽屉,用密码锁锁着,里面只放了两样东西——宋言欢的公寓钥匙,还有那把锁着她旧谱的柜子钥匙,用当年宋言欢编手链剩下的红丝绳系在一起。红绳早已被摩挲得发暗起球,两把钥匙的金属齿痕,被他的指尖摸得光滑发亮,每天都要被拿出来无数次,却从来没再被用来打开过那两扇门。
他比谁都清楚,那两扇门后,是他整个兵荒马乱的青春,是他藏了两年没说出口的喜欢,是他这辈子最软的软肋。只要一打开,他强撑了一年的冰壳,就会瞬间溃不成军。
手机里,宋言欢的社交账号依旧停留在三年前的那条动态,头像永远是灰的。他没删,也没再点开过,只是偶尔在深夜失眠时,会无意识地解锁手机,指尖在屏幕上划来划去,最终停在那个置顶的对话框前,看几秒,再面无表情地锁屏,把手机扔在一边,睁着眼看窗外的江景,直到天光破晓。
宋言欢依旧杳无音讯。
这一年里,林舟托遍了温哥华的朋友,找遍了当地的华人音乐圈,查遍了出入境记录,甚至通过私人渠道问过温哥华的华人商会,都没有任何关于宋言欢的消息。
仿佛那个在纽约雪夜里连夜离开的女孩,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林舟后来才辗转知道,宋言欢去温哥华后,就改了名字,随了母姓,叫林言欢。他拿着“宋言欢”三个字找遍了温哥华,自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可他没敢把这件事告诉肆时尽,他怕肆时尽知道了,会不顾一切地冲去温哥华,也怕他知道了,会彻底断了那点念想,把自己彻底封死。
肆时尽不是不找,是不敢找。
他怕找到的,是她早已在温哥华开始了新生活,身边有了新的人,把纽约的过往,把他,忘得一干二净;怕找到的,是她早已把《夏末》、把栀子花、把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彻底抛下的证明;更怕找到的,是她被家族束缚、身不由己的真相——那会让他这一年的隐忍、这一年的拼命、这一年硬撑起来的一切,都变成一场彻头彻尾的笑话。
所以他选择等,用永无止境的忙碌把自己填满,用不近人情的狠厉筑起高高的围墙,守着一份或许永远不会有答案的念想,守着一个或许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可他不知道,他心心念念了三年的女孩,就在万里之外的温哥华,守着和他一模一样的思念,熬着和他一模一样的夜。
他不知道,宋言欢的父母,早已在加拿大扎下了根。
温哥华的盛夏,比江城凉爽许多,带着太平洋的湿意。
七月的午后,阳光透过温哥华华人区独栋别墅的落地窗,洒在温润的木质地板上,落在宋母林慧手里的项目文件上。宋父宋明远坐在她对面的藤椅上,指尖轻轻敲着桌面,看着妻子,语气里带着掩不住的释然:“温哥华这边的文旅地产项目,彻底谈成了。下个月,我们就把公司的核心业务,全部迁过来。”
林慧放下文件,指尖揉了揉眉心,眼底有一丝疲惫,却更多的是熬出头的释然:“终于不用再看江城那些人的脸色了。当年要不是那场恶意并购,要不是肆家那几个旁支落井下石,我们也不至于……”
她没说下去,声音却先哽咽了,眼眶瞬间红了。
三年前,宋父的公司在江城遭遇竞争对手的恶意围猎,资金链一夜之间断裂,平日里称兄道弟的叔伯辈纷纷落井下石,就连肆家当时掌权的二房三房,也趁机出手打压,想把宋家的核心业务一口吞下。那段日子,是宋家最黑暗的时光,宋父天天泡在酒局里,喝到胃出血进医院,林慧急得一夜之间白了大半头发,而当时还在纽约的宋言欢,隔着一片太平洋,偷偷哭了无数次,却连一个字都不敢告诉肆时尽。
后来,宋父咬着牙放弃了江城经营了半辈子的基业,带着仅剩的一点资金,带着妻女远赴温哥华,从一家小小的华人杂货铺做起,一点点熬,一点点拼。这三年,他们睡过仓库,啃过冷面包,被人骗过,被人抢过生意,终于在温哥华站稳了脚跟,成立了新的公司,涉足地产与文旅,成了温哥华华人商会里举足轻重的存在。
“言欢那边……”林慧犹豫了很久,还是开了口,语气软了下来,带着藏不住的愧疚,“她在纽约,跟肆时尽那孩子是真心的。我们当年……是不是做得太绝了?”
