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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逃 维多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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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号带来的海风似乎在踏入叶公馆大门的那一刻就被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
位于霞飞路的叶公馆是一栋三层的小洋楼,前院种着两棵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龙柏,进门是大理石铺地的门厅,水晶吊灯垂下长长的流苏,折射出冷冷的光。
叶清嘉提着皮箱站在客厅中央,面对着父母审视的目光,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误入了华丽笼子的飞鸟。
"瘦了。"母亲穿着一身暗红色的织锦缎旗袍,手里转着一串佛珠,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语气里听不出是心疼还是责备,"国外的洋饭不合胃口?"
"还好。"叶清嘉低声应道。
"回来就好。"父亲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申报》,头也没抬,"既然回来了,就收收心。过两天有个场合,你要出席。"
叶清嘉心里咯噔一下:"什么场合?"
"吃饭。"父亲翻了一页报纸,声音平淡得像是在谈论天气,"陈家的小子,从美国留学回来的,现在在汇理银行做襄理。人家对你有意思,你去见见。"
叶清嘉的手指死死攥住了皮箱的把手。
果然。
在船上做的那个关于自由的美梦,在靠岸的那一刻就该醒了。
所谓的"见见",是一场精心安排的相亲宴。
三天后,叶清嘉被母亲按在梳妆台前,折腾了整整两个小时。卷发被重新烫过,脸上扑了厚厚的脂粉,身上穿的是一件并不合身的鹅黄色旗袍——那是母亲最喜欢的颜色,觉得显嫩,显富贵。
餐厅定在礼查饭店的孔雀厅。
陈家公子果然如父母所说,一表人才,西装笔挺,头发梳得油光水亮。他拉开椅子,绅士地请叶清嘉入座,然后开始滔滔不绝地侃侃而谈。
"叶小姐在伦敦学的是声乐?那多可惜啊。"陈公子切着盘子里的牛排,漫不经心地说,"女人嘛,学那些艺术是为了陶冶情操,以后在家里哄哄孩子还行,真要去抛头露面,那就掉价了。"
叶清嘉捏着叉子的手僵住了。
"我最近看好了几只股票,西区的地皮也在涨。"陈公子越说越起劲,眼睛里闪烁着精明的光,"等我们结了婚,我打算先买一辆最新的福特汽车,周末带你去跑马厅玩。叶小姐应该也喜欢跑马吧?"
叶清嘉全程没有说话。
她只是低头看着盘子里的牛排,刀叉切割着鲜红的肉质,脑海里却全是维多利亚号上的海浪声。
沈砚清说:你的声音,应该让更多人听见。
陈公子说:女人嘛,真要去抛头露面,那就掉价了。
这就是她未来的人生吗?
在这个金碧辉煌的笼子里,做一个陈太太,听人谈论股票、汽车和跑马,然后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中,慢慢忘记自己曾经站在甲板上对着大海唱歌的样子?
"叶小姐?叶小姐?"
陈公子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
"啊?"叶清嘉抬起头。
"我问你,这道菜合不合胃口?"陈公子笑着说,眼神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掌控欲,"不合胃口我让他们换。"
"不用了。"叶清嘉放下刀叉,那是她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我饱了。"
饭后,母亲把她拉到了洗手间,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严厉。
"你怎么回事?"母亲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不满,"人家陈公子在说话,你一直低着头干什么?那是没礼貌!"
"妈,我不喜欢他。"叶清嘉平静地说。
"不喜欢?"母亲冷笑了一声,"什么叫喜欢?门当户对,衣食无忧,这就是最好的喜欢!他家里有银行,以后你嫁过去就是少奶奶,还要怎么样?"
"我不嫁。"叶清嘉深吸一口气,声音不大,却很坚定,"我不嫁给他。"
"你还要去唱歌?"母亲的声音陡然拔高,"你一个千金小姐,去抛头露面唱戏?你是要气死我和你爹吗?我们的脸往哪儿搁?"