提到宋言欢,林慧的语气瞬间就软了。
她不是不爱女儿,恰恰是太爱了,才太清楚豪门倾轧的残酷。当年宋家的惨状就在眼前,她怕女儿跟着肆时尽,最后会被卷进家族的恩怨里,会被辜负,会被束缚,会重蹈她的覆辙。当年她强行把女儿从纽约带走,收了她的手机,断了她和纽约的所有联系,是真的怕了,怕女儿在豪门里身不由己,怕她一腔真心,最后落得遍体鳞伤。
宋明远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轻轻放在桌上。
照片上的宋言欢,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纽约中央公园的栀子花海前,手里抱着一杯三分糖加珍珠的奶茶,眉眼弯弯,梨涡浅浅,眼里盛着的光,比头顶的太阳还要亮。照片的背面,是宋言欢用铅笔写的一行小字,笔迹轻轻的,带着少女的羞涩:“等我们红遍纽约,就一起去看栀子花。”
“时尽那孩子,我是看好的。”宋明远的声音很沉,“他不是那种会辜负人的孩子。当年打压我们的,是肆家的二房三房,不是他。我们走,是当年实在没办法。现在我们在温哥华站稳了,也该让他们……”
“别。”林慧立刻打断他,语气依旧坚决,“言欢才二十出头,她还在读书,不想被这些上一辈的恩怨打扰。肆时尽现在继承了肆家,势力越来越大,我们现在去找他,只会让言欢为难。”
她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愧疚,却依旧咬着牙坚持:“等言欢自己想通,等她愿意回来,愿意主动联系他的时候,再说吧。我们做父母的,不能再替她做决定了。”
宋明远没再说话,只是拿起那张照片,指尖轻轻抚过照片上女儿笑盈盈的脸,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们都不知道,他们小心翼翼护着的女儿,从来没有放下过纽约的过往,从来没有放下过那个叫肆时尽的少年。
宋言欢在温哥华的艾米丽卡尔艺术学院学音乐创作,依旧写歌,依旧练琴,依旧每天泡在琴房里,却再也没提过“肆时尽”三个字,再也没弹过一遍《夏末》,再也没买过一次栀子花。
她把所有的思念,都藏进了乐谱里,藏进了深夜的琴房里,藏进了每一次对着太平洋东岸、纽约方向的凝望里。
她写了无数首歌,每一首的旋律里,都藏着《夏末》的影子,藏着肆时尽的名字。那首她最常弹的《尽欢》,前奏的起承转合,和《夏末》的和声严丝合缝,副歌的每一个音符,都像是在念着一个人的名字。只有她自己知道,这首歌,是写给谁的,“尽欢”两个字,藏着她没说出口的,“肆时尽,宋言欢”。
她的琴房里,有一个上了三道锁的胡桃木盒子,钥匙被她串在项链里,贴身戴着,贴在心口的位置。盒子里放着当年夏末乐队的徽章,半根肆时尽用过的鼓棒,一张没寄出去的明信片,还有一张被她摸得边角发白的合照。
明信片的背面,她用钢笔写了六个字:“雪落时,念夏末”,写了三年,却从来没敢寄出去。
她偶尔会在社交账号上,偷偷看肆时尽的动态。他的账号从来没有更新过,头像还是当年那个鼓包的照片,只有背景图,换成了江城的江景。她会把那张背景图放大,放大到模糊,看着江景里星星点点的灯光,猜他在哪一扇窗里,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在某个深夜里,睡不着觉,想着一个远在万里之外的人。
她知道他在江城,知道他继承了肆家,知道他成了江城商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知道他成了人人敬畏的肆董。
可她不敢联系。
她怕自己的出现,会打乱他好不容易稳住的节奏,怕当年父母的决绝,会让他心生怨恨,怕自己藏了这么久的思念,会成为他的负担,怕他早已忘了纽约的夏末,忘了那个叫宋言欢的女孩。
所以她选择杳无音讯,像他选择守着秘密,守着念想一样。
他们隔着万里山海,守着同一份思念,熬着同一份孤独,却谁都不敢先迈出那一步。