"唱歌不是唱戏。"叶清嘉反驳道,"那是我的专业,是我的梦想。"
"梦想?"母亲气得浑身发抖,一巴掌拍在大理石台面上,"别跟我提什么梦想!梦想能当饭吃吗?能让你穿金戴银吗?我告诉你,这门婚事,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你爹已经收了陈家的聘礼了!"
"……什么?"
叶清嘉愣住了。
"聘礼?"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母亲,"你们……都没问过我,就收了?"
"我们是你爹妈!我们还能害你吗?"母亲指着她的鼻子骂道,"你给我老实点,下个月初八就是黄道吉日,到时候乖乖上花轿!"
那天晚上,叶清嘉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房间里的一切都还保持着她离开前的样子,粉色的床幔,满柜子的洋娃娃,像一个巨大的、粉色的牢笼。
她没有开灯,借着窗外的月光,坐在梳妆台前。
镜子里的女孩穿着那件鹅黄色的旗袍,脸上妆已经花了,眼线晕染开来,像是个滑稽的小丑。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觉得很陌生。
这是谁?
这是叶家的乖女儿,是陈公子的准未婚妻,是一个未来除了打麻将和逛街就无事可做的少奶奶。
不是叶清嘉。
真正的叶清嘉,应该在维多利亚号的甲板上,对着大海唱《我亲爱的爸爸》。
真正的叶清嘉,应该站在舞台的聚光灯下,用声音去触碰每一个灵魂。
真正的叶清嘉,答应过沈砚清,要让他看见她站在上海最大的舞台上。
她拉开抽屉,在最深处,摸到了那张名片。
借着月光,她看清了上面的字:
《大公报》上海分馆,沈砚清。
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那行字,指尖触碰到那凹凸不平的铅字印痕,仿佛触碰到了某种力量。
“那就不要嫁。你的声音,应该让更多人听见。”
他的声音仿佛又在耳边响起,带着海风的凉意,却滚烫得灼人。
她不想做笼子里的金丝雀。
她要做海上的海鸥。
哪怕前面是惊涛骇浪,哪怕要忍受饥饿和寒冷,至少,翅膀是属于自己的。
她站起身,擦干了眼泪。
她开始收拾东西。
没有带那些贵重的首饰,也没有带那些繁复的旗袍。她只拿了几件最简单的换洗衣服,几本乐谱,还有所有的积蓄——那是她在伦敦省吃俭用存下来的几十块大洋,本来是打算买一张新唱片的。
她在书桌前坐下,铺开一张信纸。
钢笔在纸上划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爹,妈:
对不起。我不嫁。
我要去唱歌了。那是我的命。
我不求你们原谅,只求你们保重。
等我有出息了,再回来看你们。
不孝女清嘉敬上”
她把信压在梳妆台上,那是父母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
然后,她提起那只从伦敦带回来的皮箱,最后一次环顾了这个房间。
再见了,叶公馆。
再见了,大小姐的生活。
她轻轻打开房门,像一只猫一样,溜过静悄悄的走廊,穿过那个沉睡的客厅。
大门就在眼前。
她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夜风扑面而来,带着上海特有的那种混合着栀子花香和煤烟味的气息。
凌晨两点的霞飞路,空无一人。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她没有回头。
她大步流星地走向了黑暗的尽头,那里有未知的命运,有艰难的生活,但也有光。
第二天清晨,当母亲推开房门,看到的只有一封压在梳妆台上的信,和满屋子的寂静。
而此时的叶清嘉,正坐在开往市中心的电车上。
她的皮箱很沉,脚步却前所未有的轻盈。
她要去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或许能接纳她这个离经叛道的女儿。
那是冒险家的乐园,是追梦人的天堂,也是所有不想在这个旧时代里沉沦的人最后的避难所。
她要去上海。
真正的上海。
那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却又充满了机会和野心的上海。
电车叮叮当当穿过街道,两旁的梧桐树飞速后退。
她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紧紧攥着口袋里的那张名片,嘴角慢慢扬起一个坚定的弧度。
沈砚清。
等我。