这份隔着太平洋的“杳无音讯”,成了这一年里,压在肆时尽心底最深的虐,日夜不休,无孔不入。
这份疼,一点点往上堆,藏在每一个细节里,藏在每一次沉默里,藏在每一个无人知晓的深夜里。
这一年,肆时尽偶尔会去江城老城区巷子里的一家私人琴房。
不是因为想重拾音乐,是因为琴房的老板,是当年爷爷的老部下,知道他的过往,却从不多问一句。琴房藏在青石板巷的深处,很安静,只有偶尔从隔壁房间飘来的钢琴声,干净又纯粹,不会打扰到他。
肆时尽每次去,都会选最里面的那间琴房,关上门,落了锁,坐在斯坦威钢琴前,却从来不弹,只是看着黑白相间的琴键,安安静静地发呆,一坐就是一下午。
琴边永远放着一瓶三分糖加珍珠的奶茶,是他来的时候,在巷口的奶茶店买的,冰的,等他走的时候,早就化了,凉透了,他却从来没碰过一口。
有一次,琴房老板路过,听到里面没有一点声音,轻轻推开门,就看到他坐在钢琴前,指尖悬在琴键上方,离琴键只有一厘米的距离,却迟迟不肯落下去,眼底的红,藏在昏暗的光线里,看得人心头发紧。
“肆董,想弹什么?我给您找谱。”老板放轻了声音,怕惊扰了他。
肆时尽没回头,只是淡淡摇了摇头,声音哑得厉害:“不用,谢谢。”
老板看着他眼底的落寞,没再多说,放下一杯温的蜂蜜水,轻轻带上门走了。
他心里清楚,肆时尽想弹的,从来都不是什么钢琴曲。
是那首只有宋言欢能唱的,《夏末》。
那天老板走后,肆时尽在琴房里坐到了深夜。窗外的天彻底黑了,巷子里的路灯亮起来,暖黄的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琴键上投下一道一道的影子。
他的指尖,终于落在了琴键上。
第一个音符落下的瞬间,他的眼眶就红了。
是《夏末》的前奏。
旋律弹得很慢,很沉,带着纽约雪夜的冷,带着江城深夜的静,带着他心底翻涌了三年的思念与疼,每一个音符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带着压不住的哽咽。他弹得很慢,错了又重来,重来又错,反反复复,直到指尖发麻,才完整地弹完了前奏。
弹到副歌那句“雪落时,别夏末”时,他停了下来,指尖死死按在琴键上,指节泛白,连带着手臂都在微微发抖。
“雪落时,别夏末……”他低着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像一声叹息,散在空气里,“我还在等。”
等一个永远不会回复的消息,等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的人,等一场永远不会到来的栀子花开。
那一夜,他在琴房里坐了三个小时,弹了一遍又一遍《夏末》,直到嗓子彻底哑了,指尖再也按不住琴键,才起身离开。
走出琴房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巷子里的晨雾裹着栀子花香飘过来,落在他身上,却暖不透他心底的寒。
琴房老板看着他单薄的背影消失在晨雾里,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这个少年,这辈子,都忘不掉那个叫宋言欢的女孩了。
这一年,肆时尽的狠厉,愈发极致。
凡是触碰了他底线的人,凡是对集团不忠、敷衍了事、中饱私囊的人,不管职位多高,不管关系多近,他从来没有半分心软。
有一次,集团的财务总监,是跟着爷爷打了一辈子江山的老臣,因为收了合作方三百万的回扣,在项目预算里做了假账,被肆时尽查到了铁证。他没有丝毫留情,直接召开董事会,当场宣布开除,勒令其三天内退还所有赃款,并且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连一丝转圜的余地都没留。
那个老臣的妻子,带着一家老小,跪在肆家大厦的楼下,哭天抢地,对着进进出出的员工喊:“肆董,他跟了老董事长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就饶了他这一次吧!我们给你磕头了!”
福伯站在肆时尽身边,看着楼下跪着的一家人,声音压得很低,带着恳求:“小少爷,张总监毕竟是跟着老董事长出生入死的人,都快六十岁了,真进去了,这辈子就毁了。您看……”
“苦劳?”肆时尽打断他,声音冷得像冰,目光落在楼下的人群里,没有一丝波澜,“他收回扣做假账的时候,怎么没想过自己的苦劳?他挪用集团几千万的项目资金去放高利贷的时候,怎么没想过爷爷的恩情?”
他顿了顿,语气里的狠厉,没有半分掩饰:“我肆家的集团,容不下不忠之人。今天我饶了他,明天就会有一百个人学他。规矩,就是规矩,破了,就要付出代价。”
福伯看着他眼底的冷,最终没再说话。
他心里清楚,肆时尽的狠,是被逼出来的。
在豪门的世界里,心软一次,就是给别人递了一把捅向自己的刀;退一步,就是给别人留了一条吞掉自己的路。他经历过最信任的人的不告而别,经历过家族内部的算计与背叛,经历过爷爷病倒时群狼环伺的绝境,所以他比谁都清楚,忠诚是唯一的底线,狠厉是唯一的保护色。
还有一次,集团的副总,因为想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偷偷带走了智慧园区项目的核心资料,想以此作为投名状。肆时尽查到后,没有丝毫犹豫,不仅向法院提起了巨额诉讼,还不动声色地布了局,对方偷走的,是他故意放出去的假数据,不仅让竞争对手的项目亏了上亿,还让这个副总,终身不得再进入地产行业。
那个副总跪在他的办公室里,额头磕在地板上,磕出了血,哭着求饶:“肆董,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您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上有老下有小,不能丢了这份工作啊!”
肆时尽坐在办公桌后,看着他,语气平淡,却字字诛心:“机会?我给过你。项目启动会,我把核心板块交给你的时候,就是给你的机会。是你自己不要。”
他站起身,走到对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底没有一丝温度:“你背叛集团,偷拿资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集团对你的培养?有没有想过,你拿着这份资料,会让集团多少员工丢了饭碗?”
副总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磕头。
“滚。”肆时尽的声音冷得没有一丝温度,“从今天起,江城所有的公司,都不会录用一个背主求荣的人。”
副总被保安架出去时,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传遍了整个楼层,却没让肆时尽的眼神,有半分动摇。
所有人都知道,肆董的底线,是忠诚。
但凡触碰到底线的人,没有任何活路。
这份狠厉,让整个肆家集团的风气焕然一新,也让肆时尽成了江城商界人人敬畏的存在。可也让他,愈发孤独。
身边的朋友,依旧陪着他,从未离开。
林舟每天都会去他的办公室,放下一份自己家里阿姨做的便当,荤素搭配,都是他爱吃的口味;小周会在周末,带着自己女朋友做的甜点,来他的公寓陪他坐一下午,不说过往,只说些学校里的趣事;阿哲会定期给他发自己做的舒缓纯音乐,没有鼓点,没有歌词,只有干净的钢琴声;远在纽约的老陈,每个月都会寄一个包裹过来,里面是他当年喜欢的黑胶唱片,还有纽约街头栀子花开的照片。
他们用最笨拙、最温柔的方式,陪着他走过每一个难熬的日夜,从不说“忘了吧”,从不说“向前看”,只是安安静静地陪着,告诉他,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可肆时尽的心底,依旧空着一块。
那块地方,不大,却只装得下一个名字。
宋言欢。
六月末,江城的栀子花,开得漫山遍野。
肆时尽公寓楼下的沿江步道旁,种了一大片栀子花,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开满洁白的花,风一吹,清甜的花香能飘满整个楼层。
他每天下班,都会路过那片花丛,脚步总会不自觉地放慢,站在步道的入口处,看很久。
有次,林舟陪他一起下班,看着他盯着那片白茫茫的花海不放,轻声问:“想去摘一枝?”
肆时尽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转身往公寓楼里走。
他不敢摘。
摘了,就会想起宋言欢,想起她笑着说栀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与约定,想起他们约好要一起去看栀子花海,想起那段没完成的约定,想起那份杳无音讯的疼。
可他又忍不住看。
那洁白的、带着晨露的花,像极了当年中央公园里,站在花海前的她,干净,柔软,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亮的光。
有天深夜,他处理完工作,已经凌晨三点了。公寓里静得可怕,只有窗外的风,带着栀子花香,从开了一条缝的窗里飘进来。
他突然起身,换了鞋,下楼,走进了那片深夜的栀子花丛里。
月光洒下来,给洁白的花瓣镀上了一层银边,风一吹,花瓣簌簌地落,落在他的肩膀上,头发上。他蹲在一株开得最盛的栀子花前,指尖轻轻抚过柔软的花瓣,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一场梦。
眼底的红,再也藏不住了。
“宋言欢,”他低声说,声音很轻,被风吹散在夜色里,只有他自己听得见,“我在江城,看到栀子花了。”
他拿出手机,解锁,点开了那个三年没更新的社交账号,盯着那条栀子花的动态,看了很久很久。指尖悬在评论框上,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想写“你在哪”,想写“我等你”,想写“我想你”。
可最终,还是锁了屏,把手机塞回口袋里,转身回了公寓。
回到书房,他打开了那个锁着的抽屉,拿出那两把系着红绳的钥匙,放在书桌上。月光透过窗户,洒在冰凉的金属上,映出他眼底的落寞。
他看了很久,又把钥匙重新放回抽屉,锁好,把抽屉的钥匙,塞进了贴身的口袋里,贴着心口的位置。
“再等等。”他低声说,像是在对自己说,又像是在对万里之外的她说,“我再等等你。”
等一个或许永远不会来的答案,等一个或许永远不会回头的人。
同一时刻,万里之外的温哥华,深夜的琴房里。
宋言欢坐在钢琴前,指尖划过琴键,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尽欢》的旋律,消散在安静的空气里。
她靠在钢琴上,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砸在黑白琴键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她拿起桌上的照片,指尖轻轻抚过照片上少年的脸。照片里的他,还是纽约那个眉眼张扬的少年,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上,笑得眉眼弯弯,眼里盛着漫天星光。
这张照片,她贴身放了三年,边角都磨白了。
“肆时尽,”她低声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带着哭腔,“我在温哥华,也看到栀子花了。”
“我想你了。”
她的手机屏幕还亮着,停留在肆时尽的社交账号主页,那个永远不更新的鼓包头像,那张江城的江景背景图,她每天都要看无数遍,每天都要在深夜里,对着那张照片,说一句藏在心底的“我想你”。
可她从来没敢发出去。
从来没敢。
太平洋的风,吹过万里山海,带着江城的栀子花香,带着温哥华的咸湿海风,却终究吹不散他们之间,隔着的三年时光,和那句没说出口的喜欢。
江城的深夜里,肆时尽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楼下的栀子花海。
温哥华的深夜里,宋言欢坐在钢琴前,看着窗外的太平洋。
他们隔着万里山海,守着同一份思念,熬着同一份孤独,等着一场或许永远不会到来的重逢。
雪落时别夏末,花开时念故人。
他们的故事,还停在三年前纽约的那场大雪里,停在那首没唱完的《夏末》里,停在那句没说出口的喜欢里,再也没能往前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